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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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Word下载.docx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商贸企业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三)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所采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数据;

  (四)国税机关获取的第三方信息资料;

(五)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及使用方法

评估人员可以同时采用以下方法中的任意几种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一般不少于两种。

对于通过特定疑点确定的纳税评估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评估分析方法。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

1、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申报销售额

工业企业:

本期产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

(1+产品销售利润÷

产品销售成本)

商业企业:

进价核算方式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1-毛利率)

售价核算方式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工业企业测算公式中“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计算出的是企业产品销售成本,乘以(1+产品销售利润÷

产品销售成本)计算出企业当期产品销售收入;

商业企业测算公式中“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对于采用售价核算方式的企业计算出的是本期销售收入;

对于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计算出的是本期商品销售成本,除以(1-毛利率)计算出当期销售收入。

若测算数大于企业实际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

指标提示异常时应注意:

(1)销售货物未做财务处理或虽作处理但未申报。

正常情况下,企业销售货物而发生的费用与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是配比的。

因此,对此问题应重点审查当期《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和“营业费用”本月数,计算出本月营业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率,同时审查上期《利润表》本月数,计算出上期比率,并进行对比分析,若本月比率突然增高,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2)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减少的存货未计销项税。

重点审查当期《资负债表》“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对外投资”、“其它业务支出”等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负债表》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增加额。

若有,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3)发生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转出。

企业当期减少的存货也可能存在不需做销售、不需计提销项税,而是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的情况。

因此,还应审查《资产负债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增加额。

若有,则应审查《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栏中有无相应数据。

若无,则说明企业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已基本明确的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进一步落实。

(4)以货抵债未计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以货抵债业务未按规定作销售处理时,一般通过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帐户直接冲减库存。

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此问题,应审查当期《资产负债表》“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栏次期末余额,特别是其它应付款,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异常冲减额。

若有,还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商)品功用、财务核算特点、流动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流资较少,“其它应付款”、“应付帐款”余额长期较大的企业,而本期又有冲减额,存在此问题的可能性就较大,要在评析结论中说明,将之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5)以物易物未计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以物易物”这种交易行为,一般不涉及货币资金的流动,只是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发生一定的变化,库存总额不变。

从能够掌握企业的资料情况看,只能对商业企业进行分析。

判断有无此行为,应审查《库存商品明细表》,看本期增加的商品中有无超出其经营范围的部分。

2、用企业资金动态测算销售收入是否异常

销售收入测算数=(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其它应税行为收到的资金-“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贷方发生额+“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借方发生额)÷

(1+本期销售综合税率)

本期销售综合税率=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期不含税收入总额

“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贷方发生额反映的是企业前期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而在本期收到的货款;

“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借方发生额反映的是企业本期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未收到的货款,这两部分货款虽未实际收到,但按政策规定应作销售处理。

此公式反映的是企业本期收到的全部资金减去前期销售货物在本期收到的资金,加上本期销售而未收到货款的部分,即为本期全部含税销售收入。

如果测算数大于企业实际申报数(应税销售额+免税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企业收到销售资金不作销售时,一般通过挂往来帐的手段进行隐蔽。

因此应重点审查《资产负债表》“其它应付款”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看本期有无增加额,增加额是否异常。

若有,还应结合以下问题进行分析。

(1)企业直接销售原辅材料、半成品、下脚料等未计销售收入。

根据平时掌握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分析,如该企业生产的半成品有无独立的功用,有无发生过直接对外销售半成品的情况;

企业的经营范围有无转售外购原辅助材料业务,或是否曾经发生过转售业务;

若为工业企业,还应看是否属产生大量副产品或下脚料的企业等。

若有以上情况,则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将之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2)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未计销售收入。

按现行政策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二)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评估指标

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

100%。

将税负率与相应的预警值进行比较,低于预警值的要列入疑点范围。

税收负担率属综合类分析指标,影响该指标的因素较多,涉及进项和销项的方方面面,因此,指标提示异常时,应结合其它指标异常情况和其它评估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三)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

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其中:

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

基期应纳税额×

100%;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

基期工(商)业增加值×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

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

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四)进项税金控制额分析指标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

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

7%。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

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纵向比较;

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人本期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横向比较;

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

具体分析应注意:

1、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

重点审查当期《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栏目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对比分析,看本期有无异常增加额,若有,则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疑点问题转下环节落实。

