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XX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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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各方面数据显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趋缓。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XX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为119.45,比20XX年下降1.11个点,“十一五”以来首次出现下降(见图3)。
图32000年来出生性别比变动情况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全面推进。
结合部门职责、工作特点和网络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推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以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人口学校为阵地,以计划怀孕夫
妇为重点,将优生科学知识普及到户到人,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科学规范的、个性化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
各地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模式。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省份由8个扩大到12个,试点地区人群覆盖率最高达87.4%。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得到加强。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推动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省内“一盘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得到加强。
各地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出“一站式”、“一证式”、“网格化”等行之有效的办法。
区域协作和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深入推进。
启动了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试点工作,初步完成了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省级集中和跨省个案信息上报等任务。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扩大,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稳步实施。
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新农保与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
计划生育保险试点顺利推进。
推进各地完善和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
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20XX年,“三项制度”中央投入资金12.65亿元,直接惠及265.50万人。
其中: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央投入9.25亿元,惠及221万人;
“少生快富”工程中央投入1.72亿元,受益家庭7.18万户;
特别扶助制度中央投入1.68亿元,扶助22.86万人。
(见图4)
图420XX-20XX年三项制度进展情况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与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深化。
中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人口因素对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的影响等人口发展重点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地震带、边境地区及国家重点规划区域等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已经启动。
人口发展战略与“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正按计划推进。
与高校合作研究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
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一期工程完成建设目标,通过竣工验收。
人口信息整合和利用进一步深化,人口宏观管理及决策支持能力不断提升。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已
有17个省基本建立全省统一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初步实现省级数据集中。
区划代码应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人口计生与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稳步推进。
积极参与“六普”工作,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努力提高人口计生统计质量。
优质服务继续提质提速。
20XX年新增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199个,全国“国优”单位达到918个,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覆盖率从20XX年的12.23%提高到32.11%。
(见图5)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西部地区整体推进的格局正在形成。
四川地震灾区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已有2980名妇女再孕,1789个婴儿健康出生,并有3例辅助生育技术孕育的婴儿出生。
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确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性质。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展顺利。
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等7部门共同开展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
图520XX-20XX年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覆盖率
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
召开全国依法行政会议,明确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依法行政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和程序逐步建立完善。
加强对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的指导,推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完善,已有江西、陕西、贵州、宁夏四省(区)完成条例修改工作。
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赴13个省(区、市)开展行政执法督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处置媒体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提高政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宣传教育先导作用进一步发挥。
筹划和组织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人口与发展60年系列成就展。
人口宣传阵地不断巩固,中国人口报成功改版,中国人口出版社荣获“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
通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等平台,加强高层倡导,“抓人口就是促发展,抓计生就是抓民生”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内容不断丰富拓展,人口文化建设扎实推进。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取得新进展,新建了一批新家庭文化屋,开发了一系列民族语言宣传品。
农村人口文化大院蓬勃发展。
部署开展了人口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培养工作,收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人口与发展国际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成功组织召开第五届亚太生殖健康大会,参加联合国人口与发展委员会第42届会议和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国际会议,举办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战略国际研讨会。
国际合作工作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其前瞻性、示范性作用,开展与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日本政府、澳大利亚政府、德国政府、福特基金会等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理念,积极倡导探索,与国内工作结合,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三、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综合改革迈出新的步伐。
制定下发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点,提出加快建立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等“六大机制”。
国家层面的三项重点改革稳步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试点已在7省启动,绩效考评“以奖代投”奖励办法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出台了指导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并稳妥推进。
国家级综合改革示范单位发挥了积极带动作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工作稳步推进。
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启动“万村(居)示范”活动。
军队人口计生工作继续走在全社会前列,军地人口计生工作优势互补、双向促进的局面正在形成。
“强基提质工程”顺利实施。
“十一五”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投资任务提前一年完成。
全年中央安排14亿元新增投资,其中5亿元用于县级服务站、乡(镇)中心站的新改扩建,6亿元用于设备更新,3亿元用于流动服务车购置。
抓紧实施今年国债资金新增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截至20XX年12月底,已开工项目1485个,开工率80%以上,完工项目210个。
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水平得到提高。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把稳定机构、提高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已有26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人口计生委的“三定”新规定出台,职能有所拓展,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整体保持稳定。
队伍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在7个省(市)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家庭计划指导师、人口社工师、早期教育师和人口信息统计分析师等新职业申报工作进展顺利。
成功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研讨班及第14期省级人口计生委主任研修班。
市县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组织了1000多名西部地区乡级服务站技术人员参加进修实习,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各级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进一步增加。
20XX年至20XX年,计划生育事业费从226.39亿元提高到36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7.44%;
人均人口计生事业费从17.31元提高到27.41元,年均增长3.37元。
(见表1)
表1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情况
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有奖举报、便民维权活动,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和行风监督员的纽带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
篇二:
20XX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XX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完成了“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改规划,为“十三五”健康中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XX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3528个,比上年增加2096个。
