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定期检查和测试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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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以及备用设备和装置包括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作出定期检查和测试的要求,确保功能的可靠性。
2.适用范围
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以及备用设备和装置,包括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的定期检查和测试。
3.责任
3.1船长负责对全船关键设备和技术系统定期检查和测试按规定要求督促实施.
3.2船舶部门长负责实施本部门管理的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定期检查和测试,并按规定作好记录.
3.3机务主管和海务主管应对船舶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3.4船舶在执行定期测试过程中,或船舶主管对船舶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测试规定与国际、国内、船旗国和船级社要求不符的情况要立即报告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要查阅最新资料及时向指定人员提出对本文件的修改要求。
4.定期养护和测试要求
见附件《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定期养护和测试要求》
5.定期测试的其他要求
5.1测试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或设备说明书中的要求步骤进行。
5.2大副/轮机长要按测试周期监控设备主管人员对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进行测试。
5.3记录内容要包括测试日期、操作人及测试结果。
5.4测试中发现故障、损坏等情况,要组织检修,不能解决的除要向船长报告,船长按规定向船舶主管报告,要求提供岸基支持。
5.5可能接受国际行业组织检查(包括大石油公司检查和rightship检查)的船舶应定期对锚机、绞缆机做刹车力测试。
6.记录要求
由操作人员记录在规定的地方,如《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气日志》、《GMDSS电台工作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消防、救生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簿》、相应的保安记录表等。
7.发放
各SMS相关部门和船舶
附件一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定期养护和测试要求
1、报警装置和应急关闭装置
序号
名称
周期
要求
记录位置
1
通用应急报警系统
每周
检查声光报警效果
航海日志、电气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2
设备运行检测系统报警
每天
利用测试按纽试验声光报警
电气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每月
每年
对探测装置测试
3
烟火探测报警系统
有清晰标示、部件完整,每月对三份之一进行抽试报警效果,每季度完成全部抽试检验
电气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消防、救生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簿
4
火警报警装置
有清晰标示、完好有效,有应急操作工具,每月对三份之一进行抽试报警效果,每季度完成全部抽试检验
5
风油切断装置
有清晰标示,操作活络;
实效试验
电气日志;
轮机日志;
检修工作记录簿;
6
油柜速闭阀
有清晰标示;
式样各油柜速闭阀是否活络有效;
7
机舱天窗遥控关闭装置
遥控关闭天窗并查看关闭是否严密
8
防火门关闭装置
自闭装置能有效关闭;
开关自如阻碍(包括试验连接机械和指示器)
航海日志;
消防、救生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簿;
检修工作记录簿
9
风筒挡闸
开关活络无阻碍、关闭严密;
开关方向标示清晰,有定位装置;
围板无孔洞
应急抽水阀
开关活络无阻碍、关闭严密
轮机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自动喷水器
安装部位无其他物件遮挡,配件齐全
燃油柜液位显示管
自闭装置完好,透气管出口在舱外,防火安全网完好;
关系无渗漏,各阀处接油盘完整,残油清理
2、动力装置
主机及服务系统
检修完毕
试车、运转、操纵正常、各系统正常
开航前
正倒车试验正常
