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平台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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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面向全市范围的各联动职能部门和机构,提供数据响应、请求处理、信息传递、格式转换、消息广播、日志管理等功能。
工作流引擎:
实现应用系统间工作流转的自动化,包括工作流设计、工作流修改、流程跟踪、流程统计等功能。
GIS平台:
提供系统所需的基础GIS平台功能,如地图缩放、地图漫游、图上定位、图库管理、地理信息管理、轨迹跟踪显示等功能。
基础数据管理:
提供城市部件数据的查询、插入和删除功能。
数据集成与报表服务:
提供报表设计、数据检索等功能。
报警服务:
提供阈值设置、报警显示、报警消息通知等功能。
无线应用、定位服务:
提供基于甲方选定的无线数据传输和定位信息服务功能。
(3)应用层
实现网格化城市管理的各类业务处理功能,包括监督管理、指挥调度、统计查询、综合显示管理、基础数据管理、评价分析等功能子系统。
(4)接入层
外部网站接口:
根据外网需要,把监督中心案件办理情况导出,满足外网公示需要。
监督中心接警受理平台:
通过集成第三方CallCenter接口,实现呼叫信息接入;
能够全面记录报警事件和求助事件的详细情况;
能够记录客户信息,并管理其历史数据以供查询;
具有外拨功能;
坐席员相互转接;
防骚扰(黑名单);
录音回放;
语音应答;
语音留言;
职能排队;
语音拨报等。
城管通嵌入式开发平台:
利用甲方选定的无线网络,为网格监督员提供手持信息采集和上报终端,使得监督员能够及时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
(5)安全保障体系
系统提供全面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用户验证、权限管理、系统监控、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功能。
(6)标准规范体系
通过标准规范体系保障系统信息的共享和互通,也保障系统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目前,在系统设计上,还需充分考虑原建设部有关的标准规范。
2.2.2软件部署架构
系统软件部署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2-2沈河区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部署框架
区监督中心、区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通过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市电子政务专网形成互联的有机整体,可以进行数据流转和协同工作,构成了区网格化管理系统的核心。
监督中心部署案件受理子系统和大屏幕监控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短信服务子系统、突发事件处置子系统等。
指挥中心部署指挥中心案件受理子系统。
各职能部门通过WEB方式访问应用系统。
监督员通过无线通道,利用城管通手机与监督中心进行数据通信,上报信息,接收指令。
监督中心部署数据采集服务器,与选定的运营商的专线联接,负责信息的采集、存储和处理。
区监督中心通过专线与信息平台联接,能够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数据服务。
同时,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实现与未来市监督中心和市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
外网与内网通过标准接口导入和导出数据,保证内外网数据交换。
2.2.3软件开发环境
软件平台使用的操作系统为Windows系列,使用的数据库为Oracle10g,空间数据管理平台基于目前市场份额最大的GIS平台ARCGIS9.2及以上系列产品。
大屏幕和呼叫中心等平台采用C/S架构,职能部门等软件采用B/S架构;
C/S架构部分采用VC、VB等高级开发语言开发;
B/S架构部分采用.NET开发;
