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电子商务行业分析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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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定义可以被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电子商务定义为,利用手机、电脑、电视等各种电子工具从事的商务活动;

狭义的电子商务定义为,主要利用互联网从事的商务活动。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其内涵已从在线商务扩展到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融合、SaaS服务等范畴。

电子商务按照交易对象,可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B2C(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onsumer)、B2G(企业对政府,Business-to-Goverment)、C2C(消费者对消费者,Consumer-to-Consumer)、C2B(消费者对企业,Consumer-to-Business)等多种模式。

B2B(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即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专用网络或Internet,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开展交易活动的商业模式。

它将企业内部网和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通过B2B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与客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快速反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

B2C(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ustomer),指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其付款方式一般为货到付款与网上支付相结合。

B2G(企业对政府,Business-to-Goverment),是指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电子商务,如政府采购、海关报税平台、国税局和地税局报税平台等。

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速度快和信息量大,由于交易活动在网上完成,使得企业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政府的动向,还能减少中间环节的费用和时间成本,提高政府办公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C2C(消费者对消费者,Consumer-to-Consumer),指用户对用户的模式,其商务平台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从理论上讲,C2C模式体现了互联网的精神和优势,数量巨大、地域不同、时间不一的买方和同样规模的卖方通过一个平台找到合适的对家进行交易。

C2B(消费者对企业,Consumer-to-Business),该模式的核心是通过聚合分散但数量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以此来改变B2C模式中用户一对一出价的弱势地位,使之享受到以大批发商的价格买单件商品的利益。

C2B模式中通常是先有消费者需求产生而后有企业生产,消费者一般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产品和价格,或主动参与产品设计、生产和定价,生产企业进行定制化生产。

2、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周期

(1)探索阶段(1999-2003年)

1999年至2003年,中国开始迎合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对传统商务进行改革和创新。

这一阶段,企业对于电子商务的需求仍待挖掘,产业的发展由重点厂商推进。

1999年阿里巴巴的成立标志着中国B2B电子商务的正式开端。

在该阶段,有大量B2B平台相继出现,如中国制造网、中国网库、中国化工网等。

在中国B2B发展初期,企业对于低成本商机获取的需求较为强烈,由于互联网渠道所带来的低成本以及时效性,使企业愿意选择B2B作为其拓展业务的渠道,而满足了企业对于商机信息需求的阿里巴巴,在该阶段迅速累积客户以及知名度。

在这一阶段,各B2B平台主要以信息发布为主要运营模式,通过会员制来实现收入和盈利。

(2)启动阶段(2004-2014年)

2004年至2008年,随着IT技术的高速发展、PC的普及以及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对于电子商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参与者进入市场,这其中包括慧聪集团、环球资源网、国联资源网等传统纸媒企业的进入,也包括敦煌网、马可波罗等创新的B2B综合电商平台的进入。

进入2008年,中国B2B市场达到第一次顶峰,企业在这一阶段开始大规模使用B2B平台的各项产品与服务。

伴随着市场的火热,如我的钢铁网等垂直品类B2B应用开始出现。

在该阶段内,阿里巴巴、慧聪集团等B2B平台相继上市,B2B市场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存在同质化竞争程度加剧,盈利模式单一等潜在问题。

随着B2B市场的迅速发展、网站流量的增加、企业用户信息的积累,互联网搜索引擎也进入了B2B市场,加速了B2B市场的拓展和转型,使B2B市场更丰富。

2009年至2011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外贸订单数量减少,中国B2B发展中的问题被放大,同质化的服务使得B2B市场竞争激烈。

信息服务已极大程度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平台付费会员服务效果逐渐下降,其他运营模式在基于数据存储的探索中慢慢呈现出来。

中国B2B市场在经过2011年的低迷之后,在2012年进行了初步的变革,2013年市场运营模式多元化态势初显,2014年,互联网广泛应用,信息相互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新科技不断被应用。

以信息服务、广告服务、企业推广为主的B2B1.0电子商务时代已逐渐褪去,以在线交易、数据服务、物流服务等为主的B2B2.0电子商务新时代已经到来。

(3)高速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

自2015年始,中国B2B电子商务在垂直领域快速崛起。

2014年科通芯城在港交所挂牌,2016年找钢网获得11亿元E轮融资,2016年上海钢联按营业收入进入中国500强。

以交易为核心的B2B电子商务正在“撬动”中国具备万亿规模的垂直市场,如钢铁、化工、电子元器件、农业、建材等领域。

资本市场对B2C和O2O的关注度逐渐转移至B2B垂直交易领域。

垂直交易类B2B平台具备较强的服务“纵深”能力,其更加深入产业链上下游,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

