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理实施计划路基工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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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品仓库应和生活、生产区分开,安全距离要满足有关规定。
2.4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的便道作一次全面的检查:
便道的宽度是否满足安全会车的要求,便道路基是否稳定可靠,便道的高度是否处在施工期供水位之上。
检查便道各类警示标志(如限速、指向标志)等。
2.5在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设备履约情况的同时,尚要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对从事特殊工种,尚需施工单位出具该类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无不利于该作业的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
并按规定要求上岗。
2.6施工中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监理人员必须事先予以了解,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咨询,制定或审核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7下挖工程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管线的埋置位置与走向,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8测量钉桩时不得对面使锤;
在高压线下工作时,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在有车行的道路上作业时,应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2.9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三)施工监理工作阶段
3.1隧道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隧道施工是高风险作业,应抓好如下工作:
在一般地质地段施工时,主要抓好开挖、出碴、支护、衬砌、辅助作业等环节的控制,每道工序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在不良地质地段,除按一般地质地段抓好各道工序的控制以外,重点做好方案的预控。
3.1.1开挖
3.1.1.1危险源:
塌方(塌坍、掉块)、爆炸(炸药、雷管、高压风管爆管)、高压水管爆管、触电、钻孔台架倒塌、钻孔台架的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3.1.1.2控制要点
1、钻眼
(1)钻孔台车的安全:
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m。
(2)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
施钻的人员和安全员在钻眼前,同时应检查掌子面、拱顶、边帮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
(3)检查有无瞎炮:
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4)高压风、水:
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5)供电线路:
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线路和机械检修时,电源开关处要有专人看护,或者要有“检修”、“安装”等警示牌挂在开关处。
(6)防止机械伤人:
使用风动凿岩机前,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直,是否堵塞,凿岩机支架应放置稳定。
2、装药
(1)爆破器材加工必须在专用加工房里进行,加工房要远离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适合的地方,当洞口距开挖面大于一定距离后,可在洞内附属洞室等适当地点设临时加工房,严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
加工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雷管钳连接。
加工好的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2)清除炮眼内杂物:
在清除炮眼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
(3)分工划片装药:
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4)应用木棒和竹竿等装药:
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
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
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5)封堵好装药炮孔:
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
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
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
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7)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8)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3、起爆
(1)隧道爆破作业必须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起爆现场,做好防护。
其安全距离为:
a、单头掘进撤离不少于200m;
b、上下坑道撤离不少于lOOm;
平行道、横通道及洞与洞之间撤离不少于50m。
3.1.2出碴
3.1.2.1危险源:
塌方(塌坍、掉块)、危石、机械伤人、运输交通安全。
3.1.2.2控制要点
1、装碴前和装碴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碴。
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3、严禁超量装载,车箱边的危石应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伤人。
4、装碴时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5、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7、通过较大坡度地段、洞口、以及前面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8、设置安全标志。
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碴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9、洞内交通严禁超车。
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50cm;
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予加大。
10、保证车况良好。
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
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适当的灭火器。
11、严禁混装。
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碴混装。
12、所有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严禁扒车、搭车和与司机攀谈嬉闹。
13、卸碴应有专人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卸碴,不得随意倾倒。
车辆卸完碴以后,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检查车斗是否放下,确认放下后再行驶,防止车斗撞坏电线等建筑物。
3.1.3支护
3.1.3.1危险源:
塌方(塌坍、掉块、突泥、突水)、危石、设备触电、高压风管爆管、机械伤人、高处坠落、台架的稳定性、乙炔氧气的爆炸、电气焊引起的火灾、车辆安全。
3.1.3.2控制要点
1、支护前应检查确认掌子面、拱顶、边帮的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找顶清理危石时,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的关人员及机械撤离。
2、作业时检查作业台架安放稳定,喷锚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四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挂安全网,配置登高扶梯,梯子要稳定地固定在平台上,不得晃动。
3、高压风、水、输料管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4、检查是否漏电,如电焊机、喷射机、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
