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7998896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5.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防台风应急预案

鼓楼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热带气旋工作(简称防台风),有效防御和减轻热带气旋造成的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徐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影响我区的热带气旋的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防旱指挥部工作方针,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

遵循热带气旋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

1.5现状

鼓楼区位于徐州市区北半部,是徐州的主城区之一,始建于1938年,原名徐州第一区,1955年,因境内有明代建筑——鼓楼而更名为鼓楼区。

全区现辖琵琶、黄楼、环城、丰财、牌楼、铜沛、九里7个街道办事处,57个社区(村),总面积59.5平方公里,总人口28.1万人,年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上。

区内有京杭大运河、龟山汉墓、汉城、黄河故道、九里山古战场、古彭城地下城、“五省通衢”牌楼、黄楼、镇河铁牛等众多历史遗迹和文化景点,历史文化悠久。

鼓楼区位优势突出。

南临市区中心,北至京杭大运河,东枕京沪铁路,西接泉山区苏山街道办事处,坐拥全市最繁华的彭城广场、淮海广场两大中心商圈和全市重点规划的徐州中国八里国际家居交易博览中心,在徐州市的商贸服务业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

鼓楼生态环境优美。

山水资源丰富,九里山、霸王山、琵琶山等8座山峦绵延相连,大运河、古黄河等5条河流萦绕相伴,全市主城区80%地面水系集中在鼓楼,山水相依是鼓楼鲜明的城市特征。

全区绿化覆盖率40.5%以上,绿地率33.9%,人均公共绿地13平方米,全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320天。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简称区防办),负责全区防台风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区域内的防台风工作。

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台风工作。

2.1区级防台风机构及职责

2.1.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区防御热带气旋和抗灾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有关防台风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执行上级防台风指令,组织制订防台风方案,及时掌握全区风情、雨情、水情,组织实施防台风救灾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其办事机构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防办)挂靠区农业水利局。

2.1.2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御热带气旋工作。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台风期间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并掌握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负责了解台风暴雨期间最新的水情并作出跟踪分析,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水文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区防台风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分应急预案;负责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以及指导基层应急队伍开展工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职责。

区人民武装部:

组织和调度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抗洪抢险队伍,随时听候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调度,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完成分洪泄洪和清障,配合公安机关值勤巡逻等工作。

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含武警消防支队):

负责维护防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防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及指挥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台风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处理;遇到特大洪水等汛情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协助做好河、沟的清障。

具体联系铜沛办事处的防台风工作。

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

负责全区防台风抢险抗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保证受灾群众粮油和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具体联系丰财办事处的防台风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安排和调拨防台风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

具体联系环城办事处的防台风工作。

区民政局:

负责洪、涝、雹等灾区灾民的安置和救灾工作;储备、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和恢复重建工作。

具体联系九里办事处的防台风工作。

区住建局:

负责城区防台风日常工作,确保城区防台风安全,协调所属行业企业参加抗洪抢险工作,掌握城区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情况。

具体联系黄楼办事处的防台风工作。

区农水局:

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遭受洪涝旱灾和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应变技术措施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防台风抢险树木砍伐的组织和报批工作;承担防台风日常业务工作,昼夜值班,做好汛情的综合上报下达,提供雨情、旱情、灾情及水情预报传达,作好全区防洪排涝,水情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区防台风措施,应急处理水毁修复工程计划的编报,负责全区管理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检查和安全措施的技术指导,制定全区防台风预案,提出防台风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等方案,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区属工程的安全管理和防台风工作。

具体联系牌楼办事处的防台风工作。

区城管局:

负责本辖区路灯、广告牌、宣传牌等安全检查与管理,防止风雨天气造成伤人、伤物灾害。

具体联系琵琶办事处的防台风工作。

区文教体局:

负责各学校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并制定抢险措施及灾后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及时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区房管处:

负责在汛期来临之前排查、抢修危房,确保居民安全度汛。

区科技局:

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灾害预报预警,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技术研究工作。

区交巡警大队:

负责汛期车辆指挥、调度,以保证防台风抢险物资的运输安全。

市环保局鼓楼分局:

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调查与处理工作。

区卫生局:

负责全区防台风抢险及受灾居民和防台风抢险人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灾区饮用水卫生,并做好灾后疫病的防治工作。

区园林旅游局:

负责所辖公园景区内塘坝的防台风安全;负责行道树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防止风雨天气造成倒树伤人、伤物灾害。

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

严格管理采矿的界线,防止在汛期越界乱采发生透水,做好山洪泥石流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商务局:

负责商务系统的防洪抢险及救灾工作,确保商务系统重要物资仓库的安全度汛,负责组织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洪抢险和市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

防台风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调度及时解决防台风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要建立重点地段领导分工负责制和值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排水管网组织清淤,确保畅通,建立好防台风抢险队伍,如数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做好随时抢险的准备。

