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志愿者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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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各分队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快速反应、保障有力
2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全国某一行政区域发生自然灾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下达应急救灾指令,调拨救灾物资量特别巨大的。
2.2省某一行政区域发生自然灾害,省红十字会启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令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实施应急救灾程序,任务量巨大的。
2.3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承担救灾物资采购、接收、整理、储备、包装、运输等,任务量巨大的。
2.4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进行救灾物资日常管理,任务量巨大的。
2.5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指示,从事其他应急工作,需要使用大量志愿者的。
3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应急保障志愿者主管单位,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组织应急培训、演练等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应急工作:
029—85626038,紧急联系(该变更时另行通知)
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应急保障志愿者总队(以下简称“总队”)负责应急指挥与应急管理,指挥、调度应急保障志愿者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应急保障志愿者分队(以下简称“分队”)负责具体执行总队应急指令。
4应急准备
4.1资金准备
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应将应急保障志愿者参与应急救灾保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预算。
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志愿者执行任务期间的饮食、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制作、通讯等基本生活保障或者工作保障。
4.2业务准备
根据各分队和库房的分布,在市道路交通地图上标识各分队、中心和库房的区位。
设计、标识各分队与库房最短行进路线。
设计多种行进方式,并熟悉各行进方式的操作。
各分队应熟悉应急保障志愿者各项工作流程和装备使用。
4.3装备准备
中心应为应急保障志愿者执行应急保障任务提供必要的工作装备,如打包机、对讲机、蓝大褂、手套等。
4.4人力资源准备
各分队应制定详细的调度预案,保证各分队充足的人力资源,保证能够在总动员情况下有序保障人员。
4.5宣传、培训和演练准备
中心负责协调有关宣传方面的工作,各分队在执行任务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接受采访,未经总队批准不得透露与任务有关的情况。
中心组织和实施各分队的培训和演练,定期、不定期灵活对志愿者进行有关业务培训,并组织演练,使应急保障志愿者能够对各项工作有一定了解和熟悉。
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预警
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并且灾情有持续恶化趋势的,应在一个工作日以、电子、形式向各分队发布预警。
各分队在接到预警后,必须立即做好人员调度准备和相关准备工作。
5.2信息共享
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以电子形式向各分队通报有关应急救灾情况,主要为灾害种类、时间、地点、规模、伤亡情况等基本信息。
5.3信息管理
总队、各分队必须设置单独的应急工作专用电子,专门进行应急工作信息交换,确保信息畅通。
各分队队长不得随意变更手机,确需变更手机的履行书面备案制度,在手机变更后24小时以电子形式书面报告总队。
志愿者不得随意变更手机,确需变更手机的,在变更手机后48小时告知各分队队长进行信息更新。
总队专用电子为:
xabzzx163.
一分队专用电子为:
yz01163.
二分队专用电子为:
yz02163.
三分队专用电子为:
yz03163.
其余各分队则按照上述分队电子地址格式申请,“yz**”中**为分队序列号,全部注册为163。
其他格式电子总队不予受理。
分队密码均为12344321
6应急响应
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三级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
级应急响应、
级应急响应和
级应急响应。
6.1
级应急响应
6.1.1启动条件
(1)全国某一行政区域发生特别严重自然灾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下达紧急救灾指令,任务量特别巨大,人力资源使用巨大,只有实施全队总动员才能保证任务执行的;
(2)省行政区域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省红十字会向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下达紧急救灾指令,任务量特别巨大,人力资源使用巨大,只有实施全队总动员才能保证任务执行的;
(3)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根据上级部署执行采购、物资接收、储备、运输任务,任务量特别巨大,人力资源使用巨大,只有实施全队总动员才能保证任务执行的;
(4)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决定的其他事项。
6.1.2启动程序
总队副总指挥向总指挥提出启动建议,由总指挥请示省红十字会后决定。
副总指挥根据总指挥的决定通过方式逐一通知各分队进入最高应急管理状态。
6.1.3应急响应
(1)各分队在接到总队进入最高应急管理状态指令后,由分队长领导,在60分钟完成第一批次队员(编为第一任务组)20人的调度编组,同时立即完成有关装备等后勤保障,各分队12小时通过方式报告总队副总指挥各分队准备情况(准备完毕或者还需多少小时准备完毕)。
(2)各分队长逐一通知第一任务组成员,将总队的要求和通知容告知第一任务组成员。
分队长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和正常通信状态,随时等候总队调动指令。
(3)总队副总指挥通过方式向各分队长下达行动指令,指令包括任务容、指定集结地点、指定到达时间、人员数量。
(4)各分队在接到任务指令后30分钟完成第一任务组的集结与出发。
将任务的具体容向第一任务组成员进行通报。
