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监理细则11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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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产热量
116MW
额定供水温度
130℃
额定回水温度
70℃
额定供水压力
1.6Mpa
循环水流量
1652.5t/h
冷空气温度
30℃
热空气温度
144℃
理论空气量
3.97Nm3/kg
排烟温度
锅炉计算效率
89.51%
计算燃料消耗量
31252kg/h
实际燃料消耗量
32030kg/h
四、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对资质证书和锅炉安装许可证审核,安装锅炉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部级劳动部门发给的与安装类型相符合的锅炉安装许可证。
2、对施工人员资质控制。
技术工人上岗前,必须有与岗位作业相符的资质证明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资质证明,等级证,焊工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岗。
3、施工机械设备的审核。
施工机械的选型与数量是否能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是否符合安全及年检规定。
4、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和/或复验报告。
5、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6、施工作业环境条件的控制,主要是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机构,检测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
准备使用的质量检测、试验、计算等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有无合格证明和鉴定表;
仪器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外送委托检测试验的机构资质。
7、对测量基准点和标高的确认及工程测量放线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对给定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
复测施工测量网,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测量复核的主要内容是轴线标高予埋件位置,测量定位基准等。
8、开工报告,锅炉技术资料清点记录(包括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设备缺损清单及修复记录。
五、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1、采用主要规范及技术标准
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
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5、《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819—2002。
6、《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8—2004。
7、《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0—2002。
8、《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
9、《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94。
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3。
11、《锅炉启动调试守则》DL/T852—2004。
1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
13、《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1997
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1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发[1994]154号
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9、《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1995]36号
20、《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
21、《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10094
22、《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1612
23、《低压锅炉水质》GB1576
24、《电业安全工程规程》
2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6、《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7)14号
27、《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建[1995]543号
28、国务院颁《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29、《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30、《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3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导则》DL438-2000;
32、劳动人事部发《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33、《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679-1999;
