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土地利用总体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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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调整完善在本区域内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之内,进行基本农田面积与布局优化。

通过规划调整完善,福山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更加集约节约,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更适应福山区未来发展的要求,可以有效保障近期急需建设的项目用地,将加速推进福山区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促进福山区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得规划切实起到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发挥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空间管制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调从“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从“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三个转变,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合理结构,实现并强化规划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促进福山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等技术标准;

3、《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4、《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5、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和全域划定指导意见的函》;

6、《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号)

7、《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查报批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6号)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其中,2014年为本次规划调整基准年。

2.规划范围

福山区辖区总面积71067.51公顷,包括清洋街道、福新街道、东厅街道、八角街道、大季家街道、古现街道、福莱山街道、高疃镇、张格庄镇、回里镇、门楼镇,共七个街道、四个镇。

其中烟台市中心城区包括清洋街道、福新街道、福莱山街道;

省批乡镇包括东厅街道、高疃镇、门楼镇、八角街道、古现街道。

五、主要任务

鉴于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规划期限并没有改变,其工作定位为一次“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局部修改工作,主要在总量约束条件下,用地布局安排应重点考虑近五年有明确项目需求、亟需发展的区域;

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切实落实生态保护任务,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第二章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福山区位于山东半岛东北部,地处东经121°

02′—121°

22′,北纬37°

14′—37°

38′,北临黄海,东、南、西与芝罘区、牟平区、栖霞市、蓬莱市接壤,总面积为710.68平方公里。

福山区东距烟台火车站、烟台港10公里,东南距莱山机场15公里,成为福山区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特别是烟台潮水国际机场、烟台西港的建设,为福山区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外部机遇。

福山区公路交通系统比较发达,沈海高速、荣乌高速、绕城高速横贯区内,国道204、206省道210自北向南,省道802自东向西穿越全境,烟青一级公路自北向南成为其和烟台联系的重要通道。

现在已经开通的胶济铁路(蓝烟铁路)以及正在建设的德龙烟铁路,将大大加强福山区对外联系的便捷度,有利于福山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条件

福山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

主体为低山丘陵,最高点海拔630.4米。

全区山地占32.31%,丘陵占40.19%,平原占21.08%,洼地占1.5%,水域占4.92%。

境内有大小山峰140座,主要山脉有塔顶山,主峰似塔,故名塔顶,海拔630.4米。

狮子山,因形似雄狮而得名,海拔571米。

磁山,海拔528.9米。

2.气候条件

福山区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与同纬度内陆地区相比具有雨水适中,空气湿润,气候温和的特点,可谓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全区年平均降水量为651.9毫米,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相对湿度68%,年平均日照时数2698.4小时,太阳辐射总量年平均值5224.4兆焦耳/平方米,年平均风速内陆地区3~4米/秒,沿海地区4-6米/秒,全区平均无霜期210天。

四季分明,各季天气气候各具特色。

3.水文土壤条件

境内有河流32条,清洋河、大沽夹河穿经腹地,汇流入海。

河流均为山溪性河流,季节性变化很大,洪水期速涨速落,枯水期多数干涸。

福山区有5种土壤类型:

棕壤土类1.67万公顷,占72.7%,肥力一般;

褐土类7333公顷,占11.8%;

潮土类5866.67公顷,占9.5%,肥力较低;

水稻土类286.67公顷,占0.5%,宜种水稻;

风砂土类506.67公顷,肥力极低。

三、经济社会条件

福山区下辖清洋街道、福新街道、高疃镇、东厅街道、门楼镇、张格庄镇、回里镇、福莱山街道、古现街道、八角街道、大季家街道。

2014年,全区总人口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9.2万人,城镇化率73.43%。

福山区是烟台市规划建设的现代化工业市区,近年来不断加快与中心市区的融合,特别是开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集中培育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特钢制品三大主导产业和汽车、手机、电脑、异氰酸酯及新材料的优势产品集群,主导产业呈集群化、高端化发展趋势。

成为全国重要的汽车工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异氰酸酯生产基地。

全区以工业项目、吸收外资、产品出口为主,致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

着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物流、电子信息、精细化工、医药及生物工程、化纤纺织及服装加工、食品、轻工、新材料、旅游等行业,同时加快吸收外资开发第三产业,形成整体产业优势。

鼓励发展投资规模较大的工业生产项目,实行大中小项目并重的原则,着重构筑大工业基地的框架。

着力引进跨国公司,建设跨国公司的研发、制造基地。

2014年,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增长13%;

实现地方财政收入80多亿元,增长16%。

第三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实施情况

1.耕地保有量

福山区2014年底耕地面积11661.83公顷,完成了规划期2020年10051.5公顷的耕地保有量任务。

耕地保护有章可循,责任落实到实处。

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全区进一步强化耕地质量管护和生态保护,使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全面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区、乡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护责任到人,到地块。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861公顷,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861公顷,完成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园地和林地

