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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成效。

1、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法规体系大体形成;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初步建立;

3、国家公务员的廉政约束机制开始运行;

4、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论述题

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

P15-16

一、与国外公务员制度相比较的特色: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

2、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

4、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国家公务员不单纯片面追求“才能”。

二、与传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相比较的特色:

1、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2、具有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

3、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

4、具有廉政勤政的保障机制。

5、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因此,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不仅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形成,也标志着我国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的确立

第二章 

职位分类制度

1.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进行的分类。

2.品位分类是以人为对象进行的分类。

3.职务是应当完成的任务与完成任务所享有的权利。

4.责任是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员执行职务的义务。

5. 

职位是执行公务的基本单位,是组织机构的细胞和最小单元。

6.最初的职位分类是在科学管理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

7.我国国家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两个序列。

简答题

1.简述职位的涵义及其特点。

职位是指由上级组织确定的,由一个工作人员所担负的工作量以及职务与责任的集合体。

包含三个组成要素:

1、组织分配。

2、单位工作量。

3、职务与责任的结合。

职位具有的六个特点:

1、职位是执行公务的基本单位,是组织机构的细胞和最小单元。

2、职位是以“事”为中心而设置的,是为了落实组织的职能而进行职能分解的单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受该职位上人员变动的影响,职位不随人走,人走职位在。

3、职位有数量限制,受组织机构的职能、规模、职权分解和经费等因素制约。

4、职位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也具有可变更性。

5、每一职位都有一定的标准,包插职位的名称、工作内容、责任、工作标准、任职条件、晋升转任方向等。

6、每个职位对应一定的类别和等级,从而与一定的工资待遇挂钩。

2.简述职位分类的涵义及其特点。

职位分类即以职位为对象,依据国家公务员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四个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具有五个特点:

1、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的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而不是职位上的人。

2、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

3、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个职位应干什么事,而是对各职位所面临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进而确定每一职位在全部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

4、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的分类,以提高国家公务员管理水平。

5、职位分类随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3.比较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的长处和短处。

职位分类长处:

以“事”为中心,采用了较为科学的分类标准、评价手段和技术,按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分类,使人事管理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有一套严格的程度及其严谨、准确、客观、统一、规范的法规文件(如职位说明书等),对每一职位都有详尽的文字说明,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统一了权、责、利,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以工作决定报酬,实行同一同酬。

通过制定和使用统一的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使相同等级的职位享受相同或相近的待遇,为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升迁等各项管理提供客观依据。

短处:

因分类结构严密,使国家公务员的流动调配受到限制,不利于人才的跨部门流动与全面发展;

严格的分类标准缺乏一定的灵活性,从长远看不适宜于人才资源的全面开发与管理;

职位分类技术性强、工作量大、手续繁琐,费时费力。

品位分类的长处:

以“人”为中心,以人的资格条件作为分类标准,有利于吸收受教育程度较高和较优秀的人员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便于选拔和培养通才,培养人的全面能力,发挥人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能提供不断升迁的机会。

限制了学历低而能力较强的人员的才能发挥,不利于这些人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和高级职位升迁;

不以工作好坏决定所得报酬的多少,常常造成工作贡献大成绩优异的人员因资历、学历条件的限制报酬低,而报酬优厚的人员又因为工作简单、轻而易举而往往无所事事,造成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

4.简述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特色。

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特色表现在三个方面:

1、职位、品位因素相结合确定级别;

2、正常的晋级增资制;

3、调转升迁的相对灵活性

5.简述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我国国家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序列:

国家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包括: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部长、委员会主任、署长、行长,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副部长,司长、局长、厅长、州长、专员,副司长、副局长、副厅长、副州长、副专员,处长、县长,副处长、副县长,乡(镇)长、科长、副乡(镇)长、副科长等。

非领导职务序列包括八个职务等次:

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6.简述我国设置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动因。

设置非领导职务序列的主要动因有以下五个需要:

1、适应国家行政机关某些职位特点的需要。

2、稳定国家公务员队伍中的业务骨干的需要。

3、克服“官本位”现象的需要。

4、减少行政领导职数、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5、规范对原有相当待遇人员管理的需要

7.简述我国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1.试述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

P28-31

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进行职位设置;

2、拟定职位说明书;

3、确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

4、职位的后续管理。

进行职位设置分四个阶段:

职能分解、职位调查、职位评价和职位设置。

拟定职位说明书内容包括:

职位名称、职位代码、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标准、所需资格条件和升迁转任方向七个方面内容。

2.试述我国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

P33

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

1、为公务员的考试与任用提供了科学标准。

2、为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参照系。

3、为公务员工资待遇的确定提供了依据。

4、为开展公务员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

5、为巩固机构改革的积极成果作了铺垫。

6、为实现办事高效创造了积极的条件。

7、为促进整个人事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 

录用制度

1.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国家公务负队伍的“进口”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首要环节。

2.在中外历史上,选拔官员的办法最主要的有选举、推荐、考试、考核等四种。

3.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就已开始实行公开招聘人才、广开才源等选拔制度

4.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主要采取统包统配和个别选调方法。

5.近代西方公务员制度建立的标志是1870年5月英国内阁颁发枢密令,规定政府行政机关所任用的人员必须通过文官委员会主持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任职。

6.我国录用国家公务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7.考试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基本竞争方式。

8.我国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是德才兼备。

9.国外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分为通才标准与专才标准。

10.以通才标准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代表国家是英国。

11.以专才标准录从国家公务员的代表国家是美国。

12.我国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

1.简述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产生过程。

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已开始实行公开招聘人才选拔制度,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历时1300年,16世纪至19世纪相继传入西方;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主要采取统包统配和个别选调方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市场改革取向和社会发展需要,我国开始积极探索改革传统干部录制度,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考试择优任用。

1989年考试录用制度开始实施。

1993年8月14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月1日施行

2.简述实行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2、有利于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简述报考国家公务员资格条件的类型。

1、根据报考条件的性质可分为基本条件和特别条件。

2、根据报考条件的内容,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4.简述我国国家公务员报考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考试主管机关批准,也可适当放宽。

5、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经考试主管机关批准,也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具有考试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5.简述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三种考试方法。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是笔试、面试及“特试”三种

6.简述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监督内容。

第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32条规定,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16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第二,对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及规定资格条件进行国家公务员的录用的,宣布无效。

第三,对不按规定程序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者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

第五,对违反上述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

1.试述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P46-48

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开原则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一条重要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公民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法律地位平等。

主要体现在:

1、招考资格平等。

2、提供的条件平等。

3、保密措施平等。

4、在成绩面前人人平等。

5、查阅考试成绩的权利平等。

竞争原则有两方面涵义:

一切有志成为国家公务员者,以自己的才能和品行为条件,参加主考机关组织的选拔考试,以争取获得成功,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主考机关通过让报考者竞争的方式,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择优原则是指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在公开、平等的前提下,对报考者按照德才兼备标准进行法定的考试、考核,全面测验、考察报考者的知识、能力、政治立场、道德器质,并以考试、考核结果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列出合格者的名单,择优录用。

四项原则中,以竞争为核心的有机整体,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

2.试述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P54-56

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六个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3、考试;

4、录用考核;

5、体检;

6、录用。

其中录用考核主要包括五个基本内容:

报考资格审查、考核有无需要回避的情况、政治思想考核、道德品质考核、工作实绩考核

第四章 

考核制度

1.国家公务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两种。

2.平时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

3.国家公务员考核动范围原则上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4.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5.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6.“绩”的两个突出特性是实践性和客观性。

7.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标准以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8.360о考核法是绩效管理与现代人事测评方法相融合的新型方法。

9.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是我们党多年来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应用。

10.年度考核结果是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归宿点。

11.国家公务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1.比较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录用考核和晋升考核的区别。

P61表

2.简述建立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对国家公务员正确实施奖励、纪律、培训、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辞职辞退,并提供依据。