34、《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SDJJS03-88;
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36、《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93;
37、《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5.2、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体系标准》1996年版。
2、《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
3、《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
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
DL/T5190.4-2004
5.3、主要的安全施工规程、标准。
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40号。
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技监局(2000)13号。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98。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373号。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六、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6.1、安装单位进场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审单位资质,其报审的程序如图1。
填报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介绍
4、历年承包主要工程介绍
5、企业主要人员履历表
6、本项目负责人履历表
填写承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施工单位)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退场
不合格
批复同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进场作施工准备
6.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用的设备厂主机工具进场报审资料
安装单位将施工需用的主要施工设施及机工具实施进场报验,其报验程序如图2。
1、主要施工设备选型报审表
2、所选施工设备的合格证
3、所选施工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填写施工设备报验表
审查施工设备报验资料
设备退场
不合格合格
批复施工设备报验表
安装施工设备
6.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由于锅炉安装、管道安装、钢结构安装分部、分项多,按分部、分项编制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其审批程序如图3。
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主审人员:
1、审核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
3、施工单位技术部门
4、施工单位总工程师
对施工方案自审
修
改不合格合格
施
工
报审施工方案
方
案
审查施工方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批准施工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
6.4、审查进场材料、备品、备件。
锅炉备件进场,管道及钢管卷制材料进场,钢结构制作材料进场时,外购阀门及焊接材料的型号,必须向监理单位上报所进材料、备品、备件各格证明书、说明书。
其报审程序如图4。
填写备品、钢材、焊接材料报验表
填写资料:
1、合格证
2、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复验见证取样送样
(监理、施工单位)
复验报告
(试验单位)
复验试验
退货出场
不合格
合格
批准使用
进入工程使用
七、锅炉施工监理的重点
7、1、基础检查和划线的监理
A.锅炉基础复查锅炉开始安装前,基础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质量证明齐全,必要时可回弹复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的规定,其基础的允许偏差如下: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20
2
不同平面的标高
-20
3
平面外形尺寸
±
4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5
凹穴尺寸
+20
6
平面的水平度
每米5且全长≤10
7
垂直度
2)锅炉的中心线,各柱纵、横向中心线应与厂房建筑标准点核查无误。
3)予埋板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B.锅炉基础的划线
1)锅炉基础划线允许偏差为:
①柱子间:
≤10m±
1mm②柱子相应对角线≤20m5mm
>
10m±
2mm>
20m8mm
2)在锅炉纵、横向中心线的两端(基础之外)预埋柱桩作为安装时检查和复核的基准,并在柱的样板上划出中心线,在每个柱桩的侧面标上其标高值。
3)在基础上按锅炉纵、横中心线划出十字中心线,并加红漆作出标记,以此
作为安装立柱时找正的依据。
7、2、锅炉钢架组装的监理
锅炉钢构架安装的允许误差见下表:
序号
检查项目
各立柱中心与基础划线中心
立柱标高与设计标高
各立柱间相互高差
各立柱间距离
(1)
间距的1‰。
,最大不大于10
立柱的垂直度
长度的l‰,最大不大于15
各立柱上、下两平面相应对角线
长度的1.5‰,最大不大于10
横梁标高
(2)
8
横梁水平度
9
平台标高
10
平台与立柱中心线相对位置
注:
(1)立柱距离以正偏差为宜;
(2)锅筒、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的横梁标高偏差应为-5mm。
