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经费数据统计系统》V127用户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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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数据审核30
8查询分析31
8.1报表查询31
8.2数据分析32
8.3决算数据36
8.4决算对比37
8.5查询全部报表38
9数据接口39
9.1数据上报39
9.2上报财政40
9.3部分导出41
9.4数据下发42
9.5接收数据43
附件一网络连接数据库操作说明45
1开始使用本系统
本章着重介绍业务操作前的基础须知及准备工作,包括系统操作流程指南、软硬件应用环境及政法系统的安装、卸载等。
1.1系统软硬件应用环境
软件环境
Windows操作系统:
Windows2000/XP/2003/7/vista。
SQLSERVER数据库管理系统:
MSDE、SQLSERVER2000/2008。
硬件环境
建议配置:
CPU:
奔腾2.0GHz以上。
内存:
512MB以上
硬盘:
10G以上
显卡:
标准VGA,24位真彩色
其它:
光驱、鼠标
2软件安装
2.1软件安装流程
2.2数据库安装
将光盘放入光驱后会自动弹出软件安装界面,如下图2.2-1
图2.2-1
注:
1.如光盘放入后没有弹出此界面,可直接打开光盘,双击光盘中的install.exe文件也可以启动此界面。
2.如果操作系统为vista或Windows7系统则需要先关闭“用户帐户控制的UAC功能”,具体关闭方法:
vista为打开“控制面板”“用户帐户”“打开或关闭“用户帐户控制””,如下图2.2-2所示
图2.2-2
将“使用用户帐户控制(UAC)帮助保护您的计算机”前面的勾选去掉,然后点击“确定”。
关闭此功能后再点击安装数据库进行数据库的安装。
Windows7系统为打开“控制面板”“用户帐户”“更改用户帐户控制设置”,如下图2.2-3所示
图2.2-3
将其方式改为“不通知”,然后点击“确定”。
点击安装数据库后出现下图2.2-4数据库安装的界面,安装完成后此界面会自动消失,证明数据库已安装成功。
图2.2-4
如是vista或是windows7系统在点击安装数据库后会出现两次下图2.2-5所示界面,出现此界面后点击“运行程序”按钮继续进行安装。
图2.2-5
数据库只需要安装一次,软件升级时不需要再安装数据库。
2.3软件安装
上述数据库安装完成后点击第1条界面上的“安装软件”按钮来进行软件安装,如下图2.3-1
图2.3-1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到选择软件安装目录界面,如下图2.3-2
图2.3-2
点击“浏览”按钮进行选择软件安装目录,选择好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到安装确认界面,如下图2.3-3
图2.3-3
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开始进行软件安装,如下图2.3-4
图2.3-4
安装完成后出现安装完成界面,如下图2.3-5
图2.3-5
点击“关闭”按钮完成软件安装,同时会提示重新启动计算机界面,如下图2.3-6
图2.3-6
点击“是”按钮进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操作。
到此软件安装即结束。
2.4配置数据库
双击桌面
图标,出现如下图2.4-1所示界面
图2.4-1
点击“建库”按钮进行数据库的建立,数据库建立完成后出现数据库建立完成提示,如下图2.4-2所示
图2.4-2
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数据库的建立,就可登录软件进行软件初始化和报表录入工作!
提供“删除”数据库功能,将不在用的数据库进行删除,删除时一定要谨慎;
提供“测试连接”数据功能,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2.5登录软件
快捷方式图标出现如下图2.5-1所示界面
图2.5-1
输入用户口令,默认口令为“sa”输入完口令后点击确定即可登录到软件的主界面!
