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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思考与练习答案文档格式.docx

汽车保险过程中,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即集中体现保险法本质和精神的基本准则,它既是保险立法的依据,又是保险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

汽车保险应遵循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赔偿原则和近因原则。

5、汽车保险的参与者有哪些?

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汽车保险的参与者有汽车保险人、汽车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

汽车保险人是指具有法律资格,经营汽车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汽车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用的自然人或法人;

被保险人是指保险车辆的所有人或具有利益的人;

保险中介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销售或保险理赔、业务咨询、风险管理活动安排、价值评估、损失鉴定等经营活动,并依法收取佣金或手续费的组织或个人,保险中介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三种主体形式。

汽车保险人与汽车投保人是汽车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是权利与义务关系;

被保险人是汽车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它与汽车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可以是同一人,即投保人以自己的汽车投保,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即投保人以他人的汽车投保,保险合同一经成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分属两者。

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精细分工的产物,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

保险公估人是协助保险理赔的独立第三人,接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委托,提供保险事故评估、鉴定服务。

6、简述订立汽车保险合同的程序。

汽车保险合同在订立时必须基于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意思一致,才能成立生效。

订立汽车保险合同需要要约与承诺两个过程。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建议的法律行为,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程序。

在订立汽车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提出要约。

承诺是承诺人向要约人表示同意与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订立汽车保险合同中,承诺就是保险公司承保的过程。

经过投保人要约和保险人承诺后,汽车保险合同即告成立。

四、案例分析题

1、答案要点:

论点:

交强险赔付、三者险增加绝对免赔赔付,车损险由于超载是出现的主要原因,可以不赔付。

论据:

2006年下半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了《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分为ABC三款。

根据A条款的规定在三者险项下保险机动车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增加免赔率10%;

在车损险项下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答案要点:

保险公司应该按进口车赔偿。

保险费率是保险代理人在业务操作中所必须准确掌握的,保险代理人具有准确适用费率的义务。

法律上,保险公司少收保费的损失应当由负有过错的保险代理人承担,不能因投保人少交保费而按比例赔偿。

保险公司在收取补偿保费无结果的情况下,只能按照奔驰进口车的全额给付,而不是按比例赔付。

否则,有违民事法律过错责任原则,使责任主体与损失承担主体错位。

 

项目一汽车保险条款解析

1、不能得到理赔。

2、可以得到理赔。

3、发生事故后,48小时内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投案,然后按照其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在确定赔偿金额后,2年内都可以拿回这笔赔款。

4、可以得到赔偿。

5、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6、保险公司拒赔合理。

7、不能得到赔偿。

二、简答题

1、什么是不足额投保?

例如去年买了一辆车,车价15万元.今年第二次保险,按理说今年的车辆损失险理赔的投保金额应按13万多计算.保险员将车辆损失险的投保金额按10万元算,这样整个保险金额就降低了。

不按车辆实际价值投保属于不足额投保,在车损理赔的时候是按照比例赔付的,比如车现在值13万元,而按照10万元投保,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修理了1000元,那么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就只能赔到10万/13万*1000=769元。

2、什么是超额投保?

所谓超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

也就是说,保险金额高于汽车的实际价值。

举例来说:

一辆价值为12万元左右的轿车,如果要按照30万元的价格确定保险金额,则此项投保属于超额投保。

超额投保是不能得到超额赔偿的。

因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对于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3、什么是"

第三者"

及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

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

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车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第三人经济赔偿。

4、在汽车保险中,请举例说出选择险种有什么限制?

例如:

1)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投保的险种,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

在验车、新车领牌照等方面都要检验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其它险种都是自愿投保的险种。

2)全车盗抢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风档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种。

 

3)车上责任险(指车上人员,即司机乘客)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车上责任险(指车上人员,即司机乘客)。

 4)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必须首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5、对比一下什么是事故责任免赔率、绝对免赔率和绝对免赔额?

