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7851836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

《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预算管理办法范本Word格式.docx

院办、科研处、物业公司、财务处划分预算管理的职责范围,归口管理;

院所有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责。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预算收支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第二章财务收支预算的构成内容

第七条年度财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大部分:

㈠.收入预算的构成内容:

1.财政补助收入,包括:

经常性科学事业费、专项事业费(体改试点经费、非营利机构专项运行费、仪器设备购置费、房修费、国际交流与合作费、以课题和项目形式拨入的事业费等);

2.拨入专款,包括:

基本建设拨款(含新建、扩建项目和专项改造及维修项目、大型购置项目)、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政府特贴、公疗经费;

3.事业收入,包括:

科研课题收入(国家和省部级纵向课题)、技术性收入(指横向科技项目,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广告、期刊发行等);

4.经营收入,包括:

房屋租赁收入、住宅房租收入等;

5.附属单位缴款,指院下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它收入,不属于以上范围的收入(如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接受捐赠、收取的违约金等)。

㈡.支出预算的构成内容:

1.人员支出

①.基本工资,指正式职工按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固定工资(60%)和规定比例的津贴(40%);

②.津贴,指按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包括工改保留的补贴、171号文补贴、副食补贴、菜篮子补贴、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无食堂伙补、交通补贴、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平房住户)、政府特贴、地下室补贴等;

③.奖金,指按规定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④.社会保障缴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⑤.其它人员支出,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支出(如加班工资、2个月以上长期病假工资、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临时工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①.离休费,指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按规定发放的护理费及其它各项补贴;

②.退休费,指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按规定发放的护理费及其它各项补贴;

③.退职费,指给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退职补助;

④.抚恤和生活补助,指支付给去世职工或离退休人员家属的抚恤金、职工或遗属的生活补助费、职工公伤住院及疗养期间伙补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⑤.医疗费,指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公疗办未报销的高知高干医疗费以及职工子女的统筹医疗费;

⑥.住房补贴,指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无房及未达标户)、单位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含内退人员);

⑦.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独子费、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等);

3.公用支出

1.办公费,指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以及日常印刷费用等

支出;

②.水电费,指由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环保排污费和电费(含办公和宿舍公用水电费、住户水电费差额);

③.邮电费,指单位信函、包裹、货物等的邮寄费、电话费(含住宅电话及移动通讯补贴)、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④.取暖费,指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工工资及节煤奖、由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住宅取暖费等(含办公和宿舍公用部位供暖费及住户供暖费差额);

⑤.交通费,指单位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养路费、过桥过路停车费、保险费、司机出车补贴及安全奖等;

⑥.差旅费,指工作人员出差、出国和外出参加会议的车船飞机票费、住宿费、伙补费、会务费及其它各种杂费、干部及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⑦.会议费,指单位举办各种会议开支的客房及会议场地租用费、伙食补助费、文件资料印刷费、办公用品购置费、会议交通费、专家咨询费等;

⑧.培训费,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支付的培训费、车船飞机票费、住宿费、伙补费等以及单位对职工自行培训所开支的各项有关费用;

⑨.招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⑩.福利及工会经费,指按规定标准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

⑾.劳务费,指支付给外单位或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服务费、手续费等);

⑿.就业补助费,指单位支付的残疾人、军转人员就业补助费;

⒀.租赁费,指单位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等的费用;

⒁.物业管理费,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含宿舍电梯托管费、家委会、门卫、垃圾处理费、粪池清掏费、绿化费、卫生除害费、消防费等费用);

⒂.维修费,指除交通工具以外的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交换机、科研仪器设备、单位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等的维修费);

⒃.专用材料费,指购买科研、实验专用材料的支出(如实验室用药品、试剂、器皿等材料和专用工具等);

⒄.办公设备购置费,指办公家具和一般办公设备的购置支出;

⒅.专用设备购置费,指科研、试验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支出;

⒆.交通工具购置费,指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购置支出;

⒇.图书资料购置费,指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图书、资料的购置支出;

(21).其它公用支出,指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

离退休人员特需费、律师和诉讼费、会员费以及地方摊派的人防工程、治安联防、综合治理、交通安全、计划生育、扶贫救灾、门前三包等各种杂费)。

4.基本建设专项支出(含新建、扩建项目和财政以基建资金安排的专项改造及维修项目、大型购置项目)。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的职责划分

第八条院内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范围

院内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控制和执行。

划分各部门预算管理职责范围的原则是:

谁干事,谁花钱,谁做预算;

谁管事,管什么事,做什么预算;

谁做什么预算,谁负责执行、控制和管理什么预算。

按照这一原则,各部门(不含物业公司)首先要负责编制和管理维持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经费收支的预算;

同时,院管理部门(院办、科研处、财务处)和物业公司还要负责编制和管理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和管辖范围内的预算。

具体职责范围划分如下:

㈠.由各部门分别编制、执行并负责控制其自身的支出预算,具体项目有:

支出预算—公用支出中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劳务费、维修费(不含科研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院领导的上述支出预算由院办负责编制。

㈡.由职能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管理的预算是:

1.院办负责:

①.收入预算—拨入专款—政府特贴;

②.支出预算—人员支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其它人员支出等全部5项内容(其中流动人员费用由科研处和有关研究室协助);

③.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

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住房补贴中的提租补贴、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职工探亲旅费等;

④.支出预算—公用支出—邮电费中的住宅电话及移动通讯补贴、差旅费中的干部及学生调遣费和调干家属旅费补助、职工培训费、就业补助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它公用支出中的离退休人员特需费、会员费、治安联防、综合治理、扶贫救灾等费用。

2.科研处负责:

①.收入预算—财政补助收入—专项事业费中的仪器设备购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以课题和项目形式拨入的事业费等,拨入专款—基本建设拨款中的大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拨款,事业收入中的科研课题收入、技术性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等(分别由各课题组和院刊编辑部协助);

②.支出预算—公用支出—交通费(自管车辆)、维修费中的科研仪器设备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以上由各课题组等下属部门协助)、其它公用支出中的会员费等。

③.支出预算—基本建设专项支出中的大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

④.汇总并归口管理各课题组及下属部门自身的预算。

3.物业公司受院委托负责:

①.收入预算—财政补助收入—专项事业费中的房修费,拨入专款—基本建设拨款(大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拨款除外)、购房补贴,经营收入—房屋租赁收入、住户房租收入等;

②.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医疗费、住房补贴中

的购房补贴(包括使用售房款和财政拨款两个资金渠道)、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独子费和婴幼儿补贴等;

③.支出预算—公用支出—水电费、取暖费、交通费(院托管车辆)、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中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如锅炉、电梯、高压水泵等)维修费(宿舍楼维修需划分自筹资金和维修基金两部分)、其它公用支出中的律师和诉讼费以及地方摊派的人防工程、交通安全、计划生育、门前三包、会员费等各种杂费。

上述各项公用支出需分别编制年度支出总额和按照《院公共物业费用管理分摊办法》粮科院本部应分摊数。

④.支出预算—基本建设专项支出(大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除外)。

4.财务处负责:

①.收入预算—财政补助收入—经常性科学事业费、专项事业费中体改试点经费、非营利机构专项运行费,拨入专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疗经费,附属单位缴款,其它收入;

②.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住房补贴中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内退人员);

③.支出预算—公用支出—福利及工会经费;

④.院各部门全部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的汇总、平衡,预算执行过程中日常监控,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报告;

⑤.办理各项财政性资金的请拨手续。

第四章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程序方法

第九条年度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是: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留有余地;

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立足长远,兼顾眼前。

第十条预算编制的时间、程序和方法

㈠.时间:

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完成。

㈡.程序与方法:

1.根据院的工作安排每年年初由财务处将编制预算的有关要求通知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遵照本办法第九条之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本办法第七条预算收支项目的内容和第八条预算管理职责分工,逐项编制年度和四个季度的收入或支出预算后报财务处(其中各课题组和编辑部的预算需先由科研处进行初审)。

各部门编制的预算包括预算表和编制说明两部分。

其中预算表按财务处制发的统一格式填报,编制说明需详细说明预算项目构成的具体内容和预算数字测算的依据、方法等。

属于基本建设、仪器设备等专项购置、房屋等专项维修、科研课题等项目,需先按照相应项目预算编制的要求分别编制项目预算,再将其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该项工作于通知后的三周内完成。

3.财务处将各部门报来的预算汇总,并会同院办、科研处和物业公司,参照上年度或以往三年预算执行情况,结合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的需要与财力可能,考虑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增减变化的各种因素,在对全年的资金需求量与可能供应量、院长远发展的需要、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费用平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汇总预算数进行适当调整的基础上,在一周内提出预算方案,报院务会

审议批准。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审批、执行和调整

第十一条院务会负责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进行审批并正式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各部门需按照院务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总额对本部门所编季度预算予以调整,并将调整结果于一周内报财务处,作为日常财务收支控制的依据。

第十三条经院务会审批下达的预算,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执行。

各部门自身支出预算以及管理部门统编的预算,除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在其不同费用项目之间、季度之间进行适当调剂外,部门或统编的年度预算总额一般不得突破。

确因发生了当初难以预料的特殊情况需调增预算总额的,调增额度在10万元以内的由院长审批;

达到和大于10万元的须经院务会审议决定。

凡未经批准超预算的款项,财务处应拒绝支付。

第十四条每年年初在当年预算未下达之前,属于日常支出的可先按照上年同期执行数进行控制;

属于项目支出的可暂按其相应的项目预算执行。

第六章财务预算的监督、报告与考核

第十五条财务处负责依据经院务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分季度预算,采取按季度定期监控和日常监控两种形式逐步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工作,及时分析和调控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差异,会同有关管理部门作好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日常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领导反映,以便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预算的正常执行。

第十六条年度终了后,财务处负责向院领导报告各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出预算编制、执

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预算管理的措施和意见。

逐步实现我院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十七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是反映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一

个重要方面,各部门要切实把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作为一项硬性任务严肃对待;

同时院也将各部门编制预算的质量和执行预算的结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适当与奖惩挂钩。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二○○五年起试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