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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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实习实训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使学生获取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措施。

为加强学院对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职责

全院各类实习实训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

学院类实习实训由教务处负责;各院、系类实习实训由院、系主任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类实习实训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导教师负责。

其它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一)院领导的职责

(1)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审核各专业制定的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管理使用、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聘任等。

(2)指导和督促教务处认真履行实习实训相关的管理职责。

(3)组织实施实习实训质量监控、组织实习实训工作经验交流及表彰先进。

(4)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拓展与建设。

(5)组织制定学院有关实习实训的管理办法。

(二)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是主管全院学生实习实训的行政管理部门,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全院实习实训管理相关文件。

2、收集整理各院、系上报的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预算情况报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3、组织检查各院、系各专业实习实训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实习实训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实习实训工作经验交流及表彰先进。

5、收集、汇总各专业的专业实习实训鉴定表、各院、系的实习实训总结等资料,并按教学资料归档规定的期限保存。

(三)院、系(专业基层单位)的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当年的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计划、实习实训指导书等,并按教务处的要求按时上报审批后执行。

2、慎重选择、落实实习实训地点,包括拟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挂牌等相关工作。

3、认真选派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考核他们的工作。

4、实习实训前对参与实习实训的师生进行实习实训动员和安全教育,交待实习实训注意事项,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实训协议书和安全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三、四),让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目的、任务、要求,并针对每次实习实训的特点进行实习实训态度和实习实训纪律方面的思想教育。

实习实训过程中加强跟踪管理,在实习实训中若出现特殊问题须及时汇报。

5、检查各实习实训队的准备工作和实习实训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实习实训质量检查。

6、实习实训结束后,要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实训总结,并组织实习实训汇报交流。

(四)实习实训前必须成立由师生组成的实习实训队(或领导小组),以领导完成实习实训期间的各项工作。

另外,成立临时党、团小组(或支部)负责安排实习实训期间的思识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生活,保证实习实训的顺利进行。

二、实习实训计划和大纲

1、实习实训计划由院、系(或专业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全程教学计划制定年度实习实训计划,在学年度上学期(9月份)上报学院教务处,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实习实训计划要尽可能具体,写明实习实训时间、地点、人数、目的、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实训经费预算等,以便统一安排和检查。

2、在执行实习实训计划中,若遇特殊情况改变实习实训计划时,须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教务处须提前将批准的实习实训计划以教学任务书的形式下达有关部门,以便各单位有计划地执行实习实训计划。

4、实习实训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实训的依据文件,各院、系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认真编制实习实训大纲(参考格式见附件一),经院、系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5、为提高实习实训效果,教学基层组织必须安排相关教师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实训要求和完成实习实训内容的办法,在实习实训前发给学生。

三、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实训前深入实习实训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向学生介绍实习实训单位基本情况、实习实训计划;对学生提出纪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2、按照实习实训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完成指导实习实训的任务。

未经院、系主任和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减少实习实训项目和内容。

3、实习实训期间深入实习实训现场组织现场教学,请实习实训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作报告、讲座、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另外,要向学生布置一定的作业或思考题,组织阶段小结、交流实习实训经验。

4、负责与实习实训单位联系,向对方汇报和了解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争取对方的指导,尊重对方的意见,搞好校企关系。

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学校联系解决。

5、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实训纪律;对严重违纪教育无效者,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直至停止实习实训,并及时向学院及教务处汇报。

6、实习实训结束后,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进行考核和评分,并在专业实习实训鉴定表上写出评语报教务处,同时要认真写出实习实训总结交院、系和教务处备案。

四、实习实训场所的选择

1、根据实习实训目的,在满足实习实训大纲的基本要求、保证实习实训质量的前提下,就近安排实习实训。

2、己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要优先选择到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

3、选择场所应满足实习实训任务要求,做到相对稳定,各院、系应发挥本院、系的教学科研力量,提倡和鼓励与实习实训单位长期挂勾,建立教学、科研和就业相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