事故责任免赔率是根据被保险人车辆在事故中所承担责任的比例,保险公司相对应出不予赔偿的这部分比例,如被保险人在一次车辆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是70%,而保险公司对应不予赔偿的比例是15%的话,假设事故造成全部损失10000元,那么被保险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损失10000×

70%=7000,保险公司只赔偿7000×

85%=5950,剩下的1050元是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责的免赔20%,负主责的免赔15%,负同责的免赔10%,负次责的免赔5%。

保险公司现有不计免赔(特约)险的车险附加险种,若在投保时附加该险种,则可不承担上述的事故责任绝对免赔率,而获得全额的赔偿。

绝对免赔率可以小额索赔,从而达到降低被保险人保费支出的目的。

绝对免赔额是车险产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并与国内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市场自发调节的结果。

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500元,则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

若损失超过500元,保险人对超过的部分给予赔偿。

被保险人在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后获得保障的只是与事故责任挂钩的那部分免赔率,而绝对免赔额500元并不在此特约条款的保障范围内。

三、案例分析题

1、驾驶证是“非法得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

实训项目车险案例解析

案例一答案要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陆某只伤未残,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能否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刊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热点问题汇编》(以下简称《汇编》)中有这样的一问一答。

问:

“一般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能否在交强险限额内理赔?

”答: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死亡伤残责任限额是指每次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受伤或残疾时,用于支付除医疗费用(含抢救费)以外的费用开支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开支。

即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误工费、护理费等是可以在死亡伤残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

案例二答案要点:

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指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这个赔偿责任是需要根据诉讼或者调解后最终确认的,而不能像保险公司条款中机械的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按照70%予以赔偿。

本案中因被保险人在一审诉讼中法院判决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其又投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应当按照80%来赔付被保险人理赔款。

案例三答案要点:

不会理赔,车辆在修理厂而不是在使用中。

案例四答案要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案例五答案要点:

没有投保车上行李物品损失险的话就不能理赔。

案例六答案要点:

分析清楚第三者的具体含义就可以明确赔偿责任。

项目二汽车保险费率的应用

一、简答题

1、说明汽车保险费率、汽车保险金额、汽车保险费三个基本概念以及内在联系。

(1)汽车保险费率是依照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用的比例,通常都用千分率来表示。

汽车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赔偿(给付)保险金的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汽车保险费是是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所交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2)三者的内在关系是:

汽车保险费=汽车保险金额*汽车保险费率

2、确定汽车保险费率的原则是什么?

(1)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的核心是确保实现每一个被保险人的保费负担基本上是依据或者反映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

(2)保证偿付原则:

保证偿付原则的核心是确保保险人具有充分的偿付能力。

(3)相对稳定原则:

相对稳定原则是指保险费率厘定之后,应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不要轻易地变动。

(4)促进防损原则:

防灾防损是保险的一个重要职能,其内涵是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协调某一风险群体的利益,积极推动和参与针对这一风险群体的预防灾害和损失活动,减少或者避免不必要的灾害事故的发生。

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和减少被保险人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可以保障社会财富,稳定企业的经营,安定人民的生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3、汽车保险从人费率模式的主要划分依据是什么?

各国采用的从人费率模式考虑的风险因子也不尽相同,主要有驾驶人的年龄、性别、驾驶年限和安全行驶记录等。

4、汽车保险从车费率模式的主要划分依据是什么?

汽车保险从车费率模式中,影响费率的主要变量为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生产地和车辆的种类,因此可以从这三个因素进行划分:

(1)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划分:

营业性车辆与非营业性车辆。

 

(2)根据车辆的生产地划分:

进口车辆与国产车辆。

 (3)根据车辆的种类划分:

车辆种类与吨位。

  

5、影响汽车保险费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汽车保险费用的主要因素有:

车辆自身因素、驾驶员因素、地理环境风险因素和汽车保险自身的因素。

其中车辆自身因素包括厂牌车型、车辆种类、排气量、车龄、行驶区域、使用性质、所属性质等因素;

驾驶人员因素包括年龄、性别、经验、职业、婚姻状况、肇事记录、品行等因素;

地理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路面状况等因素;

汽车保险自身因素包括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是否连续投保等因素。

实训项目运用汽车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

答案要点:

