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7965526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2.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第十五条各施工队应建立与本单位工作相适应的工器具管理办法并报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在拟工器具采购计划前应先对既往工器具配发情况进行核查后,再确定采购计划。

第十六条物资设备部在需用计划的基础上,必须详细了解生产动态和施工进度,核实内部资源库存量,经综合平衡后,确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七条甲供物资设备:

1、甲供物资设备:

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业主(公司)招标采购供应的工程专用物资设备。

甲供物资设备的范围按照业主(材料管理规定和制度)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根据上级单位批准的工程进度及月、季、年度计划编制相应的物资需用计划,物资设备部根据标段工程季度计划、库存及正常储备余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上报上级单位,物资设备部,上级单位,物资设备部按甲供物资需用计划的要求上报分局、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批复。

第十九条甲控物资设备

1、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

2、甲控物资的范围按照分局材料管理规定和制度文件执行。

3、上级单位编制甲控物资设备清单、需求计划和技术要求,报送上级单位,物资设备部汇编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相关监理单位审核后,经分局物资设备部组织审批,在上级单位的监督下,由项目部组织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

4、项目部按分局、关于货物招标的有关规定组织甲控物资招标采购,招标结果报上级单位,经审查同意后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5天内抄报上级单位,物资设备部和标段监理单位核备。

第二十条甲控物资招标采购实行合格生产(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甲控物资招标具体条款见《分局材料管理规定和制度》相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自购物资:

1、自购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项目部自行采购的物资,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物资。

自购物资由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

2、自购物资采购除受上级单位监控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分局集中采购相关程序进行分级集中采购。

单批计划在(20)万元以下的物资,由项目部统一进行询价比价采购;

单批计划在(20)万元以上的型钢、周转材料或其它大宗物资采购由项目部报分局,由分局组织采购或按分局批示精神采购。

规格型号单一、使用量较大、具备集中采购和供应条件的物资设备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已审批的采购计划执行,不准超计划、无计划采购;

询价采购应以市场价格为导向,“比质、比价、择优选购”。

第二十三条询价采购或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要求报价单位将报价单传真或投递到项目部综合部纪检组。

纪检人员对收到的报价单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集中转交物资部负责人。

物资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交计划管理员进入比价采购程序。

第二十四条必须在上报分局、项目部的合格供方内进行询价采购,由于需采购特殊材料而新增的供方要及时对其资质进行评审,并按规定审批上报。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设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项目经理、分管物资主管、物资设备、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设专人组成,对需采购物资的质量、性能、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十六条物资采购招标、询价、比价必须综合考虑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提货方式、供货时间、付款方式、各项费用、售后服务等因素,并考查供货方的供货实力和信誉度。

第二十七条周转材料采购首先应根据施工使用情况,所在地区租赁市场情况,认真核算费用,选择采购、租赁和外调等方式中费用最低的一种。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合同签定及管理

1、必须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合同应明确对物资的各项要求,内容规范、详细具体,条款清楚明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如有价格变化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2、对于技术指标和性能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如、砂、碎石、氧气、乙炔、电焊条等)可在广泛的市场调查、询价、对比和质量验证后经评审小组评审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三个月~一年),在合同执行中设备物资部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做到有升有降,同时考查供方的产品质量、信誉度等信息。

3、主要材料(地材、型钢、周转材料等)由物资设备部牵头,会同其它部门进行合同谈判或招标采购,做好相关记录。

4、必须进行比价采购,并签订合同。

询价采购必须根据评审小组所确定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

5、合同所列品种、数量必须与采购计划相符、价格必须与比价单相符,内容应明确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品的技术标准和包装标准、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交货日期、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及违反合同的处理方式等事项。

6、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单批计划采购金额五万元以下的合同,由物资设备部、分管主管共同签认“合同会签单”后,由项目经理签定供货合同。

单批计划采购金额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合同,由物资设备部、经营部、安全质量部、分管主管共同签认“合同会签单”,由项目经理签定供货合同。

7、保廉合同的签订:

物资设备部采购人员和项目部与物资采购相关的领导需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保廉合同,以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保廉合同签订后报纪委备案,办公室、经办人各持一份备查。

8、在合格供方名单内采购的保廉合同签订,每年元月30日前签订本年度保廉合同。

如确有在合格供方外采购的特殊物资,单批计划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签订保廉合同。

9、建立合同台帐,及时、准确掌握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将合同分类造册,对执行完的合同按月整理存档并上报上级物资设备部。

第六章合格供方管理

第二十九条物资供应方的调查:

同种物资必须选择至少三家供货单位(特殊产品除外)。

被调查的厂家及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产品介绍、质量检验报告、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和售后服务等书面资料。