(3)锅炉钢架横梁安装时应找正后点焊固定,尺寸经复核完全符合技术规范后再正式施焊。
焊接时要注意焊接顺序,并留出适当的焊接收缩量,以避免焊接后安装尺寸超差。
(4)梯子、平台应由下而上逐级安装,栏杆的立柱应垂直,间距应均匀,转弯附近应有一根立柱。
在平台安装中,同侧各层平台的相应栏杆应尽量在同一直线上,接头处应光滑,钢平台爬梯、护栏临时点固定后应立即进行焊接,不准过夜以免漏焊。
(5)不应随意割短或接长梯子,或改变梯子的斜度,或改变上、下踏板的高度,或联接平台的间距;
7、3锅炉基础二次灌浆的控制
1)锅炉基础二次灌浆的时间一般是:
当柱脚采用钢筋焊接固定时,可在锅炉大件吊装完毕后进行;
当柱脚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或用螺栓调整时,可在构架第一段找正完毕后进行。
2)锅炉基础二次灌浆前,应检查垫铁、地脚螺栓及基础钢筋等工作是否已完毕,并将底座表面的油污、焊渣和杂物等清除干净。
3)锅炉基础二次灌浆应符合图纸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7、4空气预热器安装控制
1)管箱式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前应检查管箱外形尺寸,允许偏差见规范附录E,并应清处尘土、锈片等杂物,检查管子和管板的焊接质量,必要时进行渗油试验检查其严
2)管箱式空气预热器安装允许偏差,见下表:
管箱式空气预热器安装允许偏差mm
工序
检验指标
性质
单位
质量标准
合格
优良
检查管箱
管箱高度
mm
管箱宽度和长度
下管板边缘不平度
≤10
管箱对角线
≤4
外观检查
无裂纹、重皮和锈蚀,
安
装
支承框架上部不平度
4
支承框架标高偏差
主要
管箱垂直度偏差
5
管箱中心线与构架立柱中心线间的间距
相邻管箱的中间管板标高
空气预热器顶部标高
管箱上部对角线差
15
膨胀节的冷拉值
焊接
严密不漏
管道内部清洁
无尘土、锈皮、积水、金属余屑等杂物
人孔门安装
无缺损、裂纹、砂眼
开关方向
正确
开关操作
灵活无卡涩
安装位置偏差
mm
7、5、受热面的主要控制
1、锅筒和联箱
1在组合安装前,必须将所有联箱内部清扫干净,各接管座应无堵塞,并彻底清除“钻孔底片”(俗称眼镜片);
仔细检查联箱接管座的角焊缝焊接质量。
2、锅筒、联箱吊装必须在锅炉构架找正和固定完毕后方可进行;
锅筒、联箱安装找正时,应根据构架中心线和锅筒、联箱上已复核过的铳眼中心线进行测量,安装标高应以构架1m标高点为准。
3、锅筒、联箱的支座和吊环在安装前应检查接触部位,接触角在90°
内,接触应良好,圆弧应吻合,符合制造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4、锅筒、联箱的支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座与横梁接触应平整严密;
(2)支座的预留膨胀间隙应足够、方向应正确。
5、吊挂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挂装置的吊耳、吊杆、吊板和销轴等的连接应牢固,焊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2)球形面垫铁间应涂粉状润滑剂,以防粘合;
(3)吊杆紧固时应注意负荷分配均匀,水压前应进行吊杆受力复查。
6、膨胀指示器应安装牢固,布置合理,指示正确。
7、锅筒内部装置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零、部件的数量不得短少;
(2)热水、给水等所有的连接隔板应严密不漏,各处焊缝应无漏焊和裂纹;
2、水冷壁
1)水冷壁组合应在稳固的组合架上进行,尽量避免空中对口。
2)水冷壁组合件的允许偏差(见电建规表3.3.2),其允许偏差如下:
鳍片管mm
联箱水平度:
2
组件对角线差:
10
组件宽度全宽>3000:
2/1000最大不大于15
火口纵横中心线:
组件长度:
组件平面度;
水冷壁固定挂钩:
标高±
2错位±
联箱间中心线垂直距离:
3)前、后、左、右水冷壁安装完成后,四角的密封及因与集箱对口时割开的鳍片,必须用电焊双面满焊,不得有漏焊情况发生,却保密封的严密性。
3、省煤器
1)省煤器等蛇形管组合、安装时,应先将联箱找正固定后安装基准蛇形管,基准蛇形管安装中,应仔细检查蛇形管与联箱管头对接情况和联箱中心距蛇形管端部的长度偏差,待基准蛇形管找正固定后再安装其余管排。
2)合金钢部件加热校正时,加热温度一般应控制在钢材临界温度Ac1以下。
3)省煤器组合安装的允许偏差如下:
组件宽度:
联箱中心距蛇形管弯头端部长度:
组件边管垂直度:
4)受热面的防磨装置应按图留出接头处的膨胀间隙,并不得有妨碍烟气流通的地方。
受热面管及下降管在焊接前均要对焊条进行烘干,现场施焊时均应装在保温筒内,并在现场搭设防风防雨棚。
管线对接时均应按图纸要求打磨坡口,并将管线50mm范围内的油漆和锈迹打磨干净后方可施焊。
管线焊接前,我方到场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在施工过程中,我方随时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锅筒、水冷壁集箱、省煤器集箱定位安装完成后,均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允许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耐火浇筑料浇筑之前,核对耐火材料的合格证、配比表,在确认与设计要求相符后,方可允许施工单位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我方将及时在各个部位进行巡检,检查重点为后台耐火混凝土的配比,及现场浇筑的振捣,要求施工单位在振捣时要对振捣部位振匀、振实,不得出现漏振现象。
4、循环泵、风机安装
1、循环泵、风机设备到货后,应按厂方技术文件规定妥善保管,安装前全面复核设备图纸,做好设备清点、编号。
2、安装循环泵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电动机及主法兰的螺栓不应敷设保温材料;
2)电动机动力电缆安装长度应考虑设备及管道的热膨胀;
3)泵体安装应保证其随降水管自由膨胀,不允许泵体承受外力;
4)电动机下部应有足够的膨胀间隙。
3、泵与电动机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壳与降水管对口焊接时,必须确保主电动机泵壳法兰水平,其偏差不得大于1°
并应在施焊后进行一次复查;
2)清洗和检查泵壳法兰不允许留有毛刺;
3)如电动机安装后不能立即投入试运,应按静态条件安装;
4)泵壳与电动机连接的主法兰垫圈应保持良好,安装一次到位;
5)法兰上的螺栓必须涂以高温耐磨油,仔细拧紧螺帽。
4、泵、风机安装
1)、泵、风机在安装前应复测泵基础的尺寸,复测合格后进行泵安装。
2)、垫铁应根据泵的重量和基础的承压情况进行核算,选择适配垫铁。
