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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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右铭法。
(三)主持人:
大家都发表了对网络及远离网吧的见解。
确实,我们作为未成年人,应该铭记身边这些惨痛的教训,远离网吧。
心动不如行动!
让我们一起宣誓:
向"
网吧"
告别!
班会讨论:
(控制在10分钟左右)
请同学们举身边的正面的例子来说明适当利用网络对我们的帮助,同时,举反面的例子来说明沉迷网络的危害性。
从而,进一步提高同学们对沉迷网络的危害性的认识。
班会总结:
(控制在10分钟左右)(另找一人)
有人曾作过这样一个比喻:
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决不亚于邪教,是腐蚀青少年的“电子毒品”。
由于网络具有信息量大且新奇等特点,加之大量形形色色的网络游戏及色情影片反动等信息,甚至还有网吧经营者提供的免费食、住、行等优惠手段,使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网吧。
这种沉迷往往无法自拔,同毒品的成瘾性是很相似的。
这种迷恋网吧对青少年群体至少存在以下几种显著的危害:
1、影响青少年性格的完善。
长时间的上网使处在成长期的青少年处在于一种虚拟的世界中,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相混淆。
有人曾做过一项调查,发现那些沉迷于网吧的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往往表现为沉默寡言、孤僻,和同学不能正常沟通等等,这些性格特征除了极易引发不良后果外,更会使学生将来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社会。
2、影响青少年诚信品质的形成。
大多数青少年上网的内容都是网络聊天,由于这种交流方式具有匿名性,因此学生在聊天时通常无所不说、无所顾忌,久而久之的后果便是做事为人的不负责任,缺乏诚信。
3、影响青少的情感世界。
青少年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向往与异性的交往,网络便为他们提供了这样的空间,但在网上“你、我、他”通常都是虚假的,这种虚无的情感只会导致青少年走向情感误区,无法自拔。
4、影响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
由于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较差,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过多的受反动、暴力、色情的腐蚀,往往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院曾有一名学生,因为上网在网吧与外人抢网友,便采取暴力极端的方式实施了持刀打架行为,结果呢?
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害人害已。
(总结)同学们,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利用网络,它会给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提供很多的帮助。
如果沉迷网络,终究会被网络毁了我们的人生。
我们要学会扬长避短去利用网络。
切记,不能请把握自己的青春,拒绝沉迷网络。
班会作业:
(课后)
联系青少年成长的特点,结合本次班会的内容,写一篇班会后感。
《法制教育》班会课教案
一指导思想
据有关报道,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暴力犯罪突出,团体犯罪严重,各种社会团体因素对当前中小学生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
如:
吸
烟、逃学、寻衅滋事、群伙殴斗,甚至抢劫、盗窃等一系列行为。
二教育目的: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
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教学过程:
1引言:
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2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4)犯罪的类型复杂
3学生讨论: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4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社会的因素
(2)家庭的因素
(3)学生的心理因素
5.知识竞赛
<
1>
案例分析
主持人出一些问题,关于同学们现实生活中会遇到的法律案件,然后以组为单位,,用抢答的形式,分别为案件做分析解答
2>
自问自答
学生自己出一些案例,然后让其他组抢答
6相互交流
学生与主持人对某一案例,一起讨论,各抒己见
7布置作业本周大家就本节班会课写一篇周记,谈谈自己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一、教学目的:
1、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2、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知识技能目标:
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重点难点: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教学过程:
引言:
同学们都有十五,六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
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
如认为父母"
赶不上潮流"
,对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
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
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
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
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
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讨论)-
三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
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
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
男方不肯,坚持"
要人不要钱
"
。
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
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
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
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
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
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
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
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
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
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
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
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
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
来管而拒绝。
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
违法
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
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
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
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
(五)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原则: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
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
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
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
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
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
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
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要做到:
一克服"
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
的错误思想;
二克服"
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
的错误做法。
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
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根据法律规定: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
严打"
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
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
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
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但是,中小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
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
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
“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
”《鸡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鸡毛信藏在羊群头羊的尾巴下,躲过日本鬼子的搜查,胜利地完
成了送重要情报的任务;
小兵张嘎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招数,战胜愚蠢的敌人。
前不久,某市一
小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几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
可见,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
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
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
你可以大喝一声:
“住手!
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
;
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
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
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
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
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
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
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1.通过这次主题活动,同学们进一步认清了网吧给他们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坚定了他们拒绝沉迷网吧的决心。
开展方式:
通过班主任讲演,结合制作案例或法制漫画幻灯片,观看有代表型的案例短片,同学们课堂讨论,班主任总结方式从而加强同学们的对沉迷网络和加强自我保护的法制观念。
(一)主持人: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利用这次班会活动一起来探讨一下有关迷恋网吧的问题。
活动前要求全班同学查找有关网吧危害的资料,现在让我们向大家来汇报一下。
1.张先生和妻子自己经营了一个小厂,由于业务忙,对孩子放松了管理。
孩子原来成绩还可以,后来成绩一直跌,而且放学很迟回家。
有一天,很晚了孩子还未到家,张先生就去找,结果在一家网吧里找到正在上网的孩子。
张先生就对网吧的老板说:
“我孩子因为上网吧来玩,丢了学业,以后如果有来,你不要让他进来。
”老板答:
“这么多小孩,我哪里认得?
