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炼化一体化项目安全检查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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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在生产区域内动火时,施工单位与生产(业主)单位应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

涉及公用或交界生产区域内动火时,施工单位与相关生产(业主)单位应各派一名监护人。

1.9

用火作业前要按规定进行采样分析,检测数据(氧含量、可燃与有毒有害气体)填写在许可证上。

1.10

采样分析超过1小时的,必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查记录

1.11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查现场、许可证

1.12

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其它灭火设施。

查现场

1.13

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和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14

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1.15

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熔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1.16

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与压力表和止回火器(乙炔瓶)齐全、完好。

查现场。

国家《焊接与切割安全》、《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石化SI13505一1999)

1.17

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卧放)的安全距离保持5米以上,氧气瓶和乙炔瓶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保持10米以上。

同上

1.18

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必须持有临时通行证,安装阻火器;

非防爆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查车辆、通行证

1.19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查相关作业许可证

1.20

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查现场《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1.21

违反《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细则

2.1

许可证办理程序符合规定要求,各栏目填写符合规定要求。

查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SH-3-13.107-2007)

2.2

作业前,应对作业内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并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3

施工与生产单位要逐条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经确认人签字,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2.4

生产单位领导到现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检查确认后,签发许可证。

2.5

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6

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作业许可证,填写不得涂改、代签名。

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7

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要了解作业内容、程序和要求,熟知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询问、现场查看

2.8

作业人员应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对违反规定和强令冒险作业等违章行为,有权拒绝作业。

2.9

监护人应具备监护资格,清楚监护职责;

严禁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2.10

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保持与作业人员联系,严禁离岗。

现场查看、询问

2.11

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派一名监护人。

2.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经过工艺处理,所有与该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盲板应挂牌标识。

查看现场

2.13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2.14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出入口不得有障碍物。

2.1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且绝缘良好。

查现场,《安全电压》(GB3805-83)

2.16

在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2.1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按规定进行取样分析,检测数据(可燃气体、有毒有害物质、氧含量)及时、准确,填写在许可证上。

2.18

作业期间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分析1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2.1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人员,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

查看现场、记录,《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20

作业现场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气防器具,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气防器具。

2.21

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实验等工作及活动。

2.22

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查现场、资料

3、高处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3.1

进行15m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许可证,办理程序符合要求,由生产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查许可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SH-3-13.108-2007)

3.2

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3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查相关资料

3.4

作业前要逐条检查确认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经确认人签字,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3.5

凡进行30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等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查有关体检资料

3.6

作业人员必须系好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正确,做到“高挂(系)低用”。

查看现场,《安全带》(GB6095-85)

3.7

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正确佩戴安全帽与安全带;

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查看现场,《安全帽》(GB2811-89)

3.8

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堆放平稳。

3.9

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

3.10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不得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查看现场,《安全网》(GB5725-97)

3.11

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如需要进行交叉作业的,中间应设防护层。

3.12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

3.13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查看现场、高处作业许可证

3.14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查看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15

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3.15.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均要设置防护栏杆。

查看现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15.2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或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

3.15.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15.4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符合下列要求:

①毛竹:

横杆小头有效直径≥7cm,栏杆柱(立杆)小头有效直径≥8cm,并须用16号度锌钢丝绑扎;

②原木:

横杆上杆梢径≥7cm,下杆梢径≥6cm,栏杆柱梢径≥7.5cm,并须用12号度锌钢丝绑扎;

③钢筋:

横杆上杆直径≥16mm,下杆直径≥14mm,栏杆柱直径≥18mm,采用电焊或锌钢丝绑扎固定。

3.15.5搭设临边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横杆及栏柱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柱杆;

②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18cm的挡脚板。

3.16

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3.16.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3.16.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3.16.3桩孔上口、坑槽、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16.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16.5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的孔口,必须加盖板;

楼板面等处的洞口,应按边长尺寸大小,设置盖板、防护栏杆、安全平网。

3.17

3.17.1攀登用具的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3.17.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

±

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

移动式梯子应符合国家标准。

3.17.3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

-45°

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3.17.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

