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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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前言
1.1评估任务由来
某乡镇羌寨以其独特的建筑风貌和民族内涵,保持着原真性和完整性,具有世界文化遗产价值。
受“汶川5.12地震”影响,乡政府及附属设施损失严重,为此,某县人民政府批准对羌寨和政府及附属设施进行建设用地重新规划,以便保护羌寨的文化遗产价值。
受四川省阿坝州某县国土资源局委托,xxx公司承担对某乡规划建设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1.2评估执行技术标准
本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依据如下:
(1)《某乡规划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委托书》(2008.11.27);
(2)《某乡规划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同》(2008.11.27);
(3)规范、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文件:
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11);
②《《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3年3月);
③《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Z0245-2004);
④《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40号);
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⑦《建设用地审查批报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
1.3评估的目的任务
1.3.1评估目的
根据某乡规划建设用地的发展空间和评估范围内地质灾害易发情况,在充分收集和分析评估区地质、水文工程地质、地质灾害等有关地质环境资料的基础上,开展评估区及周边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作出评估。
对羌寨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诱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和不稳定的斜坡变形等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作出预测评估;对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危害隐患和潜在不稳定斜坡变形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作出预测评估。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及防治效益,对规划建设场地的适宜性做出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以便更加安全、合理利用规划建设场地,避免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合理地利用工程建设用地,协调工程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地质依据。
1.3.2评估的主要任务
(1)调查某乡规划建设用地及其周边范围的地质环境条件,对其复杂程度做出评价。
(2)对某乡规划建设用地区域进行综合工程地质调查,通过野外综合地质测绘手段,初步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分布范围及稳定状态、危害对象特征,通过对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及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进行分析,判定其成因及性质、稳定和危险程度,对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
(3)根据某乡的规划建设需要,预测某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影响,评估是否会诱发或加剧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以及地质灾害对规划建设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并对地质灾害的类型、范围、危害程度及危险性进行评估。
(4)综合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潜在的地质灾害产生因素,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分析,按灾害体对评估区的危险性大小对评估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根据上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和分级,对规划建设场地做出适宜性评估,适宜性评估应当包括自然条件下的适宜性与采取了防治措施以后的适宜性两个方面。
(5)针对某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其有影响的地质灾害体提出各种地质灾害体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
2评估工作概述
2.1项目概况
某乡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某乡境内,其东接某乡西溪沟,西至某乡裕丰岩,南北两侧至斜坡坡脚,规划区内有G317国道通过。
规划建设用地主要由谢溪沟规划区、羌寨规划区、某乡政府规划区和某乡裕丰岩规划区四部分组成,规划占地面积约0.41km2。
其具体情况如下:
规划区
东经
北纬
规划面积(km2)
谢溪沟规划区
103°27′30″~103°27′49″
31°33′12″~31°33′24″
0.08
羌寨规划区
103°26′57″~103°27′36″
31°33′22″~31°33′37″
0.20
某乡政府规划区
103°26′45″~103°26′58″
31°33′29″~31°33′38″
0.03
某乡裕丰岩规划区
103°26′6″~103°26′39″
31°33′37″~31°33′51″
0.10
2.2城镇建设规划概况
某乡在2005年编制过《羌寨居民安置区修建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主要是针对羌寨新区和老区,由于5.12地震的影响,某县部分资料遗失,则该规划资料未能收集到,其具体规划内容不详。
某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规模。
在5.12汶川大地震后,羌寨和政府、学校、医院等机关毁坏严重,次生灾害以严重影响到重建工作的进展,使某乡城镇建设和旅游资源的发展受到限制,给某乡的经济发展、旅游资源的开发等造成极大的影响。
因此,阿坝州某县人民政府拟对某乡城镇进行重新规划建设。
目前某乡尚未编制新的城镇规划,经阿坝州某县建设局了解,某乡城镇规划建设仅有一些初步的发展思路,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点:
一是拟规划的某乡城镇建设区域为东临某乡西溪沟,西至某乡裕丰岩,南北两侧至斜坡坡脚。
主要分布在某乡细溪沟组、羌寨新区和老区、某乡政府和裕丰岩等区域的杂古脑河流域的一级阶地上;二是拟将某乡城镇建设成以旅游为主的旅游城镇。
2.3以往工作程度
评估区前人已作过区域性地质测量、水文地质普查、环境地质调查、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多项地质工作。
本评估主要参考资料如下,具体见表1-2。
(1)1970-1981年四川省地质局第一、第二区域地质测量队提交了《茂汶、灌县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1/20万),主要反映了区内地层时代、岩性、构造、地质条件,地下水类型及其富水性,地下水补、迳、排特征等内容;
(2)1980年7月四川省地质力学编图组提交了《四川省构造体系图及说明书》(1/65万),主要反映了区内构造体系特征;