4、凡有条件在院内实习实训的专业,可安排在院内实习实训,但须安排一定时间的校外实习实训或参观,以便学生更好的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

五、实习实训类型及时间安排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学分制教学计划指导性方案》,各院、系可按以下实习实训类型及时间组织实习实训:

1、认识实习实训

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专业,为技能课和专业课的学习提供感性认识。

实习实训时间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内,每学期一周。

2、课程设计(论文)和专业综合实习实训

其任务是在所学专业课程的基础上,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提高学生的设计(论文)能力。

时间安排与所学课程同步,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六学期内进行,每学期二周,个别专业实习实训时间可适度增减。

3、毕业顶岗实习实训(毕业综合实习实训)

其任务是根据所学专业,在职业环境中顶岗综合实习实训,收集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为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综合训练。

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课时为十二周。

六、实习实训形式

1、各院、系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实习实训,实习实训形式有下列几种:

(1)集中实习实训方式,即以班级为单位由学院或院、系组织集中进行的实习实训。

(2)分组实习实训方式,即将班级分成若干小组分散进行的实习实训。

(3)学生结合就业自主联系实习实训单位实习实训方式,即学生根据实习实训计划规定的时间,自己联系实习实训单位,进行自我管理的实习实训。

(4)几种实习实训方式结合进行的实习实训方式。

2、各院、系上报实习实训计划时,同时将实习实训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3、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实习实训,都必须满足实习实训任务的要求,确保实习实训质量。

对分组实习实训和学生自主联系单位的实习实训,各院、系和指导教师要加强领导和管理,严格对实习实训过程的质量监控。

七、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

1、为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必须严格考核,按实习实训任务的要求,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并行,根据各专业的不同确定过程与结果分数的比例,实习实训成绩按百分制上报。

2、实习实训成绩评定分为:

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优秀(90分以上):

能很好的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实训非常认真,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劳动纪律,实习实训效果好,能力强。

良好(80-89分):

能较好的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钢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实训认真,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劳动纪律,实习实训效果好,能力较强。

中等(70-79分):

能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实训较认真,基本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劳动纪律,实习实训单位反映较好,能力中等。

及格(60-69分):

实习实训较认真,基本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实训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能力中等。

不及格(59分以下):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实习实训成绩考核为不及格。

(1)未达到实习实训任务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实训报告及专业实习实训鉴定表马虎潦草、能力差,内容有明显错误。

(2)未参加实习实训时间超过实习实训总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实训中有重大违纪行为乃至违法行为,教育不改者。

3、实习实训考核方式:

可采取结合实习实训笔记评阅实习实训报告、评阅实习实训单位(部门)评价意见,笔试或口试答辩等多种方式评定。

例如:

实习实训态度占10%、业务能力水平占40%、实习实训记录和作业占10%、实习实训报告占30%、质疑考核(笔试或口试)占10%。

具体评分标准各院、系可结合专业实际制定。

但在实习实训前必须向学生公布。

4、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未参加实习实训,或者参加实习实训但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实习实训,重新实习实训的安排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协调重新实习实训学生实习实训相关事宜。

到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实习实训学分的学生,作结业处理。

八、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指导书的要求参加实习实训,听从指导教师指挥,服从统一安排,圆满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2、虚心向实习实训单位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学习,认真思索、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实践和收集有关资料,努力掌握生产实际知识。

3、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爱护生产工具、仪器设备、图纸资料等,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4、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事故。

自觉遵守宿舍、食堂、公共场所的守则、公约。

5、实习实训期间(含节假日),外出活动必须向带队教师请假,不得擅自离队。

6、实习实训是一门必修课程,凡无故不参加实习实训者作旷课论处。

缺勤天数超过实习实训总天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实习实训考核。

7、实习实训期间,因违反安全规则和实习实训纪律,造成自身伤害者,由本人负责。

造成国家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等,依据相应的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对因违法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按有关规定加重处分。

