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抽查情况一览表模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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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检验检测报告(BG-2020-GJ-1)检测依据错误,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伸长率等参数技术指标填写错误,最大力总伸长率结果值不合理,相应原始记录表中无相应测试值。
6.路基压实度检验检测报告(BG-2020-XCJ-1)的审核人员未持有试验检测师证。
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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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所
2019年内审无不符合项工作记录表,不符合项未整改;
2020年度无内审计划,无管理评审计划,无监督相关工作程序且未开展监督,未开展质量控制活动,无培训计划且未开展培训;
无计量单位等供应商评价,无大型设备使用授权,无期间核查计划且未实施,标准物质无清单;
部分作业指导书在标准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如路面摩擦系数试验实施细则等。
2.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不规范。
沥青用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编号:
JC-195、223)只校准105℃,未全部覆盖所使用参数要求;
标准测力仪(编号:
JC-105)结果确认未计算线性关系公式,无法直接使用;
砼回弹仪(编号:
JC-118、JC-119)校准周期为1年;
强制式单卧轴混凝土搅拌机(编号:
JC-202)校准结果确认应采用JG244标准,实际校准结果(45r/min)不符合规范要求(47±
1r/min);
数控水泥砼标准养护箱未按照校准结果修正设定标准值。
4.试验检测工作管理混乱。
如水泥方面:
部分标准稠度试验记录用水量只有1次加水记录;
复合硅酸盐水泥未按规范要求先进行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
样品编号为YP********、6541、6542、6701、6709、6785等6组样品已出3天试验报告(试验人员:
萧健铭,检测证号:
粤(公路)检员********C;
张佳英,无证),未完成28天强度试验却无法找到相应的6组试件,标准养护箱中只有2组试件(样品编号:
YP********、2290);
砼外加剂方面:
样品号为YP********的成型日期为2020.10.15,检查时已超28天龄期却找不出28天抗压强度试验记录;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面:
C25,C30,C35,C30,C40,C50砼配合比设计成型日期为2020.10.28,已出7天抗压强度报告(试验人员:
陈维勇,检测证号:
(公路)检师********QG;
李土华,检测证号:
粤(公路)检员********C),砼标准养护室却无法找到28天抗压强度对应试件(样品编号:
YP********,06477,06478,06479,06481,06483)。
5.水泥检验报告(编号:
064-20-2480、064-20-2305等)复核人员未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证。
6.化学试剂未有效实施双锁管理;
化学试剂管理台账与实际药品数量不对应。
7.留样室水泥留样台账登记水泥留样数量多于实际水泥留样数量;
水泥留样数量过少无法满足复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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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公路质量检测中心
1.试验室内部管理混乱,体系运行记录不充分、不完整。
年度培训计划不具备执行性、监督计划不具备可实施性、质量控制活动的计划不具备可实施性;
样品管理混乱,样品留样台账缺失,不能提供样品处理相关记录;
技术负责人对管理体系文件不熟悉;
标准规范查新不能有效开展,无查新日期,《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已废止,未更新;
2019年10月份进行的内审记录不能覆盖质量体系的要素,提供的内审审核资料不能体现审核时间、审核岗位和审核结果;
2020年1月份开展的管理评审输入、输出要素不全。
2.部分设备检定/校准结果确认依据有误,如:
沥青延度试验仪、智能数显沥青针入度仪。
3.检查时,水泥恒温恒湿养护箱(GLYQ-182)显示养护湿度是65%,不满足规范要求。
4.留样室和样品室共用同一房间,留样样品不受控。
5.化学室未配置抽风排气设施;
化学药品管理不规范,酸碱化学药品放置在同一个柜子里。
6.样品流转登记台账和设备使用记录签字相同人员笔迹不一致。
7.记录、报告管理不规范。
部分原始记录、报告信息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依据不正确;
部分记录(含仪器使用记录)与报告数据无法一一对应。
8.部分报告数据无法溯源(缺原始数据)。
缺最大干密度值、试验修正系数、表观相对密度;
