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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环境保护

旅游环境保护

旅游环境是指在旅游活动特定的区域或范围内各种因素的存有状况和综合功能的结果;就范围而言,它主要包括旅游目的地和相关的旅游依托地;就内容而言,则主要包括旅游资源状况以及和旅游活动相关的自然和社会文化两方面的因素。

长期以来,人们总把旅游发展视为一种经济活动,偏重追求其经济效益,而相对忽略了普遍存有的旅游对环境的影响。

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质量是旅游业赖以存有和发展的基础,旅游对环境尤其是自然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不仅会防碍旅游业本身的持续发展,而且也会带来相关的负效益。

本文首先描述了旅游发展和旅游环境保护的矛盾对立,考察了旅游环境保护的种种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借鉴西方学者相关旅游景点发展演变的理论探究成果,提出了旅游持续发展和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以及旅游环境质量的全面管理和保护设想,以期寻求发展和保护这对矛盾对立面的完美和和谐的统一,使旅游得以持续发展。

一、旅游发展和旅游环境保护的矛盾对立众所周知,旅游的发展一方面依靠于环境;而另一方面,因为旅游环境的脆弱性,旅游发展又给旅游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因此,对旅游环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统保护,势必影响到旅游发展的持续性。

旅游发展和旅游环境保护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1.旅游对环境的破坏。

旅游对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可供观赏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胜古迹、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损害和污染。

旅游对环境的破坏新问题已得到旅游界的相当重视,在此本文不予赘述。

旅游对环境的危害一方面来自游客的破坏,大批游客拥入,致使基础设施紧张,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旅游对环境危害的另一来源则是外来投资商及当地旅游部门的大规模开发活动,这种破坏在第三世界旅游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更甚,消极影响更大。

究其原因,旅游开发和发展对环境的损害可归纳为如下三点:

首先,旅游部门只顾眼前利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其次,是对景区环境的粗放式管理,对旺季游客过分集中的现象缺乏科学的、合理的疏导或价格调控等管理手段;再次,旅游发展过程中,景点开发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病态膨胀的趋向日益明显。

因此,如何一方面发展旅游,一方面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赖以持续发展的环境成为旅游界急需迫切解决的课题。

2.旅游环境保护的目前状况及存有的新问题旅游主管部门和实业部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识,并采取了一定的办法。

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国自1973年始先后频布了一系列相关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相关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对外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文物保护法》,以及1992年巴西联合国环发大会后发布的《中国环境和发展十大策略》等等规定都不同水准地和旅游环境保护相关,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行政管制体系。

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和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和实业部门精诚合作、联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尽令人满足之处。

对旅游环境有效保护的制约因素可作如下几方面的归纳:

①旅游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国家相关部门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旅游业尚没有自己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法,我国政府1985年才将旅游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一项事业,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业在我国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因此,相关环境保护虽然在立法上作了很多工作,但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方面却缺乏健全管理。

旅游区大多数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环境保护手续,有的虽然办了,但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把关,流于形式。

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指出:

“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方案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质部门不供给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

不过事实上,这些办法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0、31条规定:

“刻划涂污和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或文物所在单位处以罚款或赔偿损失。

”其中何谓“尚不严重”,罚款赔偿如何界定,都无具体明确的规定,轻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策略的局面。

加之一个时期以来,旅游区没有权威性的环境保护机构,往往一个旅游区分属几个部门主管,形成旅游部门、环保部门多头领导,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条块分割的现象,不利于旅游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开展。

②重产值、轻环境虽然中心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但对基层企业领导者和经营决策部门来说,保护环境和经济增长一直是个两难选择。

在很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和发展中,以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③环保经费紧张各级财政拨给的保环专项经费和业务费用相当有限,加之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很多该收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数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帐太多,导致很多环保治理项目没有资金保证,环保工作无法实施,形成恶性循环。

很多旅游区的环保部门除了有一两台陈旧简陋的监测设施外,多数无钱添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

