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8044101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7.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技术服务合同如何入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7.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1)项目名称  

(2)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4)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承担  (6)技术成果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7)验收标准和方法  (8)报酬、价款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0)争议的解决  (11)名词术语的解释  ★技术方案要求  ◆非软件类  1.技术开发内容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尚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应描述出技术的内容、技术的构成等。

  2.开发采用的技术方法、技术路线、研究进度  ※应写出体现先进性的技术指标、技术功能参数、定性的描述划用量化指标列出;

采用的技术核心内容。

  ※研发计划:

结合研究开发内容,把研发过程中的几个主要阶段的工作概括的表示出,直至最后以什么形式交付研发成果。

  3.创新性  在本技术领域应用达到的科技水平,即创新性。

  4.注意问题  开发内容要详实,避免简单空洞。

要把开发项目的内容、技术的组成、应用、所属技术领域达到的科技水平(先进性)实现的技术经济目标,开发的关键技术,采用的理论、原理、技术方法、手段、路线及交付的技术成果的方式(设计图纸、技术文档、资料、研究报告、技术方案、样品、样机等),总之内容要突出“新”先进性技术进步特征。

  ◆软件类1.应有明确的功能需求调研及技术要求分析、技术架构的设计、程序编制、方案优化、成果测试与验收标准等内容  2.应有新的方案设计、新的技术集成、新的技术手段、新领域中的应用等技术创新内容的表述  ◆撰写框架  1.开发内容  2.开发目标  3.开发原则  4.系统架构  5.功能详细描述  6.运行环境和配置  7.具体开发计划或步骤篇三:

免税技术开发合同备案成功样本  合同编号:

20120811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智能监控系统系统开发  委托方(甲方):

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  有效期限:

2011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9日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杭州图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

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c紫荆城c座511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c紫荆城c座511  电话:

0571********传真:

057128987731  手机:

  受托方(乙方):

杭州******有限公司住所地: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电话:

传真:

  手机: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智能交通系统监控平台项目,并  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实现智能交通系统中的智能监控平台。

  2.技术内容:

设计和开发智能交通中的智能监控系统。

  3.技术方法和路线:

开发面向智能交通的监控系统。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  计划。

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智能监控平台系统  2、无线车载监控系统  3、智能车牌抓拍和识别系统  4、违章停车自动报警系统  5、智能车辆逆行报警系统  6、智能车辆越线报警系统  7、智能摄像机防遮盖报警系统  8、智能交通流量高峰预测系统  9、综合交通应急调度系统10、收费站不停车自动收费系统  11、物联停车场自动管理;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20120110日之前完成需求设计;

  2.20120320日之前完成架构设计;

  3.2012730日之前完成代码编写,提交测试版;

  4.2012815日之前完成软件测试;

  5、2012831日之前完成软件部署,交付最终版;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软件开发需求说明》。

  2.提供时间和方式:

201231日之前以书面材料提供。

  3.其他协作事项:

如果开发有需求,配合乙方进行应用场景调研。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存档。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3628800元(大写:

人民币叁佰陆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

其中:

(1)无;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项目测试版通过后支付50%,即¥1814400元整;

  

(2)项目运行1个月后通过后支付50%,即¥1814400元整;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支行帐号:

042101111111111第六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包干的方式使用。

甲方有权以审计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内予以答复;

逾期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

  1.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事件发生;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无;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无。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1:

1的方式认定。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得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逾期未通知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企业的详细信息,开发人员的个人信息,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

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

  3.涉密期限:

5年。

  4.涉密责任:

对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企业的详细信息,开发人员的个人信息,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

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

5年。

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详细设计说明书、源代码,用户手册,相关知识产权授权书。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20120831日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最终版本。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识别准确率大于80%,验收测试发现缺陷小于2个/千行,提交版本build数小于5个,系统测试报告已经过甲方审核;

无veryhigh、high级的遗留缺陷;

系统测试案例经过双方评审,达成一致。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负全部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甲方独享。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

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甲方  篇二:

EMC方式账务处理上  简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节能效益分配型财务核算方法(上)  为推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被正式推上了快车道。

《意见》提出,将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向纵深发展。

  作为新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融资困难、税收政策不配套、缺乏政策支持和会计实务处理不统一四个问题。

  一、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公司的介绍  

(一)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能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这种业务模式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目前已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现行业务类型包括:

  1.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全部资金,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由于这种方式所需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项目技术支持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因此,这一方式被用能公司普遍采用,而节能服务公司将承担较大风险。

  2.节能量保证型。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含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利润),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赔付全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这种方式将双方的风险、收益合理分摊,是相对公平的业务模式。

但由于用能公司先期要投入资金,推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3.能源费用托管型。

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管理和改进能源系统,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减少。

