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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文艺伦理研究虽然因上述极端倾向而一度声名狼藉,其学术“合法性”却不能因此而被抹杀,任何对此类研究的死刑宣告都有以一种极端反对另一种极端的嫌疑。
这就好比文学和政治的关系:
把文学政治化固然荒谬,但彻底割裂文学与政治的关联性则同样不可取。
已故美国学者布鲁姆(AllenBloom)从政治哲学视角对莎翁剧本所作的极具启示性的分析,足以为文学的政治诠释恢复名誉并提示一种文艺研究的新路径。
人是群居动物,也确乎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类生存的这一特性决定了任何个体都无法逃脱各种秩序的规约。
伦理秩序就是其中之一。
“忠孝节义”是传统伦理秩序的经典表达和美德诉求,它们分别指涉着个人与国家(或国家权威的代表)之间、血亲之间、两性之间、朋辈之间的伦理秩序。
金克木认为,莎剧《麦克白》、《李尔王》所写的是“忠和孝的反面”,“《哈姆莱特》也有孝的问题”。
在我看来,《哈姆莱特》还涉及到“义”的问题,《奥赛罗》则分明是关于两性伦理及“贞节”美德的叙事。
莎翁四大悲剧的伦理内涵表明,“忠孝节义”不仅仅是传统中国的伦理秩序的表达,它同样适用于西方的传统社会。
自“五四”以来,“忠孝节义”的道德内涵早已经受了现代性的洗礼,但人们的伦理身位依然受制于传统的关系范畴。
例如,血亲和两性伦理就一如既往地缠绕着现代人的灵魂和生存。
对普通人而言,目前新兴的生态伦理、全球伦理等指向新的关系范畴的伦理问题,还远不是一个切身的话题。
由于人自古而然地生活在伦理秩序之中,因此,文艺作品只要关涉人的生存,就必然会或隐或显地呈现某种伦理秩序,哪怕是刻意追求“零度叙事”的小说也难以逃脱这一宿命。
此外,由伦理秩序所赋予每一个叙事者的伦理意识也会或隐或显地制约着、影响着他的叙事,就算他竭力避免伦理意识的干预也无计于事,比如,从刘震云“一地鸡毛”的冷漠叙事中,读者依然可以读出他对两性伦理的体认:
夫妻间的忠诚在琐碎沉闷的日常生活中只是一种苍白的摆设而已。
伦理秩序、伦理意识和文学叙事的这种宿命般的联系无疑为文艺伦理研究的“合法性”提供了切实依据,也开启了文艺伦理研究的新思维,并提示着一种文艺伦理研究的新路径,笔者称之为“伦理-叙事研究”.在不久的将来,这一研究模式也许可以拓展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伦理叙事学。
“伦理叙事学”这一名目容易和西方新兴的伦理学分支——“叙事伦理学”(NarrativeEthics)相混淆。
刘小枫可能是最早向汉语学界引介“叙事伦理学”的学者,他认为,伦理学有两种取向,一种是“理性伦理学”,这种伦理学是探究生命感觉的个体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从而制造出一些理则,让个人随缘而来的性情通过教育培育符合这些理则。
而另一种伦理学就是“叙事伦理学”。
叙事伦理学不探究一般的伦理法则,而是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生命的感觉,和营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
刘小枫对伦理学的二分法显然有别于常见的把伦理学区分为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描述伦理学的三分法,这种二分法能否为学界接受,目前还不好下结论。
刘小枫对“叙事伦理学”的定位虽有自己的发挥,但和原命题的题旨还是基本吻合的。
很明显,“叙事伦理学”这一模式研究的核心特征就是“讲故事的策略”(strategyofstorytelling)和抽象的伦理思考的结合。
例如,女性主义伦理学者阿尔斯坦(JeanBethkeElshtain)就非常擅长通过讲述普通人包括她母亲和祖母的生活来探讨伦理问题。
叙事伦理思考所凭依的道德事件,除了在日常生活中发掘之外,尚可求之于小说叙事和电影叙事。
这就使伦理学和文学艺术在新的界面上获得了沟通,刘小枫的《沉重的肉身》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之一。
