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湔江路葛仙山延伸段建设工程项目桥梁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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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钻孔,井内应充满泥浆,泥浆密度应视钻孔方法、地层情况而定。
在新旧钻孔相距5m以内的桩的钻孔与挖土,应在邻桩浇筑混凝土24小时后或另一桩尚未开钻前进行。
钻孔必连续作业,不得间断。
钻孔中注意排除钻渣,注意保持泥浆密度和粘度,避免造成糊钻或由于坍孔造成埋钻。
钻孔完成后要进行清孔,即把沉淀在孔底的钻渣都取出来。
常用的清孔方法是换浆法,即用清水或稀泥浆压入钻锥,钻锥应从井底提起10~20cm空转循环,此时应注意维持1.5~2.0m的水头代替泥浆护壁,使钻孔稳定。
清孔前后要对钻孔进行检查,孔的中心位置在各方的误差:
单排桩为50mm,群桩为100mm,钻孔直径应不小于桩的设计直径,倾斜度应小于1%,井底沉淀应不超过直径的0.4倍。
(2)放置钢筋笼
钢筋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应按图纸要求预先加工制作成钢筋笼。
为保持钢筋有必要的保护层,在环筋上可加做保护层的支筋或轮式垫块,其中以采用轮式垫块为宜。
垫块应绕周边制作,上下两层应间隔开,使钢筋笼人孔后不致放到一边陷入泥中,造成露筋。
如无较高的起重设备,可允许钢筋在纵向用绑条搭接焊上,但同一截面上的钢筋接头应不超过总横截面积的50%。
所谓同一截面即指两拚接点中间距离应大于35倍钢筋直径,焊缝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在连接钢筋笼时,必须先固定到其应有位置。
钢筋笼必须固定好,防止受混凝土上托漂浮或不适宜的下沉。
钢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的允许偏差为:
主筋间距±
10mm;
箍筋间距±
20mm;
骨架外径±
骨架倾斜度±
0.5%;
骨架保护层±
骨架中心平面位置±
骨架顶端高程±
骨架底高程±
50mm。
(3)浇筑水下混凝土
放置钢筋笼后进行水下混凝土灌筑之前应两次检查孔内泥浆性能指标和孔底沉淀厚度,如超过规定应进行第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砼。
浇筑水下混凝土用直径不小于25cm导管输送,导管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
砼拌和物运至灌注地点时,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等。
如不符合要求,就进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混凝土的浇筑一经开始就不能中断。
因此,必须具有足够的原材料、搅拌运输设备及工具等,并应准备发电机,以防中途停电。
第一盘混凝土可用同等的水灰比多制备一些砂浆,用以要使用的各项工具都沾满水泥浆。
浇筑时首先在导管末端加以封闭,封闭可用导管放水切断器,也可用木球、混凝土球或篮球球胆以8#铅丝吊住,球用混凝土压下去。
铅丝的强度应能承受满导管混凝土重量,导管下口距孔底20~40cm开盘是在导管及其上面灌灰漏斗所装混凝土的数量应保证一次性的将导管口淹没不小于1米,剪断铅丝使混凝土球从导管底部输出。
导管中不允许水进入,使导管和漏斗总是充满混凝土,并随时检查导管外的混凝土面,保持导管出口始终埋在混凝土中的长度为2~6米,及时调整导管埋深。
砼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一定高度,一般为0.5~1.0米,以保证砼强度,多余部分接桩前必须凿除,残余桩头应无松散层。
在灌注将近结束时,应核对砼的灌入量,以确定所测砼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确。
水下混凝土每浇筑50m3,应制取一组三块混凝土试件进行标准养生,用以检查强度。
从钻孔、成孔、浇筑水下混凝土至成桩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已备监理工程师审查。
3、质量标准
(1)实测项目见表4-1-1: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JTJ071-98附录D检查
2
桩位
群桩
100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方向
排架桩
50
3
倾斜度
直桩
1%
查灌注前记录
4
沉淀厚度
(mm)
摩擦桩
符合设计要求
支承桩
不大于设计规定
5
钢筋骨架底面高程(mm)
±
(2)外观鉴定
1)桩头凿除预留部分后,无残余松散层和薄弱混凝土层。
2)需嵌入承台内的混凝土桩头及锚固钢筋长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如锚固长度低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时,必须返工处理。