况且,他什么时候来,我也不知道。
”张先生很气愤地对记者说:
“这些网吧老板只认钱,不讲道德、良心。
在网吧里找孩子那一刻,我恨不得有关职能部门统统取缔了这些违法经营的网吧。
孩子都上高中了,我们不可能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只有从源头抓起,即网吧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才能根本杜绝孩子上网吧。
不然,我们家长防得了初一,防不了十五。
”记者问他:
“网吧对你孩子产生了哪些不良影响?
”张先生痛心地说:
“一是影响了学业,成绩下降;
二是影响了性格,自孩子上网吧后,对其他都不感兴趣,以前他蛮喜欢下棋、绘画、踢球的,现在整个人变了。
”还有很多类似张先生这样的家长,他们都对网吧深恶痛绝,他们强烈呼吁:
“网吧害了不少孩子,救救孩子吧!
”有一位姓周的家长,孩子今年念初三,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偷窃,被他发现了打,挨打后就离家出走,搞得他焦头烂额,他深有感触地说:
“网吧对青少年的毒害不亚于毒品。
”由此可见网吧该有多么可怕!
2.泉州某某中学某学生因沉迷于网络游戏,为十块钱的上网费抢劫小学生被判有期徒刑1年,花季少年的大好前途就这样断送了。
3.浙江温州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强因迷上网络游戏,常常夜不归宿,盗窃家里钱财,有一次盗窃家里300元正出门上网吧时,被老奶奶发现并极力劝阻下,小强怒不可遏,丧失理智,顺手拿起菜刀凶残地向老奶奶砍去,可怜的老奶奶关心照顾小强十几年,竟死于自己的孙子的手里,可悲啊,可叹!
4.晋江市某小学六年级学生顺兴因迷上“传奇”游戏,不顾父母劝阻,连续通宵一个星期,吃住都在网吧,父母心急如焚,丢掉工作四处寻找,最后母亲心情焦躁,伤心过度,病倒住院。
5.据法制日报报道,广西省柳州市某中学初一年学生陈某某,因通宵上网,兴奋过度,第二天清晨被网吧管理员发现猝死在电脑桌上。
6.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天津市某中学学生小赵因升级游戏屡次失败,心灰意冷,感觉人生从此一蹶不振,回家跟父亲说“爸爸谢谢你,养育了我十一年,你要好好保重身体。
再见。
”然后,从电梯上到11楼,跳下,留下悲痛欲绝的父母。
父亲大声诉说:
“救救孩子”。
班主任小结:
据专家统计,青少年犯罪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占所有犯罪的60%左右,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沉迷于网络中各种暴力游戏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警醒啊!
我们班主任说的数字给我们同学们敲响了警钟。
接下来让我们来观看小品表演《网络下的罪恶》。
小品主要内容:
谢谢老师和几位同学的精彩表演,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感谢。
(2)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有什么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
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3)如果有同学或朋友邀你去网吧,你会怎么办?
(4)面对网络的诱惑,我们该怎么办?
(四)主持人:
下面请我们班主任对我们本次主题班会进行总结。
(五)班主任总结:
网络世界丰富多彩,网络世界诱惑无限。
然而,网络中不良信息的危害也是日益彰显,尤其是网吧,往往是各类恶性事件的原发地,不容忽视,对于青少年来讲,网络道德教育迫在眉睫。
我在这里提出倡议,并请同学们在倡议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1、充分认识网吧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危害,树立文明上网意识。
2、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远离网吧,拒绝网络不良信息诱惑。
3、积极劝说身边的同学、朋友远离网吧。
4、合理安排节假日时间,认真完成假期作业。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过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我们的茁壮成长将是祖国明天的美好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远离网吧、远离伤害、文明上网、健康成长,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的小学生。
(六)全班同学走上主席台,在倡议书上严肃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活动目标
1.通过观看有关是否该遵守交通法规的幽默的法制短片,引发同学思考:
是否可以因为某些原因而不遵守法律规范?
2.通过自由辩论的形式,让正反两种观点进行交锋,使同学们在讨论中看清问题的本质,了解到不仅要知法,更要信法,进而守法。
3.在明确了守法的重要性之后,通过知识竞赛的形式,使同学们在寓教于乐中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为严格守法打下基础。
4.评选“法制之星”,作为班级法制活动的带头人,带动全班同学乃至全年级、全校同学一起做知法、信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三、活动程序
老师:
各位同学上午好!
今天的这堂班会我们要一起讨论一个严肃的话题——法制。
那么法律对于大家来说具体是什么呢?
学生:
法律是约束、规定人们行为的内容。
在开始严肃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段轻松幽默的法制短片,讨论一下法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适用情况。
1.观看幽默的法制短片以夸张搞笑的形式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找到一些看似合理的借口,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同学们观看后果然出现了一些意见分歧。
这部短片向我们表达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那么我们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还是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灵活变通一下呢?
不知道同学们各自都持有怎样的看法。
学生1: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维持大家的秩序的,我们必须遵守。
学生2:
法律本身就是为了让人们能更好地生活,是为人民着想的。
有时可以灵活变通。
大家的说法似乎都挺有道理。
那么下面就让我们开展一次小型的辩论会吧。
请支持马凌的同学坐在我左手边,支持孙亦文的同学坐在我右手边。
2.自由辩论
围绕幽默的法制短片展开辩论,并可将议题适当扩展而不局限于交通法规。
同学们自主分成两组,由主持人宣布规则,进行自由辩论。
辩论结束后由在场老师做评委,对同学们提出建议和指导。
那么下面我宣布一下规则。
两方可自由派出辩手,一方发言结束另一方即可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