1、

(1)车损险566+100000*1.35%=566+1350=1916元

(2)三者险972元

(3)全车盗抢险120+100000×

0.41%=120+410=530元

(4)车身划痕险760元

(5)车上人员责任险20000×

0.41%=82元

20000×

0.26%×

4=208元共计290元

(6)不计免赔特约险(1916+972+760+290)×

0.15=590.7元

530×

0.2=106

2、

(1)车损险539+180000*1.28%=539+2304=2843元

(2)三者险1108元

(3)全车盗抢险120+180000×

0.41%=120+728=848元

(4)车身划痕险570元

(5)车上人员责任险10000×

0.41%=41元

10000×

4=104元共计145元

(6)玻璃单独破碎险180000×

0.21%=378元

(7)自燃损失险180000×

0.3%=540元

(8)不计免赔特约险(2843+1108+848+145)×

0.15=741.6元

848×

0.2=169.6元

项目三汽车保险投保实务

一、简答题:

1、什么是投保?

汽车投保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表达缔结保险合同的意愿的过程,即投保人到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购买汽车保险,办理保险手续,与保险人正式签订汽车保险合同的过程。

汽车投保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投保车辆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号牌。

(2)投保车辆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填发的机动车辆行驶证。

(3)投保车辆有车辆检验合格证。

2、选择汽车投保应遵循哪些原则?

选择汽车投保应遵循:

国内投保的原则,信誉第一、服务便捷的原则,性价比最佳的原则。

3、评价保险公司的标准是什么?

评价保险公司应遵循以下的标准:

(1)投保的公司应该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守法经营的保险公司,有车险业务经营权的保险公司。

(2)投保的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充足、信誉良好。

(3)投保的公司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尤以机构网点遍布全国的大公司为佳。

(4)投保的公司应拥有雄厚的资产和良好的诚信形象。

(5)投保的公司在本地的技术力量强大,事业技术人员多,服务质量好。

(6)投保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近几年无亏损现象。

4、分别指出最低保障保险方案、基本保障保险方案、经济保障保险方案、最佳保障保险方案、完全保障保险方案的险种组合、适用对象和优缺点。

(1).最低保障保险方案的险种组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适用于急于上牌照或通过年检的个人。

这种保险方案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验车,但是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但是自己车的损失只有自己负担。

(2)基本保障方案的险种组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十第三者责任险,它适用于有一定经济压力的个人或单位。

这种保险方案是最必要性的,但是不是最佳组合,最好加入不计免赔特约险。

(3)经济保险方案的险种组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它适用于个人。

这种保险方案包含了最有价值的险种,保险性价比最高;

人们最关心的丢失100%赔付等较大风险都得到了保障;

保费不高,但包含了比较实用的不计免赔特约险。

(4)最佳保障方案的险种组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十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十全车盗抢险,它适用于一般公司或个人。

这种保险方案:

投保价值大的险种,可以做到物有所值。

(5)完全保障方案的险种组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它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大公司。

这种保险方案几乎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都能得到赔偿。

投保的人员不必为少保某一个险种而得不到赔偿,承担投保决策失误的损失,但是:

保全险保费较高,某些险种出险的几率非常小。

5、什么是投保单,通常投保单需要填写哪些项目?

投保单是经投保人如实填写后交给保险人,成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投保单是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一份重要单证,是投保人向保险人进行要约的证明,是确定保险合同内容的依据。

一般而言,投保单应该填写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基本情况;

保险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

投保险种、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内容。

6、填写投保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填写投保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投保单要由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亲笔签字认可。

(3)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如有不实填写,而被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亦可依不实告知解除保险合同。

(4)应详细填写各项内容,不准空项,包括通讯地址、邮编及各种通信方式,以便保险公司随时与客户联系。

二、实训项目(略)

项目四汽车保险承保实务

1、什么是承保,承保有那些具体内容?

汽车承保指保险人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请求时,经审核其投保内容认为符合承保条件,同意接受其投保申请,并按照有保险条款承担保险责任的过程。

承保主要为客户制定承保方案,核保,缮制单证,收取保费,签发单证等内容。

2、保险展业人员应具备那些基本素质?

