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沈客专4标桥梁承台墩身专业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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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米。
(4)最大坡度:
20‰;
(5)到发线有效长度:
650米;
(6)线间距:
5.0m;
(7)梁型:
箱梁;
(8)轨道类型:
无砟;
(9)牵引种类:
电力;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1、本细则适用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DK414+525.75~DK492+267.50范围内桥梁墩身、承台,管段内的墩身一般采用圆端形实体和圆端形空心墩。
2、墩台、承台施工控制的重点是基地处理情况,钢筋加工及安装,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养护,综合接地等。
第四章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监理单位
第五章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手段
第一节测量放样
一.线路复测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下述内容进行复测,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真实、完整的复测数据。
1.中线贯通测量
根据设计文件,在设计单位现场交桩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中线贯通和水准点的复测;
对中线控制点进行固桩、钉设护桩。
确认超限或错误时应及时转告设计单位,协调解决。
如偏差过大不好调整,必要时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研究修改中线方案。
当复测与定测成果的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时,应采用定测成果。
2.线路中桩高程测量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每测1~2km应与水准点进行闭合检查。
二.对测量放样的检查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根据定测成果或复测后的更改成果测设的线路中线。
在直线部分某转点前视点的定点偏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计算偏角。
按导线法进行调整。
2.桥梁中线(含墩台位置)及其它建筑基准线等放样工作应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3.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4.施工水准点测设精度特大桥、大桥不应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要求,中桥、小桥应符合五等水准测量要求。
5.并行线桥梁施工应以左线为准,先放出左线墩台位置后,再依据设计图上左右线墩台关系放出右线墩台位置。
左右线间距较大的双线桥,设计图上两桥分开设计布置的,应按两桥分开放样。
6.测设墩台中心时,应自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距离方向应起、闭于桥头控制点,也可根据地形自中间墩向两端测设。
7.旱桥墩台施工前设置墩台纵横向护桩。
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不等跨的桥墩的桥梁中心线交点的角平分线(横向护桩)是梁缝中心线,而不是墩中心线。
8.架梁前应精密测定墩台中心,实测或求算的跨距与设计跨距差值应符合《测规》要求。
9.架梁前应检查垫石顶面的高程,混凝土墩台支承垫石顶面高程偏差应符合《测规》要求。
第二节模板工程
一.一般规定
1.模板及支(拱)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所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2.模板及支(拱)架必须安置于符合设计的可靠基底上,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防、排水或防冻措施。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模板及支(拱)架进行验收。
二、模板及支(拱)架安装
(一)主控项目
1.模板及支(拱)架的材料质量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1)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2)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
2.模板安装必须紧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
模板和砼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观察。
(二)一般项目
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3-1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一位置
基础
15
尺量每边不少于2处
梁、柱、板、墙、拱
5
2
表面平整度
2m靠尺和塞尺不少于3处
3
高程
±
20
测量
4
模板的侧向弯曲
柱
h/1000
拉线尺量
梁、板、墙
L/1500
梁、柱、板、墙、拱两模板内侧宽度
+10
-5
尺量不少于3处
6
梁底模拱度
+5
-2
7
相信两板表面高低差
尺量
注:
1.h为柱高。
2.L为梁、板跨度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2.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留置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3-2
预留孔洞
中心位置
10
尺寸
尺量不少于2处
预埋件中心位置
三.模板及支(拱)架拆除
1.拆除承重模板及支(拱)架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列标准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拱
≤2
≥50
2-8
≥75
>
8
≥100
梁
≤8
悬臂梁(板)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施工单位拆模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
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1.拆除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强度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施工全部检查。
第三节钢筋工程
1.从事钢筋加工和焊(连)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钢筋正式焊(连)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连)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2.钢筋在运输、加工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
并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3.灌注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对钢筋隐蔽前的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形成施工记录。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等;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和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预埋件的规格和数量等;
钢筋保护层厚度。
4.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二.原材料