同质量、同品牌的物资在条件允许下,原则上就近或以生产厂家为首选供应方,其次为批发市场上的一级代理商。

最后才是中间供应商。

第三十条合格物资供应分承包方的评审

1、将“物资供方调查表”及所附厂家、商家资料整理后,由物资设备部牵头,经营部、安全质量部、项目经理或委托分管主管采用会议或会签形式进行评审。

2、调查、评审的的所有厂家的“物资供方调查表”及供货方资质证书、质量、价格等资料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方的认定,物资设备部根据评审意见,填写“合格供方名单”,报项目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物资合格供方的管理

1、质量跟踪:

为确保合格供方能稳定提供合格产品,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对每一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质量跟踪,出现问题及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

2、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项目部应建立合格供方档案,搜集保存有关物资供方的调查、评价、产品质量跟踪等资料。

项目部及时将调查、评审的合格供方资料报分局备案。

3、每半年项目部应进行一次合格供方的后继评价,对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文件等重新审核,重点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进行评价。

以便动态调整合格供方名单。

第三十三条顾客财产管理

1、顾客财产指顾客提供给我单位使用的材料和信息资料等。

2、对于顾客财产无需进行合格供方的调查、评审工作。

3、对顾客财产的管理按照---《顾客财产控制程序》程序文件执行。

对顾客财产在验收、使用、贮存中如发现不合格,应及时填写“顾客财产问题反馈表”,向顾客书面报告,协商处理。

第七章物资验收及仓储管理

第三十四条按采购计划组织到货的特殊物资,计划采办人员必须与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验收,必要时会同工程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参与,以确保其数量和品质准确无误,并及时分类,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物资到货后仓库保管员、计划员必须依据采购计划,对到货物资进行点验,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核对发货明细表、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过磅单、装箱单等相关资料,检查物资的质量、数量、标识、做好到货登记。

大批物资二日内验收完毕,零星物资当日验收完毕。

第三十六条主材及大批辅助材料与订货合同一致,要有“合格证明书”和“产品质量试验报告”,在物资到货后,及时送到中心试验室或工地试验室检验,检验结果按月整理造册妥善保存备查,发放时做好追溯记录。

第三十七条验收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技术监督部门审验合格的。

第三十八条物资分类:

第一类钢筋;

第二类型钢;

第三类金属制品;

第四类有色金属;

第五类水泥;

第六类外加剂;

第七类商品混凝土;

第八类木材;

第九类紧固件;

第十类五金;

第十一类电器材料;

第十二类工具;

第十三类油料;

第十四类轮胎;

第十五类化工材料;

第十六类杂品材料;

第十七类周转材料;

第十八类劳保用品;

第十九类地材。

第三十九条设备配件分类:

第一类汽配;

第二类柴配;

第三类进口工矿;

第四类国产工矿;

第五类小型机具;

第六类电缆;

第七类钻具;

第八类设备。

第四十条物资设备验收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物资设备验收时,要求执行计划价验收的按项目部规定的计划价格入帐。

其它物资设备均按采购价格验收入帐。

直接运送到使用现场并由物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的钢筋、胶凝材料、外加剂、地材等按合同采购价格入帐。

2、自购车辆、大型施工机械原值由购置费、购置税、运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安装费),验收时按原值入帐。

第四十一条计划员根据到货物资,依据合同、采购计划等及时填写《入库(验收)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达仓库,保管员与采购计划、到货登记、逐项核对后,对合格产品填写《器材验收单》,将原始票据附后,并对其验收的物资负责。

不合格品及时通知计划人员联系退货。

第四十二条物资到货后做到随到随验、不得拖延、不准跨月,由于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或因相关证件不全,保管员无法进行验收的可作待验收物资处理,单独设帐登记,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计划员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为准确掌握钢筋、胶凝材料、地材等大批主材的验收数量,钢筋盘圆等必须在计量设备上称重。

必须与进货清单一致,有误差的应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

第四十四条物资设备部负责甲供物资设备的接运、验收、仓储、保管、分发使用等工作。

并及时将甲供物资需求计划上报上级单位物资设备部,并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定期将甲供甲控物资设备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信誉、合同履约等方面的信息反馈。

第四十五条甲供、甲控物资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物资设备部配合安全质量环保部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对该批次物资送试验室进行抽检,在进行检查验收和抽检时应当场做好原始记录;

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查结果送交物资设备部存档,按月整理造册妥善保存备查,发放时做好追溯记录。

第四十六条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及时退场处理,不留后患。

第四十七条甲供、甲控、地材等需在施工现场存放的物资由施工队负责妥善保管。

施工队要严格按照物资设备的仓储、保管要求加强进场物资的全天候仓储、保管工作,防止损坏、丢失或变质。

第四十八条验证

(一)主要材料填写“物资设备质量记录单”。

对主要、大批材料,每批次须主动、及时向试验室提供书面送检通知,并主动落实实验结果。

顾客财产需单独注明。

(二)采购物资验证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和采购合同或协议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出现不合格物资,物资设备部应同试验室、安全质量环保部积极配合,主动提出书面报告,并立即书面通知供货方,马上采取补救措施,杜绝使用不合格品。