垂直交易类B2B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崛起,为中国整个B2B电子商务市场带来了新的“增长动力”,也促进了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

3、中国B2B电子商务的业务模式

B2B兴起于2000年前后,以信息交互为主,主要解决企业获取供求信息的途径和及时性问题,被称为B2B1.0模式。

当时阿里巴巴、环球资源、慧聪集团、中国制造网、中国化工网等综合型和垂直型B2B平台大量兴起。

之后随着信息服务已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单纯的商机撮合服务效果逐渐下降,另外同质化问题使得B2B市场竞争激烈,逐步至2011年进入了相对低迷期。

至2013年B2B运营模式初显变革。

2014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应用以及经济周期特别是产业周期的变化,以交易服务、数据服务、物流服务等为主要功能的B2B2.0阶段来临,并于2015年开始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B2B1.0模式主要是信息黄页的功能,成为企业间取得交易信息和商机对接的服务平台。

B2B1.0并未涉及交易环节,主要价值在于信息交换的商机撮合关系。

其盈利模式主要为会员费和广告费。

B2B2.0模式是以在线交易为主,通过人工撮合与互联网技术的有机结合,将信息流、订单流、物流、资金流通过B2B平台整合实现。

随着B2B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其内涵已从在线交易扩展到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融合、SaaS服务等范畴。

其盈利模式主要是交易服务费、自营交易差价、物流服务费等。

4、B2B电子商务平台的分类

(1)以B2B电子商务服务的贸易类型分

内贸B2B电子商务,指服务于国内贸易的B2B电子商务模式。

外贸B2B电子商务,指服务于中国企业进出口贸易的B2B电子商务模式,海外企业之间的贸易不包括在内。

(2)以服务的行业分

垂直类B2B电子商务(或行业垂直B2B电子商务),指聚焦于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相关行业的B2B电子商务模式。

综合类B2B电子商务,指不限定或不完全限定行业领域的B2B电子商务模式。

(3)按服务的对象分

面向企业服务型B2B电子商务平台,指为中小企业提供涉及采购、推广、营销、技术、资金、管理等环节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盈利模式以向企业收取会员服务费用为主。

公司运营的国联资源网电子商务平台属于面向企业服务型B2B电子商务平台。

面向交易服务型B2B电子商务平台,指为交易、结算、供应链管理等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盈利模式以交易服务费、供应链服务费等为主,如找钢网、钢银电商。

公司运营的多多平台属于面向交易服务型B2B电子商务平台。

5、B2B电子商务平台盈利模式基本情况

目前中国B2B电子商务平台的盈利模式较多,概括起来有如下9种:

①会员费:

企业注册为平台类电子商务企业的会员,每年交纳一定的会员费,可以享受建立商铺,发布企业资料、产品展示、商情信息及各类线下增值服务,其交易不需缴纳佣金。

较为典型的平台有阿里巴巴、慧聪集团、焦点科技、国联资源网等。

相对于免费会员,收费会员的服务具有许多优势,例如付费用户发布信息的数量、生动性及搜索排名优于免费用户;

享受付费服务的用户能够无限制的查阅买家信息;

付费用户一般均通过B2B电子商务平台或其他平台的诚信认证,买家与该部分卖家进行交易的风险相对较小等。

②佣金费:

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电子商务交易,必须注册为平台类电子商务企业的会员,每年不需要缴纳会员费,就可以享受网站提供的服务,但在买卖双方交易成功后,电子商务平台会收取一定佣金。

较为典型的平台为敦煌网等。

③广告费:

网络广告是门户网站的盈利来源之一,同时也是B2B电子商务平台的收入来源。

比较典型的广告类型有弹出广告、漂浮广告、文字广告等。

④线下服务:

由于传统产业的特点,企业对B2B电商平台的服务需求不仅局限于单纯的线上买卖信息交流,而更需要线上线下全方位的企业服务。

目前,B2B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提供的较为主流的线下服务主要包括:

线下会议会展服务、行业资讯服务、以及针对企业生产、销售、管理等运营流程的咨询培训服务等。

线下会议会展一般由主办方与电商平台合作开展或由电商平台作为主办方独立开展,主要盈利模式为向参会商收取参会费、展位费及推广宣传费,产业链上的上下游企业通过参加展会以面对面交流的形式可以更好地促进交易合作。

同时这种形式的展会还可以帮助参会企业及时跟进国内外行业发展形势,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转化。

由于电商平台接触大量企业用户,并与各类行业协会保持较好联系,有着较为深厚的产业链背景,电商平台可以向用户提供各类资讯产品,包括专业工具图书、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年鉴等。

另外,中小企业除信息服务外,对涉及企业运营的各类经营管理以及销售知识都有需求,电商平台可向用户提供关于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⑤竞价排名:

竞价排名指搜索关键词排名服务,与公众搜索引擎的服务类似,卖家在一定的时间内对产品关键词进行竞价,价格越高,卖家产品信息则将出现在用户搜索该关键词结果的前列。

排名处于搜索结果前列的卖家往往具有更多的点击,并带来更多贸易的机会。

在付费方式上,B2B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价排名与公众搜索引擎可能存在差异,一般的B2B电子商务平台不使用“按点击付费”的模式,而是一次性付费买断竞价位置。

⑥增值服务:

企业认证、独立域名、提供行业数据分析报告、搜索引擎优化等。

⑦商务合作:

包括广告联盟,政府,行业协会合作,传统媒体的合作等。

⑧按询盘付费:

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按照海外买家实际的有效询盘付费。

⑨交易费:

平台类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介入在线交易,将人工撮合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将信息流、订单流、物流、资金流通过B2B平台整合实现。

平台企业可以通过撮合交易收取服务费、通过自营交易业务获取折扣和差价、通过供应链管理收取相关服务费等。

较为典型的平台有钢银电商、找钢网、科通芯城、欧浦智网、涂多多、卫多多、玻多多等。

6、我国B2B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规模和趋势

从整体市场看,近几年我国B2B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规模一直以较快速度增长,2012年,我国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是6.82万亿元,而到2016年已经达到15.26万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22.30%。

近两年,伴随着我国B2B电商垂直领域的快速崛起,B2B深入到了各个产业链的上下游中,特别是以前市场相对比较封闭的钢铁、煤炭、工业品、物流、化工、涂料、玻璃、卫生用品、电子元器件等领域都受到了来自于B2B电子商务的影响,基于此,垂直领域的B2B的快速崛起为我国B2B电商市场带来了新的“增长动力”,也促进了我国整个电商市场的快速发展。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预测,到2020年,我国B2B电商市场的交易规模将达到31.50万亿元,规模较2016年翻了近1倍。

三、“互联网+”发展基本情况

1、“互联网+”的定义

“互联网+”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是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报告指出:

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我国政府正式明确要求借助互联网的创新成功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2、“互联网+”电子商务

传统意义上,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以计算机为主要媒介的网络,进行产品和服务的买卖活动,买卖双方通过网络取得联系,具体的交易活动既可以在线上完成,也可以在线下完成。

而新型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则是深度融合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在大数据、O2O、移动与社交化、个性化与定制化、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特征,并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

根据“互联网+”行动计划指导意见要求,国家正积极布局“互联网+”电子商务,针对电子商务提出了以下意见:

(1)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对接电商平台,积极发展以销定产模式。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副产品标准化、物流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

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促进农业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发展。

(2)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

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推动各类专业市场线上转型,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

鼓励生产制造企业面向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设备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融资租赁服务,鼓励中小微企业扩大电子商务应用。

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

(3)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

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数据资源,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

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建设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质量检测云平台,完善互联网质量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退货难、产品责任追溯难等问题。

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

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4)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

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完善跨境物流体系,拓展全球经贸合作。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创新跨境权益保障机制,利用合格评定手段,推进国际互认。

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促进信息网络畅通、跨境物流便捷、支付及结汇无障碍、税收规范便利、市场及贸易规则互认互通。

四、行业进入壁垒

1、规模壁垒

一般来说,B2B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两端分别是卖家和买家,因此B2B电子商务平台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注册会员数量及访问量的规模存在密切关系。

在一个电商平台,更多的卖家会吸引更多的买家,而更多的买家又会带来更多的卖家,这使先进入市场的电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扩大优势,类似于马太效应。