(3)1980年12月四川省地质局、四川省地震局地震地质编图组提交了《四川省构造体系与地震分布规律图及说明书》,主要反映了区内构造特征及地震分布规律等内容;
(4)1976年成都地质学院提交了《四川省挽近构造形迹图及四川地震危险区划图》;
(5)1978-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00939部队提交了《茂汶、灌县幅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1/50万),主要反映了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类型及其富水性,地下水补、迳、排特征等内容;
表1-2前人主要地质工作成果一览表
类型
成果名称
比例尺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区域
地质
区域地
质测量
小金、马尔康、茂汶、灌县4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
1/20万
四川省地质局第一、第二区域地质测量队
1970-1981
构造
地质
与地震
四川省构造体系图及说明书
1/65万
四川省地质局地质力学编图组
1980.7
四川省构造体系与地震分布规律图及说明书
1/100万
四川省地质局、四川省地震局地震地质编图组
1980.12
四川省挽近构造形迹图及四川地震危险区划图
1/65万
成都地质学院
1976
区域水
文地质
小金地区、马尔康地区、茂汶~灌县地区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
1/50万
中国人民解放军00939部队
1978~1980
区域
环境地质
四川省阿坝州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报告
1/20万
地矿部909水文地质工程质队
1999
水文地质
与工程地质
岷江流域上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调查报告
1/5万
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1990
地质灾害
调查、排查
四川省某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1/10万
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2005.6
地质灾害评估
某县羌寨旅游规划安置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
2006.6
经济规划及其它
某县志
某县县志办公室
1997.9
(6)1999年地矿部909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提交了《四川省阿坝州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报告》(1/20万),主要反映了区内的工程、水文和环境地质条件,并初步查明了区内的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及危害特征;
(7)1990年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提交了《岷江流域上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调查报告》(1/5万),主要反映了区内的水文地质条件,并初步查明了区内的地下水类型及特征;
(8)2002年四川省地质调查院提交了《岷江上游生态环境地质调查报告》(1/25万);
(9)2005年6月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提交了《四川某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1/10万),基本查明了某县已发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分布状况、发育分布规律、地质灾害种类。
(10)2006年6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提交了《某县羌寨旅游规划安置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基本查明了某乡羌寨区域内已发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分布状况、发育分布规律、地质灾害种类。
前人所做的地质工作以区域性基础地质研究为主,全面地反映了区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时代与层序、地质构造与岩性组合、地下水类型及其补给、迳流和排泄特征等地质环境条件方面的内容,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等,其成果资料可以参考利用,已为本次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供了很好的基础资料。
但由于所收集的资料当时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范围的局限性,详细的资料还要通过本次野外调查取得。
2.4评估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2.4.1评估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
本次评估工作按《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Z0245-2004)总的原则、指导思想、要求进行。
工作以野外地面调查为主,并参考收集的相关资料,且严格按照目前国家的规范、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本次评估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收集评估区有关的地质环境资料,主要包括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地震、植被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资料。
同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利用程度的分析。
项目主要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对评估项目及地质环境条件进行初步了解,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工作方案,明确技术要求,编写工作大纲。
野外调查阶段:
采用手持GPS、全站仪等新技术、新方法,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路线穿越与重点追索相结合、调查与访问相结合,以现有的地质灾害为重点,对某乡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与受威胁程度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
本次评估调查工作以地质环境调查为主,重点查明评估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不良地质现象和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等内容,特别要查明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的类型、分布、规模、活动特征、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危害对象和危害程度。
主要地质环境要素、所有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地段有调查点加以控制。
调查点使用专有记录本进行详细描述,描述内容包括:
位置、地质地貌部位、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特征、植被情况、灾害体的稳定性及其发展趋势、危害对象及危害程度。
调查记录做到目的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数据无误、术语准确等。
重点调查点附素描图、平面图、剖面图和照相资料,调查点之间采用沿途描述。
地质灾害点或地质灾害隐患地段除进行野外记录外,分灾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