西方著名伦理学家麦金太尔(AlasdaireMacIntyre)在伦理思考中也常常求助于文学叙事。
例如,他在探讨古典德性的重建时,就着重考察了英国18世纪女作家简·
奥斯汀在其小说叙事中所呈现出的“道德倾向”。
不过,叙事伦理学虽然借重叙事艺术,但其研究重心还是在伦理学。
此外,运用“讲故事的策略”毕竟不同于叙事技巧的探讨,因此,叙事伦理学也并非是叙事学和伦理学的结合。
可以这样说,叙事伦理研究在丰富和拓展伦理思考的前提下确实为叙事学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如何将这种启示纳入到叙事学研究新范式的建构中,则是叙事伦理学范围之外的问题。
因此,笔者试图把“叙事伦理学”的研究重心倒转过来,也就是以叙事学的拓展为着眼点,并以叙事伦理学为依托,建构起“伦理-叙事研究”乃至“伦理叙事学”的框架。
“伦理-叙事研究”不是伦理之维和叙事之维的简单迭加,而是聚焦于伦理与叙事的互动关系。
例如,对道德寓言式的文学叙事的研究未必就是伦理-叙事研究,只有将道德意图和叙事方式结合起来考察才可视为伦理-叙事研究。
伦理-叙事研究的范围相当广阔,从经典叙事学和后经典叙事学中均可以提炼出若干题域,如隐指作者与隐指读者在价值判断上的对应关系,不可靠叙述的道德标记,作者干预与道德倾向的关联性,叙事者“抢话”对认清人物伦理意识的干扰,叙事的“伦理取位”(ethicalpositioning),叙事形式和“信念系统”或“阅读伦理”的关联性等问题。
不过,迄今的叙事学领域内虽然已包含着伦理-叙事研究之维,但未有系统化地建构起“伦理-叙事研究”框架,更未形成作为独立学科的“伦理叙事学”。
我以为,系统化地建构“伦理-叙事研究”框架需对经典叙事学和后经典叙事学所内含的伦理-叙事研究题域加以全面整理和拓展,并充分吸纳叙事伦理研究所提供的有益启示,还需要对传统文艺伦理研究中的相关理论资源加以开掘,如中国古典戏曲研究中关于“悲剧冲突的伦理性”的探讨。
在理论规划的前提下,尚需要通过具体的文本分析积累伦理-叙事研究的经验,探索新的研究视角,并测试伦理-叙事研究框架在作品分析中的有效性。
从学科定位的角度来看,伦理-叙事研究首先是一种跨学科研究,它横跨了伦理学和叙事学这两个学术领域。
这就要求研究者对作为哲学分支的伦理学和作为文艺学分支的叙事学都要有所涉猎。
由于伦理学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学术体系,即便是伦理学专业的研究者恐怕也只能通其一端或观其大略,因此,对从事伦理-叙事研究的学者来说,最好根据个人兴趣和文本分析的需要选取伦理学中的某些范畴如两性伦理、血亲伦理、国族伦理等,或某些论域如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之争、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绝对主义的冲突等加以深入钻研,任何试图吃透中西方伦理学的努力注定是劳而无功的。
相对于伦理学而言,叙事学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其理论容量也远未达到其深似海的程度,因此,系统地把握叙事学还是有可能的。
笔者以为,1)深入了解若干伦理学范畴和论域,2)系统掌握叙事学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构成了伦理-叙事研究不可或缺的知识前提。
由于伦理-叙事研究的重心在叙事学,该研究模式也可以看成是“比较文学”的一个分支。
“比较文学”是以跨文化、跨学科研究为特征的文艺研究领域。
因此,文艺伦理研究(含伦理-叙事研究)、文艺心理学等以文艺研究为本位的交叉学科都可以视为“比较文学”的分支。
在汉语学界,文艺心理学因朱光潜、金开诚、钱谷融、鲁枢元等学者的开拓和探索已有了相当的规模,文艺伦理研究则相对地欠缺体系化的建构,人们对它的偏见也尚未消除。
“叙事-伦理研究”作为文艺伦理研究的新路径为文艺伦理研究的复兴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它自身也可能经系统化的建构而拓展为独立的“伦理叙事学”。
由于“叙事-伦理研究”与西方新兴的叙事伦理学均以整合伦理与叙事之维为特征,因此,“叙事-伦理研究”的系统建构将有助于叙事伦理学的深化。
