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缺陷评价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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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急、危重患者的治疗和抢救推诿拖延,导致重大医疗纠纷或构成医疗事故者为重度缺陷。
(2)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3)护理人员由于语言和行为不符合护理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影响患者身心健康,无不良后果者为轻度缺陷;
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者为中度缺陷;
影响较大者为重度缺陷。
(4)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职责,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造成一定影响者为中度缺陷;
无不良后果者为轻度缺陷。
2、用药方面的缺陷
(1)口服药发放的缺陷包括错发、漏发、早发或迟发,发药后对病人交待不清,解释不详致多服、漏服、错服、误服。
影响较大者为重度缺陷;
有一定影响者为中度缺陷。
漏给药物及时发现弥补者为轻度缺陷。
(2)错给、漏给一般药物,如维生素等,超过一日量为中度缺陷,一日量以内为轻度缺陷。
(3)错给、漏给毒、麻、限、剧类药品和抗生素、激素、化疗药、胰岛素、强心、利尿、血管活性药物等抢救治疗药物,影响较大者为重度缺陷;
(4).应做过敏试验的药物,未做过敏试验用药,后果严重者为重度缺陷;
未造成不良后果者为中度缺陷;
做了皮试未看结果又重做为中度缺陷;
已做皮试而结果记录不及时为轻度缺陷。
(5)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注射时断针,经手术取出,发生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造成患者痛苦者为中度缺陷。
(6)静脉输注刺激性药物外漏,造成局部组织坏死为重度缺陷;
及时处理,未造成坏死,范围直径>5cm为中度缺陷,范围直径≤5cm为轻度缺陷。
(发泡性化疗药物导致的局部皮肤过敏不属此列)。
(7)错发治疗饮食,加剧病情为重度缺陷,对治疗有一定影响为中度缺陷,错发、漏发一般饮食为轻度缺陷。
(8)未按医嘱和病情控制输液速度或输入含霉菌、异物等液体使患者病情加重、增加患者痛苦和费用者为重度缺陷;
及时发现,处理影响较小者,为中度缺陷,及时发现未造成影响者为轻度缺陷。
(9)使用有配伍禁忌的药物,违反配伍禁忌原则,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及时发现处理,影响较小者为中度缺陷,及时发现,未造成影响者为轻度缺陷。
3、病情观察方面的缺陷
(1)观察病情不细,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影响患者抢救和治疗,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造成一定影响者为中度缺陷。
未及时发现患者死亡,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2)主观臆断,擅自给药或盲目执行医嘱,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3)不认真观察产程,未经消毒分娩于厕所、地上或造成会阴三度撕裂、损伤重要器官,导致功能障碍甚至产妇婴儿死亡者为重度缺陷;
(4)产后或术后阴道放置纱布未及时取出或异物遗留阴道内发生感染者为重度缺陷,有一定影响者为中度缺陷。
(5)未挂尸体鉴别卡,致抬错尸体者为重度缺陷。
4、护理措施及效果方面的缺陷
(1)抢救准备工作失误,延误抢救或未及时执行医嘱,影响抢救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有一定影响者为中度缺陷;