8、积极参加劳动和各项公益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学院声誉贡献自己的力量。

9、实习实训结束时,须写出实习实训报告(总结),按学院的要求,填写专业鉴定表一式两份,经实习实训部门和单位写出实习实训评语并签章后才能取得实习实训成绩。

九、实习实训经费的划拨、管理和使用

1、实习实训经费实施包干使用原则,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安排等具体情况,由学院每年划拨一定的实习实训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专人审批、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由实习实训的院、系掌握使用。

参照兄弟院校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在二、三年级进行认识实习实训、课程实习实训、参观见习等按事先报告同意的实习实训计划及经费预算计划执行。

学生在四年级进行毕业实习实训,按生均200元/人的标准划拨使用。

2、各院、系要按上报学院的学生实习实训经费预算计划合理安排使用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另外,各院、系要制定有关实习实训经费的使用办法,并填写学院实习实训经费审批表(格式见附件二)。

其中,学生实习实训补助费(生活和交通补助)控制在实习实训总经费的30%以内。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费由各院、系按实习实训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审定,然后报教务处核发。

3、实习实训经费的请款和报销按财务处规定程序执行。

4、实习实训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实习实训工作的,应减少或停拨实习实训工作实施部门的实习实训经费。

十、其它

1、本管理规定办法适用于院内、外各类实习实训。

2、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3、鉴于我院各类专业实习实训的特殊性,相关院、系可参照本实习实训规定并结合各专业特点制定各自实习实训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一、《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实践课教学大纲》(参考格式)

二、《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实习实训实训经费审批表》

三、《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实训实训安全协议书》

四、《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协议书》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也是检验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提高我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全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协调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有关问题,毕业论文结束后,选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教务处职责:

1)统一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毕业论文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2)抽查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情况,参与各院系中期检查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检查,审定各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并听取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汇报。

3)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考核、评估等工作;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负责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2、院(系)职责

1)负责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为学生协调确定指导教师。

2)制定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向各系(室)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定并落实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开题报告。

3)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4)审定各专业毕业答辩小组名单,确定学院答辩委员会成员,并组织好学院学生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5)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

3、学生应遵循的原则

1)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规定的任务,学生应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实事求实,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全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

2)在接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后,在领会课题的基础上,了解任务范围及涉及的素材,查阅、收集、整理、归纳技术文献和科技情报资料,结合课题阅读并翻译外文资料。

3)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和工作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听取教师对工作的意见和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工作能力的训练,学生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独立完成任务,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凡是有抄袭或弄虚作假、伪造数据者,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6)学生缺勤超过毕业设计时间的1/3者(包括事假、病假、旷课),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7)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要遵守学院及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8)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应做好总结,并将所有资料交回,对工作中有关技术资料,学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和转让。

二、目的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2、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推导计算能力、实践研究能力、经济预测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的使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口头、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3、在第六学期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宣传动员工作,各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在第七学期开展选题、审题、公布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于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在第八学期开学前学生应完成文献检索工作。

三、选题原则

1、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培养目标,使学生素质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选题应突出专业特点,结合科学研究,社会、经济、文化、生产、实验室建设和教师科研项目等,尽可能选择结合实际的题目。

3、选题难度和分量要适当,要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有所创新,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4、各专业的选题与学生数应有一定的比例,文、法、经济、管理类专业,学校提倡每生一题,理工、艺术类专业每题学生总数不宜超过5人。

四、指导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担任。

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校工作一年的教师可以单独承担指导任务。

助教可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不能单独承担指导任务。

特殊情况需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2、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换。

指导教师在校内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各院(系)不得随意安排指导教师外出,以保证对学生的及时指导。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1)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要认真制定论文(设计)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首次指导教师要进行试做。

2)严格要求,耐心指导,指定主要中外文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并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3)采用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的有关问题。