出现特大洪水时,要严守各自管辖负责区域河坝、堤防,保证万无一失。

低洼地区居民的安全转移由区防指统一指挥,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委会组织辖区内居民群众迅速转移至高地。

2.1.3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防台风工作主要职责为:

及时掌握热带气旋信息,分析评估热带气旋态势,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向各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和区直部门传达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2.2各街道办事处防台风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所,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防台风工作,其成员由各街道办事处确定。

2.3其他防台风组织机构

各行业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专门防台风抗灾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台风抗灾工作;有防台风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台风指挥所。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热带气旋的监测和预报工作由气象部门负责。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及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并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同时向社会发布热带气旋预警信号,以及热带气旋消息、热带气旋警报、热带气旋紧急警报、热带气旋特急警报和热带气旋解除消息。

同时向水文部门了解江河水情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将成果上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整理灾情,并及时报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部门。

3.2预警

气象部门负责台风报警、预警,发布台风信号;水文部门负责江河水情的报警、预警;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部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区委、区管委报告。

新闻媒体及时播报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和防汛防旱指挥部防台风紧急通知等。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系统

鼓楼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系统是潮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实现信息采集自动化、业务处理网络化,为防汛防旱指挥部部门日常事务处理、行政办公、信息查询、汛情监视、指挥调度和灾情评估等一系列环节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持手段。

目前,我区正着手建设。

3.3.2防台风预案

有防台风任务的各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应制定防御台风预案,经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门批准,坚决贯彻执行。

3.3.3水文气象监测系统及服务体系

全区初步建成了气象、水文监测网,能采集到雨情、水情、台风信息。

不断健全气象、水文预报服务体系,预报水平逐步提高,及时做出的水雨情及热带气旋预报,为台风灾害预报警报提供技术支撑。

3.3.4公共通信网络

公共通信网络包括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和手机短消息服务等,是我区防灾减灾预测预警服务的辅助系统。

可以通过这些系统实现全区防台风信息交流、互通、传送和共享。

3.4预警级别(信号)及发布

3.4.1热带气旋预警级别

根据热带气旋威胁和严重程度,预警分四个级别: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Ⅳ级预警:

热带气旋消息阶段,指热带气旋已经形成,正不断发展,有进入东海、黄海的可能,或在东海生成,或热带气旋已移入东海海面,有可能影响我区。

发布“消息”原则(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热带气旋已进入我区警戒区但未进入防区,预计对我区有影响;或热带气旋已进入我区防区,预计对我区影响不明显。

2、已发布热带气旋警报,但热带气旋移向、移速改变,影响程度减轻,未来48小时内预报责任区内陆地风力<6级;3、热带气旋已登陆或远离我区,但责任区内仍受热带气旋影响有5-6级风或有暴雨。

Ⅲ级预警:

热带气旋警报阶段,指未来48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袭击或影响预报责任区时发布警报;(强)热带风暴或台风正在影响责任区时也要发布警报。

(注:

影响的定义是指责任区陆地风力≥6级风或降雨强度≥暴雨,以下同)。

发布“警报”原则(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预计未来48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造成预报责任区内陆地风力≥6级大风时;2、(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登陆后,预报责任区内陆地风力仍≥6级或仍有暴雨时;3、热带低压一般不发“警报”,但当其离我区较近,中心附近风力接近或达到8级(国家气象中心还未编号为热带风暴),并预计可能造成影响时。

Ⅱ级预警:

热带气旋紧急警报阶段,指未来24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区。

Ⅰ级预警:

热带气旋特急警报阶段,指未来24小时内,强台风(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4级以上)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区。

3.4.2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Ⅳ、Ⅲ、Ⅱ、Ⅰ四级。

Ⅰ级应急响应经区政府批准后启动;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本预案有关规定启动。

4.2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

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1Ⅳ级应急响应

(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向气象部门了解并将热带气旋的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热带气旋信息和会商分析意见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加强24小时值班,防汛防旱指挥部办领导带班,全天候开机接收卫星云图信息,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热带气旋动向,通知有关方面和相关部门做好防御热带气旋的各种准备。

(3)建设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区域内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手脚架、广告牌等进行安全检查。

(4)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地区,农业部门视情况组织防护、抢收农作物。

4.2.2Ⅲ级应急响应

(1)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防台风负责人上岗带班。

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对防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潮情,掌握水利工程防台风情况,下发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2)区农水局:

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防、穿堤涵闸进行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继续视情况组织防护或抢收农作物。

(3)区建设部门:

通知区域内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手脚架、广告牌加固。

负责危房排查工作和协助人员转移。

做好园林树木、市政设施的防护加固。

(4)自来水部门:

做好供水系统的检修。

(5)教育部门:

根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适时通知当地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

(6)民政部门:

做好临时避险场所使用及其有关物资的准备工作。

(7)建设部门:

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加强受台风影响地区公路沿线的巡查。

(8)经贸部门:

负责协调防台风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9)通信、供电部门:

