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平 湖 市 委 批复平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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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平 湖 市 委 批复平湖Word下载.docx

第五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六条 每年初,各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按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研究确定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并结合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研究确定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应当有定量指标、定性要求和完成时限。

第七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确定后报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九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般采取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年度总结,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评议)在以下三个层次中进行:

(一)本单位干部群众民主测评(评议):

述职述廉会议上,本单位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评议)。

抽调从事全市中心工作3个月以上的领导干部在参加本单位测评的同时,还要接受中心工作所在单位的测评。

抽调3至8个月的,两个单位的群众测评结果按月折算;

抽调9个月以上的,按本单位占30%、中心工作单位占70%的比例折算。

(二)市级机关部门和镇街道民主测评(评议):

市级机关部门以口为单位进行领导干部互评,镇街道正职领导对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市级综合部门和联系挂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镇街道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市级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条线对镇街道其他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镇街道领导干部之间互相进行民主测评(评议)。

(三)市级领导民主测评(评议):

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进行评价。

镇街道正职领导由市四套班子领导进行评价。

镇街道其他领导干部由市级分管领导对口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不同类型评价主体填写的测评(评议)表,按照统一样式分别设计。

民主测评(评议)表具体测评项目的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总体评价意见分为优秀(好)、称职(较好)、基本称职(一般)、不称职(差)。

第十三条 述职述廉会议上民主测评(评议)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提前2天发放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保证参加测评(评议)人员能够充分准备意见。

(二)召开述职述廉会议,会议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范围为:

考核对象所在镇街道、部门(单位)中层以上或全体干部;

所属村社区、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

部分“两代表一委员”;

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述廉,全体乡科级领导干部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四)参加民主测评(评议)人员填写测评表。

(五)民主测评(评议)表由组织部或各口牵头部门负责收回并汇总分析。

第四章考核计分及等次评定

第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测评量化得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民主测评总体评价意见,计分标准为:

优秀(好)100分、称职(较好)80分、基本称职(一般)60分、不称职(差)0分。

(二)不同类型评价主体量化分值为:

(优秀票数×

100+称职票数×

80+基本称职票数×

60)/该类主体的总有效票数(空白票不计入)。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计分由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分和民主测评(评议)分两部分组成,分别占70%和30%。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得分为主要依据。

正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得分由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分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量化分组成,分别占30%、70%。

其中民主测评量化分由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市级机关部门和镇街道测评、市级领导测评三部分组成,分别按50%、30%、20%的比例折算。

班子其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得分由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分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量化分组成,分别占20%、80%。

第十八条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优秀票一般应不低于五分之三。

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总体评价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但其中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的,一般应评为基本称职等次。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五分之一的,经组织考察认定,评为不称职等次。

第二十二条 领导干部除被评为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外,其余为称职等次。

第二十三条 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

(二)本单位有关工作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受到“一票否决”的;

(三)有其他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 领导干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评价,但暂不评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评价,按有关规定执行。

存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所列问题的,参照该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根据考核结果,按不同职务分别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其中优秀等次名额,由考评办按参加考核人员15%左右的比例核定下达。

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评议)情况由各口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市级分管(联系)领导商量确定后,送组织部。

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评议)情况由组织部负责汇总,副书记及以上领导干部由组织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其他副职由各镇、街道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组织部,并征求市级分管领导意见。

组织部在汇总并征求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市考评(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市委审定。

确定考核等次要看综合评分,但不唯考核分数,关键是看实绩和品德。

领导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等中心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不受考核得分限制,可直接由考评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名为优秀等次,经市考评(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报市委审定。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十六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测评情况,由组织部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党委(党工委、党组)集体反馈;

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得分和等次评定结果,由组织部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考核评价意见反馈后,被考核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年度考核有关整改措施,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参加民主测评(评议)人员范围内公开;

根据需要,也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情况,由组织部存入干部工作档案,并加强综合运用。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应当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评优评先、激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的得票率达不到2/3或者“差”的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应该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组织调整;

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的得票率达不到2/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不称职”的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

第二十九条 领导干部拟提拔任用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三十条 领导干部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以适当形式给予通报表彰。

第三十一条 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或排名列所在镇街道、市级机关考核口内末位且存在明显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

对排名末位且存在较严重问题的,视具体情况,可调整或降免其领导职务。

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免职、降职或责令辞职等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凡涉及工资福利等有关问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六章 考核纪律

第三十三条 考核对象应正确对待考核工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对违反规定造成考核评价失真失实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四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应实事求是地提供情况、表达意见。

对协助或参与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干部考核评价有关问题和意见,要正确对待,及时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实施的与本办法规定有抵触或重复的有关考核工作,不再执行。

附件:

1.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表

2.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表

3.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1:

(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

民主测评(评议)表

领导班子测评

测评项目

政治

方向

科学

决策

改革

创新

维护

稳定

工作

效能

团结

协作

反腐

倡廉

自身

建设

完成重点任务

总体评价

评价意见

[A]

[B]

[C]

[D]

民主评议

备注:

1、分项评价和总体评价:

[A]好、[B]较好、[C]一般、[D]差;

2、民主评议主要是对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是否真实,以及对年度班子发挥职能作用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写不下请写背面。

附件2: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领导干部评价

姓名

素质

坚持

原则

道德

品质

业务

水平

组织

协调

推动

落实

精神

状态

投入

履职

成效

解决

问题

廉洁

自律

公众

形象

[A][B][C]

[D]

[A][B]

[C][D]

[A][B]

[C][D]

1、分项评价:

总体评价:

[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

2、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及现实表现进行评议的,请写在背面。

附件3: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政 治

面 貌

任现职

时间

单 位

及职务

从事或

分管工作

签名:

年月日

年度

考核

等次

评定

意见

签名:

本人

备注

此表归入本人档案

主题词:

乡科级领导 考核等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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