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PM参数设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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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对于板柱结构定义了弹性板3、6情况。
但已选择对所有楼层墙肢采用刚性楼板假定的话此条无意义。
12、墙梁跨中节点作为刚性楼板从节点:
一般为缺省勾选。
不勾选的话位移偏小。
13、计算墙倾覆力矩时只考虑腹板和有效翼缘:
应勾选,使得墙的无效翼缘部分内力计入框架部分,实现框架,短肢墙和普通强的倾覆力矩结果更合理。
14、弹性板与梁变形协调:
相当于强制刚性板假定时保留弹性板面外刚度,自动实现梁板边界变形协调,计算结构符合实际受力情况,应勾选。
15、墙元侧向节点信息:
这是墙元刚度矩阵凝聚计算的一个控制参数,程序强制为“出口”,即只把墙元因细分而在其内部增加的节点凝聚掉,四边上的节点均作为出口节点,使得墙元的变形协调性好,分析结果更符合剪力墙的实际。
16、结构材料信息:
按实际情况填写。
17、结构体系:
18、恒活荷载计算信息:
1)一般不允许不计算恒活荷载,也较少选一次性加载模型;
2)模拟施工加载1模式:
采用的是整体刚度分层加载模型,该模型应用与各种类型的下传荷载的结构,但不使用与有吊柱的情况;
3)按模拟施工2:
计算时程序将竖向构件的轴向刚度放大十倍,削弱了竖向荷载按刚度的重分配,柱墙上分得的轴力比较均匀,传给基础的荷载更为合理。
4)模拟施工加载3:
采用分层刚度分层加载模型,接近于施工过程,故此建议一般对多、高层建筑首选模拟施工3;
对钢结构或大型体育馆类(指没有严格的
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等参数控制,程序按规范自动调整,如有特殊要求,也可自行修改。
21、竖向地震参与振型数:
用于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
22、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底线值:
当振型分解反映谱方法计算的竖向地震作用小于该值时,将自动取该参数确定的竖向地震作用底线值。
23、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附加地震数、相应角度(度):
地震作用的最大方向值偏离主轴大于15度时,在此需要填写此角度,作为附加地震计算的角度,(逆时针为正,顺时针为负)。
SATWE参数中增加“斜交抗侧力构件附件地震角度”与填写“水平与整体坐标夹角”计算结果有何区别:
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不仅改变地震力而且改变风荷载的作用方向,而斜交抗侧力构件附加地震角度仅改变地震力方向。
一般应尽量调整结构使角度不超标。
《抗规》5.1.1条规定,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度时,应分别计算个抗侧力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
主要是针对“非正交的、平面不规则”的结构,这里填的是除了两个正交的,还要补充计算的方向角数。
相应角度:
就是除0、90这两个角度外需要计算的其他角度,个数要与“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附加地震数”相同,这样程序计算的就是填入的角度再加上0度和90度这些方向的地震力。
该角度是与X轴正方向的夹角,你是正方向为正。
四:
活荷信息
1、柱、墙设计时活荷载:
一般为折减。
2、传给基础的活荷载:
一般为不折减。
3、梁活荷载不利布置最高层号:
多层应取全部楼层,高层宜取全部楼层。
4、考虑结构使用年限的活荷载调整系数: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取1.1。
5、柱、墙、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
对于《荷载规范》表5.1.1中第1
(1)项功能(如住宅、办公等)的建筑,其SATWE所列的折减系数不需修改,但是对于《荷载规范》表5.1.1中其他项功能(如教学楼、商场、书店、食堂等)的建筑,其SATWE所列的折减系数需按照《荷载规范》第4.1.2条第2项修改。
《荷载规范》5.1.2:
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本规范表5.1.1中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
折减系数取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计楼面梁时:
1)第1
(1)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取0.9;
2)第1
(2)~7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50m2时,应取0.9;
3)第8项对单向板楼盖的次梁和槽形板的纵肋应取0.8,对单向板
楼盖的主梁应取0.6,对双向板楼盖的梁应取0.8;
4)第9~13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
2设计墙、柱和基础时:
1)第1
(1)项应按表5.1.2规定采用;
2)第1
(2)~7项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
3)第8项的客车,对但向板楼盖应取0.5,对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