对于旅游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向猜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④旅游开发、发展过程中生态意识不强我国很多风景美丽的旅游区座落在偏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如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仍处在半封闭、半开放的发展状态中,过着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种田的生活方式,因此,当其居住地被开发成旅游点时,居民们或破坏生态或猎杀动物以供纪念品交易,并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旅游经济收入。

居民低弱的生态意识也反过来影响了旅游者的生态意识,旅游区内随地乱扔纸屑、果皮、对文物乱涂写等不文明行为很是普遍。

⑤旅游区客容量超负荷新问题远未从理论上和管理上得到解决。

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景点和景区,旅游旺季时,长期“人满为患”。

相关客容量和旅游环境保护的关系新问题,本文拟在第二部分作具体论述,在此故略。

前文提到的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中存有的诸类新问题加剧了旅游和环保的矛盾,使保护主义者和实业部门的冲突,游客和目的地居民的冲突以及居民之间的冲突更加恶化。

二、旅游持续发展和旅游环境保护的周期循环模式旅游人数、旅游区客容量和环境质量之间有着一种直接的密切关系;旅游人数大于或等于景点饱和承载量时,旅游对环境的破坏则大些,反之,则小些。

旅游环境质量变异涉及游客行为、心理、社会文化、居民参和水准等很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可能在某个微观的具体时间断面上,呈现出无规则的特征;但是从旅游景点的宏观历史发展看,游客到达人数和景点演变之间存有一种内在的周期循环规律。

下面本文想借助RichardW.Butler博士的旅游景点周期循环演变模式,通过分析游客人数和景点发展的关系,来提出相对应的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设想。

1.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Butler博士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旅游地理系教授兼主任,在长期从事安大略省北部乡村旅游景点发展演变的探究之后,于1980年在《CanadianGeographer》刊物中发表题为“TheConceptofaTouristAreaCycleofEvolution:

ImplicationsforManagementofResources”一文,并由此提出了旅游景点历史演变模式,按时间发展和游客到达人数,Butler把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演变划分为六个过程:

即,开发、参和、发展、巩固、萧条、重现活力(或衰亡)等(如图1示)。

根据进入游客的数量,旅游者类型特征以及旅游设施的发展状况,这六个过程又可归纳为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含开发和参和两部分,吸引的游客以少数先锋型旅游者为主,如探测旅游者、嬉皮士、流浪汉等;少数当地人参和旅游活动;该阶段旅游人数少,设施设备简陋,游客或搭帐野营或借宿当地人家中,此时的旅游发展仍处在自由无序状态;旅游对环境尚不构成威胁。

第二阶段包括发展,巩固和萧条三大多数,其主要特征是大量游客涌入,景点吸引各种类型的旅游者,尤其以大众旅游者为多,中、高档宾馆数量持续增加,旅游设施设备趋于齐全;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游人大量涌入对环境的威胁日前明显。

第三阶段是产品的更新开发阶段,此时的旅游者仍以大众旅游者为主,在数量上可能呈上升趋向、也可能呈下降或衰亡趋向,但无论游客数量的多寡,齐备的旅游基础设施已饱受折腾,旅游环境质量和景点的吸引力已明显下降,旅游人该地区文化和环境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经过管理上的弥补办法,如关闭大修、开发新产品,恢复环境吸引力等,该景区的旅游发展尚有回光反照的可能;否则该景区就从此走向衰亡了。

2.景区旅游持续发展和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从对前一部分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一个景区的历史发展演变、景点的质量和吸引力都和该景区的环境保护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一个景区的旅游环境保护,也应和该景区的发展演变相对应,呈周期循环保护状态(如图2)。

A.环保开端a.开发e.萧条B.系统保护办法实施b.参和F.再现活力C.持续保护c.发展g.衰亡d.巩固在景区的开发,参和和发展的初期阶段,游客和当地居民卷入的人数少,远未达到旅游区的容量,旅游发展未有系统管理的存有,该阶段旅游对环境的破坏虽不明显,但已存有,因此应作为景区环境保护的开端(A),相关部门应对该阶段已存有的环境破坏现象做及时的观察和探究,以便科学地、合理地猜测和估计该景区今后旅游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景区设施建设,以及大量游人介入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水准,范围和有效保护的重点难点,为该旅游区今后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环保依据。

