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红十字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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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防灾应急避险指南》8000余册,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2、救助结合精准扶贫,开展救助工作。
(1)春节“红十字博爱送万家”,走访、慰问贫困村的特困党员、贫困家庭和麻风病、艾滋病患者等331户;
(2)募集善款67734元,购买青少年教育丛书688套,送给20所乡镇中心校和村小;
(3)完善上报“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和《嫣然行动基金》项目资料6份,已获资助4人次;
(4)在红十字会网站发出倡议书,募集善款20多万元,救助大病、特困群众8人(户);
(5)2016-2017学年度,联系苏州昆山、太仓市结对扶助我县贫困学生367名,助学金202200元,创助学工作开展15年来的新高;
携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募集善款20多万元,建设龙市中心校和云龙小学“未来教室”两间。
3、救护
(1)现有持证应急救护师资36名,是一支极具特色和活力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队伍;
(2)普及培训纳入了镇(街道)红十字会的目标考核;
旺旺集团隆昌厂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已将卫生应急救护培训纳入了常年培训计划。
全年,开展普及性培训52次,培训社区居民、机关干部、企业员工等20900多人次,(3)发放《中国红十字总会急救员证》181人份,其中,爱鸟协会志愿服务队47人。
(4)川南幼师已将《应急救护》纳入了新生教学大纲,并聘请我会优秀师资为客座教授,常年培训大一学生3000余人。
“三献”工作
1、献血主动协同献血办和疾控中心开展献血者日、戒毒日和艾滋病日等宣传咨询活动,促进全县无偿献血8753人份,17.506万毫升。
2、献造血干细胞2017年造血干细胞血样入库24份;
现已报名40余人,其血样将于2018年初入库。
3、遗体组织捐献完成遗体组织登记手续13例,完善了网上报名登记程序。
其它工作
1、积极筹备隆昌市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争取年前顺利召开。
2、严格按照2017年初与市红会签订的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3、编撰信息85期,上《人道》杂志及省级以上网站10篇、《内江日报》、内江市人民政府网和内江市红十字会微信平台及网站等69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隆昌市红十字会属于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隆昌市红十字会本年收入合计33.34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3.34万元,占100%。
比2016年增加17.45万元。
2017年隆昌市红十字会本年支出合计32.8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9.43万元,占89.7%;
项目支出3.38万元,占10%。
比2016年支出增加16.5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隆昌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3.34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45万元,增加109.8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昌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52万元,增加101.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隆昌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
208(类)05(款)05(项),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数3.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类)16(款)01(项),2017年行政运行决算数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类)16(款)02(项),2016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类)16(款)99(项),2016年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决算数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210(款):
210(类)11(款)02(项),2017年事业单位医疗决算数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类)11(款)03(项),2017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隆昌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7.7万元、津贴补贴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绩效工资1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1万元,医疗费1.2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2万元,印刷费0.33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差旅费0.45万元,维修费0.29万元,培训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隆昌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37%,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37%。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量下降。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6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0%。
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接待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
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
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15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1人,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接待红会专家,共计0.1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昌市红十字会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隆昌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隆昌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红会购买三台电脑及两台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隆昌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
市级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服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财政科学研究所及机关服务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25.财政应返还额度:
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