部分报告与记录数据不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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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鑫达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换证评审以来,机构处于停止工作状态,体系运行、场地环境、设备管理等基本处于失控状态。
1.无2020年内审、管理评审计划,无2019年内审、管理评审记录和报告;
无2020年监督、培训、期间核查、仪器检定/校准维修保养、质量控制计划,且未开展上述工作;
无检测人员授权、标准物质管理、供应商评价等。
数字温湿度计(型号:
TA218,编号:
XD098)、电子分析天平(型号:
JF2004,编号XD140)、数显恒温水浴(型号:
HWY-600,编号:
XD-148)、砼贯入阻力仪(型号:
ZC-1A,编号XD146)等设备已过检定有效期,未见检定计划;
雷氏夹仅检定1个;
2018年后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全部未进行检定/校准结果确认。
3.针对厅2019年“双随机”检查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未能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管理。
4.样品室存有2019年钢筋、沥青、水泥、集料等样品,其标签显示为待检状态。
5.化学试剂三乙醇胺未放置在化学试剂柜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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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留样室内留样水泥的标签编号规则不一致。
2.化学试剂柜未有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部分试剂标识信息不全。
3.个别设备检定/校准确认依据、确认结论不准确。
4.外加剂报告(编号:
A2020(05)0158)中,凝结时间差未按标准绘制贯入阻力时间关系曲线计算结果。
机构自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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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2020年7月,机构名称由茂名市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变更为茂名市交通事务中心,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2019年12月份开展的管理评审,输入、输出要素不全;
《留样管理规定》未规定需要留样的样品清单和样品留样时间,所留存样品由样品管理员自行处理,未按照《样品的处置和管理程序》(MZJ/E-2-24)的要求,报试验室负责人批准。
3.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不规范。
水泥细度负压筛仪、沥青针入度仪检定/校准结果确认依据有误;
0.045mm、0.080mm细度筛和水泥安定性雷氏夹等部分设备未进行检定/校准。
4.仪器配置、安装不满足要求。
沥青、沥青混凝土室只有一台烘箱,不满足使用要求;
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沥青混凝土马歇尔击实仪和集料摇筛机安装未固定。
5.部分报告、记录信息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依据不正确。
原始记录表中缺仪器及编号,路基路面弯沉试验记录表中检测、记录、复核未签字,数据修改不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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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站
1.体系文件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进行转版。
未有效开展内审、管理评审、监督、培训、供应商评价等工作。
2.化学试剂柜未有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试剂柜内的试剂无管理清单。
3.仪器管理工作不到位。
砂浆稠度仪指针变形失效,沥青延度仪玻璃盖损坏;
雷氏夹、0.08mm水泥筛未校准;
土工试验用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TG-05校准参数不准确(只校准132℃);
电热鼓风干燥箱(TG05)、微机控制电液伺服试验机(JL03)、压碎值指标仪(JL-02)检定/校准结果未有效确认。
4.混凝土养护室加湿装置非雾状,实际为喷淋状态,不符合规范要求。
5.砼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未按规范(JTGE30-2005)要求量测实际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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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站
1.体系运行管理不到位。
2019年内审报告中,审核内容不能覆盖相关要素;
无实施培训的相关记录;
《程序文件》中缺少人员能力确认相关内容,未对试验人员进行能力确认和授权;
无标准规范查新日期和签名,规范无受控号;
留样室水泥留样不规范;
现场设备室缺少2020年仪器设备进出库记录。
2.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不规范。