2、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

重点审查本期《资产负债表》“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对外投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对比分析,看本期有无异常增加额。

若有,再审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栏有无相应数字,若无,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另外,还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判断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有无属免税项目的情况,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这部分产品消耗的购进应作进项税转出。

若有,则应审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栏”有无数据,若无,则说明企业有可能存在此问题。

3、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或自行虚开收购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

非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一般情况下无资金流,或有票无货、票面金额大而实际付款少等,结合日常积累的管理经验,对企业的存货变动和资金支付作相关性逻辑分析。

4、没有自营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业务而以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五)投入产出法

投入产出法是根据企业评估期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的数量,按照确定的投入产出比(定额)测算出企业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库存产品数量及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测算分析纳税人实际产销量、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

1、适用范围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产品相对较为单一的工业企业。

2、具体应用

(1)投入产出比模型: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

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评估期产品数量=当期投入原材料数量×

投入产出比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

适用税率(征收率)

应用中该模型的分析重点是:

根据已确定的行业或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及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的耗用数量,测算出产品生产数量,与企业账面记载产品产量相比对,同时结合产品库存数量及销售单价等信息进行关联测算,并与企业实际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对比,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

某些特殊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等有一定的再利用价值,对其产出和再利用率的测算、分析,与前者的测算方法及原理相同,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利用该废料产出和再利用率,结合投入产出比,评估分析企业申报的真实度。

(2)单位产品定耗模型的应用

评估期产品数量=评估期原材料或包装物耗用量÷

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或包装物定额

该方法是通过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指标,评估产品实际产量和销售额。

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可以根据产品配方中的定额直接确定。

单位产品定耗既可以是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也可以是单位产品耗用包装物定额等。

分析应用时要灵活运用,关联分析,及时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线索和问题。

3、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测算分析和实地调查相结合。

对测算分析结果,必须深入调查,从企业仓库保管、库存明细账目、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等多方面印证、分析,查找线索;

(2)注意模型中指标的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单位换算,以免出现错误。

(3)对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等企业可利用该法关联分析收购发票开具的真实性。

(六)能耗测算法

能耗测算法主要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水、电、煤、气、油等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利用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

其中耗电、耗水等数据可从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取得核实,相对较为客观。

该方法广泛应用于工业企业。

对账务核算不健全、材料耗用情况难以估算,但可从第三方取得客观能耗信息的小规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

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能耗量÷

评估期单位产品能耗定额

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

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此法就是根据生产耗用的电力、水、煤、气等能量耗用定额指标,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企业纳税疑点和线索的方法。

3、注意的问题

(1)正常的企业非生产性(办公照明、空调使用等)用电占比例很小,可以忽略不记。

但对差异额较大的,应分析是否存在隐瞒产量,少计销售收入的可能,是否存在将电转售其他企业或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情况,少计其他业务收入或多抵进项情况;

对需要由电费推算用电量的,应考虑扣除企业缴纳的基本电费。

(2)应加强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联系,核实企业用电、水量等数据的真实性。

同时,要求纳税人申报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电力、自来水发票复印件;

或利用金税工程中供电系统的抄税信息核实。

(3)在实际分析中,应选取企业生产经营中最具客观实在性、企业不易人为改变、不易隐瞒、便于收集、纳税评估可操作性强的指标。

对能耗指标的分析应用,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工人熟练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指标的运用不可生搬硬套,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选用或增设辅助指标,确定科学、合理的参考系数,多个指标并用,便于发现问题和疑点。

(七)工时(工资)耗用法

工时耗用法是指在单位产品耗用生产时间基本确定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在一定时期耗用工时总量,分析、测算该时期内的产品产量及销售数量或销售额,并与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

由于工时在纳税人的账面不反映,不易于收集。

工时往往反映在工资上。

这部分工资仅仅指生产一线工人的工资,即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成本部分,可以在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账簿、凭证中直接反映。

工资耗用是生产耗用工时反映在货币上的金额表现。

工资耗用法是指在单位产品生产工资基本确定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在一定时期耗用工资总量,分析、测算该时期内的产品数量及销量或销售额,并与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

1、适用范围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或者工资基本稳定,工资或工时记录完整、核算规范的工业企业。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人员工时总量(工资总额)或某一主要生产环节工时总量(工资总额)÷

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或者工资)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