智能终端手机平台采用Mobile环境。
开发工具的选择依据在于:
目前全国已运行的50多个城市中,采用平台最多的是数字政通、杭州天下、浙大网星或武汉模式,所占比例超过90%。
这些平台的B/S架构部分都基于VC、VB和JAVA来开发,均没有采用.NET开发环境;
而B/S架构部分,则分别采用.NET或者JAVA模式。
相比较而言,采用JAVA平台,系统平台要用到很多中间件,平台采购费用更大。
因此,本系统建议C/S架构部分采用VC、VB等高级开发语言开发;
B/S架构部分采用.NET开发,这样既可避免软件不成熟的风险,也可以保证开发周期。
2.3功能设计
2.3.1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功能设计
本子系统位于信息采集及任务派遣之间,其主要职能为信息的录入、指令的上传下达及案件结案操作。
根据其功能需求,该子系统主要分为呼叫受理模块、案件业务处理模块、案件信息管理模块以及系统帮助模块四个部分,如下图所示:
图2-3监督中心模块划分
(1)呼叫受理模块接收监督员上报和公众举报的市政管理问题,主要实现电话呼入信息的录入功能。
(2)案件业务处理模块主要负责接线员录入信息的审查、入库;
向监督员发送核实、核查任务信息;
向指挥中心发送、催办已经立案的任务,落实任务执行情况。
案件业务处理模块的具体功能包括:
信息审核:
值班长对接线员录入信息的审查。
信息入库:
对确定要立案的信息,保存到数据库。
信息核实:
对群众举报的案件,通知监督员到现场核实。
信息核查:
对收到指挥中心案件办理完毕的信息,派监督员到案件现场核查。
案件催办:
监督中心对超时或将要超时的任务进行催促,催促对象为区级指挥中心。
任务分发:
给区级指挥中心分发立案任务。
状态显示:
对案件的各环节的状态进行分类显示,能用不同颜色的灯来表示案件状态。
(3)案件信息管理模块主要负责将事件信息在地图上进行图形化的集成显示,具备事件的空间定位功能、属性查询功能。
案件信息察看
按照案件号查看案件详细信息。
空间定位
可根据位置定位、案件定位、社区定位、地名定位。
能根据案件发生位置得到所处理的监督员信息。
案件搜索
提供了多种检索方式,如根据案件编号或报案人电话以及高级搜索功能。
每种搜索方式都可指定搜索的起止时间段。
(4)系统帮助模块为用户提供实时的操作指导,帮助完成业务流程所规定的操作步骤。
密码设置
可分别设置签字密码和系统登录密码。
个人业绩查询
可查询接线员接单数量、可查询来电清单、任务发送清单。
子系统帮助文档
查看本子系统详细帮助文档。
2.3.2协同工作子系统功能设计
协同工作子系统是给予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环境、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的一种计算机应用系统。
本子系统将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等环节关联起来,为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之间信息同步、协同工作和协同督办提供系统支持。
协同办公子系统主要有以下几个模块组成:
(1)消息服务模块
①监督中心接线员与指挥中心派单员间的任务签收、发送时的消息提示;
②指挥中心与职能部门之间的任务签收、发送时的消息提示;
③职能部门间联合办理时的消息提示。
(2)监控服务模块
①响应大屏幕指挥系统的视频调用请求,向视频服务器发出调用申请;
②接收来自视频服务器的视频数据,为大屏幕指挥系统提供视频数据源。
(3)定位服务模块
①接收来自智能终端传回的定位信息;
②响应大屏幕指挥系统数据获取请求。
(4)工作流引擎
工作流引擎(WorkflowEngine)提供对案件业务流程的支持。
案件处理流程以工作流模板的形式存储在服务器中,案件经监督中心立案后,工作流引擎根据工作流模板预定的流程,调度案件在监督中心、指挥中心、职能部门之间的流转,保证每个办案环节的正常衔接。
工作流引擎的交互对象包括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和职能部门:
①与监督中心交互
监督中心审核通过报案信息后,调用工作流引擎启动案件工作流程;
案件完成后,监督中心关闭案件流程。
②与指挥中心交互
指挥中心依据案件实例ID调用工作流引擎获取案情信息,指定合适的职能部门,案件进入职能部门办理环节;
处理结果上报后,指挥中心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案件进入结案获取回撤环节。
③与职能部门交互