学生在校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三次全面检查学生工作进程,并记录在案,学生在校外单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每月二次与学生通讯指导,以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指导质量。

4)按规范要求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工作态度,专业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及应用价值写出客观公正的评语,并给出成绩。

5)参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评定成绩。

4、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能包办代替,应指导学生独立进行撰写。

2)不能撒手不管,应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3)一般情况下,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文科不超过10篇,理科不超过8篇。

4)同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能出现论文题目雷同,一般情况下,同一论文题目五年内不能重复使用。

五、过程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主要包括填写开题报告书、参加开题报告会、毕业论文撰写及修改、参加毕业类论文(设计)答辩等环节。

每一个都不能省略,更不能走过场,第一个环节没有完成,就不能进入第二环节,以此类推。

学院应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表,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不定期检查。

如违反规定,轻者论文(设计)成绩扣分,重则推迟其答辩时间直至取消其答辩资格。

如确有特殊情况,学生应向院(系)书面说明情况,院(系)可酌情处理。

六、格式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按下述结构格式:

1、毕业论文(设计)一律用Word文档,A4纸,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打印(论文格式见附件)。

所有论文打印后,统一录入光盘与论文文稿一同保管。

毕业论文(设计)封面等相关材料均按统一格式(见附件),依次放于毕业论文(设计)正稿前,统一于左侧装订成册。

2、毕业论文(设计)的体例必须符合科学论文的要求,论题、中文与英文内容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必须一应俱全。

3、毕业论文(设计)篇幅,理科不少于4000字、文科不少于6000字,艺术类、外语类等特殊专业由院(系)酌情确定论文字数。

毕业论文(设计)装帧必须统一规格,做到美观大方。

七、答辩与成绩评定

1、本科生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经指导教师审定,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2、学院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小组(不少于三人),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及评分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在正式答辩前(提前十天),指导教师应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交专业答辩小组,评阅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作出全面客观评价。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没有指导教师评语,没有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正式稿者;

2)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者合作做一个课题,但论文完全一样或绝大部分一样者;

3)有抄袭行为者;

4)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未到院(系)备案或汇报论文进度者;

遇有上述情形之一者,有关院系应主动报告教务处。

4、院、系可按专业组织答辩,根据需要也可组织部分学生参加学院答辩,具体答辩形式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确定。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答辩委员会(小组)主持,学生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一般限定10分钟),答辩老师提问,学生回答,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20分钟为宜。

学生答辩过程中,其他同学可列席参加,院、系应安排专人做好答辩记录。

6、严禁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现象。

违者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

成绩评定应按学院统一制订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的要求进行(详情见附表四)。

8、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结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小组)三部分意见,最终成绩以答辩委员会(小组)核定为准,同一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率不超过20%,优良率不超过70%,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各院、系审定,报教务处审核后,再向学生公布,并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9、各院、系应分别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情况(包括答辩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交到教务处。

10、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一周后,各院、系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成绩评定表及总结材料交到教务处。

对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原件、附件、答辩记录单统一存学院资料室,保存期为四年。

学生可自行根据需要复印留用。

各院、系应在各专业中推荐两份最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送交档案室永久保存。

11、整个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应在5月31日前完成。

八、质量检查

1、学院试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随机抽查制度。

学校每年随机抽取5-10%的毕业论文(设计)供专家评阅,评审结果与指导教师的课酬和评聘挂钩。

2、学院每学年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

本工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一、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二、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开题报告书

三、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表

四、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一、表二、表三

五、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六、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七、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撰写规范

1、文科类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程序大体分为六个阶段

(1)确定导师;

(2)与导师讨论并选题;(3)阅读文献、收集资料;(4)拟定写作提纲;(5)撰写和提交初稿,与导师讨论和修改;(6)定稿和导师审阅。

文科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论题明确、资料翔实、论证严谨、语言文字流畅简练、结构合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正确或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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