1.钢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批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批进行抽样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并随机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2.钢筋保护层垫块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垫块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结构本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
施工单位按规定数量制作试件进行试验;
监理单位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并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按规定方法试验。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三.钢筋加工
1.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180°
弯钩,其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直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
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作不小于90°
的弯钩,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作135°
或180°
的弯钩;
弯钩弯曲直径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直径的2.5倍;
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各抽检10%,且各不少于3件;
监理单位平行检验为施工单位抽检数量的10%,且各不少于一件。
尺量。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8的规定。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3-8
名称
受力钢筋全长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净尺寸
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各抽检10%,且各不少于3件。
五.钢筋连接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接头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附录B的规定。
钢筋焊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直径为28mm~32mm带肋钢筋采用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钢筋接头的外观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
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等级、同规格和同接头型式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钢筋接头外观检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观察和尺量。
焊接接头和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
施工单位做拉伸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增做冷弯试验;
监理单位检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
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焊(连)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
“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两焊(连)接接头在钢筋直径的35倍范围且不小于500mm以内、两绑扎接头在1.3倍搭接长度范围且不小于500mm以内,均视为“同一截面”。
观察和尺量。
六.钢筋安装
安装的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安装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应符合表3-9的规定。
钢筋安装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3-9
受力钢筋排距
尺量,两端、
中间各1处
同一排中受力钢筋间距
基础、板、墙
柱、梁
分布钢筋间距
尺量,连续3处
箍筋间距
绑扎骨架
焊接骨架
弯起点位置(加工偏差±
20mm包括在内)
30
钢筋保护层厚度C(mm)
C≥35
中间各2处
25<C<35
C≥25
+3
-1
第四节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应保证混凝土硬化后,达到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耐久性,监理工程师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注意进行控制、监督、检查。
一.混凝土配合比(主控项目)
1.混凝土应根据强度等级、耐久性等要求和原材料品质以及施工工艺等进行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件检测、调整后确定。
配制成的混凝土应能满足设计强度等级、耐久性指标和施工工艺等要求。
混凝土配合比选定试验的检验项目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6.3.1的规定对坍落度、泌水率、含气量、抗压强度、电通量。
根据结构所处环境类别、设计要求等还需对弹性模量、抗冻性、耐磨性、抗渗性进行试验。
当设计对混凝土的耐久性指标无具体要求时,应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录G确定。
⑴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对同强度等级、同性能混凝土进行一次混凝土配合比选定试验。
当使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均应重新进行配合比选定试验。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施工单位进行配合选定试验;
监理单位见证配合比选定试验或平行检验并检查确认配合比选定单。
2.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具体要求的,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当骨料的砂浆膨胀率在0.20%-0.30%时,除了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下表的规定外,应在混凝土中掺加具有明显抑制效能的矿物掺和料和外加剂,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效,试验方法可采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录J规定的方法一或方法二。
混凝土最大碱含量(kg/m3)表3-3
设计使用年限级别
一(100年)
二(60年)
三(30年)
环境条件
干燥环境
3.5
潮湿环境
3.0
含碱环境
*
①带*号项目混凝土必须换用非碱活性骨料。
②混凝土的总碱含量包括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及水的碱含量之和。
其中矿物掺和料以其所含可溶性碱计算。
粉煤灰的可溶性碱量取粉煤灰总碱量的1/6。
施工单位对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一次总碱含量计算。
施工单位计算;
监理单位检查计算单。
3.钢筋混凝土中由水泥、矿物掺和料、骨料、外加剂和拌和用水等引入的氯离子总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氯离子总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06%。