盖应取0.8;
注:
楼面梁的从属面积应按梁两侧各延伸二分之一梁间距的范围内的实际面积确定。
表5.1.2
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
墙、柱、基础计算截面以上层数
1
2~3
4~5
6~8
9~20
>
20
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
1.00
(0.90)
0.85
0.70
0.65
0.60
0.55
五:
调整信息
1、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
《高规》5.2.3条:
现浇框架梁0.8~0.9,装配整体式框梁0.7~0.8。
缺省值为0.85。
2、梁活荷载内力放大系数:
高规(JGJ3-2002)5.1.8条条文说明:
如果活荷载较大,可将未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计算的框架梁弯矩乘以1.1-1.3,近似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影响时,梁正、负弯矩应同时放大。
已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时,取1.0。
3、梁扭矩折减系数:
高规(JGJ3-2002)5.2.4条规定对于现浇楼板结构,应考虑楼板对梁抗扭的约束作用。
程序通过对梁的扭矩进行折减达到减少梁的扭转变形和扭矩计算值,折减系数为0.4-1.0,一般取0.4。
对不与刚性楼板相连或圆弧梁,此系数不起作用。
4、托墙梁刚度放大系数:
由于Satwe程序计算框支梁和梁上的剪力墙分别采用梁元和墙元两种不同的计算模型,造成剪力墙下边缘与转换大梁的中性轴变形协调,而与转换大梁的上边缘变形不协调,或者说,计算模型的刚度偏柔了。
为了真实反映转换梁刚度,使用该放大系数。
一般取100,当为了使设计保持一定的富裕度,也可小考虑或不考虑该系数。
5、实配钢筋超级系数:
《抗规》6.2.4条:
九度结构及一级框架取1.15。
缺省值为1.15。
6、连梁刚度折减系数:
抗规(GB50011-2001)6.2.13条规定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当连梁内力由风荷载控制时,不宜折减;
高规(JGJ3-2002)5.2.1条条文说明指出:
通常,设防烈度低时可少折减一些(6、7度时可取0.7),设防烈度高时可多折减一些(8、9度时可取0.5)。
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以保证连梁承受竖向荷载能力。
7、梁刚度放大系数按2010规范取值:
一般情况下勾选。
《混规》5.2.4条。
8、中梁刚度放大系数Bk:
刚度增大系数BK一般可在1.0~2.0范围内取值,程序缺省值为1.0。
即不放大。
9、砼矩形梁转T形(自动附加楼板翼缘):
一般不勾选。
10、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高规表3.9.3、表3.9.4):
一般勾选
11、调整与框支柱相连的梁内力:
高规(JGJ3-2002)10.2.7条规定,框支柱按0.3Q0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框支柱的弯矩及柱端梁(不包括转换梁)的剪力和弯矩,框支柱轴力可不调整。
12、框支柱调整系数上限:
一般去程序缺省值5。
13、指定的加强层个数:
《抗规》6.1.10:
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2)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落地抗震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
其他结构的抗震墙,房屋高度大于24m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
房屋高度不大于24m时,底部加强部位可取底部一层。
3)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尚宜向下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14、各加强层层号:
根据《抗规》6.1.10条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15、抗规(5.2.5)调整:
抗规(GB50011-2001)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应注意的是6度区没有剪重比控制指标要求,宜按λ=0.008控制。
该内容可在计算结果文本信息中查看
16、薄弱层调整:
抗规规定薄弱层的地震剪力增大系数不小于1.15,高规则要求由02规程的1.15增大到1.25.缺省值为1.25。
17、地震作用调整:
当采用时程分析计算出的楼层剪力大于按振型分解计算的地震剪力时,应乘以相应的放大系数,其它情况下一般不考虑地震作用放大。
另外,当剪重比不满足要求太多时,在调整结构布置无效时,可通过考虑加大地震作用满足剪重比的要求。
可通过此参数来放大地震作用,提高结构的抗震安全度,其经验取值范围是1.0~1.5。
18、0.2V0分段调整:
调整起止层号按实填入,仅用于框-剪结构和钢框架-支撑(剪力墙)结构体系,对应高规(JGJ3-2002)8.1.4条和抗规(GB50011-2001)6.2.13条(0.2Q0调整)及高层民用钢结构规程(JGJ99-98)5.3.3条(0.25Q0调整)的要求。
可将起始层号填入负值(-m),表示取消程序内部对调整系数上限2.0限制。
0.2Q0调整也可以人工干预,实现分段、分塔0.2Q0的调整。