就笔者目前的观察而言,不少从事叙事伦理研究或批评的学者,对叙事学的了解还比较浮泛。
以刘小枫为例,他虽然在汉语学界首开叙事伦理批评的风气,但从他的相关论着如《沉重的肉身》、《圣灵降临的叙事》中可以看到,他似乎并未系统掌握叙事学的理论和方法,这就使得他的伦理叙事批评在叙事分析的层面还比较薄弱,对伦理之维与叙事之维的互动关系的探究也基本付诸阙如。
这些问题的存在大约不能归纠于某一个研究者,而是叙事伦理研究的结构性缺陷使然。
“伦理-叙事研究”作为以叙事学为研究重心、并聚焦于伦理-叙事互动关系的研究模式,将有可能弥补叙事伦理研究的结构性缺陷,并消除其理论盲点。
如果说,叙事学的基本功能就是破解叙事之谜,诸如对叙事主体的区分,对叙事视角的分类,以及叙事分层、时间变形、不可靠叙事等命题,其实都不过是为破解叙事之谜提供了思路或方法,那幺,对伦理-叙事互动关系的考察,就将拓展叙事学的研究视野,并为破解叙事之谜提供一种新思路和新方法。
按照叙事学理论,一切述本(叙事)都是对底本(故事)的加工,加工就是一种选择,在伦理-叙事的框架下可以推论说,叙事加工中也包含着伦理的选择;
而按照叙事者同时也是被叙事者的观念,伦理叙事同时也是被伦理叙事,叙事者和人物一样,都陷于伦理秩序或伦理话语的牢笼。
通过具体的文本分析,伦理-叙事的互动关系将得到清晰呈现。
笔者有意选择以“零度叙事”为特征的“新写实”小说《连环套》(刘恒)为分析对象,借以检验新的破谜之道,并试图揭示叙事者和人物都是伦理套中人这一叙事真相。
二、“万年不绝的一出老戏”:
《连环套》的“剧情”
小说《连环套》的主人公陈金标是华北山村一个小煤窑的窑主。
由于经营有方,囊中颇丰,又时有豪举,如某年开窑时节,为手下窑工整割了半扇牛肉,也便成了贫穷乡野的一位名人。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
陈金标在招人艳羡的同时,也就很自然地成了招人嫉恨、招人算计的角色。
用小说叙事者的话说,这真是“古来难易的世道”。
算计着从陈金标这块肥肉上揩点油的“两条腿的同类”中,除了五镇十六村的商客、乡政府的安检干事、乡里乡亲之外,自然少不了他的各路亲戚。
陈金标是一个善于拿捏分寸的守财奴,不得不掏钱的时候从不手软,比如给负责煤窑安全生产的安检干事塞个红包,给自己的老父亲盘一群羊养老,但在可以不掏钱的时候他就尽量不掏,他象保卫自己的性命一样守护着自己的钱财,要想揩他的油也绝非易事。
但人事变幻,也非陈金标所能掌控。
临近年关的时候,他的清凉涧小窑上那个干技术活因而也是薪酬最高的炮工在领到“炮工证”后跳了槽,这使他一时间陷入了年后无法开窑的困境。
早就虎视眈眈的姑夫与岳父便乘机分两路向他包抄过来,并与正月初三那天会师于他的新宅,各有所图地对他发起了亲情攻势,势成夹击,又彼此牵制。
陈金标家的小小厅堂,“恰似重聚了魏蜀吴”。
“蜀”与“吴”携来了各自的儿子段兴来、李三更,祭出比亲情厚薄、比家境好坏等招数,试图要挟孤立的“魏”割让炮工之位于其子。
“魏”于酒席上逞其口舌之利,力敌“蜀”与“吴”,终架不住腹背受敌的围攻,被迫俯首称臣,清凉涧小窑空缺的炮工之位便同时插上了段兴来、李三更的旗号,“蜀”与“吴”的短暂同盟关系也由此瓦解,段、李对峙将演绎一出更为惨酷的生死决斗。
简言之,在炮工一职的争夺战中,陈金标败在了姑夫与岳父的亲情攻势的夹击之下。
这种失败恰恰显明了陈金标的伦理身位。
他有父亲,父亲有妹妹,所以他就回避不了姑夫的情面。
他要娶老婆,老婆有娘家,所以他也回避不了岳父的情面。
姑夫的亲情是一个套,岳父的亲情也是一个套,两者缠绕就构成了一个亲情的“连环套”。
除非陈金标彻底拒斥他的伦理身位给予他的伦理约束,否则,他就很难跳出亲情的“连环套”。
如小说所述,陈金标虽然守财严,私心重,有时不顾亲情,如开煤窑发财致富后就和哥哥陈金达分了家,还把老父亲甩给了哥哥,但他毕竟是一个“文明人”,所以他最后败在亲情攻势的夹击下,也是理有固然了。
从小说随后的叙事可以看到,陈金标在这一场攻防较量中的败北只是其更大灾难的开端。
正月十五那天,也就是清凉涧小窑开窑后的第八天,陈金标有意安排的段、李两位炮工的持久对立终于酿成了惨祸,一场意外的爆炸中,李三更被炸得身首异处,他的竞争对手则被炸残了腿和脸。
围观的村民们“没想到老天爷会在正月十五点这么一出戏”,事主陈金标的内心则凄厉地回荡着一个声音“完啦!