未造成不良后果者轻度缺陷。
(2)违反操作规程或交接班不严导致输血错误,后果严重者为重度缺陷;
(3)因护理不当,造成严重烧伤、烫伤、跌伤、窒息等并发症,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4)不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严重感染或院内交叉感染者为重度缺陷;
有一定影响者为中度缺陷(由于药物吸收不良,致使发生无菌性脓肿不属此范围)。
(5)因护理不当发生Ⅲ期压疮为重度缺陷;
发生Ⅱ期压疮为中度缺陷;
Ⅰ期压疮为轻度缺陷。
(6)因热敷导致患者烫伤深Ⅱ°
或面积在1%以上者为重度缺陷;
浅Ⅱ°
或面积在1%以内者为中度缺陷,Ⅰ°
度为轻度缺陷。
(7)危重患者、老年人、小儿等因护理不周发生坠床,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无明显影响者为轻度缺陷。
(8)未按操作规程,患者量体温时损伤口表误呑水银或肛表断裂损伤肛门,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9)昏迷躁动患者使用保护性约束工具,未开医嘱或未征求患者家属同意使用约束工具为中度缺陷,护理不当发生组织损伤为重度护理缺陷。
(10).错做、漏做重要治疗和护理措施,耽误患者治疗和抢救,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11)错做、漏做一般治疗和护理措施,造成一定影响者为中度缺陷;
无明显影响为轻度缺陷。
(12)特殊检查及术前准备工作未做好而延误检查和手术者为中度缺陷;
及时发现弥补者为轻度缺陷。
(13)留取血液标本和特殊标本不符合要求或错留标本、未及时送检,影响结果和患者治疗者为中度缺陷;
无明显影响或及时纠正者为轻度缺陷。
5、护理文书书写方面的缺陷,详见《护理文书质量评定标准》。
(三)手术室护理缺陷
轻度护理缺陷:
1、手术包内器械不全,或器械用物不符合要求,但未造成影响者。
2、护送患者回病室未交班,遗漏病历或患者用物于手术室,或将手术室用物遗落于病房者。
3、未按要求进行术前术后访视病人者(除病人不在除外)。
4、各项记录不全或未及时完成但无影响者。
5、未按规定进行各项消毒灭菌工作,但经及时补救未造成影响者。
6、术后终末料理不符合要求者。
中度护理缺陷:
1、手术标本丢失或未及时送检影响诊断或增加病人痛苦者。
2、手术包内少备或错备用物,或用物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手术者。
3、术前准备不充分,致使手术停顿时间达30分钟以上者;
为寻找敷料、器械,致延误关腹、关胸、关颅时间达20分钟以上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体外找到为护士缺陷,体内找到为医师缺陷)。
4、手术时体位不当或采取措施不得力,造成轻度压伤或功能障碍,短期内能恢复者为中度护理缺陷。
5、接错手术病人或摆错手术体位,在消毒皮肤以前发现者为中度护理缺陷。
6、贵重仪器,手术器械使用与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手术者。
重度护理缺陷:
1、接错患者或在接送途中病人摔伤,后果严重者为重度缺陷。
2、术前、术中、术后手术台上用物清点和登记不全,手术中途反复查找而影响手术进行并增加病人痛苦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
3、手术时使用电器(如电刀)未加检查,而致病人发生神经损害,皮肤烫伤等,影响功能者为重度缺陷。
(如电器功能良好,由于手术者使用不当则为医生缺陷)
其他同临床科室。
(四)供应室护理缺陷
1、高压蒸汽灭菌后用物其指示卡不符合标准者。
2、各种无菌包内少备、错备用物或用物不合要求者。
3、无菌物品不合要求,及各种管道、注射器内有异物。
4、供应物品准备不齐或灭菌过期者。
5、错将未消毒物发给使用者,或包内内容物与标签不符者。
6、供应室误将未灭菌处理或灭菌处理不合格的器材发出;
发错器材包或包内少放、错放主要用物影响抢救者。
7、消毒包写错消毒日期者。