具体方法为在前处理程序中选取“用户指定0.2Q0调整系数”(SatInput.02Q),按约定格式输入要修改的各层具体调整系数。
对框支剪力墙结构,当在特殊构件定义中指定框支柱后,程序自动按照高规(JGJ3-2002)10.2.7条实现0.2Q0或者0.3Q0的调整。
六:
设计信息
1、结构重要性系数:
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及以上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
2)对安全等级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
3)对安全等级为三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
2、钢构件截面净毛面积比:
用于钢结构构件的强度计算,一般取0.85可满足要求,但螺栓孔的数量多对截面削弱严重的应降低该参数取值。
3、考虑P-△效应:
高规(JGJ3-2002)5.4节给出由结构刚重比确定是否考虑重力二阶效应的原则;
高层民用钢结构(JGJ99-98)5.2.11条给出对于无支撑结构和层间位移角大于1/1000的有支撑结构,应考虑P-Δ效应。
具体应用中由程序计算(Wmass.out)确定是否勾选。
4、按高规或钢高规进行构件设计:
高规(JGJ3-2002)1.02条给出混凝土高层建筑的适用范围为10层及以上或高度28m以上的民用建筑结构;
高层民用钢结构规程(JGJ99-98)1.0.2条没有给出使用高度的下限,多层钢结构也可按照高钢规进行构件计算。
符合高层条件的建筑应勾选,多层建筑不勾选。
是否选择按高规或高钢规进行构件计算的区别在于,荷载组合和构件计算适用的规范不同。
5、钢柱计算长度系数按有侧移计算:
钢结构规范(GB50017-2003)5.3.3条给出钢柱的计算长度按照钢结构规范附录D执行,主要考虑的因素为支撑的侧移刚度。
一般选择有侧移,也可考虑以下原则:
楼层最大杆间位移小于1/1000(强支撑)时,按无侧移;
楼层最大杆间位移大于1/1000且小于1/300(弱支撑)时,取1.0;
楼层最大杆间位移大于1/300(弱支撑、无支撑)时,按有侧移计算。
6、框架梁端配筋考虑受压钢筋:
一般情况下都考虑。
7、结构中的框架部分轴压比限制按照纯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
根据《高规》8.1.3条规定,框架-剪力墙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的比值在一定的范围内时,框架部分的轴压比需要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
勾选此选项后,程序将一律按纯框架结构的规定控制结构中框架的轴压比,除轴压比外,其余设计仍遵循框剪结构的规定。
此选项只使用于框架-剪力墙结构。
8、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设计执行高规7.2.16-4条的较高配筋要求:
按工程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勾选。
高规7.2.16-4条规定:
抗震设计时,对于连体结构、错层结构以及B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中的剪力墙(筒体),其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小配筋应按照要求相应提高。
勾选此项时,程序将一律按照高规7.2.16-4条的要求控制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小配筋,即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结构类型,也进行从严控制;
如不勾选,则程序一律不执行此条规定。
9、当边缘构件轴压比小于抗规6.4.5条规定的限制时一律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一般情况下均应选择。
10、按混凝土规范B.0.4条考虑柱二阶效应:
11、过渡层信息:
高规7.2.14-3条规定:
B级高度高层建筑的剪力墙,宜在约束边缘构件层与构造边缘构件层之间设置1~2层过渡层。
程序不自动判断过渡层,用户可在此指定。
程序对过渡层执行如下原则:
1)过渡层边缘构件的范围仍按构造边缘构件;
2)过渡层剪力墙边缘构件的箍筋配置按约束边缘构件确定一个体积配筋率(配箍特征值λc),又按构造边缘构件为0.1,取其平均值。
12、柱配筋计算原则:
按单偏压计算,双偏压复核。
单偏压计算只考虑平面内的弯矩和轴力,在同一组设计内力中,当两个方向的弯矩都很大时,可能配筋不足。
双偏压计算同时考虑平面内和平面外的弯矩和相应的轴力,但结果不唯一。
程序按照双偏压计算时,按照第一组组合内力进行计算,初步给定角筋和腹筋,从第二组组合内力起,验算初步配筋,并按照先角筋后腹筋或按弯矩比例增大的方式给出配筋结果。
程序计算没有考虑配筋优化,故配筋可能偏大。
具体应用宜按单偏压计算,并对计算结果按双偏压校核。
对于异形柱框架结构中的异形柱和特殊构件定义的角柱,程序自动按照双偏压计算。
13、保护层厚度:
《砼规》8.2.1条规定:
环境类别
板、墙、壳
梁、柱、杆
一
15
20
二a
20
25
二b
25
35
三a
30
40
三b
40
50
14、梁柱重叠部分简化为刚域:
高规(JGJ3-2002)5.3.4条:
在内力和位移计算中,可以考虑框架或壁式框架梁柱节点区的刚域。
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刚域的有利作用,作为安全储备。
但异形柱框架结构应加以考虑;
对于转换层及以下的部位,当框支柱尺寸巨大时,可考虑刚域影响。
