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区跟班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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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长是落实工区领导跟班下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工区领导跟班下井制度,明确跟班下井人员、每月下井跟班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下井跟班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并严格考核。
(二)凡安排跟班的副区长,必须与当班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当班井下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应当在每班班前会之前汇报工区办公室。
(三)跟班副区长人员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均由工区主管技术员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其相关文字记录档案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四)工区下井带班副区长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的跟班副区长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跟班副区长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交接班记录簿填写完后交工区至少保存一年。
凡未填写下井跟班记录、跟班交接班记录的,都视为未执行跟班下井”。
(五)如跟班副区长确实轮换不过来时,由工区区长或工区主管技术员进行顶岗跟班。
(六)下井跟班人员违反履职规定,按照缺少1个班次给予处罚200元,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跟班副区长法律责任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
(七)、下井跟班记录档案规范,若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每班次考核50元。
(八)、因事不能按计划带班下井的,必须落实其他带班人员(原则上,由应跟班人自己找人调班)替补跟班下井,并做好记录,井下不准空班。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附件2:
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通风工区
下井跟班记录
跟班下井日期:
年月日班
跟班人姓名
职务
或跟班区域
地点
所经路线
入井时间
出井时间
存在的安全
隐患或问题
处理意见
信息站下达
隐患单编号
信息站值班员签字
下井跟班记录
入井跟班人姓名
职务
跟班区域或地点
所经路线
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
处
理
意
见
附件3:
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
带班下井日期:
带班人姓名
带班区域
或地点
上班移交问题的处理情况
本班安全
生产情况
移交下班的问题或注意事项
接班人签字
接班时间
附件4:
区队领导跟班下井记录
职务
跟班区域
当班班长
上班移交隐患的处理情况
移交下班的隐患或注意事项
安全科值班领导审阅
附件5:
区队领导跟班安排计划表(或跟班下井档案)
序号
领导
姓名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合计天数
星期
区队长
支部书记
安全副队长
副区队长
备注:
在表格里填写早即为早班带班、填写中即为中班带班、填写夜即为夜班带班
磨心坡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文件精神及《关于领导干部带班及跟班下井管理规定的通知》(天矿司发〔2010〕357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要求填写记录,不得漏项,严禁乱写乱画,随意涂改。
二、带班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交接班,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三、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检查重点及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四、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得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
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完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安全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五、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矿安全信息员负责发放和管理。
六、领导交接班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和当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
附件6:
林华公司矿领导带班、跟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关于领导干部带班及跟班下井管理规定的通知》(天矿司发〔2010〕357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安全信息站应按公司下发表格建立下井带班、跟班记录。
领导下井带班、跟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
下井、升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遗留的问题、交班情况等。
二、各级领导升井后,要到安全信息站认真填写下井记录,严禁他人代为填写。
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
升井后要及时填写,严禁超过当班后补填写的。
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
三、下井人员填写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款50元;
下井档案管理混乱、遗失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四、每天由安全科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跟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
五、安全信息员应及时、仔细的将领导下井带班、跟班记录录入电脑,并对照检查,对因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50元罚款。
六、矿计算机中心应负责对矿入井考勤、安全信息,领导入井走动式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
人员入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七、安全信息站应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跟班记录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八、历年纸质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及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