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专项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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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斜井运输“行车不行人”制度
32、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
33、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34、大型物料运输制度
35、车场施工验收制度
36、综采、综掘工作面拆除、安装运输工程验收制度
37、斜巷绞车运输联锁卡制度
38、小绞车安装验收制度
39、斜巷运输连接装置防脱管理规定
40、人车定期检查试验制度
41、零星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42、停送电管理制度
43、运输部检修制度
44、运输部设备保养制度
45、运输部设备维护制度
46、采、掘工作面设备列车管理规定
运输部值班制度
为了安全高效圆满完成我部生产任务,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具体规定如下:
1、坚持24小时工作制,工作中不准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向调度请示汇报。
2、对调度指定任务,积极主动想法设法去完成。
3、对井下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必须随时掌握生产动态,及时协调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4、发生事故亲临现场,指挥处理事故,缩小事故影响面积。
5、根据各单位用料情况轻重缓急,认真组织运料保证生产队组材料到位。
6、认真组织班前会,给员工讲清安全注意事项,严格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重大发生的事故认真追查,做到事故不过夜,分析清原因,定出责任人。
运输部汇报请示制度
1、生产中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部领导和当日值班长汇报并请示处理意见。
2、当日值班长不能做出决定时,必须尽快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意见,并留有记录,尽快按排处理。
3、对一些关键工程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部委会讨论决定,并报矿有关部门。
4、设备老化报废必须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向公司有关部门申请报废。
5、凡是运输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写出书面请示报告,向有关部门或领导请示,以得到妥善解决。
运输部考勤制度
1、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做到均衡出勤,凡运输部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制度。
2、井下工段、机电工段和下料工段员工由各班工长负责考勤。
井上排矸工段由各组组长负责考勤。
每月26号以前要根据本班组的实际情况,编排下月的轮休,私自休息一天,罚本人100元,以此类推,确保每班人员的正常出勤。
3、当日出勤情况以填报的B卡为准,员工除正常安排的轮休外,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必要的证明由工、段长批准生效。
4、各班工长、各组组长要严格认真考勤,不准弄虚作假,严禁记黑工,否则,发现一次扣工分300分。
5、当月每五天由工长或组长负责将本班、组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薪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本人,以便查对。
6、考勤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愿则,每月将员工的出勤情况上牌板公布,接受员工监督。
7、请假手续要齐全,病假必须先经工长签字,段长再签字,方可生效。
事假由段长签字,否则,按旷工处理。
8、各段段长、业务人员必须跟部长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生效。
9、副段长以上管理人员每月规定休息四天、其他管理人员每月规定休息六天,多休息一天,请假者50元、不请假者100元。
10、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材料配件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管理制度,增强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共同搞好运输部成本、材料、配件的管理工作。
2、根据生产实际,规定每天早8:
30分以前为领、发料时间,生产班组要提前计划用料情况,保证生产不误事。
3、各班组、个人对所领的材料配件要认真管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发现丢失要照价赔偿。
4、库房材料、配件要上货架,码放整齐,做到帐、物、卡、金额四对口,并保证库房内卫生整洁。
5、抓好材料、配件的回收复用工作,坚持执行交旧领新和丢失补新的赔款制度,加强民用材料的管理,杜绝私拿乱用材料。
6、库房钥匙要一个人管理,并负责库房的防盗、防火。
7、每月月初,要对上月的材料、配件消耗情况以及库存进行对帐,做到心中有数。
8、成本管理人员,每月下井规定4天。