如下图2.5-2所示
图2.5-2
3业务流程说明
政法经费由相应的政法部门负责填写并审核,上报至同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上报至上一级财政部门,最终报到中央。
4工作流程介绍
4.1省级工作流程
财政
1、省级财政拿到软件后安装软件,建立好数据库。
2、系统登录后选择本省的预算行政区划,并查看下面市州的行政区划有无变化,如果行政区划有变化需要调整。
3、设置省级使用单位,包括:
公安(交警)、检察院、法院、司法。
4、导出省级单位(生成一个结构文件)给公安(交警)、检察院、法院、司法。
同时导出行政区划信息(生成一个文件)给下级财政。
5、进入软件录入省级报表信息。
6、接收省级政法单位的上报数据并审核汇总。
7、接收下级财政的上报数据并审核汇总。
8、数据收集汇总并审核无误后上报至中央。
(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档一起)
政法单位
1、政法单位拿到软件后安装软件,建立好数据库。
2、系统登录后选择对应的预算行政区划,选择所属部门:
3、导入单位(由财政生成的结构文件导入)。
4、进入后录入报表,审核无误后上报数据至省财政。
4.2市级单位工作流程
1、市级财政拿到软件后安装软件,建立好数据库。
2、系统登录后导入上级下发的行政区划文件,对行政区划进行更新,再选择本市的预算行政区划。
3、设置市级使用单位,包括:
4、导出市级单位(生成一个结构文件)给公安(交警)、检察院、法院、司法。
5、进入软件录入市级报表信息。
6、接收市级政法单位的上报数据并审核汇总。
8、数据收集汇总并审核无误后上报至省厅。
2、系统登录后先导入上级下发的行政区划文件,再选择本单位所属的预算行政区划,并选择所属部门:
3、导入单位(由市级财政生成的结构文件导入)。
4、进入后录入报表,审核无误后上报数据至市财政。
4.3县(区)级单位工作流程
1、县(区)级财政拿到软件后安装软件,建立好数据库。
2、系统登录后导入上级下发的行政区划文件,对行政区划进行更新,再选择本县(区)的预算行政区划。
3、设置县(区)级使用单位,包括:
4、导出单位(生成一个结构文件)给公安(交警)、检察院、法院、司法。
5、进入后录入县(区)财政的报表信息。
6、接收县(区)级政法单位的上报数据并审核汇总。
7、数据收集汇总并审核无误后上报至市财政。
3、导入单位(由县级财政生成的结构文件导入)。
4、进入后录入报表,审核无误后上报数据至县(区)财政。
5系统设置
5.1系统参数
“设置系统参数”为政法经费数据统计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初始化首要步骤,设置完系统参数后不可以再任意修改。
[1]:
登录政法系统;
[2]: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左上角【系统设置】下的【系统参数】图标,弹出如图5.1-1所示;
图5.1-1
[3]:
单击【选择】按钮,在随后弹出的树型窗口中选择“预算所属行政区划”,系统中一旦存在数据等信息,本项设置将禁止修改;
[4]:
单击“所属部门”下拉框按钮,将显示要选择的部门(财政、公、检、法、司),系统中一旦存在数据等信息本项设置将禁止修改;
[5]:
上述各项均设置完成即可按【保存】予以保存设置。
[6]:
导入行政区划,导入全国行政区划,点击【导入行政区划】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单位数据目标文件,格式为*.zf文件,选中文件点击【打开】按钮,系统将自动运行,随后提示导入成功;
[7]:
单击【退出】按钮,将退出系统参数设置。
此处所选择的行政区划为预算所属行政区划。
5.2单位设置
维护单位信息使用。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左上角【系统设置】下的【单位设置】图标,弹出如图5.2-1所示;
图5.2-1
添加单位信息:
添加财政、公、检、法、司单位信息,单击【添加】按钮,输入单位相关信息,单击【保存】按钮,则保存成功;
单位ID为8位数字,前6位为行政区划。
只有财政部门才有此功能,财政部门需添加同一行政区划下的公、检、法、司单位信息。
如是预算上划单位需要在预算所属行政区划后面勾选【预算上划】标志,此功能只有市级单位才有。
修改单位信息,单击【修改】按钮,可修改相应的单位信息;
注:
单位ID、所属部门、级别保存后则不能修改,其他信息可以修改。
删除单位信息,选中左侧单位列表中需要删除的单位,单击【删除】按钮,随后弹出警告提示,如图5.2-2所示:
图5.2-2
单击【是】按钮,提示删除单位成功,单击【否】按钮,返回到单位设置界面。
导出单位信息,单击【导出单位】按钮,弹出“选中保存单位数据目标文件”窗口,输入文件名,单击【保存】按钮,则单位导出成功;
导出单位信息只有财政部门有此功能,导出为同一行政区划下的公、检、法、司部门的单位信息。
[7]:
单击【退出】按钮,财政单位第一次添加完单位点击【退出】按钮,系统将提示“已新增单位信息,请重新登录系统”,点击【确定】,系统需重新登录。
公、检、法、司单位进入系统后在单位设置中只需导入财政部门导出的单位信息,可修改单位名称和单位状态,可删除重新导入。
5.3预算区划设置
维护当前以及下级单位的行政区划。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左上角【系统设置】下的【预算区划设置】图标,弹出如图5.3-1所示;
图5.3-1
导出预算区划,单击【导出区划】按钮,弹出“选中保存行政区划目标文件”窗口,输入文件名,单击【保存】按钮,则行政区划导出成功;
