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说明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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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座
修水县:
168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165座。
2013年年报中的向阳电站与先锋电站已报废拆除,不再落实双主体责任;
梁滩电站是茶园电站改造后的名称,2013年年报重复上报,2014年双主体责任只按1座电站落实。
瑞昌市:
28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27座。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九源电站已经报废,不再落实双主体责任。
三、上饶市
428座
430座
上饶县:
108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105座。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茗洋关一、二、三级3座电站在落实2014年双主体责任时按茗洋关电站1座落实;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石孔一、二级2座电站在落实2014年双主体责任时按石孔电站1座落实。
玉山县:
43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45座。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大营、陇首2座电站在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时按大营龙首电站1座落实;
画眉坑、渎口、莲湖坝3座电站2013年年报统计时漏报,2014年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鄱阳县:
6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8座。
响水滩、梅岭2座电站2013年年报统计时漏报,2014年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婺源县:
39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40座。
2014年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港头电站为新增电站。
四、抚州市
385座
380座
南城县:
20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19座。
2013年年报中南山水电站与申甫水电站为同1座电站重复上报,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中按1座电站上报落实情况。
黎川县:
50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53座。
2013年年报中荷塘水电站、石峡水电站、丁路水电站、吊鱼际水电站均漏报,2013年年报中的牛皮滩水电站现已报废,因此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中未列。
南丰县:
2013年年报中车么岭一、二级水电站按2座电站上报,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按车么岭水电站1座电站上报。
乐安县:
58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55座。
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中有61座水电站,由于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交接造成失误等原因,实际为55座水电站,现乐安县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已经修改并重新公示。
2013年年报中的58座电站中,枧下水电站、梨都水电站、龙安水电站、元头水电站均为重复上报,故去除4个剩余54个,2014年新增徐庄二级水电站,最后总计55座。
宜黄县:
95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96座。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沙泊、河溪、神岗3座已经报废,不再列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安前和中天同为1座电站、鹿岗和同仁同为1座电站,应各删去1座。
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中新增君山二级、王家坝、刘村、李加山、加田、大口头6座电站。
广昌县:
59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伍兴电站(二站)、石坪电站、寿发水电站(店背)、启明电站(立新)4座电站已经报废,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中未列。
五、宜春市
649座
656座
袁州区:
54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新增水江苍溪水电站
奉新县:
141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144座。
青南、长岭、店坝3座电站为2013年年报统计漏报,2014年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上高县:
33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28座。
苑新电站为2013年年报统计漏报,2014年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坛山、老屋、石坝、蒙环、桂竹壁、鸭婆坑6座电站已报废,2014年未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宜丰县:
131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134座。
湖溪、黄金洲、永发、大坝州、龙陂、大门洞、赵家、潮溪二级、芭蕉二级、将军山、五丰一级、五丰二级、白水槽13座电站均为2013年年报统计漏报,2014年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长顺、双峰一级、桂花潭、冬家埚、和合水电站5座电站已经报废拆除,不再落实双主体责任人;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桂花桥、直源2座电站2014年双主体责任同落实于双桂电站(2013年年报统计中已存在),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蕉溪、河园2座电站2014年双主体责任按河园电站1座落实;
汪溪、藤桥2座电站在2013年年报统计中均重复上报,2014年落实双主体责任时各删去1座。
靖安县:
73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76座。
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中,将2013年年报统计中单列的罗湾水电厂、罗湾知青一、二级水电站3座电站并入其中。
铜鼓县:
74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81座。
箬坪、陈湾一级、陈湾二级、石角、理溪、石杨、象形、红群8座电站为2013年年报统计漏报,2014年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洪家一、二级2座电站为新增电站。
丰家滩电站为风家滩电站在2013年报统计中的重复上报,2014年双主体责任按风家滩电站1座落实;
琵琶形电站在2013年年报统计中重复上报2次,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1座落实;
桃坪二级电站虽上报2013年年报统计,但至今未建,故2014年未上报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樟树市:
9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10座。
大桥电站为新增电站。
高安市:
16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
13座。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樟树岭一、二级2座电站2014年双主体责任按樟树岭电站1座落实;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上游一、二、三级3座电站2014年双主体责任按上游坝后电站1座落实。
罗湾电厂:
3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0。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罗湾水电厂、罗湾知青一、二级水电站3座电站2014年并入靖安县内落实双主体责任人。
六、吉安市
518座
524座
遂川县:
140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148座。
深水岭、茂前、中顺一级、高倚四级、高坪水口二级和银珠水电站6座新增电站;
龙洞一级2013年未统计入年报;
良洞电站因股东产权纠纷,一直处于停发电状态,所以2013年未统计入年报,但2014年上报了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万安县:
23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21座。
原芦源水库电站为1个电站,年报按一、二、三级3个电站上报,双主体责任按芦源水库电站1个落实。
泰和县:
22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23座。
桂源电站为2014年新增在建电站,未计入2013年底的年报。
青原区:
15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13座。
2013年底年报中的黄公略和南源2座电站已经报废,2014年不再落实双主体责任。
新干县:
21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22座。
2013年未统计进年报的停产电站湖头水电站进行了维修并重新发电,已上报并落实双主体责任。
七、赣州市
1204座
1213座
信丰县:
38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39座。
新增五洋电站。
上犹县:
39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40座。
新增龙江电站。
安远县:
49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50座。
新增羊信江电站。
于都县:
43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45座。
新增峡山、跃洲2座电站。
会昌县:
114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118。
新增禾坑口、老虎脑、石壁潭、富源4座电站。
八、景德镇市
24座
全部落实,电站座数无变动情况。
九、萍乡市
194座
191座
芦溪县:
98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96座。
石溪、兴陂2座电站在2013年年报统计时均重复上报。
上栗县:
7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6座。
2013年年报统计时枣木电站分一级、二级按2座上报,而2014年双主体责任按1座落实。
十、新余市
23座
18座
分宜县:
13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12座。
寨口水电站已报废,2014年不再落实双主体责任人。
渝水区:
10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6座。
湖陂、木村、皇华、平华4座电站已停运,未上报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十一、鹰潭市
72座
66座
贵溪市:
57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55座。
2013年年报统计中的花桥电站已报废,2014年不再落实双主体责任人;
九牛滩水轮泵站左右岸2013年年报统计中按2座电站上报,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按九牛滩水电站1座落实。
余江县:
14座,2014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10座。
黄庄、春风、石山、岩前4座电站已报废,2014年不再落实双主体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