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作文之会计事务所劳动合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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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作文之会计事务所劳动合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如乙方已在其他行政区域建立了劳动保险帐户,可以在国家主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为员工报销在外地缴纳的

社会保险中应由企业负担的部分。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停止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2、乙方根据其岗位享受甲方规定的相应的福利待遇。

3、甲方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和提高乙方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甲方要求完成规定数量、质量指标的工作任务。

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向乙方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甲方的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客户信息、执业资料等商业秘密对外提供,乙方应承担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完成规定工作的,在此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按照本人月工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接受乙方在接受规定工作的时间内提出辞职请求。

3、甲方在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及客户网络以及甲方在开拓业务方面的任何作法和文件(包括软件)均属乙方应当保守的商业秘密。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单位兼职。

八、职务发明权: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作出的属于甲方业务范围内的任何研究、发明、设计、改进及创新属于职务发明,其所有权归甲方。

2、乙方利用甲方的设备或利用其为甲方工作上的便利所作的研究、发明、发现、设计、改进及创新所取得的成果,甲方由此申请专利权、版权、注册权或其他保护性权利的所有权归甲方。

九、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2、甲方发生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需支付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有意隐瞒或未如实向甲方介绍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个人基本情况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或与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事务所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经股东会讨论取得超过2/3股东的同意意见,向劳动人事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解除本合同。

(二)下列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主要业务方向,调整经营任务,或者由于经营方式、所有制形式发生变化;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发生变化;

3、出现甲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情形;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甲方批准后生效。

如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甲方批准后生效。

但是,项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同期限未满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四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甲方批准后生效。

乙方未按本约定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不办理工作交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无法办理其工作交接:

a:

办公物品、业务图书未归还;

b:

工作未交接;

c:

借款未归还;

d:

工作档案未归还;

e:

审计底稿(含电子版文件)未整理、移交;

f:

笔记本电脑的开机密码、电子文档的密码未交接;

g:

未按离职流程办理手续等。

(五)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甲方同意,考入脱产学历再教育学习的。

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合同期内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5、乙方身为会计、审计专业人员,由于个人原因被判令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

6、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7、乙方受到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中任意一项达到15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如合同到期日,乙方仍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的,乙方应当继续完成工作任务,权利与义务与合同期内一致,合同到期日自动延长到工作任务完成之日。

(三)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如经乙方提出,甲方与乙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篇二:

事务所劳动合同】

会计师事务所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合同双方可协商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1.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2.1乙方工作地点为。

2.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工作。

2.3甲方因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按照诚信合理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

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对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调整和变动。

2.4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作息休假

3.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

周至少休息一天。

3.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3.3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有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4.1乙方试用期报酬为元人民币,试用期满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按甲方的薪酬分配制度

计算发放劳动报酬。

4.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固定工资部分在次月的日之前发放。

按期结算的浮动工资部分在结

算期日后20日内发放。

4.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

4.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

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5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须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甲方所在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

5.2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按有关规定转移。

5.3乙方享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6.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健立建全工作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6.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

和培训。

6.3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自觉防止事故的发生,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行业协会和甲方组织的培训,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七、服务期

7.1甲方应该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进行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有权与乙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

务期。

八、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

8.1乙方负有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甲方可与乙方另行订立保密协议,约定保密范围、保密

方式、脱密期限等事项。

8.2负有保密义务且需要履行竞业限制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其竞业限制有关

事项、期限、范围、地域在保密协议中单独约定。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9.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9.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

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在外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指出而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在订立本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形的。

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甲方单位工作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10劳动合同期满,乙方有第9.8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

终止。

但是,乙方存在第9.8项之第一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

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9.11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

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9.12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9.13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

同终止。

十、经济补偿、违约金和赔偿金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本合同第9.3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的;

(2)甲方依照本合同第9.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依照本合同第9.7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

9.9项之第一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合同第9.9项之第四点、第五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履行竞业限制的人员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10.2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每满一年支

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济补偿。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

续履行;

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第

10.2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0.4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履行相应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

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相应协议关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0.6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或者竞业限

制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11.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

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2.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乙方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之前,乙方

仍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12.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办理财务结算和业务工作的交接。

甲方依照本合同有关规

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2.3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2.4甲方制定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人事、劳动、报酬、福利等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予以确认并承诺遵守。

12.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予以全面履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

充协议。

12.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才代理机构一份。

12.7其他补充事项

乙方的邮寄送达地址为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如果乙方住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甲方按约定地址邮寄,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三: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浩华人字【2009】第29号签发人:

熊靖

关于印发《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分所:

现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

公司人事管理通知

抄报:

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长、副董事长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日印发打印:

刘洁校对:

杨鹏云共印50份

附件: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遵循的原则

1、合法原则:

合同双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基本准则;

2、诚信原则:

合同双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3、平等协商原则:

合同双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合同中的争议以平等协商作为首选处理方法。

第三条职责划分

1、合同申请人职责

新聘员工应在入职30日内,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在册员工在合同到期前,收到公司《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15个工作日之内,应做出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报机构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2、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对本部门新录用员工的工作考核。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

所新员工考核程序与方法,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考核,并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保留完整的考核资料(考核单上须由被考核人签字确认);

(2)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由部门经理及时督促部门秘书,填写《试用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签署转正定级意见,并与员工试用期结束10个工作日之前,将该表及全部考核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门;

(3)负责对部门合同期内员工的考核(签字)。

负责对合同期满员工的表现进行工作评价,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与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如不同意该员工续签合同,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将全部考核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门;

(4)负责部门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工作。

3、机构与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职责

(1)负责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负责新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

(3)负责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发放、跟踪与回收;

(4)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

(5)负责离职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手续的办理;

(6)负责离职员工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统筹的中止、停缴及封存手续的办理;

(7)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信息、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等信息的更新统计;

(8)负责正式员工的流程开通;

(9)负责《员工手册》的发放登记与收回。

4、机构与人力资源部部长职责

(1)负责对劳动关系专员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2)负责对员工劳动合同签订过程的监控与审批。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职责

法定代表人在所有《劳动合同》上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转行政部门加盖公司公章。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文本中的公司委托代理人需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2、劳动合同文本由机构与人力资源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拟定和修改,分管人力资源公司领导审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使用。

3、新员工须认真填写《入职登记表》,使用欺诈手段(其中包括提供伪造或过期的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及其它应提供的应聘信息)入职,公司视为重大违纪行为,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4、员工应使用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姓名签署劳动合同,员工所填写住址应为本人有效联系地址,如地址变更应书面告知机构与人力资源部并签字确认,否则由员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劳动合同作为新员工入职的要件,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得正式聘用及办理社保等关系。

6、所有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正式录用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之内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及时

提供办理入职所需的资料;

(2)由于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以上材料者,本人应提供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属劳务用工人员应签订《劳务合同》,劳务人员应自上班之日起10日内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7、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种类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类,具体签订类别由公司与员工在不违背《劳动合同法》情况下协商确定。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指公司与员工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指公司与员工约定不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期限

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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