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大武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技术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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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北纬36°
4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2008年编制了《淄博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对全市包括大武水源地等17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划分和核定,并通过专家论证,待报批。
其中,大武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初步确定为富水区范围内现有取水井周围区域和水源补给区,具体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区域及工业南路以南,西至金岭村十字大街向南至业旺东村一线,南至南沣路,东以花果山、打虎山分水岭线为准的闭合补给区;
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中对所界定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
大武水源地南边界以南,太河水库大坝以北,淄河与弥河分水岭以西,淄河与孝妇河分水岭以东的区域为准保护区。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一级保护区要设立隔离防护设施,由水利部门组织实施;
一级、二级、准保护区统一增设制式饮用水水源界标、饮用水水源交通警示牌、饮用水水源宣传牌等,由环保部门组织实施。
二、依法保护,源头控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规定:
环保部门要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力度,从源头控制水污染对水源地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一律不批新、改、扩建涉水项目,同时,加强现有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规划目标。
规划、土地、环保、水利部门对所有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规划的环评优先考虑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论证没通过的项目,环保部门不予环评审批,计划部门不予项目审批,除水源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任何单位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任何与供水无关的设施。
三、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管理范围
全面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临淄区的属地责任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重点加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区域内的污染源综合整治力度。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水源地取水许可开发管理工作,张店环保分局、临淄环保分局、齐鲁石化环保分局负责各自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作。
(一)治理责任。
齐鲁石化公司及所属企业,临淄区政府及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张店区湖田镇政府是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
(二)监管责任。
市环保局、市水利与渔业局负有污染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责任;
临淄分局,齐鲁环保、市环境监测站,市自来水公司,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处负有水源地管理巡查监测责任。
(三)治理重点。
1.开展水井全面普查。
由市水利与渔业局牵头组织,临淄区政府,齐鲁石化环保分局,市水资源办公室,市自来水公司,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处,齐鲁石化公司等有关人员参加,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开展大武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水井全面普查工作。
对每一眼深井进行GPS定位,登记在案,依据现状,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市政府现场会纪要要求实施水井井壁防渗治理。
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打击通过私自开凿水井向地下偷排污水的违法行为。
2.全面实行开采井井壁防渗处理。
利用三年时间,按照各自管理使用权,临淄区政府、市自来水公司、齐鲁石化公司对大武水源地现有的212眼深井(生活用水井37眼、工业用水井159眼、水位动态观测井16眼)及普查中记录在案的水井全部实施基岩以下2米井壁防渗处理;
已经封闭停用的,必须全部打开,限期完成井壁防渗处理,经环保水利部门联合验收后,重新封闭。
3.实施地下管网出地工程。
齐鲁石化公司要彻底更新改造和防渗加固排海(水)管线,限期实施对辖区地下污水管网改地上工程。
临淄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水源地富水区范围内的企业及化学工业园企业限期实施地下管网出地工程。
湖田镇负责辖区内企业限期实施地下管网出地工程。
所有保护区范围内的水污染企业,必须采取地面硬化,建设防事故池,完善雨污分流工程,逐步实现地下排污管线改为地上架设的要求,目前,确因工艺和技术等因素限制无法地上架设的,要作好防渗处理和检查监管工作。
4.实施企业污水进管网工程。
张店环保分局、临淄环保分局、齐鲁环保分局迅速组织力量对大武水源地保护区各自辖区内涉水企业污水管网情况,排水去向进行调查。
对有排水去向,污水未进管网的企业采取拉闸限电等措施进行停产治理,完成污水进管网工程,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无排水去向,且污水进不了管网的企业,必须实施限产直至关停,污染严重的坚决关闭取缔。
重点普查排洪沟沿线、曙光桥周边、齐鲁石化西部厂区南侧及乙烯南路南区域、南王精细化工园、淄河滩沿岸等小型化工企业;
其他企业管网区别轻重缓急,运行时间、有无渗漏等情况,排出治理时限,采取立即更换或管网出地措施;
保护区内所有企业的污水必须进入管网,严禁旱排现象发生。