医院2758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077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927个。
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7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4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3102个(由于资源整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069个,民营医院14518个。
医院按等级分:
三级医院2123个(其中:
三级甲等医院1236个),二级医院7494个,一级医院8757个,未定级医院9213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
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6542个,100-199张医院4073个,200-499张医院3912个,500-799张医院1568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49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1个,乡镇卫生院36817个,诊所和医务室195290个,村卫生室640536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7503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78个,其中:
省级31个、市(地)级409个、县(区、县级市)级2803个。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个,其中:
省级31个、市(地)级387个、县(区、县级市)级2505个,另有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二)床位数。
20XX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01.5万张,其中:
医院533.1万张(占7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1.4万张(占20.2%)。
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80.6%,民营医院床位占19.4%。
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1.4万张,其中:
医院床位增加36.9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3.3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XX年4.83张增加到20XX年5.11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
20XX
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069.4万人,比上年增加46.0万人(增长4.5%)。
20XX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800.8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3.2万人,其他技术人员40.0万人,管理人员47.3万人,工勤技能人员78.2万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03.9万人,注册护士324.1万人。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41.8万人(增长5.5%),其他人员数见表2。
20XX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
医院613.3万人(占57.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0.3万人(占33.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7万人(占8.2%)。
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有所增加(见表3)。
20XX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及以上占30.6%,大专占38.9%,中专占28.2%,高中及以下占2.3%;
技术职务(聘)结构:
高级(主任及副主任级)占7.6%,中级(主治及主管)占21.3%,初级(师、士级)占60.8%,待聘占10.3%。
20XX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2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36人;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38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39人。
(四)卫生总费用。
据初步核算,20XX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40587.7亿元,其中:
政府卫生支出12533.0亿元(占30.88%),社会卫生支出15890.7亿元(占39.15%),个人卫生支出12164.0亿元(占29.97%)。
人均卫生总费用2952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0%。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
20XX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7.0亿人次,比上年增加1.0亿人次(增长1.3%)。
20XX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6次。
20XX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0.8亿人次(占4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4亿人次(占56.4%),其他医疗机构2.8亿人次(占3.6%)。
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1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下降0.2亿人次(见表4)。
20XX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7.1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8.0%),民营医院3.7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2.0%)。
20XX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17.6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5亿人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2.9%,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20XX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21054万人,比上年增加613万人(增长3.0%),年住院率为15.3%。
20XX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6087万人(占76.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37万人(占19.2%),其他医疗机构930万人(占4.4%)。
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613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减少57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减少42万人(见表4)。
篇三:
20XX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新成效,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单独两孩政策扎实稳妥有序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为。
20XX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1432个,比上年增加7034个。
医院258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73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029个。
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15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6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3874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14个,民营医院12546个。
三级医院1954个(其中:
三级甲等医院1158个),二级医院6850个,一级医院7009个,未定级医院10047个。
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5474个,100-199张医院3755个,200-499张医院3758个,500-799张医院1504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369(:
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XX)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238个,乡镇卫生院36902个,诊所和医务室188100个,村卫生室645470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6948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个,其中:
省级32个、市(地)级407个、县(区、县级市)级2816个。
卫生监督机构2975个,其中:
省级31个、市(地)级389个、县(区、县级市)级2532个,另有2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注:
①*仅包括原卫生部门主管(不含原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②#系其中数。
以下各表同。
20XX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60.1万张,其中:
医院496.1万张(占75.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8.1万张(占20.9%)。
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1.9万张,其中:
医院床位增加38.3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3.1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XX年4.55张增加到20XX年4.84张。
20XX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023.4万人,比上年增加44.4万人(增长4.5%)。
20XX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759.0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5.8万人,其他技术人员38.0万人,管理人员45.1万人,工勤技能人员75.5万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89.3万人,注册护士300.4万人。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7.9万人(增长5.3%),其他人员数见表2。
医院574.2万人(占56.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3.7万人(占34.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5万人(占8.5%)。
20XX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1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20人;
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41人。
卫生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
下表同。
据初步核算,20XX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35378.9亿元,其中:
政府卫生支出10590.7亿元(占29.9%),社会卫生支出13042.9亿元(占36.9%),个人卫生支出11745.3亿元(占33.2%)。
人均卫生总费用2586.5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5.56%。
20XX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6.0亿人次,比上年增加2.9亿人次(增长4.0%)。
20XX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29.7亿人次(占39.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6亿人次(占57.4%),其他医疗机构2.7亿人次(占3.5%)。
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2.3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0.4亿人次(见表4)。
20XX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6.5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9.1%),民营医院3.3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