添加下级行政区划,单击【添加下级】按钮,弹出添加行政区划窗口,如图5.3-2所示:
图5.3-2
输入“行政区划编码”、“名称”,单击【保存】按钮,则行政区划添加成功。
修改行政区划,单击【修改】按钮,修改相应信息,如图5.3-3所示;
图5.3-3
只能修改“名称”和设置县级是否省直管县。
删除行政区划,选中要删除的行政区划,单击【删除】按钮,提示删除成功,若该行政区划正在使用,则提示不能删除此行政区划;
单击【设置直管县】按钮,进行批量设置省直管县,如图5.3-4所示:
图5.3-4
[8]:
单击【退出】按钮,将退出行政区划设置。
只有省级财政部门才有此功能,省级以下单位都只有查看功能。
5.4年度管理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左上角【系统设置】下的【年度管理】图标,弹出如图5.4-1所示;
图5.4-1
增加年度,单击【增加】按钮,弹出新建报表年度窗口,如图5.4-2所示:
图5.4-2
选择需要新增的报表年度,单击【确定】按钮,将提示新建【2010】年度成功。
设置当前年度,通过双击设置当前年度,单击【保存】按钮,年度设置成功;
删除年度,选中要删除的年度,单击【删除】按钮,弹出提示如图5.4-3所示:
图5.4-3
单击【是】按钮,则提示删除年度成功,单击【否】按钮,返回到年度管理界面。
已有数据的年度和当前年度不能删除。
单击【退出】按钮,将退出年度管理。
5.5用户管理
增加、删除、修改用户管理,方便不同的用户使用本系统。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左上角【系统设置】下的【用户管理】图标,弹出如图5.5-1所示;
图5.5-1
新增用户,单击【新增用户】按钮,填写用户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则用户保存成功。
用户ID和用户名称是必填项。
取消,单击【取消】按钮,则取消用户在没有保存之前所填写的信息。
删除用户,双击左侧用户列表,单击【删除用户】按钮,提示“确定要删除当前用户吗?
”,单击【是】按钮,则删除成功,单击【否】按钮,则返回用户管理界面;
不能删除系统管理员及当前登录的用户。
单击【退出】按钮,将退出用户管理。
5.6日志管理
日志管理的目的在于协助用户有效跟踪、复查用户所做操作,从而有利于系统数据的维护和系统管理的安全高效,尤其在操作员较多、日常操作十分频繁的情况下,日志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左上角【系统设置】下的【日志管理】图标,弹出如图5.6-1所示;
图5.6-1
查看日志,可根据条件查看,选择用户ID、起始时间、终止时间,单击【查看】按钮,界面显示用户操作详情;
清除日志,单击【清除日志】按钮,弹出选择日志终止时间界面,选择需要清除日志的终止时间,如图5.6-2所示:
图5.6-2
单击【退出】按钮,则返回到日志管理界面,单击【确定】按钮,弹出提示信息窗口,如图5.6-3所示:
图5.6-3
单击【是】按钮,提示日志已清除,单击【否】按钮,返回上一级界面。
导出日志,单击【导出日志】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文件名,单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单击【取消】按钮,则保存失败。
打印,打印用户日志的功能,单击【打印】按钮,弹出打印界面,可设置、预览等等操作。
单击【退出】按钮,将退出日志管理。
5.7数据备份
数据库备份是系统数据安全的有效保障,备份产生的备份文件即是当前套帐数据的完全复本,在数据库遭到破坏时,使用备份文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库。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左上角【系统设置】下的【数据备份】图标,弹出如图5.7-1所示;
图5.7-1
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执行备份操作,备份文件路径既可以为本地路径也可为网络路径;
单击【退出】按钮,则退出数据备份。
为确保数据的安全,用户务必养成定期备份数据库的习惯,并有专门的备份设备或备份目录,便于今后的使用。
5.8数据恢复
数据库恢复是指将数据库备份文件加载到系统中的过程。
就本系统而言,恢复数据库也即是基于一个备份文件完全覆盖当前套帐的过程。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左上角【系统设置】下的【数据恢复】图标,弹出如图5.8-1所示;
图5.8-1
单击【确定】按钮,提示如图5.8-2所示系统:
图5.8-2
单击【是】按钮,选择备份文件,系统将自动恢复操作,恢复文件路径既可以为本地路径也可为网络路径;
单击【退出】按钮,则退出数据恢复。
6数据编报
点击主菜单【数据编报】下的【数据编报】菜单,或点击主菜单下端的
按钮,出现其主窗口,如图6.1-1所示,在此界面中用户录入报表数据。
图6.1-1
各级财政及单位填报表如下:
各级财政
(COVER)封面
(Z01)当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总表(只有省财政才有)
(Z01_1)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明细表(只有省财政才有)
(Z02)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
各级公安(交警)
(Z03)政法机关收入支出情况总表