强调环保开端阶段在一个景区发展中的意义尤其重要;因为该阶段的环境破坏经常因其“微不足道”而被忽略,而后却给人带来“为时已晚”的遗憾。

当景点经历迅速发展,巩固到萧条阶段时,系统的旅游环境保护办法应及时跟上,这是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第二阶段(B),该阶段游客对景点的需求呈急剧上升趋向、游人大量涌入,旅游区容量经常处于临界范围内,设施呈紧张状态,加上相关的开发和建设,旅游发展对景区环境构成严重威胁、若不妥善保护和管理,环境质量和景区吸引力就会一落千丈;因此,该阶段及时系统的实施环保办法是景区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保证。

景点的发展在历经了萧条阶段之后,可能因为旅游实业部门更新产品、增强营销手段、提升产品质量,而重现活力;也可能因为各种努力的失败而从此走向衰亡。

但无论如何,对一个景区周期循环的环境保护,不会因景区衰亡阶段的到来而结束;因此,该阶段对景区环境的持续保护(C)是景区旅游得以持续发展的实现。

上述提到的旅游区环境保护完整周期的三个不同阶段,可能会因不同类型的旅游者需要差异、旅游心理和行为、以及地方文化和居民参和的不同水准,而在微观上体现出不同的特征;但从旅游景区发展演变的整体而言,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的三个阶段能从动态的角度、宏观地描述景点历史发展演变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从动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周期循环保护划分为环保开端、系统保护办法实施和持续保护三个阶段的提法,和从静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状态划成不足状态,饱和状态和过度状态之说,在管理方法论和具体办法实施上,可以相互弥补、相得益彰。

(附图{f90304})图2景点演变、承载量和环保关系3.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存有的理论新问题Butler的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自1980年提出后,西方很多学者曾多次把它应用到旅游景点或旅游产品历史发展演变的实际案例分析和探究中,并在理论上和经验数据上对原模式作了进一步的发展(Hovinen1981,Lundgren1983,Meyer-Arendt1985,Keller1987,Strapp1988)。

在众多的文献中,1987年DouglasPearce对西班牙阳光海岸的考察探究发现,景点幼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衰老期等四个阶段之发展演变和游客数量、旅游环境、景点的城市化和产品资源的商业化不无密切关系;而在这诸多影响旅游景点吸引力的因素中,游客人数的多寡和环境质量的好坏,对延长景点的寿命,起着最直接的使用。

和地中海沿岸的其它景点相比,成年期游客的大量涌入和旅游环境质量的急剧下降使西班牙阳光海岸迅速进入了衰老期,加上环境保护办法没有及时跟上,致使该旅游地永远失去了回春的机会。

类似的景点发展演变在我国也很普遍。

邵学文在《旅游区发展模式的初步探索》(《旅游学刊》1990)一文中,从Butler的旅游景点发展演变模式出发,针对江苏省淮阴市旅游区的特征和目前状况,分析了该市旅游区的发展过程。

该文作者把旅游区的各个景点按性质和特征进行分类,阐述了各个景点在开发、成长、成熟、停滞、衰退或回春等五个阶段所呈的状态,探索了近十五年来功能于景点演变发展的外在和内在因素。

把旅游景点环境周期循环保护构想嵌入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乃是对景区旅游环境宏观管理的尝试,是对景点旅游环境质量的一种全面管理和保护设想;但它仍然存有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新问题,即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的定量界定新问题。