承载比CBR试验仪(TG119)、数显式土壤液塑限测定仪(TG116)及沥青低温水浴箱(LQ324)检定/校准结果确认依据有误,确认书无确认人签字;
万能机用反向弯曲装置有两个数显角度表,但检定校准证书显示只检定了一个数显角度表(两个角度表未编号),装置所配钢直尺、弯芯未进行检定校准;
细度试验用的0.045mm、0.080mm筛未进行检定校准。
3.比表面积室湿度不受控,水泥室试验环境温度不受控。
4.个别报告、记录信息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依据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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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1.质量手册缺少岗位职责等;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中审核部门与审核内容部分不对应;
管理评审年度计划表中内容不符合RB/T214-2017要求。
2.化学试剂柜有购置清单及领用记录,但未能显示剩余库存,不利于实现动态管理。
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土工用)检定/校准时缺60℃值;
雷式夹未检定/校准;
硬度计校准参数不统一,2020年校准标准块,2019年校准硬度计;
连续式钢筋标点机精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4.混凝土养护室控制失效,检查时温度显示17.3℃,且室内悬挂温湿度计显示湿度73%,不符合规范要求。
5.表面震动压实试验仪、电液式万能试验机底座未固定,安全防护网不完整;
水泥胶砂震实台底座尺寸不标准,且底座未固定。
6.规范(JTGF50-2011)已过期未及时更新。
7.水泥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
标准稠度用水量只记录结果,缺少过程记录;
PC42.5水泥未按规范要求先进行胶砂流动度试验;
胶砂强度试验记录无加水及破型时间。
8.样品管理编号无细分号(如:
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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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1.人员能力确认过程不明确检测人员在公路、水运工程的持证要求,缺能力考核过程资料;
2020年质量控制活动计划缺实施人、实施时间、实施参数。
2.机构编制了《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该办法缺对工地试验室定期检查的要求。
雷氏夹、箱式电阻炉检定/校准结果确认依据有误;
卡尺未校准-15~+30mm范围、钢筋保护层厚度校准装置未校准大于50mm厚度值。
4.部分报告、记录信息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依据不正确。
水泥终凝时间测定记录不符合规范要求,回弹法检测强度记录表中缺测试角度、测试面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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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1.质量体系管理不完善。
内审记录内容不全;
管理评审中总体目标与体系文件中质量目标不一致;
比对试验分析报告不完整。
2.样品管理不规范。
混凝土试件粘贴的样品标签检验状态未标识;
一组多个样品(如钢筋)未细分样品号;
水泥混凝土室中的水泥样品(2019年)仍显示留样状态。
3.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
如现场多台相同类型设备(如灌砂筒、砂浆稠度仪、坍落度筒、钢卷尺)仅一台粘贴设备管理标签、状态标签;
马歇尔击实仪无台座且底座未固定;
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校准温度点不符合使用要求,校准结果确认无依据。
4.部分过期化学试剂未清理;
化学试剂柜未有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试剂管理只有领用记录,无法实现动态管理。
5.部分试验检测工作很不规范。
如进行抗渗试验有八组抗渗试样实际压力已经>
0.3Mpa,但止水阀门全部琐死,现场打开阀门后出现多个试件侧面密封位置渗水现象。
报告中检测依据与委托单上的检测依据不一致(如:
粉煤灰,混凝土抗渗,水泥);
砼抗压强度试件未按规范(JTGE30-2005)要求量测实际尺寸。
6.粉煤灰原始记录不完整,需水量比试验无过程记录,记录及报告中设备不一致;
水泥比表面积试验过程记录不完整,结果计算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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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检测有限公司
1.未能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规定,存在较多不符合项。
如质量负责人无岗位职责的相关资料;
2020年内审报告无审核时间、受审部门及审核结果;
2020年度设备检定/校准计划中,部分设备检定/校准周期不满足规范要求;
报告盖章人员对公路、水运工程各资质检测用章的使用范围不了解。
沥青旋转薄膜烘箱只校准100℃,不满足规范(T0610-2011)要求的163℃;
钢筋弯曲试验机未校准弯曲角度、弯芯直径等参数。