9、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机电设备及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1、运输所属机电设备全部实行包机制度(具体见机电设备包机制),定岗、定人、定责任,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2、井上下各部车都要做到定期注油,各种型号的钢丝绳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运输安全。
3、各类五小电器如:
按扣、电铃、防爆荧光灯、4m2以上的电缆等都要严格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发现丢失要落实到人头,严格考核。
4、机电副段长是管理设备及五小电器的第一责任人,机电班长,各小班维护工都要协助机电副段长搞好管理,牢固树立“抓好机电就是煤”的思想。
5、机电设备及五小电器要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
6、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轨道维护管理规定
1、轨道的维修实行日常养护和定期检修结合制。
2、日常养护实行主运输线路包段制,一般运输线包片制
3、定期检修周期:
主要运输巷道每年不得于二次,一般运输巷每年不少于一次。
4、轨道维修都必须有日常养护和定期检修记录。
5、为保证轨道质量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应加强日常检查、维修,要求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于查出问题要立即处理。
6、轨道维修定额;
每工600米双线。
重型、大型货载运输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重型货载系指重量5吨及以上的单位货载;
大货栽系指长度4米及以上,或宽度1点2米及以上,或高度1点25米以上的单位货栽。
2、重型、大型货载的运输必须制定专门的运输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
重型、大型货载运输前要详细核对运输线路,检查通过区间的轨道质量,质量应符合《矿井轨道质量标准》优良品要求,否则严禁运输。
3、大型货载所要经过巷道,必须指定专人根据所运货栽的外型尺寸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事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运输畅通无阻。
4、运输纵采设备的轨道,必须铺设轨型每米24公斤(22公斤),及以上的道轨,当运送物体的单车重量超过12吨时,轨枕应加密。
5、运输重型、大型货载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专人跟车监护,跟车人应在线路非日易跑车方向人行道行走,严禁在车辆两侧监护车辆。
6、重型、大型货栽装车时重心要适中,两端突出部分要保持平衡,货载要稳固牢靠,运输过程经常检查平衡稳固情况。
7、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号装车时,不准运输。
8、车辆在车场内,停放点停放时,必须用可靠装置将车稳住。
9、运输过程中,通讯、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二、无极绳运输:
除执行无极绳运输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开车前,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连接装置、防跑车装置、轨道、道岔、信号、照明等是否符合全运行条件,不符合条件一律不准运行。
2、重型、大货栽承载车辆必须停稳后摘挂车,挂钩应挂前后钩,所用钩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专用人字钩。
3、挂车距离不得小于100米,上下牵引重量基本平衡。
4、维护工要在现场监视,绞车和其它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
5、运输应在封闭区间进行,运输区间的上下车场,巷道交叉口等处必须设专人警界,严禁行人,作业人员均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三、单钩绞车运输:
1、绞车必须按有关规定安装,固定牢靠。
2、绞车性能参数,钢丝绳规格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运输要求。
3、制动闸必须可靠。
4、每钩只准牵引一个车。
轨道运输巷行人管理制度
一、运输大巷行人管理规定:
(一)、运输大巷符合行人规定条件时,方准允许人员通行具体规定如下;
1、人员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必须熟悉运输大巷的线路及其有关规定。
2、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必须由矿有关人员带领,带领人应向运输队说明人数,所走线路及工作内容,带领人对行人安全负责。
1、行走期间,所有行人必须走行人道,所代工具禁止与电缆碰触,要注意来往车辆,车辆通过时,要既时躲在安全地段,严禁在非日人行道行走和停留。
2、所有行人通过弯道、交叉口,风口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
3、所有人员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必须遵守“行车不行人”警示信号或运输安监人员指挥。
4、在运输大巷行走时,禁止任何人扒车、蹬车、跳车。
(二)、运输大巷不符号行人规定条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巷道进口处悬挂醒目的“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或“禁止行人通行”标志。
日常工作人员,在处巷道行走时,必须持由矿安监部门签发的通行证,并加强嘹望,注意来往车辆。
2、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大巷时,事先经矿安监部门批准,专人带领下方准通行。