(1)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到2020年,全区规划园地面积为17101.55公顷,规划林地面积为11156.73公顷。

(2)实施情况

截止2014年底,全区园地和林地面积分别为15981.65公顷和10545.05公顷,园地较规划末期指标少1119.9公顷,林地较规划末期指标少611.68公顷。

4.建设用地

(1)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期内,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245公顷,至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18857.89公顷。

与规划目标年相比,建设用地剩余指标为1387.11公顷,未发生倒挂,指标使用进度为93.15%。

根据福山区“十三五”规划,重点打造临港工业园等大型工业园区,剩余建设用地指标显然很紧张。

(2)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653公顷。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14915.14公顷,较规划目标少737.86公顷,未发生倒挂。

(3)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449.69公顷。

2014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8372.02公顷,与规划目标年相比,剩余2077.67公顷发展空间,需在进行局部调整,优化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布局的基础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92公顷。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3862.75公顷,较规划目标年少729.25公顷,未发生倒挂。

(5)新增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全区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113.53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566公顷以内,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586公顷以内。

至2014年,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3533.38公顷,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2580.15公顷;

占用农用地规模为3133.54公顷,剩余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432.46公顷;

占用耕地规模为1681.47公顷,剩余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为1004.53公顷。

(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分别控制在131平方米以内。

2014年全区城镇人口49.2万人,城镇工矿规模8372.0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70.16平方米,未实现规划目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低。

说明节约集约利用潜力仍有很大提高空间,今后需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有效遏制城乡建设用地过快扩张,保证土地可持续发展。

5.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规划到2020年,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15.5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区加大了土地整治工作力度,2006-2014年全区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27.53公顷,已完成上级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的102.33%,很好实现了耕地补充阶段任务。

6.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规模

规划到2020年,全区力争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930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5个,拆旧区面积为79.4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77.79公顷;

无安置区,形成挂钩指标77.79公顷,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但是因为城乡增减挂钩涉及资金额度较大,利益群体较多,项目实施时间较长等客观困难,总体进度相对缓慢。

二、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

1.2014年现状分析

2014年,全区土地总面积为71067.5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4278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0.21%;

建设用地面积为19081.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5%;

其他土地9199.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4%。

农用地中耕地11589.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1%;

园地1587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34%;

林地10536.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3%;

其他农用地4785.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3%。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5139.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30%。

其中城镇用地8152.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7%,农村居民点用地6591.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7%,独立工矿用地395.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942.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5%,其中交通水利规模为3559.7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83.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2186.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8%,自然保留地面积7012.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4%。

2.存在的问题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经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已取得较好的成果,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规划的实施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是项目建设及城市的快速发展,忽视了生态环境建设,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

其次,规划虽然考虑到未来用地的不确定性,划定了一定范围的有条件建设用地区,使规划具有一定弹性。

但是随着福山区经济格局的变化,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显示出弹性不足的特点,尤其是近几年发展起来新兴产业、养老服务项目用地需求量大、选址不在规划范围内等现象已经成为其发展瓶颈问题,福山区经济发展步伐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再次,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价机制不够完善。

在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成效的过程中,往往只重数量,缺乏质量上的评价,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和执法监察机制等。

3.面临的挑战

(1)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随着城市化的进展,耕地数量的减少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尤其是中心城区亟需拓展、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等,对耕地产生刚性需求,从补充耕地层面,新增耕地质量的提升在短时间内也难有明显提高。

(2)土地整治力度需要不断加大

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大背景下,保持耕地数量、质量平衡是保障建设用地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土地开发与农村居民点整理将成为补充耕地的重要手段。

(3)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优化势在必行

随着人口的城镇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会发生较大的调整,城镇用地比重有较大上升,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在农业用地内部,由于受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耕地与其他农用地之间的结构调整将会频繁进行,对耕地的保护应更加侧重于生产能力保护。

(4)节约集约用地任重道远

随着人口增多和城市化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必然增大,导致土地压力增大。

要实现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突破土地资源瓶颈的制约,必须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外延空间增长有限,节约集约利用将成为必然选择。

(5)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更加艰巨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拓展、村庄拆并、产业升级等将对福山区生态环境提出较高要求,产生较大压力。

只有进一步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才能全面推进全区的生态建设。

第四章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

1.发展定位

发挥临海、临港和腹地广阔的优势,积极融入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加快与烟台市中心市区的融合,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力与综合竞争力;

突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载体地位,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比重;

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加快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规划期内将福山区建设成为环渤海经济圈内的重要生长点,山东省新型工业化、高效农业化、环境优美化的现代外向型滨海工业城市。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1)人口与城镇化发展目标

