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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心脏的电流会引起心室颤动,或使心脏停止跳动,导致触电者死亡。

通过中枢神经的电流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强烈失调致死。

通过头部的电流会使人昏迷,若电流太大,还会严重损害人脑致死。

通过脊髓的电流,会引起截瘫。

(4)电流种类。

我国目前使用的交流电流称为工频电流,此外,还有直流电流、高频电流、冲击电流和静电电荷它们都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伤害。

(5)人体状况。

身体越强健,受电流伤害的程度越轻。

因此,触电时,女性比男性受伤害更重;

儿童比成人更危险。

患病的人比健康的人遭受电击的危险性更大。

3、工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1)不要随便乱动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

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

(2)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4)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和接零。

对接地和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

接地和接零的导线没有任何断开的地方。

(5)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行切断电源再移动。

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导线被物体轧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6)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注意如下事故:

①必须安设漏电保安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②使用单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三眼的要求;

使用三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

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③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④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7)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

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

引线要采用有护套的双芯软线,并装有“T”型插头,避免插入高电压的插座上。

一般场所,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8)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

必须使用时,应经过技安部门批准。

临时线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9)进行容易产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试金属板材等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导除聚集的静电。

(10)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米之内,以免雷击时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1)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砂、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

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因为它们有导电的危险。

救火时应该注意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及灭火器具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危险。

(12)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3)建筑行业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规范》(JG-88)执行。

4、触电急救方法

触电急救的基本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1)迅速脱离电源

人体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己摆脱电源。

抢救触电者的首要步骤就是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

①立即将闸刀打开或将插头拨掉,切断电源。

要注意,普通的电灯开关(如拉线开关)只能关断一根线,有时关断的不是相线,并未真正切断电源。

②找不到开关或插头时,可用绝缘的物体(如干燥的木棒、竹杆、手套等)将电线拨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③用绝缘工具(如带绝缘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等)切断电线来切断电源。

④遇高压触电事故,立即通过有关部门停电。

总之,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快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2)现场急救方法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力争在触电后1分钟内进行救治。

(注一)

注一:

国内外一些资料表明,触电后在一分钟内进救治的,90%以上有良好的效果,而超过12分钟再开始救治的,基本无救活的可能。

现场应用的主要方法是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挤压法,严禁打强心针。

(注二)

①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是用人工的方法来代替肺的呼吸活动,使空气有节律地进入和排出肺脏,供给体内足够的氧气,充分排出二氧化碳,维持正常的通气功能。

②体外心脏挤压法:

是指有节律地对心脏挤压,用人工的方法代替心脏的自然收缩,使心脏恢复搏动功能,维持血液循环。

注二:

触电急救方法

触电病人一般有以下四种症状,可分别给予正确的对症救治:

I、神志尚清醒,但心慌力乏,四肢麻木。

该类病人一般只需将其扶到清凉通风之处休息,让其自然慢慢恢复。

但要派专人照料护理,因为有的病人在几小时后会发生病变而突然死亡。

II、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

该类病人应该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

人工呼吸法可按下述口诀进行,频率是每分钟约12次:

清理口腔防堵塞,鼻孔朝天头后仰;

贴嘴吹气胸扩张,放开口鼻换气畅。

III、有呼吸,但心跳停止或极微弱。

该类病人应该采用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来恢复病人的心跳。

一般可以按下述口诀进行,频率是每分钟约60~80次。

当胸一手掌,中指对凹膛;

掌根用力向下压,压下突然收。

IV、心跳、呼吸均已停止者。

该类病人的危险性最大,抢救的难度也最大。

应该把以上两法同时使用,亦即采用“人工氧合”的方法。

最好是两人一起抢救,如果仅有一人抢救时,应先吹气2~3次,再挤压心脏15次,如此反复交替进行。

二、机械安全技术

各行各业使用着各种不同的机械,对机械安全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机械安全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机械设备本身应符合安全要求,另一方面是指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在操作时应符合安全要求。