施工单位对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一次氯离子总含量计算,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⑵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计算,监理单位检查计算单。
4.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单方混凝土胶凝材料的最低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6.3.4—1~2的规定,当化学侵蚀介质为硫酸盐时,混凝土胶凝材料还应满足补充标准表6.3.4—3的规定。
胶凝材料的抗蚀系数按补充标准附录K的方法试验,不得小于0.8。
施工单位对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一次计算。
二.混凝土施工
1.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3-4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表3-4
原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和矿物掺合料
粗、细骨料
外加剂、拌和用水
1.各种衡器应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施工单位复称;
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2.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量,并根据测定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施工单位每工作班检查应不少于一次。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测试结果。
施工单位进行砂、石含水量测试,提出施工配合比;
监理单位见证试验,确认施工配合比。
3.混凝土拌制过程中,应对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进行测定,测定值应符合理论配合比的要求,偏差不宜大于±
20mm。
施工单位每拌制50m3或每工作班测试应不少于1次。
施工单位进行坍落度测试,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4.冬期施工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施工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宜高于气温且不宜超过30℃。
施工单位每工作班至少测温3次并填写测温记录,监理单位至少测温1次。
温度测试。
5.混凝土应分层进行浇筑,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其分层厚度(指捣实后厚度)应根据振捣能力、搅拌能力及结构要求等条件确定。
一般在25-30cm,最大摊销厚度不宜大于40cm,泵送混凝土的最大摊铺厚度不宜大于60cm。
6.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和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7.在混凝土施工缝处接续浇筑新混凝土时,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凿除处理层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凿除时,处理层混凝土须达到下列强度
①用水冲洗凿毛时,须达到0.5Mpa;
②用人工凿除时,须达到2.5Mpa;
③用风动凿毛时,须达到10Mpa.
(2)经凿毛处理的混凝土面应用水冲洗干净,但不得存有积水。
在浇筑新混凝土前,对垂直施工缝宜在旧混凝土面上刷上一层水泥净浆。
对水平施工缝宜在混凝土面上铺一层厚10-20mm水胶比比混凝土略小的1:
2水泥砂浆,或铺一层厚约30cm的混凝土,其粗骨料宜比新浇筑混凝土减少10%。
8.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混凝土养护期间,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不宜超过65℃,混凝土内部温度与表面温度之差、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20℃,(墩台、梁体混凝土不宜大于15℃),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
⑵自然养护时;
1)在浇筑完毕后应对混凝土进行保水潮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6.4.9的规定。
2)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禁止洒水,预制梁混凝土表面应喷涂养护剂,并采取保温措施。
3)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⑶蒸气养护时:
1)蒸气养护分静停、升温、恒温、降温四个阶段。
静停期间应保持环境温度不低于5℃,混凝土浇筑完4-6h终凝后方可升温。
升温、降温速度不得大于10℃/h。
恒温期间混凝土内部温度不宜超过60℃,最高不得大于65℃。
2)蒸气养护结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继续对混凝土进行保温保湿自然养护,自然养护时间不得少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6.4.9的规定。
测温检查。
9.拆模时混凝土芯部与表层、表层与环境之间的温差不得大于15℃,(墩台、梁体芯部混凝土与表层混凝土之间、表层混凝土与环境之间以及箱梁腹板内外侧混凝土之间的温差均不得大于15℃)。
混凝土内部开始降温前不得拆模。
10.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预应力混凝土、喷射混凝土、蒸气养护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试验龄期为28d,其它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试验龄期为56d。
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现浇混凝土的每一结构部位,取样不得少于1次。
(4)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5)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
1)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按规定的取样与留置频率所需数量制作试件。
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制作试件检验次数的10%,但至少1次。
2)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
11.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
桥梁的墩台、梁部和隧道的衬砌等重要部位应制作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
其取样、养护方式和试件留置数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标准《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的规定。
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数量进行检验;
对桥梁每墩台、每孔(片)梁和隧道每200m衬砌应按不同强度等级检验各不少于1次。
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10%,但至少1次。
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12.当设计对混凝土的弹性模量有要求时,其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弹性模量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构件同条件养护的终张拉/放张弹性模量试件不得少于一组。
(2)标准条件养护28d弹性模量试件不得少于一组。
(3)其它条件养护试件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
1)检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