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抵港前
正倒车正常
日常
排气管隔热包扎完好;
冷却水化验
轮机日志、有关报表、检修工作记录簿
热工参数测量,燃、润、水、汽系统试验无泄漏
每季度
操纵系统试验无异常,滑油及冷却水样送检、乖档差测量
副机及服务系统
试车、供电运行试验
供电前
试运行5分钟
排气管隔热包扎完好,巡视检查工作情况
热工参数测量
调速器试验
舵及操舵系统
开航前12小时
操满舵正常,舵工作时各部件正常,驾驶室与舵机间通讯正常
主、副操舵装置、自动舵和手操舵正常,舵角指示器显示正常
锚机、系缆装置
试验工作状况
轮机日志、电气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锚链
每半年
检查锚链、锚头卸扣及锚链卸扣等损伤磨耗、锈蚀情况并记录(磨损:
入级船﹤12﹪非入级船﹤15﹪)
锚链测量记录簿、检修工作记录簿
锅炉及服务系统
炉水化验、投药、水位表冲洗
保护装置及报警系统功能试验
服务系统试验无泄漏、故障
安全阀试验开关正常
安全阀校核
3、水密装置
水密门、舷窗
活动自如、关闭严密连接件正常
航海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货舱
舱盖、围壁通道密封完好(散货船和其他货船的货舱维护见SMI1001-08货舱舱盖维护保养规定)
滚装船的艏部和艉部或舷侧的滚门及其系统
每航次
开航前、抵港前的开关前、后的检查:
开启前---操纵装置、紧锁装置、操纵现场正常,无障碍;
开启后---滚门与岸桥连接情况、操纵装置自控/手控等;
关闭前---滚门与岸桥连接、关闭操纵设备检查正常;
关闭后---滚门到位、水密性、锁紧装置、监控装置检查正常。
滚装船车辆舱水密舱盖及操作系统
舱盖、围壁通道密封完好;
操纵系统完好。
4、救生设备
救生艇/救助艇
目视检查并确保能随时可用(包括吊艇钩底座、吊艇钩、滑车、制动器等);
将艇从存放位置移出;
测试启动电瓶,将动艇机运转试验、正倒车运转3分钟;
电器日志;
舱内设备和属具检查,释放装置升降活动工作正常,限位开关动作正常
每三个月
每艘艇下水并进行操纵
航海日志、拍照留存
降落装置与承载释放装置作彻底检验;
对艇索进行检查,如发现蚀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标准,应及时换新。
每五年
吊艇索换新;
释放装置作彻底检查,对降落装置和承载装置以绞车最大工作载荷1.1倍的验证载荷对降落装置和承载装置作动态试验,保留报告。
抛投式救生艇
进行登艇演习,每个人登艇就座并系好安全带。
说明放艇程序。
航海日志
每六个月
下水并进行操纵或按海安会通函1206号指南进行模拟降落下水
救生筏
外观目视检查筏及降落设备,确保立即可用
12个月
检修或更换
静水压力释放装置
外观目视检查固定情况
消防、救生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簿、检修工作记录簿
滚装船车辆舱排水设备及系统
泄水孔、排水管系、泵及操纵系统正常、可用。
5、消防设备
种类
检查周期
检查内容和要求
主消防泵
主消防泵的试验
消防总管
消防总管的检查和试验
消防栓、消防皮龙水枪
甲板、住所和机舱内的消防皮龙箱的检查
手提式灭火器(泡沫、CO2、干粉)和手提式泡沫发生器
根据防火布置图检查每种型号的手提灭火器数量
半年
每6个月对CO2灭火器称重一次,与其铭牌规定的重量之差不得超过5%;
每6个月对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进行拆捡,对驱动气体进行称重,其重量与铭牌规定的重量之差不得超过5%,舟车式灭火器相差不得超过10%
每年需有认可的岸上检验机构进行年度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有效期内
泡沫灭火器应按产品规定年限更换药剂。
满三年进行水压试验以后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CO2、干粉灭火器钢瓶满5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水压试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灭火器重新充装前应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防火门,防火闸,逃生路线,天窗,探火装置和通用报警
居住区,各种甲板和机舱的总体检查,尤其应注意防火门,防火闸,逃生路线,天窗,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随机测试一些探火装置并试验通用报警
探火装置
每季
彻底试验整个装置和探测头
国际通岸接头
检查通岸接头
消防员装备
(巴旗船)
呼吸器各部件连接正确,清洁完好,空气瓶内空气充足、无泄漏
检查消防员装备
长期
每年检查,压缩空气瓶每5年进行水压试验,保留试验报告
固定1211/CO2灭火系统
每季)
检查和试验固定1211/CO2灭火系统
每二年
钢瓶称重、系统畅通试验,并取得证书
CCS级自生产日期的第10年及其后每5年进行水压试验,方便旗船舶按照主管机关要求进行水压试验,保留试验记录;
瓶头阀至分配阀箱的管路每10年作水压试验,取得证书。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检查和试验泡沫灭火系统