刚域与刚性梁不同,刚性梁具有独立的位移,但本身不变形。
程序对刚域的假定包括:
不计自重;
外荷载按梁两端节点间距计算,截面设计按扣除刚域后的长度计算。
七:
配筋信息
箍筋强度(N/mm2),梁箍筋强度(设计值):
从pm参数中读取,此处不能修改。
400N/mm2。
《砼规》4.2.1条,4.2.3条,表4.2.3-1(强条)。
柱箍筋强度(设计值):
墙水平分布筋强度(设计值):
墙竖向分布筋强度(设计值):
边缘构件箍筋强度:
一般为400N/mm2。
《砼规》4.2.1条,4.2.3条,表4.2.3-1(强条)。
箍筋间距:
梁箍筋间距(mm):
强制为100,不允许修改。
对于箍筋间距非100的情况,
用户可对配筋结果进行折算。
柱箍筋间距(mm):
墙水平分布筋间距(mm):
可取值100~400,一般取默认200。
墙竖向分布筋配筋率(%):
可取值0.15~1.2,一般取默认0.3。
【说明:
主筋级别可在建模程序中逐层指定(楼层定义→本层信息);
箍筋级别在建模程序中全楼指定(设计参数→材料信息);
梁、柱箍筋间距固定取为100,对非100的间距,可对配筋结果进行折算。
】
3、结构底部需要单独指定墙竖向分布筋配筋率的层数NSW:
底部加强部位最高层号。
4、结构底部NSW层的墙竖向分布筋配筋率(%):
一般取0.6。
5、梁抗剪配筋采用交叉斜筋方式时,箍筋与对角斜筋的配筋强度比:
一般取默认值1。
八:
荷载组合:
【注:
程序内部将自动考虑(1.35恒载+0.7*1.4活载)的组合】
1、恒荷载分项系数γG:
根据《荷载规范》3.2.5条、《高规》5.6.2条。
活荷载效应控制取1.2,恒荷载效应控制取1.35。
2、活荷载分项系数γL:
根据《荷载规范》3.2.5条2款一般情况下取1.4,对标准值大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
3、活荷载组合值系数:
一般取0.7.详见《荷载规范》5.1.1、5.3.1条。
4、重力荷载代表值效应的活荷组合值系数γEG:
抗规(GB50011-2001)5.1.3条规定了活载重力代表值系数,雪荷载及一般民用建筑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取0.5,屋面活荷载和软钩吊车荷载取0,硬钩吊车取0.3,藏书库、档案库为0.8,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取1.0。
5、重力荷载代表值效应的吊车荷载组合值系数:
详见上一条。
6、风荷载分项系数γW:
根据《荷载规范》3.2.5条2款一般取1.4。
7、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8、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γEh:
一般取1.3,按《高规》5.6.4条执行。
9、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γEv:
一般取0.5,按《高规》5.6.4条执行。
10、吊车荷载组合值系数:
详见第4条。
11、温度荷载分项系数:
程序不允许修改,默认1.4。
12、吊车荷载分项系数:
13、特殊风荷载分项系数:
14、温度作用的组合值系数,仅考虑恒、活荷载参与组合:
一般取程序默认值0.6。
考虑风荷载参与组合:
一般取程序默认值0。
考虑仅地震作用参与组合:
15、砼构件温度效应折减系数:
16、采用自定义组合及工况:
九:
地下室信息:
1、土层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值):
该参数可以参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表5.7.5的灌注桩顶来取值。
M的取值范围一般在2.5~100之间,在少数情况的中密、密实的沙砾、碎石类土取值可达100~300。
其计算方法即是基础设计中常用的m法,可参阅基础设计相关的书籍或规范。
若填一负数m(m小于或等于地下室层数M),则认为有m层地下室无水平位移。
M法计算方法见《建筑桩基技术规范》附录C.0.2。
2、外墙分布筋保护层厚度:
一般为50。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规范(GB50108-2008)4.1.7条的规定,结构混凝土迎水面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50mm,当不考虑结构防水时,应按照混凝土规范(GB50010-2002)9.2.1条依据环境类别选用,并适当加大(可按相应环境类别柱的保护层厚度选用)。
该参数用于地下室外墙的配筋计算。
3、扣除地面以下几层的回填土约束:
一般输入0。
本参数指从第几层地下室考虑基础回填土对结构的约束作用,一般可不扣除,当地下室不完整时,可以考虑扣除相应的地下室层数。
4、地下室外墙侧土水压力参数,回填土容重:
按工程实际情况输入。
室外地坪标高:
以结构±
0.000标高为准,高则填正直,低则填负值。
回填土侧压力系数:
按实际填写,用于计算地下室外墙的土压力,应按实填写,室外地面附加荷载取4.0~10.0KN/m2。
地下水位标高:
0.000标高为准,按工程实际情况输入。
室外地面附加荷载(kN/m2):
应考虑地面恒载和活载。
十:
砌体结构(仅在QITI模块相关菜单中出现):
1、砌块类别:
共有三种:
烧结砖、蒸压砖、砼砌块。
按工程实际情况选择。
2、砌块墙体容重:
烧结砖容重取22KN/m3。
3、底部框架层数:
按共曾实际情况输入。
4、底框结构空间分析方法:
规范算法:
接PM传递的上部结构的恒活荷载与地震作用,然后仅对底框部分进行空间分析。
有限元整体算法:
按空间组合结构有限元计算方法,对整体结构进行空间分析。
一般工程选择“规范算法”。
(说明:
当采用有限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