3.部分报告、记录信息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记录与报告不一致。
如初凝时间差试验的原始记录中缺测试记录信息、理论最大相对密度无法溯源、水泥凝结时间试验只记录最终结果值等。
4.存在超《等级证书》范围出具报告现象。
如检测报告中的最大力总伸长率参数超出水运材料丙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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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港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2020年度内审记录表未与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相对应;
无2020年度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且未做期间核查。
2.个别样品标识不规范。
1组抗压强度试件标识制件日期2020年11月14日,而实际制件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
3个别化学试剂柜未有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试剂有不同时期多条入库记录,领用记录中体现库存与入库记录不对应,动态管理不准确。
4.个别试验操作不规范。
如多组抗渗试件正进行抗渗试验,实际压力已经大于0.2Mpa,但止水阀门未打开,其中一台抗渗仪实际压力值显示故障,试验人员未发现;
砼立方体抗压试验未按规范(JTGE30-2005)要求量测实际尺寸。
5.多份报告、记录上试验规程与委托单上的试验规程不一致(如粗集料,水泥,混凝土配合比);
砼配合比验证报告(编号:
GL-PW2020-00088)的原始记录中漏复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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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检测机构开展了仪器设备自校,但未编制标准器具清单,无标准器具的使用记录;
2020年6月开展的内审只审核了综合室、材料检测室、桩基检测室,未覆盖各岗位或部门;
人员能力确认过程无法体现检测人员公路工程持证要求,缺少能力考核过程资料;
有制定2020年质量控制活动计划,但缺实施记录。
如处理留样室水泥留样时未经过负责人的批复。
雷氏夹检定校准周期不满足规范要求;
数显超低温恒温槽校准温度不能涵盖试验规范要求,校准结果确认依据错误;
101-2A电热鼓风干燥箱校正结果确认表中“试验标准要求”一栏填写错误,漏检110℃温度点,温度修正设定错误等。
4.个别报告存在判定依据不正确、结论不准确及计算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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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土木与交通检测中心
1.体系文件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进行转版或修订;
内审不规范,个别内审员无任命;
2020年管理评审计划内容不全;
监督计划无针对性,监督员无任命资料;
培训计划中无技术能力、标准变更等相关培训,无培训效果评价。
2.机构正常检测与教学交叉影响,且仪器设备与样品无分类标识,如:
水泥砼标养室内水槽养护水泥胶砂试件样品标识信息不全或无样品标识。
如设备均未进行检定/校准结果确认;
数控水泥砼标准养护箱(C2-013)干湿传感器棉纱脱落,湿度控制失效;
雷氏夹仅校准一个,坍落度筒、混凝土试模、负压筛未校准。
4.混凝土室、水泥室缺环境温湿度监控记录。
5.化学试剂无使用记录,存放记录与实际药品数量不对应(硝酸实际两瓶,记录显示一瓶;
丙酮记录显示一瓶,实际只剩1/5瓶)。
6.标准规范管理不规范。
6个月查新一次,标准查新清单无查新日期,无审核人确认,试验现场摆放过期标准(JTGE60-2008),且未盖作废章,标准漏查新,如GB5034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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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众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样品管理不规范。
留样室水泥留样样品重量不足,留样样品处理未经负责人的批复。
2.未建立编制化学药品的使用动态台账,化学室缺强制排气装置,未有配备化学废液瓶。
3.部分操作间环境温湿度不可控,如水泥比表面积室未配备抽湿机、混凝土干缩性试验养护和测试环境温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4.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不规范。
电热鼓风干燥箱检定校准结果确认不规范,未明确温度修正值;
DF-4智能数显沥青针入度仪未按照试验规范(JTGE20-2011)要求进行有效校准,校准参数不全。
5.部分报告存在超资质参数范围盖章。
报告HZZX********中有“重量偏差”内容,报告HZJC********有“桥跨技术状况评定”内容,报告均有盖公路综合乙级等级专用章。
6.个别记录存在数据取值不准确、计算错误及信息不全等问题,如:
液限、塑限值取值精度不符合要求,塑限取值不正确,塑性指数未计算两次平行测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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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检测站