避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仓储管理必须坚持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帐、物、卡的建立和分类必须准确,标示清楚。

做到帐、物、卡、资金四相符。

第五十一条库存物资必须分门别类、合理布局,做到“五五码放”和“四号定位”,以便于统计和清查,并做好物资储存和搬运过程中的标识和防护工作。

第五十二条根据各类物资不同的性能特点,采取不同的维护保养方法,做好防锈、防腐、防霉和防火工作,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完好。

第五十三条对于形成主体的物资进货台帐应按原材料生产厂家、名称、到货时间、到货数量、批号等注明;

出库时按原材料生产厂家、名称、数量、批号、使用部位填写追溯记录单,以便在发现问题时,可追溯其来源及去向。

第五十四条建立日清查,月清点、年终盘存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库存物资动态。

第五十五条所有物资技术档案资料、质量记录、追溯记录、报表、卡片等均应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标识、归档,按要求保存,以备查阅。

第五十六条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统一设置库房,实行一级库管理。

库存管理尽量做到减少物资库存数量,减少资金占用。

第八章物资供应、领用、统计核销

第五十七条主材的发放必须持有限额领料单,特殊材料附工程任务单,保管员凭“材料领用单”或“物资调拨单”、“让售单”等准确发料。

领料实行一料一单制,由各单位材料员填写、单位主管领导签并加盖公章,物资设备部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开据出门证放行。

第五十八条物资发放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使用期限的物资,尽量在期限内发出,以防止过期变质;

各种物资出库,使用单位必须做好质量反馈工作。

第五十九条物资领用

1、施工材料的领用原则采取“单元工程承包制”,该项工作需要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等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完成。

对单元工程细化、量化、分解物资消耗指标。

物资设备部严格按定额进行物资限额领用控制,按照限额领料单数量规格发放。

2、对于每批次钢筋、水泥等重要主材的检验结果未出来前,禁止发放该物资。

3、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对于可修复的物资,由物资设备管理部安排修复,并及时估价验收入库。

建立物资仓储、领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潜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制度,做好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危险源的辩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工作。

4、各施工队之间不允许私自调拨物资,确属工程施工需要调拨的,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协调办理调拨手续,新购置物资调拨按采购价格进帐,废旧物资调拨根据废旧物资相关条款执行。

第六十条周转材料采用“分期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摊销期和摊销次数由计划合同部根据工程总工期进度安排确定,原则上本工程结束前应将在帐的周转材料在帐资金全部摊销完。

对于摊销完已无使用价值的材料,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安质部、经营部等共同在现场进行鉴定、确认后,进入让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摊销完还可继续使用的材料,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安质部、经营部等共同在现场进行鉴定、确认后,重估入帐。

第六十一条周转材料管理应设立两套帐:

一套实物帐,一套资金帐。

实物帐主要说明每种材料的收入、领用、退库、损耗、库存量、工地总量等数量情况;

资金帐则说明每种材料费用的收入、摊销、和损耗及库存的资金情况。

两套帐内容相互吻合。

第六十二条周转材料因施工、保管不善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耗数量每次发生时必须及时由施工单位、物资设备部共同在现场清点和签字确认。

如事后要求签认而无法提供直接有效证据的,物资设备部可以拒绝签认。

物资设备部将经过签认后的材料量按该材料的现行市场单价(含运费)计算损失金额,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项目部审批后将该资料提供给项目部工程部。

物资设备部和财务部要及时下帐。

第六十三条工器具按价值分类进行报损:

原值在50元以内的工器具使用年限为一年;

原值在50元——500元的工器具使用年限为两年;

原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年限为四年。

第六十四条项目部小型机具是指使用寿命较短、原值较低、不能单独发挥作用、没有列入固定资产(设备)管理范围的的小型机械设备。

第六十五条价值1000元以下的小型机具采用“一次性摊销法”在领用当月一次性进入使用单位成本。

第六十六条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的小型机具的摊销期为一年,采用“五五摊销法”。

自使用单位领用当月先摊销其价值的50%进入使用单位成本。

使用到第十二个月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

第六十七条小型机具损坏检修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对于摊销完已无使用价值的小型机具,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安质部、经营部等共同在现场进行鉴定、确认后,进入让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摊销完还可继续使用的小型机具,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安质部、经营部等共同在现场进行鉴定、确认后建立实物帐进行调配使用,不再计摊费用。

第六十八条电缆使用建立台帐,详细登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位。

需随工程施工一次性进入产值结算的电缆不进行费用摊销。

单股横截面积小于16mm2的电缆不进行费用摊销。

不进行产值结算而由施工单位承担费用的、单股横截面积≥16mm2的电缆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分次摊销法”,分摊次数不超过3次,分摊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