保险展业人员应该:

第一,掌握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包括:

保险的基本原理,汽车保险的基本原理、运行原则和汽车保险合同的基础知识,机动车辆保险的条款及其含义、费率规章、承保规定和理赔流程,汽车专业知识和汽车维修工艺,汽车使用的常见风险及其管理办法,汽车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动车辆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熟悉当地市场基本情况,包括所辖区域机动车辆社会拥有量,各种车型所占比例,承保情况,驾驶人员数量,机动车辆和承保车辆的历年事故发生频率、事故规律、出险赔付等情况,市场对机动车辆保险的需求、选择取向、掌握客户投保心理动态,当地保险公司数量,各保险公司车险市场占有率、承保车辆数量、保费收入以及出险赔付等情况。

第三,了解展业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展业对象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其拥有的车辆的数量、车型和用途;

车辆的状况、驾驶人员素质、运输对象(货物、人员)情况,车辆管理的情况,理念投保情况等。

3、什么是核保,核保的本质是什么?

核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就保险标的的各种风险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与之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

核保本质是对可保风险的判断与选择,是承保条件与风险状况适应或匹配的过程。

4、在查验车辆过程中,查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查验车辆过程中,主要查验以下方面:

(1)检查车辆有无受损,是否有消防设备等。

(2)车辆本身的实际牌照号码、车型及发动机号、车身颜色、VIN码等是否与“机动车行驶证”记录一致。

(3)检查发动机、车身、底盘、电气等部分的技术情况是否符合《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4)投保盗抢险的机动车辆必须拓印的车架和发动号码,并拍照留底、拓印的号码附贴在投保单正面,照片冲洗后则贴在投保单背面,并查验是否装备防盗设备。

5、核保人员分为几个等级,其权限是什么?

目前核保人员一般分三个等级:

一级核保人员、二级核保人员、三级核保人员。

一级核保人员主要负责审核特殊风险业务,包括高价值车辆的核保、特殊车型业务的核保、车队业务的核保,以及下级核保人员无力核保的业务。

同时,还应及时解决其管辖范围内出现的有关核保技术方面的问题;

二级核保人员主要负责审核非标准业务,即在核保手册中没有明确指示核保条件的业务,如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免赔额等有特殊要求的业务;

三级核保人员主要负责对常规业务的核保,即按照核保手册的有关规定对投保单的各个要素进行形式上的审核,亦称投保单核保。

6、承保决策有哪几种,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

承保决策主要有正常承保、优惠承保、有条件承保、拒绝承保四种。

正常承保适用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

优惠承保适用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

有条件的承保适用于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保险标的;

拒绝承保适用于投保条件明显低于保险人的承保标准的标的。

7、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无赔偿优待?

在上一保险期内未发生过任何一个险别的赔款、并按期续保的可以享受无赔偿优待。

8、什么情况下汽车保险单需要批改?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项目五汽车保险理赔实务

一、练习题

1-2、的答案要点:

建议教师运用模拟教学的方法,设计一个汽车事故场景,组织学生分为不同角色(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模拟报案与接案、现场勘查的整个过程。

3、答案要点:

要求学生在制定定损方案时,应该明确在此案例中定损的过程,工作重点以及注意事项。

(建议教师在此案例的框架下,补充一些较为详细的资料)

4、核损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1)运用车险理赔系统对定损岗或报价岗提交的案件进行同步核损,实现理赔管控高时效、管控手段前端化。

(2)检查查勘定损员是否按查勘定损规范完成现场查勘、定损,查勘定损资料是否上传完全。

(3)通过审核承保情况、报案情况、查勘情况、历史出险记录等信息,审核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案件是否存在虚假成份。

对可疑案件督促查勘员进行现场查勘或复勘。

(4)审核定损结果的合理性、准确性。

对不合理、不准确的部分进行核损修改,并要求定损员按核损结果重新核定损失。

5、核损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见下图)

6、核损的内容有那些?

核损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复核;

二是对车辆定损结果进行复核。

7、核赔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核赔主要包括审核单证、核定保险责任、核定车辆损失及赔款、核定人员伤亡及赔款、核定其他损失及赔款、核定施救费用、审核赔付计算。

其中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责任的认定和赔款计算的准确性。

8、对于核赔不通过的主要理由有哪些?

一般而言,单证有问题(单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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