2、有利于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

3、有利于提高国家公务员素质,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3.简述国家公务员考核的范围。

P63-64

1、请病假、事假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国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2、新进入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

3、挂职锻炼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

5、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

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

7、受有关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

8、受党纪处分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

4.为什么说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

第一,工作实绩是检验国家公务员对社会贡献大小的重要尺度。

第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是由“绩”的特点决定的。

第三,工作实绩是对国家公务员德、能、勤的整体检验。

第四,突出工作实绩是推进国家公务员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的需要

5.简述日本公务员的考核内容。

1、考核工作;

2、考核性格;

3、考核能力;

4、考核适合力

6.简述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的等次及标准。

考核等次:

优秀、称职、不称职。

考核标准:

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10-15%优秀率)称职: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

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7.简述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P70-71

客观公正(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8.简述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方法。

P71-72

1、“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2、“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3、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9.简述360o考核法。

P73

360o考核法是绩效管理与现代人事测评方法相融合的新型方法。

其操作分为两步:

1、先界定考核的内容。

2、后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评价

10.简述国家公务员考核机构的组织及职责。

组织:

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本部门人事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代表组成,国家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职责: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主管领导人员写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意见。

4、审核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11.简述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使用的内容。

1、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晋升挂钩。

2、与国家公务员的奖励紧密结合。

3、与国家公务员的职务调整、升降相互关联。

4、与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密切联系

1.试述国家公务员考核的程序。

P74

年度考核程序五点:

1、由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部门行政首长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平时考核程序三点:

1、被考核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录并签署意见。

3、部门行政首长作出阶段性评价

2.试述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使用的规定。

P80

首先,“优秀”、“称职”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使用的规定。

1、国家公务员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2、国家公务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4、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数额的奖金。

5、国家公务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3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其次,“不称职”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使用的规定。

第一项,国家公务员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

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

第二项,国家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五章 

奖励制度

1.奖励,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上的嘉奖、精神上的鼓励。

2.奖励以其施奖机关的层次不同,可以分为国家奖励和政府奖励。

以性质不同,可以分为行政奖励和社团奖励。

3.国家公务员奖励与行政奖励的主要区别是被奖励的对象不同。

4.国家公务员奖励与社团奖励的最主要区别,是施奖机关和对象不同。

5.国家公务员与行政奖励、社团奖励的关税之处是:

可以同时并用,不能互相替代。

6.授予荣誉称号,按其授予权限不同,可以分为国务院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7.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待遇,可分为精神和物质奖励待遇,亦可分为受奖国家公务员和受奖国家公务员直系亲属的奖励待遇等。

8.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待遇,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为三种,即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章,发放一定的奖品或奖金,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1.简述国家公务员奖励的作用。

P86

答:

1、激励与鼓舞作用。

2、引导与示范的作用。

3、促进竞争与高效的作用。

2.授予荣誉称号的标准条件有哪些?

P91-92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大胆探索,锐意改革,埋头苦干,知难而进,坚韧不拔,奋力拼搏,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业绩突出。

第二,从严治政,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在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改进机关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有勤政敬业精神,工作中属尽职守,坚持原则,严谨细致,无私奉献,精神境界高沿。

第三,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特别是在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切实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等方面,在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积极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方面,解决那些人民群众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下功夫,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尽心尽力,成绩显著。

3.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P94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3、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7、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8、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9、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

10、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功绩的;

11、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12、有其他功绩的。

4.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1、最低的奖励标准,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

2、最高的奖励标准,是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

3、基本奖励的标准,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只要在工作中的表现符合这个标准,就可以获得奖励。

5.国家公务员奖励应遵循哪些程序?

P95

1、国家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意见,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上报审批;

2、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

3、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直接给予国家公务员奖励。

6.简述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批准权限。

P97

1、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2、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3、记一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4、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上国务院批准。

5、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1.试述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基本原则。

P87

1、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就国家公务员奖励而言,物质奖励不是单独的奖励种类,只能与精神奖励同时并用,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是实放国家公务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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