职能部门调用工作流引擎获取案件的详细信息,并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案件撤销、联合办理或单独办理,工作流引擎依据选择执行相应的业务环节。
2.3.3指挥中心案件受理子系统功能设计
根据业务处理的需要,指挥中心参与了案件处理的指挥办理、申请协办、情况汇总三个环节,主要的任务是分派案件到各职能部门,并随时与职能部门取得联系沟通,了解办案进展,督促、管理。
根据其功能需求,该子系统主要分为案件接收模块、案件办理模块、联合办理模块、案件信息查询模块四个部分,如下图所示:
图2-4指挥中心模块划分
(1)案件接收模块接收监督中心分派的案件,主要实现案件签收的功能。
(2)案件办理模块主要负责将签收的案件下派到相应的职能部门;
对重要的案件或是派单员无法把握的案件进行派单班长签字;
针对职能部门推托由指挥中心已经认定管辖范围和责任单位的案件或者处理不理想的案件进行案件回退;
将案件撤回到指挥中心。
案件办理模块的具体功能包括:
案件下派:
派单员在填写好投诉业务表的发送部门以及办理时间后,将案件发送到相应职能部门。
班长签字:
对于重要的案件或是派单员无法把握的案件,必须经派单班长签字确定,可以减少案件派发的错误率,同时也可以分清责任。
案件回退:
主要是针对于本属于自身部门办理的案件,由于其它原因想推托的,指挥中心已经认定了案件的管辖范围和责任单位;
或是由于处理情况不理想,要求重新办理。
回退的同时要指挥中心填写回退理由,以便告知职能部门自己的义务。
案件撤回:
将申请部门的案件撤回到指挥中心。
(3)联合办理模块主要负责分派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办理案件。
联合办理模块的具体功能包括:
联合办理任务接收:
接收各职能部门关于联合办理的案件申请。
联合办理任务退回:
通过审核将不需要联合办理的任务申请退回。
联合办理批准:
指挥中心查看职能部门提交的申请协办表的申请理由来确定是否批准。
(4)案件信息查询模块主要负责案件信息的查询。
案件信息查询模块的具体功能包括:
签收案件信息查询:
查看当前签收案件的详细情况。
照片浏览:
查看监督员手机发来的案件核实、核查照片。
系统提供两组照片,一组是核实照片,描述了案件处理前的现场情况,可以查看多张照片;
另一组是核查照片,当职能部门办理完成后,监督员再次去现场核查,此时会发送照片,确定案件已经办理完成。
案件查询:
系统提供大量案件查询功能,可以按照案件公文号、报案人、目前办理的职能部门等条件模糊查询,选择某一案件,可以查看地图定位和业务表详细信息等。
案件总体情况查看:
系统用一系列标识来标明办案列表中的案件情况,提供给用户查看。
2.3.4职能部门案件受理子系统功能设计
职能部门案件受理子系统是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案件签收、执法和结果反馈的业务平台,提供对职能部门所有功能和业务流的信息化办公的支持。
整个子系统采用B/S的架构进行部署,相关职能部门获得系统管理员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后,只用通过浏览器访问政府专网上面的固定系统网址,已授权用户就可以及时地与指挥中心、相关联合执法部门进行联系,高效地开展下派案件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职能部门案件受理子系统分为以下几个模块:
图2-5职能部门案件受理子系统模块划分
(1)任务签收模块
①任务的签收
指挥中心把案件下派给相应的职能部门后,职能部门必须经过对案件的确认签收,才能进入案件的正常办理环节。
用户可以选择一条或者多条指挥中心发过来的案件处置通知后,点击签收按钮,表明职能部门案件由待处理状态转化为正在处理状态。
任务签收以后,职能部门就拥有了对案件进行处理的权利。
(2)案件办理模块
案件办理模块是职能部门对案件进行综合办公的在线平台。
案件签收后,案件转入案件办理模块,职能部门就可以在办箱中对案件进行案件办理、申请退回、申请协办、信息反馈等操作。
①案情信息查看
详细案情查看是职能部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的基本手段。
主要包括对案件投诉表、现场图片、案发地点示意图以及相关表单的查看。
②案件退回申请
对于不属于本职能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案件,部门经办人可以向指挥中心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发出案件退回申请。