8、消毒物品到期,未再次消毒,弄虚作假者。
9、未按操作规程进行,致使消毒包内用物不合要求者。
10、消毒灭菌器检测不严或未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消毒灭菌物品不合格者。
11、消毒灭菌器出现故障未及时报维修,影响物品灭菌者。
以上情况增加病人痛苦,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如影响诊疗操作者为中度护理缺陷,无影响或及时发现予以补救者为轻度护理缺陷。
(五)婴儿室护理缺陷
轻度护理缺陷
1、婴儿抱错喂奶一次。
2、婴儿未及时安放标记(如床头牌、胸牌、手圈等)。
3、写错婴儿性别或母亲姓名及时发现未造成影响者。
中度护理缺陷
1、未认真观察婴儿情况,致使发生变化贻误抢救者。
2、出院时抱错婴儿,经医务人员及时发现采取措施予以补救者为中度缺陷。
重度缺陷
婴儿室由于查对不严,抱错婴儿,致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或引起医疗纠纷为重度缺陷。
附4:
护理文书书写评价标准
护理文书包括入院评估单、入院告知书、三测单、长期医嘱单、长期医嘱执行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
根据缺陷的多少与缺陷的程度分为五级:
Ⅰ级(优):
0-5个轻度缺陷。
Ⅱ级(良):
1个中度缺陷,或6-9个轻度缺陷。
Ⅲ级(合格):
2个中度缺陷,或10-15个轻度缺陷。
Ⅳ级(不合格):
3个中度缺陷。
Ⅴ级(劣级):
1个重度缺陷,或1个单项否决。
(一)入院评估单缺陷
1、中度缺陷:
(1)24h内未完成;
(2)有过敏史者未详细填写过敏的药物或食物名称;
(3)记录内容填写与护理记录明显不一致,影响对病情的判断,如:
1)皮肤有破损或压疮为记录或与护理记录单的记录不相符;
2)入院时发热、休克、高血压等记录与护理记录单不符;
3)其他情况填写与病人实际情况不符等。
2、轻度缺陷:
所列项目填漏一处,如:
1)有既往病史者漏填或未写明所患疾病的医疗诊断;
2)生活习惯有特殊嗜好者未注明;
3)使用安眠药物时漏写药名、剂量。
(二)入院告知书缺陷
缺被告知人签名。
缺告知人签名。
(三)三测单缺陷
(1)测单上的各项记录内容与护理记录单同一时间段的记录不一致,如:
1)出入水量记录不一致;
2)大、小便记录与护理记录单不一致;
3)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有脉搏短绌记录,三测单上无记录;
4)辅助呼吸时,未用“A”表示。
(2)有药物过敏未用红笔在三测单的底栏依次填写过敏药物名称;
(3)三测单相应时间栏内填写“外出”“拒测”,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原因;
(4)体温和脉搏重叠时标志错误。
(1)楣栏、日期、病期、页码未用蓝笔、阿拉伯数字,填写错误或遗漏。
遇新年份或月份未按要求填写;
(2)入院、出院、转科、分娩、死亡等未用汉字在40℃以上用红笔顶格填写具体的小时和分钟;
(3)病期或术后病期错填、漏填一处;
(4)三测标记未连线一处;
(5)大、小便记录漏记一处;
(6)漏填24小时出入水量或尿量一处;
(7)漏填每周一次血压、体重等;
(8)三测的点、圆、叉和线粗细不均匀,太大、太小或有涂改不美观。
(四)长期医嘱单(以下缺陷既与医生开医嘱有关,又与护士核对医嘱有关)
(1)医嘱剂量、用法、配伍错误;
(2)患者临床死亡的时间与三测单、病志、护理记录单上不一致;
(3)病人出院或死亡后长期医嘱未停。
医嘱取消未用红笔写“取消”并在右下角签名。
(五)长期医嘱执行单
1、重度缺陷:
(1)皮试(+)的药物仍有执行签名;
(2)医嘱取消或作废后仍有执行。
2、中度缺陷:
(1)执行者无核对着签名;
(2)执行者签名漏一处;
(3)因故未执行的医嘱,在备注栏中未说明原因,执行时间栏内未写“未执行”及签名;
(4)抗生素的皮试结果一处未标注;
(5)手工抄写的长期医嘱抄写人和核对人在本条医嘱的“备注”栏上下两格未签名一处;
(6)手工停止的医嘱未在备注栏中写“停止”,及停止时间与签名;
(7)医嘱处理不正确,长期医嘱执行单内出现临时医嘱;
(8)医嘱内容涂改;
