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复习题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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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复习题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约束力即为法律关系的终止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即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积极的行为或消极的不作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行为取得民事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后做出的民事行为法律才能认可

●要式的民事法律形式。

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特定形式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属于委托代理

●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在代理关系中,如果因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若李某接受王某的委托从事违法活动,则由王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属于法定代理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出的代理

●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律师作为离婚诉讼中丧失行为能力而又无其他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属于指定代理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进行活动,属于无权代理

●在无权代理下的情况下,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速效时效中止

●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在债的发生依据中,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根据

●在债的发生依据中,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无因管理是指既为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的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如两个相互定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

●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同费用及直接损失

●在债的消灭依据中,同类已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因当事人相互抵充其债务而同时消灭是抵消

●在债的消灭依据中,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经公正机关证明,债务人将履行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是提存

●提存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

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债权人仍不领取提存标的物的,应归国库

●在债的消灭依据中,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是混同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

●商业秘密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都属于知识产权

●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不得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商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国家权利机关

●北京市政府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中国建筑业协会不属于国家机关

●根据代理的法律规定,在同一诉讼中,律师既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根据代理的法律规定,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订立合同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对于公开的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是专利权

●取得商标权的条件是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商标不是专利权的客体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主体、客体、内容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参加、管理或监督建设活动,受建设工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国家权利机关是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权利机关参加建设法律关系的职能是:

审查批准国家建设计划、审查批准国家予决算、制定和颁布建设法律、监督检察国家各项建设法律的执行

●行政机关包括:

国务院、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发生了变化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有:

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

●行为内容合法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之一。

该要件要求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不违反法律、不违反行政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关利益

●在代理关系中,通常涉及三方关系人,即:

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

●代理有三种形式分别是: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应注意的问题:

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

●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

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

●滥用代理权表现为: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实施法律行为、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事务完成

●属于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

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死亡

●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权利的最常保护期限、特殊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为1年的有: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威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债权和物权的不同体现在:

主体不同、客体不同、内容不同

●关于债权和物权叙述正确的是:

债权是对人权、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的保护包括:

请求确认物权、请求排除妨碍、请求返回原物、请求损失赔偿

●是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知识产权有: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四大基本特征是:

专有性、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地域性、时间性

●著作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包括:

发行权;

复制权;

展览权;

编辑权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

发明人;

设计人;

社会组织;

外国人

●商标的构成要素:

商标的名称;

商标的图案;

商标的颜色

掌握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

“建筑构成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其他条件不是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是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阶的50%

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阶的30%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施工的,每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许可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施工许可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施工许可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超过6个月,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立登记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格证书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人员,要通过国家任职资格考试、考核,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办法资格证书

●建设单位不属于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

●注册不属于建筑构成的从业人员

●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属于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有:

已经办理了建筑构成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法律后果有: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证可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国务按照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开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国务按照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包括: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所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掌握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主要内容

●发包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它不符合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规定

●某建筑施工企业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它符合建筑工程发承包的规定

●甲乙丙三家承包单位,甲的资质等级最高,乙次之,丙最低。

当三家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时,应按丙单位的业务许可证范围承揽工程

●某建筑施工企业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它符合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规定

●有关总分包的责任承担: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大型和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俩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发包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某建筑单位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某建筑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某建筑施工将所承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不符合建筑法关于建筑发承包的规定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队》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业务

●根据《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损失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100万元的。

必须进行招标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体现了公开原则

●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体现公平原则

●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体现了公正原则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大型基础设施;

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公开原则;

公平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

●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招标程序的是:

发布招标公告、资质审查、接受投标书开标评标

●招标代理叙述中,正确的是: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书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类的有: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工程设计资质分类的有;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根据《招标投标法》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是:

联合投标

●关于联合体各方资格规定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

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共同投标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共同投标协议属于合同关系;

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详细;

明确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联合体内部各方通过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在中标后要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关于连带责任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或者多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

连带债务人中一个或者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义务即行解除;

对连带债务人内部关系而言,根据内部约定,债务人清偿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关于联合体各方在中标后承担的连带责任说法正确是:

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除不可抗力外,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除不可抗力外,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标的联合体除不可抗力外,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时,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

●是关于投标的禁止规定有:

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者投标这者泄漏标底;

投标人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关于投标禁止性的规定中,投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正确中标者是以此决定取舍属于: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关于投标禁止性的规定中,投标者之间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的表现有:

借用其他企业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投标时递交虚假业绩证明;

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上和技术上采用模糊的语言骗取中标,中标后提供劣质货物、工程或服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三序列: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中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有: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法律后果是:

中标无效;

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符合中标程序的是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约定的地点;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说法正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的履行职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责任

●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关于评标委员会的叙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的有: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与投标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的有: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投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法》中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不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非安全生产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安全规程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和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在《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的规定中,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即为知情权

●在《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的规定中,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即为建议权

●在《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的规定中,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即为紧急避险权

●在《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的规定中,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即为拒绝权

●在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中,任何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属于公众举报监督

●在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中,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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