完啦!
”。
他不得不面对死亡的惨景,崩毁的窑场,事故的罚款,刑事的追究,以及姑家和岳家两方的声讨和索赔,箍在他脖子上的连环套因为这宗横祸而收紧,死死扼住了他的咽喉,他能不能从中逃脱而重获新生,还真是未知之数。
就在出事的当晚,姑家与岳家的两路讨伐大军赶到了大柳峪,分别驻扎在陈金标的老屋和新宅。
岳家由于死了人,来势尤为凶猛,叙事者这样描写道:
“拖拉机在离窑主几步远的地方停下,演习的大兵一样跃下了几位精后生,是李三更的几个叔伯表亲,再一个跳下的是三更的亲哥,三秀的大弟,在养路队做着临时工的李三涝。
个个都肿着眼,……。
他们认清了候在车前的人,都无语无声,一片手聚上车厢颤着移着将个佛胎般的东西抬了下来。
不撒手,就这么捧着。
窑主已看清了瓷着两只老眼的岳父,……,那大变如骷髅的面目阴沉沉地冒着黑气,……。
”
真所谓“此时无声胜有声”,那沉默中潜伏着的杀气更足令人窒息,陈金标绝望地感到自己“无路可蹿也无力可蹿了”。
但经过一夜不眠的盘算后,陈金标在翌日采取了“先发制人”的步骤。
他把两路亲戚邀到新宅,商讨善后事宜。
陈金标家的小小厅堂,再度“重聚了魏蜀吴”。
“魏”首先亮出了底牌:
死者赔五千,伤者赔四千。
“蜀”与“吴”都有一本自己的帐目,如死了人的一方暗设了“三万”的底价。
他们对“魏”亮出的底牌起了同仇敌忾之心,一场口舌上的杀伐便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警察的出现打断了这场索赔的攻防较量,窑主陈金标因煤窑的伤亡事故和违法雇佣“炮工”而被请进了拘留所,这突如其来的法律行为反而把孤立无援的“魏”从不知如何收场的亲戚间的纷争中暂时“救了出来”。
但“蜀”与“吴”岂肯善罢甘休,小说最后在陈金标取保获释后目击两路亲戚及大柳峪的村民——这些“两条腿的同类”——哄抢清凉涧小窑的情节中奏响尾声。
从以上的“剧情”说明可以看到,陈金标窑上炮工“跳槽”一事是整出戏的引子,由此引发的连环相接的三幕戏——对炮工一职的争夺,煤窑的爆炸事故及索赔的攻防较量——构成了故事的主线与核心情节。
按照弗雷塔格就叙事或戏剧作品所总结的结构图式,对炮工一职的争夺可以说是“情节上升”阶段凸显复杂人伦关系的标志性事件,煤窑的爆炸事故则是叙事的“高潮”,随之而来的索赔的攻防较量则是“情节下降”阶段走向问题“解决”的标志性事件。
由于叙事者在叙述这三个事件时,对复杂的人伦关系有精细的描摹,并具有很浓烈的场景感和油画效果,因此,阅读这篇小说就像是在观看一部四幕话剧(加上“哄抢清凉涧小窑”事件)。
另外可以看到,除了“三国演义”式的人伦纠纷这条主线之外,在小说叙事中还忽隐忽现着陈金标与其长兄陈金达的分家纠葛这一条辅线。
陈金达在索赔攻防战中明助其弟、暗渡陈仓的谋划,使其成了陈金标在事故善后过程中所需面对的“重重猎手”之一。
显然,主线和辅线的交织既强化了陈金标所置身的伦理处境的复杂性,也增大了叙事的复杂性。
换言之,箍在小说主人公脖子上的亲情的连环套至少有姑夫-岳父-兄长这三重,而叙事的连环扭结也不仅是横向的由此及彼,也有纵向的呼应。
至于亲情的连环套背后的利己与利他的内在冲突,血亲和姻亲框架内的伦理身位及相应的德性诉求,以及人伦纠葛和连环叙事究竟如何相互作用,则留待下文展开论述。
三、《连环套》的伦理内涵及复合式伦理-叙事模式
用叙事者的话来说,《连环套》主人公、华北山村某小煤窑窑主陈金标是一个“少亲”“寡亲”的人,但他在关于“炮工”之位的纠纷中却因招架不住亲情的夹击,违规接纳了妻弟李三更和表弟段兴来,一场窑毁人亡的惨剧也接踵而来。
“寡亲”而又“惕于亲情”的矛盾,恰恰说明既有伦理秩序和德性诉求对包括陈金标在内的所有个体的约束力。