(9)执行单上的时间与实际执行时间不一致。
3、轻度缺陷:
(1)签名字迹潦草;
(2)粘贴单楣栏填写不完整,粘贴不整齐、不规范,页面不整洁;
(3)医嘱未分页打印一处;
(4)配药者和执行者是同一人时,“配药”栏缺签名一处。
(六)临时医嘱单
1、重度缺陷:
(1)医嘱取消或作废后仍有执行;
(2)输了血无合血单;
(3)皮试无结果标识;
(4)皮试(+)的药物仍有执行签名;
(5)需皮试的药物静滴和皮试是同一执行时间或间隔时间少于15分钟。
(6)两种皮试药物在同一时间做皮试
2、中度缺陷:
(1)缺执行时间和签名一处,执行时间和医嘱不相符;
(2)临时医嘱代签字;
(3)输血无两人签名一处;
(4)已输血的合血单上无两人签名;
(5)“ST”医嘱15分钟内未执行;
(6)皮试未注明药物名称;
(7)皮试结果无签名;
(8)因故未执行的医嘱未在执行时间栏内用红笔标明“未执行”,未用蓝笔签名,护理单上未记录原因;
(9)“SOS”医嘱在12小时内未使用,没有用红笔在执行时间栏内写明“未执行”并签名,在护理单上未记录原因;
(10)长期医嘱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
(2)皮试结果阳性未用红笔表示;
(3)取消医嘱未用红笔,格式不正确。
(七)护理记录单
(1)护理记录单缺页;
(2)抢救记录未按规定内容书写,如:
1)抢救结束6小时内无记录;
2)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欠客观,不真实,与医生记录不一致。
(3)未按医嘱或护理常规观察病情,如:
1)缺生命体征记录一次;
2)静脉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无血压观察记录;
(1)病危病人未每班记录一次,病重病人未2天记录一次,一般病人未每周记录1~2次;
(2)病情动态变化未按日期顺序记录(转科时科与科之间的记录未按时间顺序记录);
(3)入院当天、手术当班、特殊检查治疗、病危、病重、出院、由他科转出、转入(含本科的监护室)在护理记录单上无记录;
(4)用强效缓痛剂后未记录;
(5)临时备用医嘱未执行的在护理记录单上未写明原因;
(6)在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药物过敏发生时间和症状;
(7)入院时皮肤有破损、压疮等异常情况,在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或记录不详;
(8)病人外出或拒测三测时,在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
(9)未正确使用医学术语;
(10)总出入水量计数错误或出入水量记录与三测单不一致;
(11)因故停止或更换液体时未在记录入量的栏内注明丢弃量,未记录原因;
(12)引流物未记录性状及量。
(1)楣栏漏填,页码不正确;
(2)日期书写不规范,时间未使用24小时制;
(3)“重”“危”在病情栏内无记录;
(4)新开或停止观察病情变化的医嘱未记录;
(5)同一时间内记录完毕,未按要求签全名;
(6)瞳孔观察标记不规范;
(7)卧位方式缺记录或持续长时间同一卧位;
(8)总结出入水量的时间与真实时间不符;
(9)总出量未记录在出量栏中最后一空格内;
(10)总出入量数字下未用红笔画“=”。
(八)手术护理记录单
(1)无敷料清点记录,无巡回护士、器械护士、接班护士签名;
(2)灭菌效果监测指示卡或内植物标识未粘贴;
(3)各项记录与病人真实情况不符。
2、轻度缺陷:
其它项目漏项一处。
(九)其他
(1)涂改、损毁、添加记录内容。
(2)未按要求观察病情,如:
1)高热的病人在三测单与护理记录单上均缺常规体温观察记录;
2)新入院病人三测单和护理记录单上均无三测、血压、体重记录;
3)住院病人三测单和护理记录单上均无每周一次血压、体重记录;
4)三测单和护理记录单上均未按要求记录24小时出入水量、尿量等。
2、中度缺陷
(1)医疗、护理记录不一致;
(2)医学术语错误不通顺,使用主观判断一处。
(1)未正确使用公历年、北京时间、二十四小时制;
(2)字迹不清楚一处,错别字一处,度量衡单位使用不正确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