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现代公寓物业招标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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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66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发包内容: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2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发出
时间:
2005年月日时前
3购取招标文件、资料
200年月日10:
00时
地点:
虹口区天宝路66弄会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徐小姐
4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支票)、标书工本费:
人民币1000元(现金)
时间为购取招标文件时。
5书面提问传真截止时间:
2005年月日17:
00时前,
传真号:
(021)54901665
6答疑、踏勘和发放补遗文件:
200年月日13:
30时
徐小姐联系电话:
54901699
7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
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8开标时间:
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9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日)
1.“虹口现代公寓”物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虹口现代公寓”
本项目建造的物业类型为:
高层住宅和商业用房。
物业座落位置:
天宝路66弄。
地块四至范围:
东至天宝路,西至太平桥支路,南至物华路,北至临平北路。
本小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3888平方米。
本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67805.74平方米。
其中:
住宅1号、2号、3号为35553.20平方米,住宅4号、5号为27536.19平方米,6号为4716.35平方米。
本小区公共建筑面积约为2391.32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8337.5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库)。
总户数为530套,建筑密度20.63%,绿地面积6596平方米,绿地率为47.76%,其中:
集中的绿地面积989平方米(集中绿地率为15%),容积率为4.947。
6号楼另有裙房一幢,为三层建筑,现为商业用房和会所,商业用房面积约为1728.98平方米。
本小区共计6个门牌号楼,1号、2号、3号,楼层高1~35层;
4号、5号楼层高1~35层,6号楼层高3~18层。
电梯共计12台,具体分布情况:
1号、3号、4号、5号楼有34站、35站各一台,其中35站的通往地下车库。
2号楼有27站、28站各一台,其中28站的通往地下车库。
6号楼有17站二台,与地下车库不相通。
电梯厂牌为:
通力电梯。
(当前底层住宅不收房屋设备运行费)
本小区机动车停车位约188个,其中地面停车位约33个,地下停车位约155个。
小区共设置3个出入口,其中:
人、车共行出入口2个,24小时开放;
行人出入口1个,开放时间24小时。
本小区为非变频水泵,楼宇设置大堂吊灯。
本项目智能化设施的配置:
周界报警、可视对讲电子门禁、电子巡更、IC卡道闸、住户防盗报警、背景音响广播、电子屏信息发布、消防报警和中央电视监控。
本项目拥有门卫室3间、监控室1间、儿童乐园1处。
其他,如:
水泵总数、其他设备设施配置状况有待投标单位实地自行调查。
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能耗依据各投标单位的经验数值。
﹡备注:
上述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调查依据为准。
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2.2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的运行服务;
2.3365天24小时受理住户房屋、设备、设施的报修(包括:
区域内公共、共用范围、住户自用范围及开发商保修范围);
2.4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2.5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保洁服务、虫害灭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2.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水域、景观的养护、运行及管理;
2.7物业管理区域内365天24小时门岗、监控中心值勤、公共区域安全巡视和公共秩序维护;
2.8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经营管理;
2.9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
2.10物业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处置;
2.11365天住户服务需求及投诉受理;
2.1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及物业经营收入等的账务管理;
2.13物业档案资料、住户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
2.14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行为管理(包括:
建筑垃圾的管理);
2.15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常识向住户的宣传;
2.16社区文化的组织和开展;
2.17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事项。
3.1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三级服务标准)
3.1.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电话等)。
3.1.2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
3.1.3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3.1.4服务规范应符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3.1.5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
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1.6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
3.1.7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3.1.8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3.1.9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等]。
3.1.10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1.11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3.1.12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
3.1.13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3.1.14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3.2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四级服务标准)
3.2.1楼内地面和墙面:
每日清扫一次,其中门厅每日清扫二次,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
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二个月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
3.2.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3.2.3楼内消防栓、指示牌等:
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3.2.4天花板、公共灯具:
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3.2.5楼内门、窗等玻璃:
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3.2.6天台、屋顶:
保持清洁、无垃圾。
3.2.7楼内垃圾收集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3.2.8电梯轿厢:
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
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
3.2.9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广场砖地面每半月冲洗一次;
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
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3.2.10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3.2.11水景:
每周二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
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3.2.12垃圾厢房:
有专人管理。
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房)每日清理、冲洗二次以上,垃圾厢(房)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3.2.13果皮箱、垃圾桶:
合理设置。
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3.2.14消毒灭害:
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
3.3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四级服务标准)
3.3.1专职保安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3.3.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3.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3.3.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3.3.5门岗:
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6:
00-20:
00立岗,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3.3.6门岗:
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通过对讲系统联系住户,决定是否放行。
3.3.7门岗:
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3.3.8巡逻岗:
保安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
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如无巡更器,巡逻时二人一组)。
3.3.9巡逻岗:
接到火警、警情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3.3.10巡逻岗:
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五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3.3.11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应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等4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3.3.12控制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要求,解答用户询问。
3.3.13小区有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
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应急预案演习。
3.3.14车辆管理:
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3.3.15车辆管理:
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
3.3.16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3.4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四级养护标准)
3.4.1草坪修剪,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8cm。
3.4.2草坪清杂草,每年清除杂草七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5%。
3.4.3草坪灌、排水,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3.4.4草坪施肥,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
3.4.5草坪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3.4.6其它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5%。
3.4.7树木修剪,乔、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
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
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
3.4.8树木中耕除草、松土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3.4.9树木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
3.4.10树木病虫害防治,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3.4.11树木扶正加固,树木基本无倾斜。
3.4.12其它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
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
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3.4.13花坛花境布置,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3.4.14花坛花境灌、排水,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3.4.15花坛花境补种,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
3.4.16花坛花境修剪、施肥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
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
3.4.17花坛花境病虫害防治,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3.5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一、公共部位(二类服务标准)
3.5.1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3.5.2门窗,每周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5.3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墙面修补应保持与原墙面材质一致。
3.5.4管道、排水沟、屋顶,每季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
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
3.5.5围墙,每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
铁栅栏围墙表面无明显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3.5.6道路、场地等,每半月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3.5.7休闲椅、室外健身设施等,每周二次以上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3.5.8安全标志等,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二、供水系统为高层非变频水泵(二类服务标准)
3.5.9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季一次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水泵,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
3.5.10每年定期二次清洗蓄水池,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3.5.11高层房屋每年二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3.5.12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三、排水系统(二级生化处理标准)
3.5.13每天二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季1次润滑加油。
3.5.14每年二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
3.5.15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
3.5.16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3.5.17每年清洗暴气机空气滤网二次,如有破损立即更换。
四、公共照明(二类服务标准)
3.5.18公灯,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街坊灯亮灯率在98%以上。
3.5.19景观灯、节日彩灯、大堂吊灯等,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8%以上。
3.5.20公共电气柜,每日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五、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二类服务标准)
3.5.2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3.5.22消防栓每月巡检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5.23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3.5.24按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六、避雷系统(避雷设施)
3.5.25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18层以上的楼宇每年应测试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弱电系统(二类服务标准)
3.5.26楼宇对讲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功能正常,语音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3.5.27住户报警,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5.28周界报警,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5.29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
3.5.30电子巡更,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地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八、升降系统(电梯)
3.5.31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3.5.3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3.5.3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3.5.34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的,或由业主大会要求专人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保障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