伦理秩序的结构特征是根据每一个体在不同层次的社会关系中的身位确立相应的善恶标准以维系人类社会的稳定运行,比如儒家伦理所崇尚的“孝亲”,“忠君”,“信友”之类。
陈金标所谓“人与畜只隔了一层窗户纸,从那边到这边善恶有矩”云云,表明他深通人畜之隔在于有无伦理秩序。
从小说叙事所透露的信息可以看出,陈金标虽然是一个20世纪80年代的乡镇小业主,但制约着他的日常行为和思维的仍然是传统儒家式的伦理秩序,具体到血亲或姻亲关系层面,也就是诸如“亲亲”、“孝亲”、“敬长”等古老的德性诉求。
比如,叙事者身现评论说:
“窑主还没有到自问眼前者谁的地步,他保留着晚辈的怜惜和不灭的孝。
”显然,“晚辈的怜惜”也就是一种“敬长”的情感,它和“孝亲”德性一起,构成了传统儒家伦理的核心精神。
叙事者显然意识到传统儒家伦理虽然历经冲击,几经变革,但在民间社会,以亲亲情感与血缘关系为依托的德之大本却并未动摇,因此才有“不灭的孝”这一伦理表述。
如前所述,陈金标之所以败在姑夫和岳父的夹击之下,是因为跳不出“亲亲”和“敬长”礼则共同编织的“连环套”。
从中国人的行为和思维模式一贯所受的伦理规约来看,这一亲情的“连环套”可以说是传统儒家式伦理秩序的象征。
不过,既有伦理秩序和德性诉求对个体的约束往往经不住动物性自私本能的冲击,因此,人变为畜也只是一念之差。
陈金标关于人畜之隔的后半截看法是:
“从这边蹿到那边就黑白不分地咬到一塌糊涂为止”。
他还玩世不恭地补注道:
“不独今日这般,此乃古来难移的世道啦!
都说世道一夕一变脸儿,变是变,不过是将鼻梁儿上的白移到眼皮上去,万年不死的一个丑角演着万年不绝的一出老戏罢了!
”从小说中各路亲戚争夺炮工一职的剧烈程度,以及索赔不成哄抢清凉涧小窑的情节来看,人与人的利益纷争真有不“咬到一塌糊涂”绝不罢休的架势。
叙事者在演绎故事时的一些描述如“不是亲戚对着亲戚,而是这山狼逢了那山狼”、“当初为九块钱一个炮工位子斗得昏天暗地,人牙都变了狗牙”等,都可以说是在和人物的观点相唱和。
如果说,“万年不绝的一出老戏”就是人与人之间牲畜般的利益角逐,那“万年不死的一个丑角”自然就是利,或人的利己本性。
而以“不灭的孝”为象征的利他诉求(如“亲情”)与不灭的利己本性之间的内在冲突,是隐藏在亲情的连环套背后的更为深刻的矛盾。
它们的相互交织构成了一个更具普遍性的伦理连环套。
在一些人物形象好坏分明的的文艺作品中,坏人似乎永远只受利己本性的驱动,好人则要么只有利他意识,所谓“大公无私”,要么在利他意识与利己本性的较量中彻底屏弃了私心。
新写实小说的“新”我以为也体现对人性的真实状况的“还原”。
在这一类型的小说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每一个角色都有利己本性,也受到利他诉求的制约,并常常陷在两者的纠葛之中。
刘震云在新写实小说《新兵连》中刻画的众生相如“元首”、“老肥”、王滴、李上进、包括作为叙事者的“班副”等等,都是一些有私心也不乏同情心的普通人,叙事者只是客观描述了这些人为私利而明争暗斗、因同情心而相互体谅的种种情状,最后并没有交待他们是否克服了私心而成长为坚定的革命战士。
伦理学研究表明,一般人都兼有利己本性和利他动机。
利他动机源自人类的同情心理和情感,类似于孟子所谓“人之四端”之一的“恻隐之心”。
按照进化论伦理学家斯宾塞的看法,以利他动机为心理形态的“利他主义”本乎自然本能,又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得到发展。
这就意味着,人心中的利他动机是本能与教化合力作用的结果,利他行为的自觉程度因而可以说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