③联合办案申请
职能部门接到案件处置通知后,若自己无法单独处理该案件,或者案件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管理必须联合执法时,可以向指挥中心申请协办。
④即时消息反馈
职能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可以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案情进展程度,便于指挥中心分清责任,机动管理。
使用系统提供的系统反馈功能,部门经办人可以向指挥中心、主办部门、协作部门等发送对象进行消息的传递。
⑤表单打印与导出
用户可以通过打印功能,将办公网络上面的相关的表单以纸质文档的形式打印输出出来。
对于应经办理完毕的案件,职能部门可以把查询到的数据以Excel格式导出到本地。
(3)结果上报模块
①处理结果保存
职能部门案件处置完毕后,需要将案件处理结果以文字的形式上报给指挥中心。
系统为职能部门用户提供了结果上报的功能,用户可以方便地将处理结果及时的反馈给指挥中心。
②案件发送
案件处置完毕后,职能部门可以通过案件发送功能将案件反馈给指挥中心,进入案件结案的核查环节。
如果案件处于申请退回状态,而指挥中心还没有进行回复时,案件暂时不能发送。
(4)案件查询模块
①下派任务查询
用户可以根据流程、环节等相关的条件设定筛选条件,从而快速的获取到指挥中心下派的案件处置任务。
②在办案件查询
职能部门用户可以设置办案流程、案件环节等过滤条件,系统可以向服务器查询并反馈给用户符合条件的本部门已经办理过的历史案件情况。
③部门绩效查询
已授权用户可以向系统查询一定时间段内部门案件的处置情况。
系统提供了四种方式的查询统计结果:
“在办案件”、“办结案件”、“办理案件总数”、“结案率”。
(5)用户管理模块
①系统登录/退出
系统登录与退出模块,为用户提供登录和退出系统的界面,并通过用户名和密码验证,授权合法用户登录系统。
②修改密码
用户可以通过修改密码界面更改自己的用户密码。
修改密码前,用户必须首先输入原始密码,成功后方可设置新密码。
2.3.5大屏幕监控子系统功能设计
大屏指挥系统为监督中心服务,该系统通过大屏幕能够直观显示城市管理的相关地图信息、案卷信息和相关详细信息等全局情况,并可以直观查询显示每个社区、监督员、部件等个体的情况,实现监督中心对城市管理全局情况的总体把握。
根据其功能需求,该子系统主要分为大屏幕指挥模块、案件整体查看模块、案件统计模块、案件信息查询模块四个部分。
如下图所示:
图2-6大屏幕监控子系统模块划分
(1)大屏幕指挥模块主要负责地图浏览和显示以及监督员历史轨迹查看与当前位置监控、摄像头监控。
大屏幕指挥模块的具体功能包括:
基本地图功能:
包括地图放大、缩小、漫游、全图显示。
监督员历史轨迹查看:
选择待查看的监督员,在历史轨迹信息区域输入查询的时间段,获取数据后即可显示该监督员曾经到过的轨迹信息。
监督员实时位置监控:
监控监督员的在线状态,对于在线监督员,可在地图上直观显示监督员的当前所在位置,并在轨迹信息区显示该监督员实时轨迹信息。
摄像头监控:
提供摄像头的实时画面浏览功能。
(2)案件整体查看模块主要供用户查看所有案件的整体情况。
案件整体查看模块的具体功能包括:
接收办案件总数:
选择相应按钮和查询条件,系统将统计出所有接收办案件的总数,供用户查看和领导决策使用。
在办案件总数:
已办案件总数:
选择相应按钮和查询条件,系统将统计出所有已办案件的总数,供用户查看和领导决策使用。
未办理案件总数:
选择相应按钮和查询条件,系统将统计出所有未办理案件的总数,供用户查看和领导决策使用。
案件选择与批注:
选择相应按钮和查询条件,系统将统计出所有满足条件的案件,并以列表形式显示,用户可以选择某条案件进行批注。
案件总体统计:
选择相应按钮和查询条件,系统将统计出所有案件的总数及办理信息,供用户查看和领导决策使用。
根据选定的职能部门查找办理案件信息:
用户设定需要查询的职能部门,选择相应按钮和查询条件,系统将统计出所有案件的总数及办理信息,供用户查看和领导决策使用。
案件跟踪:
能查询出所有案件的上报时间、核实时间、立案时间、派往指挥中心时间、指挥中心派单时间、职能部门接单时间、职能部门到达现场时间、案件处理完毕时间、指挥中心上报案件处理完毕时间、监督中心收到案件处理完毕时间、发出案件核查时间、核查照片拍摄时间,案件结案时间等。
(3)案件信息查询模块主要提供多种案件查看方式,以列表形式展示案件信息,选定案件后可进行详细案件信息查看。
查看案件分布图:
系统提供每一类型案件的分布图,供用户查看。
每一类型案件均由一种图标表示,并在地图上显示,同时显示每个案件的办理状态。