  

(二)节能服务公司  1.节能服务公司(EMC,EnergyManagementCompany),国外也称ESCO(EnergyService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

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  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类型有:

(1)节能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工程验收、节能量监测、系统维护等节能技术服务,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广整合型的节能设备和技术;

(2)节能产品生产厂商,以生产节能产品为主,并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销售自产产品;

(3)节能产品销售公司,受节能产品生产厂商的委托,销售成熟的节能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2.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特点。

节能服务公司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承担较大的风险。

节能服务公司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商业性。

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

(2)风险性。

节能服务公司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3)多赢性。

凡参与EPC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公司、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

(4)整合性。

节能服务公司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

提供资金;

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向客户提供工程质量保证等,具有整合性的特点。

  二、节能服务项目投资的收回  在节能量保证型或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下,由于用能单位需先期投入部分或全部资金,节能服务公司投入资金相对较少,双方的风险、收益分摊较为合理,因此成本收回和利润的取得较有保证。

而对于目前市场普遍采用的节能效益分享项目而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收回存在较大的风险,这主要取决于用能单位的信用状况及项目的技术可靠程度。

  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下,投资的收回通常采用的做法是:

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  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按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在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

客户最终获得高能效设备并享受节能设备在寿命期内的全部节能效益。

  因此,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投资收回具有明显的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

  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  就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及适用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从政策层面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一)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费用税前扣除等政策。

具体如下:

  1.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2.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4.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另行制定。

  

(二)完善相关会计制度  1.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

  2.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的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由于《意见》和相关会计制度均未对节能项目资产投资额的归集与确认、成本费用的确认与收益分配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对以上业务的实际操作,还停留在探讨和摸索阶段。

  四、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财务核算探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租赁的异同  1.与租赁的趋同性。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等特点,根据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笔者认为,合同能  源管理模式与租赁模式有很大的趋同性,在会计处理上可以将其认定为融资租赁或者经营租赁。

因合同能源管理双方采取的合作方式和费用结算办法不同,其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

  2.与租赁的差异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租赁的特殊表现形式,与现行准则规范的租赁业务也有不同:

(1)EMC是一个以提供节能技术服务为主,而非向客户企业出售所需先进设备(甚至节能设备)的技术服务性企业;

(2)EMC为客户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和设备维护。

在客户接受节能项目资产和节能技术服务后,存在一定的投资回报风险,效益分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均衡性;

(3)具有建设—经营—移交的过程。

难点在于如何判断节能公司是否已经把标的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用能公司,在此基础上确定为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

  3.租赁方式的划分标准。

由于EMC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因此采用何种租赁方式进行财务核算应主要从属于EMC的立场加以考虑。

笔者认为可按以下标准进行划分:

  

(1)对投资合同期限相对较长,投资额较大,节能量相对稳定和均衡,节能的效益分享能得到保障,且用能企业信誉良好,可按融资租赁业务核算;

(2)投资合同期限较短,适用于季节性生产,节能效益分配不确定或不均衡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经营模式,为体现谨慎性原则,可按经营租赁业务核算。

  

(二)节能项目初始投资额的归集和确认  为准确确定节能项目投资额,应结合节能项目投资回收特点,依据所签节能合同的不同类型进行会计计量。

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项目初始投资额包括:

购买的节能设备,在建设—经营—移交的过程中,项目设计、系统改造、安装调试所发生的初始费用支出。

  (三)合同期内收益确认及用能企业的成本费用列支  1.按融资租赁确认:

EMC与用能企业比照融资租赁处理。

  2.按经营租赁确认:

EMC按收到的节能分配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对节能资产视同固定资产,在合同期分摊节能资产及节能服务初始投资额。

合同期发生的维修服务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用能企业按节能收益分成支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项目资产不视同固定资产入账,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用能企业对节能项目资产的管理  1.融资租赁模式:

建议用能企业节能项目投资额应当以合同期内支付服务费(节能设备及技术服务费)价款总额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设置“固定资产—节能项目资产”核算。

合同期内计提折旧。

  2.经营租赁模式:

为了保证节能项目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用能企业应设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资产”备查簿作备查登记,以反映和监督节能资产的使用、接受和结存情况。

同时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篇三:

关于EMC业务模式的账务核算办法  关于EMC业务模式的账务核算办法  作为新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四方面的问题。

一、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公司的介绍  1.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2.节能服务公司(EnergyManagementCompany,简称EMCo),国外也称ESCo(EnergyService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

  它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商业性,风险性,多赢性以及整合性。

  二、节能服务项目投资的收回  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下,投资的收回通常采用的做法是:

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按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客户最终获得高能效设备并享受节能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