(Z03_1)政法机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明细表
(Z03_2)政法机关办案(业务)经费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统计表
(Z03_3)政法机关业务装备经费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统计表
(Z03_4)政法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明细表
(Z04)政法机关基本数字统计表
(Z05_1)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Z06)政法机关房屋建筑情况总表
(Z07)政法机关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表
[3]:
各级检察院
(Z05_2)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4]:
各级法院
(Z05_3)法院办案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5]:
各级司法
(Z05_4)司法行政机关办案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用户根据实际业务把数据填写在报表中,每一张报表填写完保存时程序会根据预置的审核公式进行报表内部审核和报表表间审核,保证数据无误。
审核公式分类如下:
基本平衡公式、逻辑性公式、核实性公式;
其中基本平衡公式和逻辑性公式审核时必须通过否则数据无法上报;
核实性公式需要用户去对数据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问题。
6.2业务菜单说明
主窗口上部有各项功能的主菜单,主菜单下方有常用功能的快捷方式按钮。
其中:
【文件】-【输出EXCEL】:
可将文件转为EXCEL格式导出,供用户在系统以外查询数据信息。
【剪切】/【复制】/【粘贴】/【清除】:
针对数据填写区的快捷操作,可选中一个单元格或成片区域的多个单元格进行操作。
【撤销】:
撤销键入或删除。
如数据录入错误或错将正确数据删除都可用到撤销操作,这里的撤销仅撤销了刚录入的数据。
【重做】:
撤销的逆操作,取消之前的撤销操作。
【审核】:
具体表内及表间审核公式请参见【帮助】-《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删除】:
删除报表数据。
该操作一旦执行,表中的数据就会不存在了,可通过菜单【选项】-【仅删除当前表数据】实现,不勾选时删除则删除所有的报表,勾选则可以只删除当前报表。
白色单元格部分为数据填写区,黄色单元格部分为自动计算项,无需填写。
点击下方的子表名称可进行子表页面切换。
1、根据单位级别及部门的不同,填报的表也有所差异。
其中金额单位为‘万元’。
2、财政不能代填其它部门数据。
3、省级财政可修改下级单位数据的权限。
6.3中央指标
录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分析总表”中“中央下达”和“中央要求省级安排”数据,如下图6.3-1。
图6.3-1
可打印、另存此表;
此功能只有省级/单列市、直辖市财政及中央使用。
7数据审核
检查表内、表间关系是否正确。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数据审核】下的【数据审核】图标,弹出如图7-1
所示;
图7-1
选择“单位或者行政区划”,单击【审核】按钮,在报表审核结果中列出未通过原因,如图7-2所示;
图7-2
公式类型为基本平衡公式和逻辑性公式必须要审核通过才可以上报,核实性公式审核不通过可以进行数据上报但会有相应提示。
有相应简单明了的具体单元格的提示,例如:
Z02表的30栏1行应等于Z03-1表的4栏1行+5栏1行。
审核结果可另存为excel表文件,并可以打印审核结果,同时审核结果也可以保存,保存后在修改数据时可以随时调出查看上次的审核结果;
含下级,只有在选择行政区划时才可以用到,选择单位时不可以选择含下级;
当选择行政区划和含下级时,才可以选择统计到省、市、县;
统计到省、市、县,审核按所选级别以上级别汇总并显示;
各级汇总,是按照行政区划来统计省、市、县各级的审核结果;
[9]:
显示明细:
是按照行政区划来显示省、市、县各部门的审核结果;
8查询分析
8.1报表查询
"
报表查询"
常用于按报表样式、按条件查询,本功能设置灵活可极大地满足用户对报表打印的多方面需求。
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单击【查询分析】下的【报表查询】图标,弹出如图8.1-1
图8.1-1
汇总级次,按全部、省\计划单列市、市、县汇总,可列出部门汇总、显示明细;
部门汇总,按汇总级次,按公、检、法、司以及交警部门各级汇总;
显示明细,按汇总级次,按公、检、法、司以及交警部门显示各级明细;
级别,按全部、县、市、省\计划单列市本级查询,只显示本级数据;
部门,按级别,按公、检、法、司查询,显示部门汇总和显示明细;
省管县,可以查询所有设置为省管县的数据,此功能只有当前单位为省级时才可选择;
预算上划,可以查询所有设置为预算上划的单位的数据;
[10]:
查询范围,可以选择多个同一级别的行政区划来进行汇总查询;
[11]:
年度,可选择年度查询;
[12]:
多报表查询,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