1.内审计划未覆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全部条款;
2019年管理评审报告未体现输入项、输出项等;
体系文体未体现修订次数;
外部培训缺少培训记录表和培训效果评价;
无作业指导书;
无合同评审记录。
2.部分温湿度控制失效。
标准养护室温湿度控制仪(BYS-3型)未针对校准偏差修正设定温度控制范围;
标准养护室、数控水泥砼标准养护箱内的温湿度传感器棉纱脱落。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表中未体现设备检定(校准)参数及精度等级等必要信息;
部分设备2020年6月送检至检查日仍未取回检定(校准)证书;
雷氏夹、负压筛未校准;
土工室三台干燥箱均未校准60-70℃,校准参数不全;
全自动恒应力压力试验机(编号:
C10.06)校准确认未覆盖使用该设备的所有检测项目。
4.化学试剂管理台账与实际药品数量不对应(三氯乙烯显示入库24瓶,实际剩余库存13瓶,而使用记录显示已使用超30瓶)。
5.规范未有效查新。
如JTG/TF50-2011,JTG/TF81-01-2004,GB50344-2004等已过期未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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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委托单和日常流转记录上,无法明确委托的样品数量,样品编号未细分至每一个样品;
留样流转台账上留样人、处理人均为该样品的试验人员,样品管理员未履行岗位职责;
该机构开展了自校准(如沸煮箱、雷氏夹、混凝土试模),但该机构未配备标准器具,未建立自校准规程;
化学药品使用未实行动态管理(只有使用记录,缺少化学药品管理台账,无法确认库存药品的数量)。
雷氏夹检定/校准周期不满足规范要求,未对每个雷氏夹进行细分编号;
针入度指针检定/校准存在漏项,未对针入度试验仪检定/校准结果进行有效确认;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机未校准加荷速率;
3.仪器设备配置不完善。
水泥胶砂搅拌机、流动度试验仪基座安装不规范;
未配备路面回弹模量参数用的承载板;
混凝土拌合物试验缺钢板等。
4.部分记录信息不全。
“钢筋原材尺寸偏差试验检测记录表”中缺少钢筋外径测试信息;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检测记录表”中缺少芯样垂直度、芯样表面平整度量测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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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1.缺少化学药品管理台账,危险化学药品保管不满足要求。
2.部分设备检定/校准存在校准参数漏校问题,如全自动土工试验仪(ZJT-398)未校准加荷速率。
3.部分记录存在取值精度、漏签名及漏试验日期等问题,如岩石抗压强度记录表(JL-2020-SYSY01-00003)抗压强度取值精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岩石抗压强度记录表(JL-2019-GYS01-00002)无记录人员签名、无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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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1.2019年未开展对检测机构内审;
2019年管理评审报告无输出要素。
2.样品标识管理不规范。
样品无统一标识,部分样品标识信息不全。
弯沉仪(贝克曼梁)、砂浆搅拌机、全自动一体回弹仪、环刀均已过校准有效期;
个别仪器设备校准确认未按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进行确认;
同类型多台设备未校准与已校准设备摆放一起,未校准设备未贴停用标签(如回弹仪率定钢砧);
数控水泥砼标准养护箱湿度校准偏差为+1.9,确认结论虽考虑修正因子但设备实际设定值未执行;
强制式单卧轴混凝土搅拌机校准及确认标准错误,实际校准值49.0r/min,允许偏差为45±
15次/分(正确应采用JG244标准47±
1r/min)。
4.化学试剂管理台账与实际药品数量不对应,化学试剂配置标识不规范,部分缺配置日期或有效期。
部分配置溶液已过有效期,如:
氯化钠、硝酸银等;
且部分试剂散落至操作间,未集中统一保管。
5.水泥报告编号BG-2020-SNJ-003信息不完整,缺少水泥品种、牌号;
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无加水及破型具体时间;
初凝及终凝时间终点只测一次,未按标准要求重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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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对行业管理不到位,如: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编制依据未包含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人员任职条件未体现行业要求;
人员能力确认过程无法体现行业的持证要求;
化学药品出入库台账更新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