第六十九条建立原始统计台帐,收集物资来源、消耗、让售及库存信息,整理和收集各种数据,按规定要求编报和分类装订、造册,存档工作。

第七十条物资设备部负责检查和督促各单位按规定上报的统计资料和数据,并做好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十一条物资设备部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按项目部规定和要求上报各种报表,报表内容全面、准确,不得瞒报、漏报,拒报。

第七十二条根据项目部相关管理办法,各施工队必须出台本单位物资精细化管理目标、措施和办法,主管领导应加大力度,下大力气,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督促落实。

第七十三条施工队要协同物资设备部做好业务的培训、物资管理评比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

第七十四条用于主体工程的成品钢筋要充分计算钢筋的截留长度,避免料头过长同时充分利用料头,各单位需用的予埋铁件尽可能利用废料头,费用按废旧材料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十五条由项目部承担费用的产成品、大型结构件、桁架等,施工单位办理领用手续,工程完工后,按规定需回收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至指定地点,发生丢失或损坏的按原值进入单位成本。

第九章物资现场管理

第七十六条物资现场管理实行月检查考核制度和日常抽检制度。

物资设备部每月对各施工队物现场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平时实行不定期抽检。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对物资管理和使用较好的施工队、班组进行表彰并适当奖励。

对不按规定使用、保管物资的作业队、班组、及个人将通报批评和适当罚款。

第七十七条钢材

1、项目部钢材由钢筋加工单位代管,代管费用由经营部给代管单位核定并结算。

2、施工现场堆放的钢材必须做到有序堆放,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必须下垫上盖,堆放高度一般为3-5层。

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出厂批号,分类存放。

发放钢材必须先进先出的原则。

3、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方面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到货登记。

钢材到货时,需会同监理部门一道组织验收,经试验室抽样合格后,方可入库。

对规格型号不符的、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其质量证明资料不全的、或监理工程师认定有质量问题或需复验的材料,一律不得入库。

使用中做到合理取材,加工剩余钢筋头应统一堆放及时回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浪费和随地乱放。

第七十八条水泥

1、施工现场堆放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批号,分类存放。

袋装水泥:

出厂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堆放高度不超过15袋;

下铺上盖,做好防雨、防潮、施工完后剩余的水泥应及时回收放入水泥库房。

发放水泥必须先进先出的原则。

散装水泥:

出厂日期不超过二个月。

2、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存放水泥。

袋装水泥库必须做好防潮、防盗措施,库内水泥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

第七十九条地材

1、地材河砂、碎石骨料加强地材源头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

严格按照“母材合格、规模生产、工艺先进、价格合理、运输便捷”的原则。

随时检查供应商生产工艺,确保地材的源头质量。

2、储存应按级配分别堆放,明确标识,规格大小。

注明合格区、待检区,做好周围排水,保证运输通道畅通。

堆放规范、有序,标识清楚、明确,不得混仓、随地抛洒。

第八十条外加剂

1、各类外加剂必须存放仓库中,不能淋雨、受潮,防止变质。

存放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

2、外加剂库房必须做好防水、防晒措施,库内外加剂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明确。

第八十一条周转材料:

1、项目部范围内所有周转性使用的材料,归项目部所有,各单位根据承担的任务量领用或租赁,物资部行使日常管理和调剂职权,非经工程技术和物资部门允许不得改变其形状和用途。

未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各单位不得擅自将周转材料用于外建工程。

2、周转性材料包括:

各种规格小钢模板(如:

1015、3015、9015等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连接模板等)、异型模板(桥梁模板、预制品模板、模板台车、台架等)、大型悬臂组合模板、自制键槽模板、修复大型平面模板、钢围棱、脚手架钢管、扣件、四管柱、架梁(如:

军用梁、挂篮、桁架等)、拆装梁、贝雷片及插销和紧固件等、活动房、空调房、棉帐篷等(其它模板附件不属周转材料)。

)O#Y'

D8K2`!

n!

n$2P3

3、周转材料在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必须经过初步清理、修复及时归还周转材料库,不得无故拖延,发生丢失、损坏的按剩余原值进入使用单位成本。

4、须改造或大面积修复的由物资部统一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在回收时双方应点验清楚,做好记录。

5、使用单位必须按月向物资、计划合同部门上报本单位周转材料的详细使用部位及数量。

对闲置不用的周转材料,物资部有权在项目部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已无利用价值的周转材料经相关部门鉴定后,方可解体进入废旧物资处理程序。

6、现场使用的周转材料,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钢模板外观平整,底板不得破损,支架完好,附件齐全;

架管不得短于一米五;

各种扣件无损坏,可正常使用;

第八十二条油料管理:

1、油料主要指汽油和柴油。

物资部每月对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单车用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