5.加快排查企业污水进管网的治理进度。
临淄区负责组织第一批40家企业污水进网改造工程(名单见会议纪要)。
市大武水源管理处、齐鲁环保分局、临淄环保分局抓紧确定第二批企业名单。
倒排工期限期完成水源地上所有企业污水进管网工程。
6.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对所辖区域内的各类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
齐鲁石化公司负责厂区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和绿化,临淄区负责大武水源地区域范围内,齐鲁石化公司厂区外的垃圾清理和绿化。
四、建立严格的监测预警机制
重点建立“两自检、两抽检”的水质监测机制。
(一)市自来水公司的自检。
市水利局与渔业局负责,支持市自来水公司增加水质检测设备的配置及相关工作,年内必须实现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106项检测指标的监测。
对主要水质指标每天监测一次,对规定的106项检测指标每月进行一次全分析,正常监测结果每旬报市环保局。
(二)齐鲁石化公司的自检。
齐鲁石化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自检体系,按照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规定,完成所属地下水井的39个监测项目的常规监测,对区域内的水质变化执行随时、全面检测。
(三)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处的抽检。
定期对37眼生活用水井31个项目及专项监测井7个项目进行每月两次抽检,抽检时间为每月10日和月终日。
(四)市环境监测站的抽检。
定期对37眼生活用水井31个项目及专项监测井7个项目进行每月一次抽检。
抽检时间为每月20日。
(五)市环保局负责建设测报预警平台,各部门的监测结果在取水样10日内报市环护局,市环保局对各项结果及时进行分析,汇总情况每月报市政府领导,同时抄送市水利与渔业局。
五、建立严密、迅速应急体系
由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引黄供水管道与自来水公司供水管道的(联接)链接网络,出现异常情况时,1小时内要立即关闭自来水供水闸口,开启引黄供水闸口,实现无障碍换接,确保正常供水。
(二)加快引太入张工程建设步伐,要抓紧做好工程方案,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中心城区供水最终形成“以太河引水为主、大武水源为辅、黄河供水应急”的供水体系。
(三)加快对上游水源的研究勘探开发。
抓紧组织对大武水源地南部补给区内的富水地段进行水源勘探,摸清水量水质及投资情况,协调好与青州的边界问题,以备应对紧急情况之需。
六、完善应急处理预案
市政府建立遇有重大水质变化例会调度制度。
市环保局负责建立测报预警机制,当水源地个别井(点)水质发生重大劣变时,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召集有关单位对地下水质进行分析、比对,并查找污染源、确定责任单位,对地面水环境进行限期综合治理,及时消除污染源。
(一)大武水源地一旦发生地下水突发污染事件,或者生活饮用水井水质发生严重劣变现象,大武水源地管理处责成井权单位立即停止供水,做到15分钟内报市环保局和水利与渔业局;
市环保局在半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在一小时内报告省政府;
一小时内水利部门完成供水系统的切换工作,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加以解决,事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通报有关单位。
(二)在发生大面积水污染事件的紧急状态下,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将中心城区的供水由大武水改为黄河水;
临淄区政府负责将临淄城区的供水由天润供水公司改为天齐源供水公司供水;
齐鲁石化公司、华能辛店发电厂、第十化建公司及周边小型企业、农村供水,由水利部门负责将大武供水改为黄河水。
(三)在水源地地下水突发污染事件后,市环保局要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查明污染原因,责成有关单位清除污染源,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所造成的损失,视情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市水利与渔业局要及时调整水源井开采方案,责成有关单位对受污染水体进行强排处理,采取水力截获措施,防治污染水体进一步扩散。
七、加强领导和调度工作
(一)市政府成立大武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施联动。
环保、水利,临淄区及有关乡镇办事处,齐鲁石化公司根据各自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干、有人负责。
(三)市环保局要加强调度和督导。
负责汇总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每月上报市政府,各单位要强化责任,配套联动,支持办公室开展工作,按时报送信息。
遇特殊情况,马上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六日
大武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周连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孙中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洋(市环保局局长)
毕荣青(临淄区区长)
成员:
王同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有梅(市水利与渔业局局长)
徐建祥(市规划局局长)
于照春(市环保局副局长)
巩曰峰(临淄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绍光(齐鲁石化公司副经理)
大武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李洋(市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
于照春(市环保局副局长)
巩曰峰(临淄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善忠(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
杨振涛(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
赵凤均(齐鲁石化环保分局局长)
王孝勤(市水资源办公室总工)
吴晓明(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边农方(大武水源地管理处副处长)
曲国利(市环境监测站综合科科长)
刘勇(市环保局临淄分局副局长)
李玉道(齐鲁公司安环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