台架上的供电线路保证不漏电,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爆炸。
6、台架上的小型工具要放入工具箱,防止坠落伤人。
7、运送材料的车辆严禁人料混装,严禁超宽、超载、超高、超速,装运残料要捆绑牢固。
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出碴车输的有关规定。
8、如发现支护结构有起皮、开裂、掉块等现象,应立即对支护结构进行加固补强。
3.1.4衬砌
3.1.4.1危险源:
台架坠落、坠物、砼输送管爆管、爆模、漏电、运输车辆的安全。
3.1.4.2控制要点
1.衬砌台车、作业台架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防护栏杆的高度应大于1.2m。
跳板、底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进行防滑处理。
2.台架严禁超载堆放物品,工作台上、跳板上和脚手架上严禁乱堆乱放,应在台架上挂牌标明载重量,防止超载堆放物品,防止物品坠落伤人。
3.所有明火源必须与防水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引燃防水板。
钢筋焊接设备必须的隔离防护板供电线路必须与防水板保持一定距离。
4.所有通过衬砌台车的供电线路必须有绝缘措施,电焊机、振捣器、输送泵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爆炸。
6.砼输送泵用前应连接好管路,对管道进行检查并试压。
7.运送材料的车辆严禁人料混装,严禁超宽、超载、超高、超速,残料要捆绑牢固。
8.在衬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支撑好,两侧灌注速度和混凝土面上升高度要对称,灌注时随时检查支撑的稳定,防止衬砌台车偏压造成的爆模。
3.1.5不良地质地段隧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不良地质主要包括:
软弱破碎富水围岩、岩溶地质、膨胀岩地质、岩爆地质、涌水。
本合同段内隧道主要有
3.1.5.1危险源:
除了具有一般地质地段所具有的危险源以外,还存在坍塌、突泥、突水、岩爆、初期支护结构出现大的垮塌。
3.1.5.2控制原则
1.软弱破碎富水围岩、岩溶地段:
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的地质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根地质预报获取的地质资料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情况及时修改施工参数。
2.膨胀岩地段:
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采用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
施工期间应有专人监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立即撤走人员。
3.在岩爆地段:
可在掌子面钻孔、喷水释放部分应力,减弱岩爆危害。
施工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走人员。
4.施工中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
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必须有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设备,如准备小导管、管棚长钢管、双浆液注浆机、管棚钻机、型钢拱架、泥浆泵、水
3.1.6辅助作业
辅助作业主要指供水、供电、供风、通风排烟、排水、道路。
3.1.6.1危险源:
空压机的压力罐、风管爆裂、高压水管爆裂、供电线路和配电设备漏电、水泵漏电、风机漏电、风筒着火、供电线路着火、道路失修、结构超限、交通失控。
3.1.6.2控制要点
1.空压机压力罐必须定期标定,高压风管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防止爆裂。
2.高压水管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防止爆裂。
3.供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实施。
洞内变压器和配电柜必须放置在设计指定的地点,变压器洞室需做好防水、防潮措施。
所有供电设备和线路必须定期检查维修维护。
用电设备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一接地”,防止漏电起火或漏电伤人。
4.供电线路和通风管分侧挂设,防止电路起火引起火灾。
5.排水沟要通畅,防止积水损坏道路。
反坡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道路必须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平顺、畅通。
7.钻孔台架、喷锚台架、衬砌台车、压浆修补台架等必须留有足够的净空以利车辆通行,设置明显的限界标志,车辆通行时,机具材料及人员不得侵入。
3.1.7应急管理
督促项目部成立工程项目管理重大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隧道队组织一支60人的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队伍。
项目部建立重大事件的应对处理机制,制订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处置方案,配齐所需的应急设备和救援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3.1.8安全管理体系
3.1.8.1安全目标:
(1)杜绝因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
(3)年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0.5‰、3‰以下。
3.1.8.2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
爆炸物品的发领,必须坚持“受检在前、审批在后,实物领用”的原则。
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坚持“事前检查、事中控制、事后记录”的原则。
爆炸物品的清退,必须坚持“有效控制、及时清退”的原则。
2.安全教育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特种作业的爆破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4.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
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实行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给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施工队安全员给工班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二级负责制。
6.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洞内外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使用机械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
8.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
进洞人员必须进行逐次、逐员、全额清点登记,建立人员进洞登记薄,专人负责。
项目部要对工地所有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要有年龄、籍贯、性别、身份证号等详细记录。
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3.2桥涵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3.2.1明挖基础
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
2.开挖基坑时,指派专人检查对邻近建筑物或临时设施的安全,并留有检查记录,如有影响或不安全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
3.开挖基坑时,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挖洞开挖。
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4.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走动等危险先兆,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5.采取挖掘机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
3.2.2钻孔灌柱桩基础施工安全控制
1.钻机就位后,对钻机及其配套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如卷扬机、钢丝绳、钻头、泥浆泵、水泵及电气设备等是否完好看正常,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2.各类钻机在作业中,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
操作人员在当班中,不得擅自离岗。
3.每次拆换钻杆和钻头时,要迅速快捷,保证连续牢靠。