该方法主要是通过生产耗用的工时或者工资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纳税疑点和线索。

(1)企业的生产工时(工资)标准或者关键生产环节工时(工资)标准应相对稳定,相关数据应易于收集和计算。

(2)参考当地同行业或规模、效益相近企业的生产工时(工资)

标准,便于税企双方工时(工资)标准的共同认可。

(3)生产工时总量(工资总额)的所属期要与生产产品的所属期配比。

(八)设备生产能力法

设备生产能力法是按照纳税人投入生产的单位设备生产能力测算、分析纳税人的实际生产量,进而核实应税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涉税问题的方法。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如造纸业、水泥制造业、微粉、发电等行业。

该方法与其他分析方法结合使用,效果会更好。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若干设备的日产量或时产量×

评估期正常工作日或工作时

该方法通过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耗用的时间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涉税疑点和线索。

(1)设备生产能力可从随机文件中得到。

随机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

产品说明书对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较为重要。

(2)实地查看时要注意正确区分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能力。

(3)设备生产能力一般有幅度,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掌握。

(九)设备生产周期法

设备生产周期法是指纳税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周期,结合设备或生产线开工情况测算分析生产量,结合库存,核实其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然后与申报信息比对、分析申报是否异常的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砖瓦制造行业、水泥制品制造如预制等行业。

由于设备生产周期主要考虑时间因素,在实际应用中,该方法往往与设备生产能力法结合使用。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的周期数×

设备每一周期的生产能力或总容量

评估期生产的周期数=当期有效生产天数或小时数÷

设备运行一个周期的天数或小时数

该方法通过设备生产周期、设备的生产能力、容量等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疑点和线索。

(1)该方法与设备生产能力法配合使用,效果会更好。

(2)该方法在运用中应考虑点火或开工时间,及影响生产周期的不确定因素。

(3)应注意季节对生产周期的影响。

(十)毛利率法

毛利是指商业企业经营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

毛利率是毛利额与商业企业经营收入的比率。

商业企业在多年的经营中,形成了行业中较为固定的毛利率,以便企业在经营中参考和借鉴。

毛利率法就是以企业的毛利率与行业(商品)毛利率相对比,筛选出差异幅度异常的企业,通过有关指标测算企业应税销售收入,并与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商业企业,如:

钢材批发业、汽车销售业等。

毛利差异率=(企业毛利率-行业或商品毛利率)÷

行业或商品毛利率×

100%

(1)审查企业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等科目。

若期末余额长期过大,则有销售挂账隐瞒收入的嫌疑。

然后,对企业的资产结构和存货结构是否合理进行分析,商业企业库存商品占流动资金比例长期较大,且库存量逐期增大,则说明企业可能有虚增库存,多列进项的嫌疑。

评析人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2)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内企业供货方的抄税信息,与企业的认证信息进行比对,如其取得的进项发票未入账抵扣,则企业有购进货物不入账,销售不开票,进行账外循环的可能。

(3)在企业毛利率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应运用费用倒挤法等,结合有关指标,测算企业的的应税销售收入及应纳税额是否异常。

同时,应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取得返利未抵减进项税额的情况。

评估人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企业的返利情况信息:

供销双方的返利协议;

在供货方的配合下,取得其对客户的返利规定;

结合企业财务资料,重点审查企业的费用账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看其是否将返利冲减费用或抵顶应付账款或增加预付账款,等等。

(1)季节性因素。

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

     

(2)政策性因素。

出口企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税额减少。

(3)价格因素。

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毛利低。

(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

(十一)以进控销法

以进控销法就是根据企业评估期购进商品数量金额结合库存信息,测算商品销售数量、金额的分析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商业企业,如珠宝首饰零售业、加油站、药品零售业、钢材批发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对经营的商品单宗额大、便于盘库、财务核算相对健全的企业尤为适用。

针对企业成本核算方式,构建以下以进控销模型:

(1)以金额表现:

①采用售价核算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商品金额+评估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②采用进价核算: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1-毛利率)

(2)以数量表现: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商品数量+评估期购进商品数量-期末库存商品数量)×

评估期商品销售单价

(1)尽量按照单品数据进行测算分析,以求测算结果的相对准确。

企业商品购进情况应注意与金税工程认证信息、仓库保管账簿或凭据、实际盘存情况等相结合,进行深入对比、分析。

(2)对测算异常的企业应分析其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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