机械代替手工操作,能够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但是,因为机械结构上有缺陷,组织布局不合理,操作时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就可能发生事故。

1、机械设备造成伤害事故的种类。

机械设备造成的伤害事故,一般有以下几种:

(1)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

主要是绞伤和物体打击伤;

(2)机械设备零、部件作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

这类事故主要有:

压伤,砸伤,挤伤;

(3)刀具造成的伤害。

刀具直接造成的伤害,包括在前两类伤害中,不再重复。

但还应注意,在生产中刀具产生的碎屑也会造成伤害:

①烫伤。

刚切下来的碎屑温度很高,可达600-700℃,容易造成烫伤;

②刺、割伤。

各种金属碎屑都有锋利的边缘,会造成刺伤或割伤。

飞起的切屑可能伤害眼睛;

(4)被加工零件固定不牢,甩出机床打伤人;

(5)手用工具使用不当造成伤害。

2、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

不同的机械尤其是专业机械有其特殊的安全要求,这里只介绍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

(1)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加工观察和清除杂物;

同时也应便于维修人员的检查和维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3)机械设备根据有关安全要求,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例如:

①对于作旋转运动的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

②超压、超载、超温度、超时间、超行程时会发生事故的零、部件,应装设保险装置,如超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安全阀、温度继电器、时间断电器等。

③需要对人们进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时,应安设信号装置或警告牌等。

如电铃、喇叭、蜂鸣器等声音信号,各种灯光信号,或各种警告标志牌等。

④对于某些动作顺序不能颠倒的零、部件应装设相互连锁装置。

使某一个动作,必须在前一个动作完成之后,才能进行,否则就不可能动作。

(4)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

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①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或裸露的地方。

②电机绝缘应良好。

其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

③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④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的导线要牢固,不得有断开的地方。

⑤局部照明灯应使用36伏的电压,禁止使用110或220伏电压。

(5)机械设备的操纵手柄、及脚踏开关等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

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

②手轮在机动时应能与转轴脱开。

③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入床身的凹入部分内。

(6)机械设备的作业现场要有良好的环境,即照度要适宜,湿度与温度要适中,噪声和振动要小,零件、工夹具等要摆放整齐。

(7)每台机械设备应根据其性能,操作顺序等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润滑、维护等制度。

3、机械设备操作者的基本安全守则

要避免工伤事故,不仅要求机械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更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使用,更不准将其拆除。

(6)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

不得用手测量零部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三、起重安全技术

在工厂里经常采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起重装卸工作,操作时稍有疏忽,极易发生事故。

1、起重机械的类型

起重机械可分为三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

如千斤顶、滑车、电葫芦、卷扬机等。

(2)起重机。

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

(3)升降机。

工厂使用最多、最广泛的是桥式起重机。

2、起重事故类型

(1)失落事故:

在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

(2)挤伤事故:

在起重作业中,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的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伤亡事故;

(3)坠落事故:

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机体上高空处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4)触电事故:

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遭受电击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机毁事故:

起重机机体因失去整体稳定性而发生倾翻翻倒,造成重机机体严重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6)其他事故:

包括误操作事故、起重机之间的相互碰撞事故、安全装置失效事故、野蛮操作事故、偶然事故等。

2、起重事故常见原因:

(1)起重设备质量不好,强度不够;

(2)没有保险装置和联锁装置,或者这些装置失灵;

(3)没有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

(4)过道、扶梯、驾驶室和着陆台安装不合理;

(5)操纵时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6)对起重机及基辅助设备的使用状况缺乏认真检查,等等。

3、起重机械的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标准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关安全装置:

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2)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不能用的机件要立即更换。

(3)建立和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

每台起重机都要详细记载它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记载历次大修、中修情况,记录起重机的重要性能的变化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考查。

(4)起重机运行的时候,禁止任何人上下;

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

禁止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5)使用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时,起重机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内不准站人,使用电磁起重机,应当规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不能有人。