3、处理事故等特殊情况下,进入处巷,必须经安监部门批准。
4、所有进入处巷人员,必须加强嘹望,注意来往车辆,车辆通过时必须躲在安全地点,严禁在道心停留。
(三)、倾斜井(巷)行人管理规定:
1、人员在倾斜井(巷)中通过时,须向上下车场把钩工或信号工请示,经同意后方可通行。
2、当人员走出斜巷、斜井时,上下车场信号工或把钩工应及时通报,方可恢复工作。
3、行人进入斜井(巷)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当有“禁止通行”警号时不得进入。
4、严禁强行进入或扒、蹬车辆上下井。
5、不得停留和乱动巷中设施、设备。
6、人员在倾斜井(巷)中行走是,期间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意外时,要及时躲到安全地点。
处理落道事故的规定
一、处理落道事故时必须做到:
1、应有专人指挥,所有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
2、放好警戒,事故发生地段严禁其它人员通行,特殊情况通行时,必须停止处理事故。
二、机车或绞车牵引上道,上道,应采用倒链、千斤顶或复轨器,上道工具必须完好,吨位应与上道车辆吨位相符。
三、机车线路处理落道时,若列车落道不能解体,同时又妨碍轨道运输时,可用机车微量牵引松动,以便解连接装置,牵引机车时,所有人员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四、车场处理落道时,必须大巷给上事故信号,小巷搞好挡车器,并有专人监视。
五、斜巷处理落道时,禁止摘钩处理,不得用钢丝绳牵引上道。
六、在斜巷中间同时发生两处落道时,要互相联系,应自上而下顺序处理,并有专人指挥,严禁同时两处借点处理。
七、车辆上适应有防止车辆,尤其是综采设备等重型车辆倾倒的措施。
八、采用倒链,双千斤顶上道时,每次抬起高度不超过150毫米,抬起后及时垫好垫木,垫稳,并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措施。
无极绳运输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无极绳运输系统主要技术工种工作人员都必须经对口专业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2、无极绳运输系统要实行计划检修,定期维修,使系统保证良好状态。
3、绞车钢丝绳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4、运输轨道长度每500米,必须设专职紧钩工。
二、设备、设施规定:
1、无极绳运输系统每100米必须有一组声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无极绳运输系统主要作业场所必须有醒目的标志牌作业峒室。
3、上下山运输系统在下部车场人行道一侧必须设躲避峒室。
4、防跑车装置,地滚、变向轮要齐全可靠,动作灵活。
5、必须有足够亮度照明。
6、无极绳绞车应有标志牌,标清使用地点、坡度、绳速、挂车数。
7、车场信号,必须使用拉线压扣,保证在任何地段都可以打点停车。
三、运行规定:
1、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运输设备要专人负责,非岗位人员不得操作。
3、工作中巡回检查,密切注意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再开车。
4、车场严禁用钩顶车,禁止用不完好钩挂车。
5、在道心作业,要制定防跑车安全措施,严禁蹬钩、蹬绳及骑、跨钢丝绳。
6、无极绳运输跟车作业时,跟车人员必须在人行巷侧非易跑车方向,跑车辆一定位置行走。
7、无极绳运输,一个系统内有两个以上车场时,必须有代表各自车场的信号,如作业互有牵连,有碍安全运输时,只允许单点作业。
8、车辆落道要停止运行,应严格按落道事故规定执行,严禁用钢丝绳牵引上道。
9、无极绳处理事故时,要打有关区段的事故信号,事故区段要设置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视。
10、一条绳上同时发生两起以上事故时,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部门,并互相取得联系,严禁擅自或借点处理,如事故有牵连,不得同时处理,应在倾斜巷道自上而下进行处理。
11、非停车岗位严禁打点开车,如需开车时,必须先答问点,待查明原因,确认无问题后,方矿井运输照明、通讯、信号、行车保护等。
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1、按规程规定的地点,距离安装足够照明灯具。
2、信号齐全,灵敏可靠。
3、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4、宽井运输照明、通讯、信号、行车保护装置的广大应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技术业务归口统一管理的原则”。
5、各使用单位应建立正规的日常维护,检修制度,并配备适当人员。
6、井下所有照明、通讯、信号、行车保护的选型和安装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7、信号指挥,行车调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声响信号,一停、二开、三倒车。
(2)、光信号,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慢行通过。
(3)、旗语信号,紧急,临时信号,各工作小班自行规定。
8、除规定的语言信号外,任何方式(不包括事故情况下呐喊)均不能作为开停车信号。
