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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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在盐都区进行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使用本样本;文中的“红色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招标文件备案时应提供手写的修改草稿,经认可后方可打印招标文件正式稿备案。
发布时间:
2010.7.1
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O一O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备案意见表
盐都区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意见:
绿化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审核,同意备案。
备案部门(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招标概况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规模:
平方米(或估算价万元)
标段数量:
个标段
养护期:
年
质量要求:
合格(栽植结束及养护期内苗木成活率达100%)
要求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苗木的采购、栽植、养护以及场地平整、外购土方等,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苗木清单及图纸为准。
2
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踏勘地点:
递交疑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方式:
书面递交(或发送电子邮件、传真);递交地址(传真号或邮箱):
(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疑问的投标人,应在发出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以确认其查收。
)
答疑(或补充通知)网上公布时间:
年 月 日。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一楼西侧)
4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一楼西侧)
5
投标人须每天登录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查询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因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及时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网址: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上岗证号:
):
联系电话:
1、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1.1本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标段划分情况:
本招标项目共个标段,各标段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
,工程估算价:
万元;
二标段:
,工程估算价:
万元;
三标段……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可中个标段;同时参与个标段投标的,其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可)相同。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工程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前附表)、通用条款、合同主要条款、附件等四部分以及根据通用条款第4.3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集体自筹资金%,私有资金%,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要求: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月日之间,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 资格后审(或资格预审)办法。
4.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资格后审项目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未参加投标的,将作为其不良记录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
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3资格预审用经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允许更换。
5、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担保
6.1招标人委托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6.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注: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预算总价的1%,最高不超过80万元)同时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万元或只需交万元。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
农行新区分理处,账号:
426901040006806),并到收款单位(地址:
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一楼西侧0158房间,电话:
88112680)开具收据。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6.5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缴纳方式: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6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递交履约担保,并押存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合同双方按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6.7中标人除按上述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指除被评审为废标外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6.8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的基本户资料未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开具保证金收据前必须提供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9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9.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6.9.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6.9.3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9.4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的标准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的;
6.9.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9.6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6.9.7中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服务工程,并经查属实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10本条适用于发放纸质图纸的项目:
本招标项目图纸押金为人民币 元,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交纳(投标人如数、完好退回图纸后,无息退还图纸押金);图纸领取地点:
。
7、合同定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详见通用条款第6条。
8、招标控制价
8.1本项目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或招标控制价开标前3-5天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8.2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9、评标定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规则详见附件。
10、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
10.1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分为一、二号标书,其中一号标书为商务标书,二号标书为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材料原件。
具体编制要求和内容详见通用条款第7条。
10.2多标段招标项目用:
同时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0.2.1一号标书只需编制一套(每套含正、副本)。
10.2.2二号标书不论投几个标段只提供一套,并单独密封。
11、本招标文件附件为以下项:
11.1评标定标办法;
11.2评标规则;
11.3投标承诺书样式;
11.4一号标书封面样式:
11.5苗木清单;
11.6投标报价单样式;
11.7原件清单样式。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现场条件
1.1项目概况:
见投标须知的前附表
1.2现场条件:
基本具备进场条件。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现场踏勘
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2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递交方式提交疑问,如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答疑,请投标人在发送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确认其已查收。
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报送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
4.3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经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备案后,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应每天定时到网上查询,因投标人未能按时查询网上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