原规划数据库预测2020年全区人口达到78.50万人,城镇人口达到74.93万人,城镇化率为95%。

本轮调整完善在2014年人口基础上,充分考虑原规划数据库以及福山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对人口重新进行预测,经过预测规划到2020年全区总人口达到102.82万人,城镇人口达到88.2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5.82%。

(2)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到2020年,GDP达到2000亿元。

(3)产业发展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本身的产业基础,利用国际产业结构重构机遇,通过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提高福山区综合经济竞争力;

按照“园区化带动工业化、推进城市化、建设新型工业化海滨城市”的总体发展思路,提升城镇化质量;

健全城乡产业体系,加强农民参与工业化,促进农村社会转型、农民身份转型,加强城乡统筹,促进空间集聚,实现城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与进步。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建设有特色的现代高效农业基地,提高农业特色产业效益,形成农业产业化。

加强工业的主导地位,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形成机械加工、电子、信息产业等为主的主导产业,加强港口和临港工业、高端产业集聚区的建设。

提高第三产业比重,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提高传统第三产业,发展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新兴第三产业,把福山区建设成为商贸、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物流中心。

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1.土地资源承载力

土地资源承载力分为耕地、建设用地两子系统承载力,通过总体评价分析,由于福山区山地丘陵区较多,土地单位生产力较为低下,整体水平较差。

(1)耕地资源承载力

福山区2014年单位耕地生产力为847.90吨/平方公里,2014年耕地面积为11661.83公顷,粮食产量为9.89万吨,按照人均粮食消费标准430千克/人,得到23万人的粮食供应量,自给率仅为34.33%;

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将达到14170.97公顷,在“十三五”期间,通过提质改造工程以及耕地保护政策的大力实施,单位耕地生产力将达到1200吨/平方公里,粮食产量将达到17.01万吨,得到39.55万人的粮食供应,自给率达到44.69%。

相比2014年,虽有提高,但粮食安全问题仍然突出,耕地资源承载力明显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继续占用耕地的情况将不可避免,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不断加大。

(2)建设用地承载力

根据福山区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福山区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为18857.89公顷,开发强度为26.53%。

为响应烟台市政府打造宜居型城市的发展政策,按照宜居型城市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的标准测算,可得福山区现状建设用地承载人口数为125万人,远超福山区现状67万人,表明现状建设用地承载情况良好;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将达到21507.71公顷,可得2020年可承载人口数为143.38万人,仍超过福山区2020年88.50万人,说明福山区建设用地承载力情况较好,能够满足福山区建设宜居城市的建设需求。

2.水资源承载力

福山区处于烟台市东北部区域,仅北部、东北区区域处于沿海地带,从福山区整体来看,虽然拥有烟台市规模最大的门楼水库,但水资源依然相对匮乏,全区水资源量为5.17亿立方米,但人均仅为771.33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总量的1/3,属于资源性缺水地区,水资源短缺成为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规划至2020年,福山区人口将达88.50万人,面对城镇化、工业化、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福山区水资源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将门楼水库规划为禁止建设区,一方面是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更是为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最大程度满足福山区用水需求。

总之,福山区水资源严重不足,水资源承载力情况不容乐观。

3.环境承载力

福山区生态红线面积为25905.53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36.45%,在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较大的作用。

将门楼水库规划为禁止建设区,面积为1695.66公顷,门楼水库不仅为福山区提供大量的水资源,并且对调节区域小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多样性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三、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在福山区自然资源禀赋状况的基础上,同时考虑社会经济条件,在参照建筑设计相关标准下,对土地资源的状况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土地的适宜程度区域是否适宜开发建设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自然的角度其主要是多侧重于对地面状况的考虑,如地基承载状况、地形地貌状况、地质环境状况等,这些基础要素都直接影响着建设成本的高低,而社会经济的主要侧重于对区域基础设施、距城市的远近的考虑。

福山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因子主要从工程地质条件、地质地貌条件、自然生态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四个方面选取地基承载力、地形起伏度、地表破碎度、交通便利度、人口毛密度、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建设用地年增量等14个指标,采用最小累计阻力模型,将福山区划分为适宜建设区、较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以及禁止建设区四个建设用地适宜区。

最小累计阻力模型如下所示:

式中Xij为各评价指标阻力系数值;

wj为第j项指标基础权重;

MCR建为建设用地克服的最小累积阻力值;

f为最小累积阻力与生态过程的正相关关系;

Dij为从源j到景观单元i的空间距离;

Ri为景观单元i对运动过程的阻力系数。

通过对福山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分区,全区适宜建设区与较适宜建设区规模为31482.91公顷,占福山区辖区总规模的44.30%,其中包括现状建成区17531.24公顷,占福山区现状已建成区的92.97%。

四、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1.调整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适度核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

(2)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耕地保护,积极响应国家保障18亿亩耕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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