9、除发生危急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事故外,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职工学习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是矿井运输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培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贯彻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2、对新入矿井的运输职工,接受培训时不少于2个月,对于从事主要技术岗位工种人员,还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专业技术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的《合格证》方准上岗,以后每考核一次,成绩计入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补考,否则以内感调离技术岗位。
3、对安全技术更新的职工,接受培训的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5天,对调换或工种的运输职工,都必须按有关规定重新培训。
4、职工培训面,脱产面不低于5%,业余培训低于80%,并入持备案。
5、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运输法规。
(2)、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与本工种有关的事故发生规律,预防及处理办法。
(3)、学习本工种有关的经常知识,应知应会常识。
(4)、学习矿井运输技术理论,技术操作规程,技术管理规程。
斜井(巷)轨道运输防跑车装置管理制度
1、按规程规定在运输系统安装足够量的防跑车装置。
2、每班必须仔细检查防跑车装置的完好情况,确保其灵活起效,严禁在防跑车装置失灵,失效的情况下提升运输。
3、钉道大班负责防跑车装置的安装,检修及试验工作,繁荣系问题要即时处理。
4、建立健全防跑车的技术档案。
5、阻车器应常闭状态,车辆正常通过时打开,捞车器应常开状态,车辆发生跑车时闭合。
钢丝绳管理制度
1、各台运输机必须按照选型设计要求,选配合理型号钢丝绳。
2、建立健全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制度并填写好记录。
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腐蚀较多段应详细检查,断丝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本。
4、各种钢丝绳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面积比,超过规程规定时应立即更换。
5、钢丝绳直径减小到规程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6、钢丝绳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或直径减小值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值。
(3)、受力段伸长0.5%以上。
7、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绳松动时,不论断丝,绳经变细多少或禁止用过期钢丝绳,立即更换。
8、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巷道和30度以下巷井(巷)中升将细料使用。
9、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绳经1000倍。
10、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11、必须有涂油制度和涂油设施,使用中钢丝绳每月至少1次。
12、对于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13、小绞车钢丝绳不得有硬弯,打结,缠绞和断股,钢丝绳绳头用卡绳装置固定在滚筒上,不得系在滚筒轴上。
14、倾斜巷道,11.4KW绞车使用5分绳,25KW绞车使用6分绳,否则扣责任者50至100元。
15、各部钢丝绳求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绳总面积比超过10%的必须更换,超一天扣责任者20元。
16、10度以上倾斜井巷提升,钢丝绳直径比原钢丝绳直径减少10%的必须更换,钢丝绳如遭受猛烈拉力的一般发现有损坏或长度增长百分之零点五以上必须更换,如不及时更换,经查出罚负责人每天10元,直至换好为止。
副提升井运输安全专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矿井运输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定付提升井运输安全专项制度,望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1、提升井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及性能,正规操作,严禁违章。
2、司机上岗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要仔细检查提升机各部分,确认无任何问题,方可接班进入正规作业。
3、严格按信号指示操作,信号必须灵敏可靠,信号不清不开车,接到停车信号,立即停车。
4、做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汇报,配合处理。
5、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做好设备日、月、旬检工作,确保设备完好。
保证深度指示器安全制动。
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保证过流、过速、过卷等各种保护灵敏可靠。
6、严格做好钢丝绳的班检工作,并填写好记录。
钢丝绳使用、维护、管理,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
7、按规程、规定装设阻车器及防跑车设施,并责任到人,做好检查及维护工作。
保证灵活全系效。
严禁在防跑车设施失效的情况下提升运输。
8、摘挂钩工必须正规操作,严格按规定车数挂钩,并要检查车辆及联接装置完好情况。
检查运输材料、设备装载及捆绑情况,确认无任何问题,方可运行。
9、钉道组必须保证运输线路,道岔完好,确保正常运输工作。