而作为利他主义对立面的利己主义同样也本乎自然本能,控制或消除人的利己本性从而避免个人利益冲突造成的生活悲剧和社会动荡,是各种伦理秩序的建构者的基本目标,所以美国伦理学者梯利才有“道德是个人利益冲突的产物”这一论断。
由此推论,一个生活在伦理秩序中的人,就算其利己本性基本遮蔽了其利他动机,但他还是会多少受到作为道德要求的利他诉求的约束。
《连环套》的主人公陈金标是个“寡亲”“少亲”的人,也就是一个利他动机相当淡薄的人。
他还有一套模模糊糊的利己主义人生哲学,归结起来有两点,其一,人人都有私心,比如他有这样的联想,“天景之外的别一处是完全不同的世界,那里的人也都顶着一颗人头,拖着一条人腿,难道他们会酝酿和策划些完全不同的心机么?
谁也没长一颗狗心,彼此彼此罢哩!
”其二,人人都只能对自己负责,比如他有这样的心理表白,“他有自己的大事要做,不能让一颗不大的心去负担它理应去担却常常担不起来的多余的重量。
每人都有一颗心,还是自己担自己的吧。
”不过,陈金标虽然“寡亲”“少亲”,利己意识浓厚,但对血亲和姻亲层面的利他诉求还是有所顾忌。
也正是因为这层顾忌,他才会有“说亲”“赞亲”的门面功夫,也才会有利己之心与利他之念的内在冲突。
他最终做出了让步。
但就是这一让步,差点带给他灭顶之灾.
叙事者对此评价说:
“他惕于亲情,也毁于亲情,用区区六块小钱把小舅子给钓死了,而死者含了饵下沉,正把他一步一步地拖下去。
陈金标“惕于亲情”这一点在叙事中有生动淋漓的呈现,但从故事的结局来看,他真是“毁于亲情”,或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吃了积德行善的亏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这部小说不就成了以表现“善”有“恶”报为价值取向的反伦理叙事了吗?
笔者以为,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如前所述,陈金标确实因为招架不住两路亲情的夹击才同时接纳表弟、妻弟做炮工。
但他不是没有保留的。
他的心里自有一番算计。
他先是在工钱上做文章。
本来,炮工的日薪是九块,但他以窑上一向只用一个炮工为由,把表弟、妻弟的日薪很有策略地压到高于四块五的六块。
这样一来,自己吃亏的程度减轻了许多,还能堵住那些指责他“不识亲”的人的嘴。
这还不够,他还有意用“早晚得挑一个(留在窑上)”的警示离间两位亲戚,激起他们的争斗意识,这一招有一石双鸟之效,既可避免他们仗着亲戚关系在窑上偷懒,又为日后的解雇准备好了借口。
很显然,陈金标的这一番算计都是利己本性在作祟,也确实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然而,由他一手挑起的表弟与妻弟的长期对峙和争斗却最终酿成了窑毁人亡的惨祸,并把拖入了难以自拔的泥潭。
这就意味着,陈金标的灾难性结局不仅仅是因“惕于亲情”所致,也是因私心过重所致。
换言之,陈金标并不是“毁于亲情”,而是毁于亲情和私心的连环套。
因此,关于“寡亲”而又“惕于亲情”的陈金标的叙事就不是一个“善”有“恶”报式的反伦理叙事,而仍然包含着“恶有恶报”的道德寓意。
从伦理-叙事的角度来看,小说《连环套》所提供的是一种介乎反伦理叙事和传统道德寓言之间的复合式叙事模式。
四、伦理-叙事的互动关系
前文分别对小说《连环套》所关涉的伦理问题——利己(私心)和利他(亲情)之争作了分析,并揭示了小说主人公陷于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