4.采用冲击钻孔时,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的损伤情况,当断丝已超过5%时必须立即更换,钢丝绳与钻头连接的夹子数,按等强度安装。
5.卷扬机套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卷扬机在卷扬钢丝绳操作时,严禁作业人员在其上面跨越,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全部放完,最少保留3圈。
6.钻孔过程中,必须设有专人,按规定指标,保持孔内水位的高度及混浆的稠度。
以防坍孔。
7.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严禁将钻头停留孔内过久。
8.钻孔中,发生故障需要排除时,严禁作业人员下孔内处理故障。
9.泥浆池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桩基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泥浆防止污染环境,并回填泥浆池。
3.2.3挖孔桩基础施工
1.挖孔灌注桩,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按设计挖筑,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必须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
2.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设置护盖,取土吊头升降时,挖土人员在护盖下面工作。
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作业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撤出井孔。
3.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4.人工挖孔超过10m深,应采用机械通风,并必须有足够保证安全的支护设施及常备的安全梯道。
5.人工挖桩孔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每挖深1m应立即浇注护壁,护壁厚度不小于10cm。
6.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时不能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处,且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m,凡孔内有人作业时,3m以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
3.2.4墩台工程
1.就地浇筑墩台混凝土,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墩身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
10m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
施工人员系好安全带作业。
2.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模板倾倒砸人。
3.在架立高桥墩的墩身模板过程中,安装模板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拴于牢固地点,穿模板拉杆做到内外呼应。
4.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
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5.浇筑混凝土,不得用大罐漏斗直接灌入,防止冲击模板。
振捣时,不得振动顶杆,钢筋及模板。
在提升模板时,不得进行振捣。
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上,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
照明设备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为了防止模板发生倾斜、扭转,提升速度控制在10-30cm/h。
8.支座安装应按设计施工,擦洗支座等表面污迹,用酒精或丙酮,严禁用汽油、煤油等代替。
3.2.5上部构造工程
(一)预制构件安装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预制场地的布置合理,预制梁的堆放规范、稳固。
预制安装构件施工不宜在夜间进行,禁止工人疲劳上岗。
简支梁安装起吊中,墩顶工作人员要暂时离开,禁止工作人员站在墩台帽顶指挥或平行作业。
1.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
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组织施工技术、指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所有起重设备都应符合国家有关于特种设备的安全规程,并进行严格管理。
在实际作业中,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吊装前,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准备工作是否齐备,检查机具设置、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准备盲目施工。
(2)施工所需的脚手架、作业平台、防护栏杆、上下梯道、安全网必须齐备。
(3)旧钢丝绳,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破损程度。
每一节距内折断的钢丝,不得超过5%。
对大型构件、重构件的吊装宜使用新的钢丝绳,使用前也要检验。
(4)重大的吊装作业,先进行试吊。
按设计吊重分阶段进行观测,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施工时,工地主要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应在现场亲自指挥和监督。
(5)遇有大风及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停止作业。
并严禁其他施工人员在吊臂下从事其他工程平行作业。
2.根据吊装构件的大小、质量,选择适宜的吊装方法和机具,不准超负荷吊装。
3.吊钩的中心线,必须通过吊体的重心,严禁倾斜吊卸构件。
吊装偏心构件时,应使用可调整偏心的吊具进行吊装。
安装的构件必须平起稳落,就位准确,与支座密贴。
4.起吊大型及有突出边棱的构件时,应在钢丝绳与构件接触的拐角处设垫衬。
5.单导梁、墩顶龙门架安装构件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到两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在桥跨中推进时,悬臂部分不得超过已拼好导梁全长的1/3。
(2)墩顶或临时墩顶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
导梁接近导轮时,采取渐进的方式进入导轮。
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3)导梁上的轨道必须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有错台。
(4)墩顶龙门架使用托架托运时,托架两端应保持平衡稳定,进行速度应缓慢。
龙门架落位后应立即与墩顶预埋件联结,并系好缆风绳。
(5)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行进速度不得大于5m/min,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6)构件起吊横移就位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稳定。
(7)龙门架顶横移轨道的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6.预制场采用千斤顶顶升构件装车及双导梁、桁梁安装构件时,遵守下列规定:
(1)千斤顶使用前,要做承载试验。
起重吨位不得小于顶升构件的1.2倍,千斤顶一次顶长高度应为活塞行程的1/3。
(2)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间的距离应控制在5cm之内。
(3)构件进入落梁或其他装载工具横移到位时,应保持构件在落梁时的平衡稳定。
(4)顶升箱梁大吨位构件时,必须在梁两端加设支撑。
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
一端顶升时,另一端应支稳、稳牢。
(5)预制场和墩顶装载构件的滑移设备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牵引(或顶推)构件滑移时,施力要均匀。
(6)双导梁向前推进中,应保持两导梁同速进行。
各岗位作业要精心工作,听从专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双导梁进入墩顶导轮支座前、后,应采取与单导梁相同的措施。
7.架桥机安装构件时,符合下列规定:
(1)架桥机组拼、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
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全幅宽架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8.跨墩龙门架安装构件时,根据龙门架的高度、跨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构件起吊和横移时的稳定。
构件吊至墩顶时,应慢速、平稳地缓落。
9.吊车吊装简支梁、板等构件时,符合起重吊装有关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