10、运送超长、超宽、超重设备,材料必须有专项运输措施,否则不准运输。
11、严禁在能自动滑行轨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装置将稳住。
12、处理落道时要严格按《岗位作业标准》中,落道处理技术标准执行,严禁用绞车牵引或其它不正当手段上道。
13、队级干部每人每月不少于5次上岗走动管理,并将所查问题落实处理。
14、副斜井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1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管理制度。
机车车辆维检管理制度
一、检修周期
(一)、内燃机车的检查、保养、维修:
1、调整。
2、日常运行检查、保养。
3、一号保养:
在工作150小时后进行。
4、二号保养:
在工作500小时后进行。
5、三号保养:
在工作1500小时后进行。
6、四号保养:
在工作3000小时后进行。
(二)矿车(包括各种物料车)检查,维护,检修:
1、交接检查及日常检查、维修。
2、小修:
六个月。
3、中修:
十二个月。
4、大修:
二十四个月。
(三)检修车辆的规定:
1、凡进行检修的车辆,必须经过质量、数量的验收,达到完好标准,方可运行。
2、所有车辆必须建立设备台帐,进行登记,将检修内容、时间,参加检修人进行帐登记
3、经检修的车辆必须保持在正常情况下运行六个月。
4、内燃机车要实行包机制,三班司机为一个包机组,设组长一人,并配机车维修人员共同对机车完好,安全运行负责。
二、机车、车辆使用年限:
1、内燃机车:
20年。
2、车辆:
(1)、一吨矿车5年。
(2)、各种材料车8年。
上述各种车辆使用到期后,由队提出报废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共同认定后执行。
三、车辆维修定额:
1、内燃机车:
每辆配1点5人。
2、一吨矿车:
每80辆配1人。
四、机车、车辆使用、备用、待修规定:
机车:
使用率不得低于90%。
车辆:
1、使用率不得低于80%
2、待修率不得超过70%。
3、备用率一般在2—4%之间。
电机车运输管理制度
1、电机车司机、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所有在用的电机车必须由集团公司每年统一审验一次,年检完毕,必须提交年检报告,对审验合格的电机车发予"
合格证"
,允许该机车在合格证有效期限内正常使用,未经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机车严禁使用。
3、每年由矿职教部门对电机车司机进行一次考试,并将考试结果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未经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司机吊销其上岗合格证,对新领和补发的司机合格证,由集团公司审核盖章后生效。
4、电机车及各类矿车必须保证正常的检查、维护工作,电机车除进行周检外,三个月进行一次小修,六个月进行一次中修,二年申请集团公司进行大修,各类矿车必须六个月进行一次小修,一年进行一次中修,二年进行一次大修。
5、列车制动距离每年校验一次。
运人不超过20米,运料不超过40米。
6、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调车及处理事故不受此限,单独机车及列车运行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信号工负责尾灯的摘挂工作。
机车的闸、灯、喇叭、连接装置、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不得使用该机车。
7、司机必须服从井下信号人员的指挥,服从井下信号规定。
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严禁不发信号就开车,严禁闯红灯。
8、司机开车时必须关好车门,坐好在座位上,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探露车外,更不得在车外操作。
每个机车必须专人专车,严禁司机将手把交他人代开。
司机不得脱离岗位,必须离开时,应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带走手把,但不得关闭车灯。
9、两机车或两列车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离。
10、机车运行速度严格按规定执行。
即:
运送人员不超出4米/秒,运送矸石、材料不超过4米/秒,运送火药不超过2米/秒,顶送物料、过道岔、弯道不超过1米/秒,车场调车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
11、机车运料、运矸严格按牵引车数挂车,10吨电机车牵引1吨矿车不超过35辆,牵引3吨矿车不得超过21辆,牵引4吨矿车不得超过18辆;
20吨电机车牵引4吨矿车不得超过21辆。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信号工要检查了解列车运载数量、种类、去向及装载情况,按规定车数对列车进行编组、连接,摘挂尾灯,配合司机监督列车运行情况并搬道岔,维护车场秩序。
人车运行管理制度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乘坐专列人车,严禁乘坐厢式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等其它车辆。
2、专列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机车必须砂箱有砂,制动、联接装置完好,否则,严禁使用。
3、人车必须按站在停车信号灯下停车,乘车人员必须到乘人车场乘车,正常行使中任何人严禁乱摆灯指挥停车(发生事故除外)。
人车应按点发车,每个停车点停车时间不少于1分钟。
4、主要乘人车场必须设有停车位置牌和人车时刻表,人员上下车时,信号工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线电源。
待人员上下完毕后,方可送电。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