(6)起重机吊运时,应走吊运通道;

不能从人头上越过,在吊运的东西上也不能站人,更不能对挂着的东西进行加工。

(7)起吊的东西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停留时,在起吊物品下面要禁止一切人员站立或通过。

4、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基本要求

(1)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

(3)按指挥信号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消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

四、厂内运输安全技术

厂内运输是工厂生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据有关的事故统计,由于厂内运输而造成的重伤、死亡等工伤事故占工伤事故的30%左右。

从伤亡的人员来看,受伤和死亡的人员,并非都是从事运输工作的人员。

由此看来,厂内运输安全是涉及到每个职工的事。

1、厂内运输事故的类别

(1)运输工具、车辆有缺陷和故障,致使运行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

(2)道路、道口状况不良或不符合安全标准造成工伤事故。

(3)工作现场不良,如照明度不足、障碍物太多等,引起事故。

(4)运输车辆上放置的货物位置不当或者捆绑不牢固所造成的事故。

(5)从车辆上卸下的货物摆放不整齐,不牢靠或堆放太高,发生倾倒造成事故。

(6)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所造成的事故。

(7)现场工作组织不善,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2、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在许多工厂厂区内铺设有铁路专用线。

厂内专用铁路在运输中的安全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职工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铁路专用线及其附属的设施,每个职工都应爱护,不得随便挪动其位置。

(2)铁路专用线及其安全区域内,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3)通过铁路道口,一定要先了望,看清是否机车车辆通过,不得超车抢道。

(4)禁止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允许推车行走。

(5)在铁路专用线上停有机车车辆时,严禁人员从两辆车辆中间通过,更不准从机车车辆的下方爬过铁路。

(6)火车在装卸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附近停留。

更不得在车门附近停留。

3、汽车、汽车式铲车运输安全要求

厂内大量的运输工作是由汽车来完成的。

因此发生运输事故最多的也是汽车。

对于汽车及汽车式铲车的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事项:

(1)驾驶汽车及汽车式铲车的人员,必须持有驾驶执照。

驾驶电瓶式铲车的人员,也应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汽车、汽车式铲车(含电瓶式铲车,下同)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3)汽车在厂内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例如,在厂内道路上行驶,每小时不得超过20公里;

出入厂区大门,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

(4)装卸货物,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超载、超高。

(5)汽车装载货物,如果有随车人员,应坐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坐在车箱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

(6)铲车在行驶上,无论是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少于300毫米,但也不得高于300毫米。

(7)铲车铲货物时,应先将货物垫起,然后起铲。

货物放置要平稳,不得偏重和偏高,起铲后,还应将货物向后倾斜10-15°

,以增加稳定性。

(8)铲车在铲货物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特别是当货物升起后,其下方严禁有人站立和通过。

(9)严禁任何人站在铲车或铲车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车门上随车行驶。

4、电瓶运输安全要求

(1)电瓶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独立操作。

(2)电瓶车在厂区内的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转向时,出入厂工区和车间大门以及在车间内行驶的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

(3)电瓶车不得超负荷装载。

装载货物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2米,宽度不得超过电瓶车底盘的两侧外廓各200毫米,伸出车身的长度不得超过500毫米,且不得拖在地面上运走。

(4)电瓶车运送的货物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应用绳索绑牢。

(5)电瓶车在进入厂房内部,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严禁乘人。

(6)乘坐电瓶车人员,一定要坐稳,不得将腿、脚和身躯伸出车箱外。

(7)电瓶车不允许驶过距机床、管道、炉子和其他设备小于0.5米处,以及不好的道路或照明度不足的场所。

5、人力车和自行车运输安全要求

工厂内除了采用各种机动车辆运输外,还采用手推车、三轮车等人力车进行运输。

此外许多职工还骑自行车在厂区道路上行驶。

因此,必须注意如下安全事项:

(1)手推车的结构要坚固可靠,车体下部应装有停放叉架,以使装卸时保持车体平衡,防止降辕撬起打伤人员;

无支架的手推车,在装卸货物时,要有人扶住车把,保持车体平衡。

(2)三轮车的结构应牢固可靠,必须装设刹车机构和车铃;

传动的链条须装设防护罩。

三轮车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重或偏重,应放置平稳;

行驶速度不得过快,更不允许与机动车辆抢道。

(3)自行车一定要有车铃、刹车、链条防护罩等安全装置。

(4)在厂区道路上骑自行车,严禁带人、双撒把,或速度过快。

更不得尾随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抢道。

(5)在厂房内严禁骑自行车。

6、为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除应注意以上几方面外,必须遵照劳动部颁布的[1995]161号文《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在工厂里,防火防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安全工作,一旦发生火、爆炸事故,会给职工、工厂带来严重后果。

因此不仅要求工厂各级领导和从事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工艺的职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也要求每个职工都应做好这项工作。

每个职工都必须掌握防火防爆的安全基础知识。

1、常见的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行业的性质、引起事故的条件等因素不同,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类型也不相同,但常见的火灾、爆炸事故,从直接原因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种:

(1)吸烟引起的事故。

(2)使用、运输、存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尘时引起的事故。

(3)使用明火引起的事故。

有些工作需要在生产现场云动用明火,因管理不当引起事故。

(4)静电引起的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有许多工艺会产生静电。

例如,用汽油洗涤、皮带在皮带轮上旋转磨擦、油槽在行走时油类在容槽内晃动等,都能产生静电。

人们穿的化纤服装,在与人体摩擦时也能产生静电。

(5)电气设施使用、安装、管理不当引起的事故。

例如,超负荷使用电气设施,引起电流过大;

电气设施的绝缘破损、老化;

电气设施安装不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等。

(6)物质自燃引起的事故。

例如煤堆的自燃,废油布等堆积起来引来引起的自燃等。

(7)雷击引起的事故。

雷击具有很大的破坏力,它能产生高温和高热,引起火灾爆炸。

(8)压力容器、锅炉等设备及其附件,带故障运行或管理不善,引起事故。

2、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

燃烧必须同时具有下列三个条件:

①有可燃物质。

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能与空气中的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均称为可燃物质。

有些可燃物质是由单一的元素组成的,如碳、氢、硫、钾等;

还有些可燃物质是由若干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苯、丙酮、乙炔等。

②有助燃物质。

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称为助燃物质。

如空气(氧气)、氢气、及氯酸钾、高锰酸钾等氧化剂。

③有能导致燃烧的能源。

指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能源。

热能、光能、电能、化学能和机构能等都可起到火源的作用。

如明光、撞击、电火花、炽热物体、自然发热、聚焦的日光、金属钠遇水产生化学能,会自动燃烧、爆炸等。

上述燃烧的三要素,必须同时具备。

即燃烧的发生,除了必须有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同时存在之外,还必须要有导致着火的火源。

(2)防火的基本措施

①消除着火源:

如安装防爆灯具、禁止烟火、接地、避雷、隔离和控制温度等;

②控制可燃物:

以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

防止可燃物质的跑、冒、滴、漏;

对那些相互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气的物品,应加以隔离,分开存放;

③隔绝空气:

将可燃物品隔绝空气储存,在设备容器中充装惰性介质保护。

3、防止爆炸的基本措施

爆炸是物质在瞬间以机构功的形式释放出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

(1)化学性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存在可燃物质,包括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

②可燃物质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并且在爆炸极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③爆炸性混合物有火源的作用。

对于任何一种可燃气体(蒸气)的爆炸性混合物有火源的作用。

对于任何一种可燃气体(蒸气)的爆炸性混合物,都有一个最小引燃能量,低于这个能量,混合物就不会发生爆炸。

(2)防爆的基本措施

防止化学性爆炸3个基本条件的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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