景区容量临界范围没有定量界定,不利于对景区超容量接待现象在管理上进行宏观调控。

例如,衡山绝顶祝融峰,总面积477平方米,按人均占用8平方米,每人游览15分钟,天天开放12小时计算,日合理环境容量为2862人次,而实际上每年旅游旺季(7—10月),日均游人为4600人,人均占地仅5平方米;游人最多的时候竟高达一天3.1万人次,人均占地仅0.73平方米。

厦门的鼓浪屿日光岩,游人的平均占地经常不足2平方米。

我国的很多旅游景区,这种超容量运转现象极为严重,致使景点内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环境也受到严重污染,大大地降低了景点的吸引力,缩短了寿命。

虽然不同旅游区游客超载情况因地而异,各地旅游景点控制超载的办法各有高招,其中也不乏成功的经验,如黄山对旅游旺季游客超载现象通过交通调控、外部调控、经济调控,景区调控等管理手段,收到可喜效果;但依作者陋见,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新问题,旅游学界,旅游规划开发部门以及环保科学界还有必要从单位时间内进入景区人数、单位空间内游人占有游览面积及其和景区的实际游览总面积比例关系的角度,调查探究、获得经验数据、并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作出定量的界定,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为各地旅游区解决环境超载新问题提供可循的依据,以宏观地实现对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的有效保护。

据作者涉猎,对旅游景区容量临界范围的统一标准定量界定新问题,在西方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探究文献中尚不得见,作者相信对这一新问题的理论探究,在解决景点超载新问题以及对旅游环境实现有效保护方面,将有实际的指导意义,故在此把新问题提出,求教于方家。

三、相关旅游持续发展和旅游环境保护的思索和建议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旅游发展得以永续的前提和保证。

保护和恢复我国旅游环境的良好状态,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要通过综合治理。

1.健全旅游环保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旅游环境保护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因素更复杂,因此,相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和颁布《旅游法》、《旅游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和已有的制度配套完善。

和此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依法守法来保护和治理旅游环境,建立强有力的旅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管理体系,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和管理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环境新问题,做到有法必依。

2.增强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应多谈“防”,少谈“治”,突出“防胜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使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宏观地贯穿旅游规划、开发,发展和巩固等各个阶段,规划时,应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猜测和估计,对环保的点、面可能造成破坏的水准和范围以及景区超载情况的有效调控等新问题进行宏观管理,应切实避免旅游开发和发展中重产值、轻环境的短期行为,避免“亡羊补牢”式的管理手段。

3.提升环保意识、实现主客参和管理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管理部门,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全体参和;因此,通过法制观念教育、全面观念教育以及长远观念教育,来提升全民族乃至入境游客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一些旅游开发和发展似乎没有完全把握和充分尊重居民对发展旅游的熟悉,缺乏对居民直接参和旅游开发和发展的鼓励。

4.增加环保经费环境保护是全民族的大事。

在目前国家财政吃紧、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各级相关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筹资办法,以保证充足的旅游环境保护经费。

比如,在旅游环保管理上,收好、管好、用好各种排污费;对景区开征适当的旅游资源维护费;此外,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持续增加经济后劲,以保证逐年增加旅游环境保护的投资。

5.增强科学探究旅游科学是一门以应用型见长的交叉学科,旅游环境保护涉及到的学科面很广,因此,在景区的开发和发展工作中,应开展多学科、深层次的调查探究,以便更科学地对旅游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和治理,使旅游得以持续发展。

6.抓住时机、大力开发生态旅游随着生态意识的普遍提升,旅游者本人将成为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角色。

由旅游者直接参和环境保护的乡村旅游,绿色旅游等等生态旅游形式是当今公认的在一定水准上解决了旅游和环保矛盾不能共存的理想的旅游形式,是世界旅游发展的新趋向。

我国有很多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适时适地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有利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的整体提升。

总之,旅游发展不应把自己同旅游环保敌对起来,环境有效保护是为了更好,更持续地发展旅游;相信在全民环保意识日渐提升的今天,通过相关部门对旅游环境的宏观保护和综合治理,我们的旅游资源一定能够得以持续利用,旅游业一定会真正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项“朝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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