保证通信和供电畅通。

(10)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4.2.3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坐镇指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台风紧急会商,召开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台风会议,派出工作组到防台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

(2)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实时向气象部门了解热带气旋趋势预报,分析热带气旋、暴雨对我区的影响。

(3)农水部门:

严密监视堤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较大险情、灾情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区管委报告。

(4)建设部门:

负责转移城区工棚人员、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到安全地带。

(5)供电部门:

加强供电线路巡查,优先保证防台风抢险用电。

(6)教育部门:

组织做好可能受热带气旋严重影响地区的学校和在校学生的防御热带气旋安全工作。

根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适时通知当地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

(7)民政部门:

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并告知公众。

(8)卫生部门:

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做好抢救受灾伤病员和指导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9)公安部门:

维护治安秩序,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及时疏散人群。

(10)武警和民兵预备役:

根据需求参与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11)防汛防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加强值班,按本部门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及时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部门联系,服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台风任务。

各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要把防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领导靠前指挥,责任人到位,以人为本落实防台风措施,特别要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

4.2.4Ⅰ级应急响应

(1)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坐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全力做好防台风工作。

(2)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3)武警和民兵预备役:

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4)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各负其责,服从区管委和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全区通过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系统实现防台风信息共享、互联、互换。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通过传真、电话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过会议、传真、电话、文本等方式交换信息,发布指令。

加强防台风和搜救工作的军地合作以及区域合作,如有必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通过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或其它部门沟通,争取其它地区援助。

4.4新闻报道

宣传部门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新闻报道程序化、规范化,以公开、透明、时效、有利为原则。

内容包括热带气旋的信息、预警、防台风动员和措施、灾情、救灾复产等。

4.5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应急响应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热带气旋解除消息,发出通知宣告防台风应急结束,转入救灾工作。

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区政府批准并公布;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宣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区管委加强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帮助灾民灾后重建家园;征用人工、物资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

卫生部门及时抢救伤病员,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受灾地区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水利等设施。

5.2社会救助

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政府救助。

社会捐助由民政部门、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单位或社会团体负责。

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5.3保险

各级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台风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5.4调查和总结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部门负责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并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抗灾行动实况。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台风能力。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抢险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先期处置队伍,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各类专业应急队伍,作为本单位归口灾种的先期处置队伍;当发生职能范围内归口自然灾害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相应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消防、卫生、市政、公路、电力、通信专业抢险队伍是本地区自然灾害的基本专业抢险队伍,当出现自然灾害时要迅速组织,快速赶赴灾害现场。

6.2现场救助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抢险船只、车辆机械等搜救抢险设备由公安、交通、水利及其他相关行业部门保障。

6.3通信与信息保障

6.3.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遇突发事件,通信管理部门启动通信保障预案,组织有关通信运营部门提供防台风通信保障,保证防台风通信畅通。

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风临时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3.2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利用鼓楼区电子政务网,补充、完善现有防台风通信专网,建立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系统通信分系统,并实现有关单位的计算机网络互连,公网和专网互为备用,确保防台风通信畅通。

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4交通运输保障

对防汛防旱指挥车给予免费优先通行。

公安、交通部门制定相应的防台风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抢救伤员和指导灾区防疫消毒等工作,预防控制灾区疫情的发生、蔓延。

6.6社会稳定保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物价部门加强市场物价的监控,防止哄抬物价,确保物价稳定。

6.7物资保障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物资仓库,贮备足够数量的防台风物资和器材,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

6.8经费保障

财政每年应当设置预备费,保证防台风应急需要。

6.9紧急避险场所

学校、剧院、礼堂、会议厅等公共场所可作为临时防台风避险场所,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7宣传、培训

7.1公众宣传教育

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防御热带气旋的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7.2培训

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责任人、指挥人员和救灾人员的防台风知识定期培训制度,将热带气旋知识、防台风知识和防台风预案作为培训内容。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热带气旋:

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

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

热带气旋分级:

根据国家2006年5月修订的《热带气旋等级》,按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为标准划分为:

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六个等级。

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17.1米/秒(风力6-7级)时称为热带低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7.2-24.4米/秒(风力8-9级)时称为热带风暴;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24.5-32.6米/秒(风力10-11级)时称为强热带风暴;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32.7-41.4米/秒(风力12-13级)时称为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41.5-50.9米/秒(风力14-15级)时称为强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或大于51.0米/秒(风力16级或以上)时称为超强台风。

热带气旋灾害:

热带气旋是一种破坏力很强的灾害性天气系统,但有时也能起到消除干旱的有益作用。

其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大风。

②暴雨。

③风暴潮。

台风信号:

①白色台风信号:

表示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②蓝色台风信号:

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③黄色台风信号:

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④橙色台风信号:

表示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⑤红色台风信号:

表示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编制和负责管理,经区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

8.3监督检查与奖惩

区政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对实施本预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热带气旋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理化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