两组垫铁间距不大于500mm,每组垫铁不超过3块,垫铁与混凝土接触应当均匀,且不小于75%。
找平、找正后垫铁间进行点焊,以免受力松动。
3)、二次灌浆所用的混凝土,其标号应高于基础一个标号。
灌浆层厚度为30~50mm。
4)、泵、风机的找平、找正:
纵向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mm,横向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0.20/1000mm。
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5/1000mm,轴向倾斜不大于0.2/1000mm,端面间隙3~5mm。
5)、泵、风机的试运:
在试运前应检查泵腔内有无杂质,并确认清理干净,试运前应盘车几圈,确保无卡涩现象。
润滑油箱已清理干净,润滑油加到油标线处,且所选用的润滑油标号符合本设备的要求。
泵、风机的入口管线需加过滤网,过滤网的目数应根据设备的要求选用。
泵、风机关在启动时应先点动试车,此时应对观察现场电流表的瞬间电流,应不超过泵、风机启动的最大额定电流;
听设备运转的声音,应无撞击、刮碰声音。
5、水压试验
1、锅炉受热面系统安装完后,应按劳动人事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如无规定时,其试验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锅炉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
2)、锅炉水压试验前,一般可进行一次0.2~0.3MPa的风压试验。
3)、锅炉水压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一般应在5℃以上,否则应有可靠的防寒防冻措施。
4)、水压试验的水质和进水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的规定执行,一般水温不应超过80℃,对合金钢受压元件,水压试验的水温,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5)、水压试验时锅炉上应安装不少于两块经过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试验压力以主汽包或过热器出口联箱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
6)、水压试验压力升降速度一般不应大于0.3MPa/min;
当达到试验压力的10%左右时,应作初步检查;
如未发现泄漏,可升至工作压力检查有无漏水和异常现象;
然后,继续升至试验压力,保持5min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全面检查,检有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检查中若无破裂、变形及漏水现象,则认为水压试验合格。
但对焊缝处所发现的大小渗漏,均应进行修理,是否再进行超压试验,应视渗漏数量和部位的具体情况而定。
7)、锅炉在试验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应尽量少做。
8)、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办理签证并及时放水;
水压试验距化学清洗时间大于30天时应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的规定,采取防腐措施。
八、锅炉附属管道安装的控制
8、1监理的关注
工作压力为9.8MPa及以上的锅炉,其附属管道(除排放管道外)的焊口焊接时应采用氩弧焊工艺;
对工作压力小于9.8MPa的锅炉,其附属管道(除排放管道外)的焊口,有条件时宜采用氩弧焊工艺。
8、2锅炉排污、取样、加热、疏放水和排汽管道要点
1、锅炉排污、疏放水管道安装应符合在运行状态下有不小于0.2%的坡度,能自由热补偿及不妨碍汽包、联箱和管系的热膨胀;
不同压力的排污、疏放水管不应接入同一母管。
2、锅炉定期排污管必须在水冷壁联箱内部清理后再进行连接。
3、排汽管安装时应注意留出热膨胀间隙,使汽包、联箱和管道能自由膨胀;
其支吊架应牢固。
安全阀排汽管的重量不应压在安全阀上。
8、3水位计、安全阀
1、水位计在安装前应注意检查。
2、水位计和汽包的汽连接管应向水位计方向倾斜,水连接管应向汽包方向倾斜;
汽水连通管支架应留出膨胀间隙。
3、水位计在安装时应根据图纸尺寸,以汽包中心线为基准,在水位计上标出正常、高、低水位线;
其偏差应不大于1mm。
4、水位计只参加工作压力水压试验,不参加超压试验。
5、注意安全阀的安装要求和调压规定。
九、锅炉辅助机械:
磨煤机、风机、输粉机、高压给水泵、循环水泵等,包括电动机及机械部分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50275-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十、锅炉炉墙、热力设备和管道的保温油漆
炉墙和保温材料、耐火混凝土施工、保温混凝土施工、框架式耐火混凝土炉墙、敷管炉墙、砖砌轻型炉墙、炉墙保护层施工,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油漆施工,冬季施工等均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理。
十一、锅炉机组启动试运及验收
锅炉机组试运前与试运机组有关的土建、安装工作应按设计基本结束,并应具备下列现场条件:
(1)与尚在继续施工的机组及有关系统之间已有可靠的隔离或隔绝;
(2)无雨雪进入厂房的可能,露天布置的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3)根据地区的气候特点和结冻程度,对设备、管道和仪表管路等应有防冻措施,对特殊设备应有防冻和降温措施;
(4)上、下水道畅通,保证满足供水和排水的需要;
(5)妨碍运行和有着火危险的脚手架及障碍物已拆除,沟道盖板、梯子平台栏杆齐全,地面平整清洁,运行人员能安全通行;
(6)具备充足可靠的照明、通信及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十二、烘炉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锅炉本体的安装、炉墙及保温工作已结束,炉墙漏风试验合格;
2)烘炉需用的各系统已安装和试运完毕,能随时投入;
3)烘炉需用的热工和电气仪表均已安装和校验、调整试验合格,能随时投入;
4)烘炉用的临时设施已装好。
十三、采用燃料烘炉时应注意:
1)不得用烈火烘烤;
2)汽包水位应经常保持在正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