另外,随着用户的逐渐增多,电子商务平台积累了海量的用户数据,通过用户行为研究,数据分析,产业链上下游结合以及横向数据整合,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提供大量增值服务,通过线上线下一体的方式,以多种渠道向企业提供更符合其需求的服务。

同时,平台通过上述方式不断提升的服务水平和持续增加的业务种类也在提升用户粘性。

与之相对的是,行业新进入者需要投入大量的开发和运营费用,同时在相当一段时期内由于无法累积足够的注册会员数量及访问量,因此在发展初期会面临较高的经营压力。

而且对于新进入者而言,由于缺乏用户数据,对用户分析难以深入,需求把握也无法确切,也加大了其持续吸引用户的难度。

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新进入者的竞争压力。

2、人才壁垒

行业新进入者需要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吸纳、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能力较高、行业认知度较深的从业人员,他们能够对各垂直行业进行深度挖掘,针对不同行业形成不同的运营、工作方法。

例如,行业新进入者想要搭建行业垂直B2B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大量对各垂直类行业深入了解的专业人才的服务与撑,这些专业人才在行业信息及数据采集过程中,由于其对行业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并且与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上的企业及行业周边产业经常性的交流、合作,能够形成针对各垂直行业不同行业特点的工作方法,这是需要长时间的不懈努力才有可能实现的。

3、技术壁垒

电子商务业是信息技术变革时代的产物,它的内容与模式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发展。

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需要系统性的专业技术支持,涉及网络通讯、软件工程、系统集成、信息安全等各方面。

电子商务企业的顺利运行需要ERP、CRM、大数据中心等系统开发工作,开发完成需要进一步调试、磨合和改进。

4、品牌影响力壁垒

电子商务行业为新兴行业,许多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传统企业在选择服务商的过程中,缺少参考依据和标准。

服务商对知名品牌,大品牌的服务经验将成为重要的评判标准。

因此,品牌影响力的长期持续塑造将形成有效壁垒。

5、阻止进入行为壁垒

阻止进入行为是指市场上先入企业为了巩固自己在市场上的地位,采取各种对策以阻止和威慑新企业的进入,在B2B电子商务行业天然存在客观的阻止进入行为壁垒。

在其他传统行业,行业新进入者的最重要竞争手段之一是强大资本支持下的价格战,以获取市场份额。

但在B2B电子商务行业的普遍规律是领先企业均对普通注册会员提供免费服务,例如中国制造网(Made-in-C)存在数以百万计的注册免费会员,该注册免费会员虽不需要付出任何费用仍可以享受一定的服务,客观上形成了针对行业新进入者的阻止进入行为壁垒。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B2B电子商务主要分为非交易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

非交易类业务主要包括传统的会员业务、会展业务、资讯类业务,这类业务毛利率普遍较高;

而交易类业务由于通常专注于某个细分行业,因此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和交易品种的影响,不同行业的B2B电商企业的毛利率也有显著的差异。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大力支持

电子商务是市场化和信息化不断融合以及社会专业化分工的深化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型经济活动。

在高速信息化发展的推动下,其不仅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而且带动了一大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我国高度重视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及支持性政策法规。

2016年12月24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目标为:

预计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十二五”末翻一番,超过4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0万亿元左右,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超过5,000万人。

提出要“加快电子商务提质升级,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完善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优化电子商务治理环境”等五项主要任务。

根据《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未来我国要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

引导大型制造企业采购销售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提高企业供应链协同水平。

引导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向网上交易、加工配送、技术服务、支付结算、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延伸,提升平台运营服务能力。

(2)互联网的普及为B2B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

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与互联网普及率密切相关。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较2016年底新增网民4,074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5.80%,较2016年底提升2.6%。

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及普及率均保持增长趋势。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手机网民的快速增长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到7.53亿,较2016年底增加5,734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97.5%。

手机网民规模的快速扩大不仅推动了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而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化应用也使得电子商务有了更大的成长空间,截至2017年12月底,手机网上支付网民规模达到5.27亿人,网民手机网上支付的使用比例达到70.0%;

手机网络购物网民规模达到5.06亿人,占网络购物的67.2%。

此外,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创新热潮,更使得电商企业有了更多“用武之地”,如打车应用、社交商业化等都已成了电商商业模式创新的典范。

截至2016年12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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