灭火剂化验,管路畅通、喷头清洁,保留试验报告
管路的密性试验(0.7MPa),保留试验报告
油漆间的消防设施
油漆间消防设施的检查
惰性气体系统
惰性气体系统的检查
滚装船车辆舱消防设备及系统
有清晰标示,烟雾报警抽试检验报警效果;
贮液容器有清晰标示,无严重腐蚀,背带完好,灭火器贮量充足(20L),并在有效期内;
喷枪、吸液管齐全,无龟裂、变形,密封圈不脱落、老化。
EEBD应急逃生呼吸器
检查数量,外观清洁,压力是否正常
备注:
悬挂方便旗船舶按旗船国政府特殊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验。
6、防污染设备
油污水分离装置及监控设备
试验装置工作状况、15PPM报警装置工作状况、三通阀工作情况
分离水样送主管机关检验
舱底水系统
舱底水泵工作情况、管系无泄漏
燃油管系
燃油泵工作情况、管系无泄漏
压载水操作
压载泵工作情况、管系及遥控阀正常工作指示
压载水更换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装置运转情况
焚烧炉及服务系统
检查燃烧室、燃烧器、油加热器有无完好;
检查炉膛高温、燃烧失火报警并试验
7、安全设备
名称
主配电板仪表
每四年
主开关的过载、断路、失压、逆功率保护校核
压力表
校核一次
舷梯
舷梯升降试验正常
引水员登轮设备
引水登船装置试验操作处于良好状态、引水梯检查无损坏腐烂
电气绝缘
每日
下机舱二次记录动力和照明绝缘
测量全船设备绝缘
电梯
控制装置清洁检查,效用试验;
检查电动机、限位开关、感应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压力容器
车辆舱通风设备及其控制系统
设备完好,工作正常。
车辆舱照明及控制系统
8、通导设备
雷达
调试检查正常
六个月
波导管、天线检查
ARPA雷达
调试正常
舵角指示器
校对舵角指示与实际舵角是否一致,检查照明情况
电罗径
电罗径工作情况
三个月
交流机检查
一年
由专业人员全面调试一次
磁罗径
有条件时
测量罗径差
罗径差测量记录簿
标准罗径自差校核
MF/HFDSC
选择合适的岸台利用24V直流供电进行一次DSC呼叫试验,保存打印报告。
GMDSS电台工作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卫通船站
进行性能试验(PVT/LINKTEST),以交直流电交叉进行,即上月用直流电则本月用交流电供电,保存打印报告
VHFDSC
每月利用它船电台VHFDSC在TEST功能状态下,用70频道进行呼叫
车钟
开航前/抵港前
驾驶台、机舱进行校对,确认动作正确无误
航海日志、轮机日志
灯号、声号
开航前/抵港前/日常
检查灯号、声号是否正常工作
GPS
利用各种定位手段检查误差及校对
船令广播设备,驾驶台与机舱备用
通讯效用试验
9、应急设备
应急发电机
检修后
试运转确认正常
在0摄氏度下能起动;
试验断电自动及手动启动功能、连续运转20分钟、应急配电板效能试验供应应急消防泵及舵机使用
应急配电板
检查各仪表功能,空气开关及各类保护器的动作
应急照明灯
在灯具上有明显标示,各处应急灯使用正常
弃船演习时
试验集合和登艇处的应急照明
应急消防泵
应急消防泵及其舱室的检查和试验、出水和压力符合要求
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消防、救生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簿、检修工作记录簿
应急空压机
运转正常
应急操舵系统
在操舵室内直接控制,要按各轮应急舵操作规定进行、试验正常操舵与应急操舵的转换
EPIRB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测试,试验发射时间不能超过30秒,以免引起误报警
SART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测试
脱险通道
畅通,导向标示醒目;
梯子、踏板和扶手完好;
围壁完整,门自闭装置有效;
照明及应急照明完好;
无杂物堆放
双向VHF
如船上有备用供试验的电池或充电电池的则利用二套设备在70频道进行呼叫试验
蓄电池包括应急蓄电池
保持起额定电压,电液的密度(比重)数据正常;
根据电瓶的种类,检查充放电情况及外观;
或根据说明书要求检查充放电
电气日志、GMDSS电台工作日志、检修工作记录簿;
蓄电池维护周期记录表(2004年7月1日以后交船入CCS的船舶)
检查蓄电池的接头是否牢靠等
AIS(自动识别系统)
检查设备供电以及罗径甲板上收发无线连接、水密情况;
对设备进行自检(包括本船数据设置、应答器、显示单元情况);
选择某一合适船舶进行通信联络测试
VDR(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
检查设备各单元供电正常,UPS电池以及罗径甲板上数据储存单元(黑匣子)声纳电池均在有效期内;
各单元工作正常,利用主机TEST键,测试各种航行数据正常录入;
如有回放单元,可选择某一时段对航行数据进行回放
船舶保安报警系统
按保安计划要求
试验报警工作是否正常
相应的保安记录表
LRIT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
10、其他设备
船舶配载仪
每季/半年
校核(散货船每半年,油轮每季度)
检修工作记录簿、保留数据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