6的角钢,梯子顶端应加设1-1.5m高的扶手;

攀登高度超过5m时应加设护笼,超过8m时应加设置梯间平台。

3.17.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3.18

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3.18.1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3.18.2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18.3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安装管道时必须有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管道上站立或行走。

3.18.4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3.18.5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雨篷、平台等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3.18.6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挂安全带。

3.19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3.19.1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19.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

3.19.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3.19.4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扒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3.20

操作平台安全防护

3.20.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

3.20.2移动式平台的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临空面有护身栏杆,不准有探头板。

3.20.3移动式操作平台的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3.20.4悬挑式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3.20.5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应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3.21

违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4.1

许可证办理程序符合要求,由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

查许可证,《中石化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石化股份安[2007]337号)

4.2

作业前,配送电单位、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查资料、现场

4.3

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

施工和检修队伍的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4.6

外电防护不得小于安全距离,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封闭应严密。

查资料、看现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7

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与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均符合要求,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

4.8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用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4.9

对现场临时用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4.10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4.11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

4.12

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13

配电箱、开关箱(末级)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和隔离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符合要求。

4.14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电箱下引出线不得混接。

4.15

临时用电设施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4.16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4.17

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室外灯具距地面安全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线路及灯具安全高度不小于2.5m,且使用安全电压。

4.18

电器装置的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符合要求,不得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4.19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通知单;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20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4.21

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22

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5、起重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检查项目、内容及要求

5.1

起重机械应取得准用证;

起重机配有超高和力矩限制器,钓钩有保险装置、无缺陷;

起重机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

查现场、资料,《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85)

5.2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5.3

起重吊装有专项吊装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5.4

吊装区域设警示线,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吊装周围的环境、电线设备符合吊装要求。

5.5

起重作业现场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5.6

钢丝绳磨损、锈蚀不超过报废标准,有专人维护、保养;

使用时安全系数不得超过容许值。

5.7

缆风绳安全系数不小于3.5倍,地锚埋设符合要求。

5.8

作业平台临边、卸料平台两侧应设设防护栏;

卸料平台应设防护门,作业平台脚手板应满铺。

5.9

高处起吊有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按规定系挂(戴)安全带和安全帽;

高处起吊作业应有信号传递,吊装工具有专人负责和定期检查。

5.10

严禁超载吊装、吊物重量不明吊装,严禁人员随吊物起吊或在钓钩、吊物下停留;

作业前必须经过试吊检验。

5.11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查现场,《中石化集团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5.12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工具。

5.13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5.14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同上《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5.15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16

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5.17

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6、破土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6.1

破土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查许可证,《中石化集团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6.2

许可证办理程序正确,经有关部门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会签后,由生产单位主管领导签发。

6.3

破土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地下设施情况,编制施工方案,逐条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司机办理报验手续,安排作业监护人确认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查现场、措施

6.4

查施工作业许可证

6.5

施工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6.6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电信等公共设施,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需要进行爆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工程主管部门,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6.7

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8

在道路(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

6.9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穿戴绝缘用品。

6.10

基坑支护安全

7.10.1基础施工应编制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方案。

查方案、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10.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7.10.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符合安全要求,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应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7.10.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坑壁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的,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7.10.5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要求。

7.10.6人员上下要有专用通道,通道设置符合要求;

挖土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

7.10.7应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防止地基基础下沉。

6.11

模板工程安全

7.11.1混凝土输送方法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符合设计要求。

7.11.2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符合规定值。

7.11.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值,堆放应均匀。

7.11.4高处作业(2m以上)有可靠立足点,拆除顺序合理,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有监护人。

6.12

违反《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7、脚手架安全检查细则

7.1

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审核。

查施工方案,《建筑施工门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2

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必须硬地化处理、平实,有扫地杆和排水措施。

查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3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牢固。

7.4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符合规定要求,并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符合要求。

7.5

脚手板必须满铺,材质符合要求;

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

7.6

施工层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7.7

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两端固定,杆件塔接符合要求。

7.8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要用平网或者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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