(5)第一任务组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后15分钟报告副总指挥,由副总指挥请示总指挥后具体部署各分队第一任务组工作。
(6)第一任务组出发后,由各分队队长另行指定专人担任组长在24小时完成第二任务组20人的调度编组任务。
第二任务组在12小时完成装备等后勤保障准备工作。
(7)总队副总指挥向各分队队长下达增援指令,各分队队长在接到增援指令后15分钟调动第二任务组集结出发。
第二任务组在接到集结令后30分钟完成集结和出发。
(8)第二任务组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集结地点后由第二任务组长10分钟报告副总指挥按照第(5)项部署工作。
(9)任务执行完毕的,由分队长报告副总指挥,经副总指挥请示总指挥批准后安全撤回驻地。
6.1.4响应的终止
紧急情况稳定后,由总指挥决定终止
级应急响应,由副总指挥逐一通知各分队解除最高应急管理状态。
各分队在解除最高应急管理状态后72小时将任务执行报告和志愿者志愿服务统计数据通过电子形式发至总队。
6.2
6.2.1启动条件
(1)全国某一行政区域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指令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开展紧急救灾工作,任务量巨大,人力资源使用大,需要调度总队二分之一志愿者协助参与的;
(2)省某一行政区域发生较大自然灾害,省红十字会指令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开展紧急救灾工作,任务量巨大,人力资源使用大,需要调度总队二分之一志愿者协助参与的;
(3)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根据上级部署执行采购、物资接收、储备、运输任务,任务量大,人力资源使用大,需要调度总队二分之一志愿者协助参与的;
6.2.2启动程序
由总队副总指挥请示总指挥决定。
副总指挥根据总指挥的决定通过方式逐一通知各分队进入二级应急管理状态。
6.2.3应急响应
(1)各分队在接到总队进入二级应急管理状态指令后,由分队长领导,在120分钟完成第一批次队员(编为第一任务组)10人的调度编组,同时立即完成有关装备等后勤保障,各分队12小时通过方式报告总队副总指挥各分队准备情况(准备完毕或者还需多少小时准备完毕)。
(4)各分队在接到任务指令后120分钟完成第一任务组的集结与出发。
(6)第一任务组出发后,由各分队队长另行指定专人担任组长在24小时完成第二任务组5人的调度编组任务。
(7)总队副总指挥向各分队队长下达增援指令,各分队队长在接到增援指令后60分钟调动第二任务组集结出发。
第二任务组在接到集结令后60分钟完成集结和出发。
(9)任务执行完毕的,由分队长报告副总指挥,经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由分队长安全撤回驻地。
6.2.4响应的终止
紧急情况稳定后,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宣布终止
级应急响应,由副总指挥通过方式逐一通知各分队解除二级应急管理状态。
各分队在解除二级应急管理状态后5日将任务执行报告和志愿者志愿服务统计数据通过电子形式发至总队。
6.3
6.3.1启动条件
(1)省某一行政区域发生一般自然灾害,省红十字会指令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开展救灾工作,任务量较大,需要调度使用全队三分之一以下志愿者协助完成的;
(2)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根据上级部署执行采购、物资接收、储备、运输任务,任务量大,人力资源使用大,需要调度全队三分之一以下志愿者协助完成的;
(3)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决定的其他事项。
6.3.2启动程序
由总队副总指挥决定,并报告总指挥。
副总指挥根据任务选择一支分队作为执行分队通知其进入三级应急管理状态,另行通知其他分队进入战备(即战备分队)。
6.3.3应急响应
(1)执行分队在接到总队进入三级应急管理状态指令后,由分队长领导,在5小时完成5名志愿者的调度编组,同时立即完成有关装备等后勤保障,执行分队在12小时通过方式报告总队副总指挥分队准备情况(准备完毕或者还需多少小时准备完毕)。
(2)执行分队长逐一通知相关志愿者,将总队的要求和通知容告知相关志愿者。
分队长手机工作时间保持开机和正常通信状态,随时等候总队调动指令。
(3)总队副总指挥通过方式向执行分队长下达行动指令,指令包括任务容、指定集结地点、指定到达时间、人员数量。
(4)执行分队在接到任务指令后3小时完成相关志愿者集结与出发。
将任务的具体容向相关志愿者进行通报。
(5)执行分队相关志愿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后15分钟报告副总指挥,由副总指挥具体部署工作。
(6)总队副总指挥向战备分队长下达增援指令,战备分队队长在接到增援指令后120分钟调动5名志愿者集结出发。
相关志愿者在接到集结令后120分钟完成集结和出发。
(7)战备分队相关志愿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集结地点后由战备分队10分钟报告副总指挥按照第(5)项部署工作。
(8)任务执行完毕的,由分队长报告副总指挥,经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安全撤回驻地。
6.3.4响应的终止
紧急情况稳定后,由副总指挥决定终止
级应急响应并通知相关分队解除三级应急管理状态或者战备状态。
执行分队和参与任务行动的战备分队在解除三级应急管理状态或者战备状态后7各工作日将执行报告和志愿者志愿服务统计数据通过电子形式发至总队。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
各分队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应急保障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预案执行应急保障任务。
对于表现突出、为应急保障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将报请省红十字会直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予以表彰。
对于参与任务的志愿者将由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商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发出感信。
各分队有违反本预案和有关规定行为的,由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应急保障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处分。
情节严重的,由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报请省红十字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负责管理。
预案实施后,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
各分队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分队应急预案。
7.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