自定义案件查询条件:
由用户设定查询条件,包括职能部门、案件类型、办理时间等,系统统计出满足查询条件的所有案件,供用户查看。
自定义默认查询条件:
提供默认查询功能,根据用户的查询习惯,系统将按照默认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用户可以更改默认查询条件。
查看案件详细表单:
选择某一条案件,系统提供案件详细表单,用以显示该案件的所有详细信息,提供照片浏览和打印功能。
查询案件领导批示:
在地图上选择一条案件,显示案件表单,可以输入领导批示,保存。
地名查询:
用户输入某一个地名,系统将查询出若干类似地名,用户选择其中一个地名,即可在地图上显示该地名对应的区域。
(4)案件统计模块主要提供多种案件统计方式。
案件统计模块的具体功能包括:
案件办理状态统计:
系统提供指定时间段内生成各种案件办理状态的统计报表,案件查看情况,显示案件状态分类统计窗口,输入统计时间段,窗口显示各类统计报表,并提供导出到电子表格的功能。
指定街道案件统计:
选择需要查看的街道,系统将显示该街道的基本信息,同时提供该街道的高发案件统计、案件个数统计、办案率统计、超期案件统计功能。
指定社区案件统计:
选择需要查看的社区,系统将显示该社区的基本信息,同时提供该社区的高发案件统计、案件个数统计、办案率统计、超期案件统计功能。
指定网格案件统计:
选择需要查看的网格,系统将显示该网格的基本信息,同时提供该网格内的高发案件统计、案件个数统计、办案率统计、超期案件统计功能。
各级区域案件分类统计:
用户输入统计时间,系统将提供各级区域案件分类统计功能。
各部门案件分类统计:
用户输入统计时间,系统将提供各部门案件分类统计功能,显示各职能部门在各级区域的案件办理统计。
部件案件分类统计:
用户输入统计时间,系统将提供各部门案件分类统计功能,显示各级区域的部件案件分类统计。
2.3.6综合评价子系统功能设计
根据市政监管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等评价模型,对区域、部门、岗位进行综合统计、计算评估,得出相应的评价分值,生成可视化的评价结果。
根据其评价对象可分为人员岗位评价、部门评价和区域评价三个子模块:
图2-7综合评价子系统
(1)人员岗位评价模块,对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各岗位和监督员进行岗位评价,按一定周期统计各岗位评价分值,生成评价结果,并直观显示;
(2)部门评价模块,对专业部门和各级责任主体,按一定周期统计各部门的评价分值,生成评价结果,并直观显示;
(3)区域评价模块,按一定周期对行政区、街道(镇)、社区、单元网格等区域进行评价,根据区域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要求,由系统生成评价结果,并在地图中直观显示。
按照功能划分,该子系统具体功能包括:
综合评价
●结案率;
●总案件接收数。
绩效考核
●监督员绩效考核;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
●监督中心接线员绩效考核;
●监督中心值班长绩效考核;
●指挥中心派单员绩效考核;
●指挥中心值班长绩效考核。
绩效评价可以按一定周期进行,可分为日评价、周评价、月评价、季评价、半年评价、年评价等6种。
其中:
●日评价以一个日历日为评价周期;
●周评价以一周为评价周期;
●月评价以一月为评价周期;
●季评价以一个季度为评价周期;
●半年评价以半年为评价周期;
●年评价以一年作为评价周期。
另外可自定义周期进行评价。
基于监督员的统计。
基于区域的统计分析,包括案件发生率、结案率、重大案件比率等。
历史记录分析
全区、街道、社区、网格、职能部门历史记录分析(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时间间隔:
年、月):
●结案案件/案件(直方图);
●总接收案件个数(直方图);
●各种类型案件接收个数(直方图);
●各种类型案件个数/总接收案件个数(直方图)。
案件处理比较
在某个时间段内,全区、街道、社区、网格、职能部门的案件处理比较:
●接收案件个数(直方图);
●接案/案件总数(直方图);
●超期/案件总数(直方图);
●各种类型案件个数(直方图)。
案件比例
●在某个时间段内,全区、区、街道、社区、网格内部案件类型的比例关系(直方图);
●接收案件、结案案件、在办案件的比例(饼图、列表);
●超期案件、催办案件、正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