(二)监理程序
钻孔灌注桩是开工后第一个重要工程部位,属隐蔽工程,施工难度大,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从桩位复测到钻孔(检孔、终孔)。
安放钢筋笼和灌注水下混凝土,每一工序都应严格监理,监理程序如图4-1-1
不同意
同意
图4-1-1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程序框图
1、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点进行放线确定桥位、墩位、台位和桩位。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是复核放线测量是否能达到规范要求,然后复核各墩台位置是否正确。
2、其它准备工作。
备好材料、机具,作好混凝土的配比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力取样抽验核对原材料及机具落实情况,并核对水泥混凝土配合比例,要特别注意配比的坍落度。
3、承包人在作好一切准备工作后即可提出桩基的开工报告,包括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进度计划;
机具、材料准备情况;
人力、电力的准备情况;
并提供桩位平面图、详列桩位施工顺序;
桩位分布情况;
以及放线定位和试桩的结果等。
经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落实,认为合格后即可批准开工。
4、桩基开工后,首先是钻进成孔并清孔,在此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检查,经常了解钻进情况、泥浆情况及土层情况,清孔后要测井深,看沉淀量是否合格,同时要检查井深、井径和倾斜度是否合格,还要注意检查清孔后井中泥浆的密度和粘度。
5)下钢筋笼和焊接。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钢筋绑扎是否牢固,焊接是否完整,上下节点距离是否达到35d的距离。
钢筋最后应固定在设计位置,既不能上浮也不能下陷。
6)下导管灌水下混凝土。
导管应进行水离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接口应严密、不漏水,导管最下一节应用无法兰管,以免挂住钢筋使导管提不起来。
导管应位于桩的中心,亦即钢筋笼中心,以避免与钢筋相碰,导管砼埋置深度应控制在2~6米,及时调整导管埋深。
浇筑的混凝土要经常检查其坍落度,这项试验主要由承包人的试验人员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应随时抽检。
坍落度过小影响混凝土的流动性,太大表示水灰比过大影响强度。
导管应从上面逐步缩短,并应随时检查混凝土面标高,以保证导管插在混凝土内,使混凝土不致中断。
导管内混凝土面一定要保持一定高度,勿使导管内窝住空气,造成高压气囊。
井筒内水面一定要保持高于井外水面,以防孔壁坍塌。
混凝土应浇筑到超过设计高度0.5-1.0米,超过部分应在做桩帽承台前予以凿除。
混凝土浇筑应做好记录。
7、浇桩完毕,混凝土硬化合格后应进行无破损探查。
此项试验应由有经验的技术部门来进行,该部门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其资格证件并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8、在混凝土养生期满后应按规范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
每根灌注桩混凝土应有三组试件。
9、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桩基可能有缺陷时,可要求承包人钻取芯样,以做进一步检验。
10、承包人报送中间检验申请单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三)监理重点
1、复核桥位、桩位,桩位都应设有保护桩。
2、在流砂地区钻孔应有足够的防坍孔措施,最好用长护筒或全护筒防护。
3、在地震设防地区,设计者往往考虑液化现象而将桩加长加深以深入至可靠地层,而粉沙层常加在两硬土层之间,因此有的施工人员在发现进尺困难时往往认为地质与桩长不符,提出要修改设计。
此时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判断,做出合理的指令。
4、在盐碱含量高地区,混凝土及钢筋往往受到氯离子和硫酸根离子的侵蚀,因此要注意砂和水中氯离子的含量。
在设计要求抗硫酸盐水泥的地方,一定要用抗硫酸盐水泥以防侵蚀。
5、在现场要经常检测混凝土坍落度。
6、钢筋的焊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焊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接头大于50%,焊缝错开距离大于35倍钢筋直径,焊条品种规格符合有关规定。
7、下钢筋时要有维持保护层的措施。
8、首盘砼要保证导管埋深大于1m,导管应注意其密封性和插入混凝土的深度,既不能拔脱造成断桩,也不能过深使混凝土流动困难,做好砼灌注原始记录。
9、在静载试验中要注意确定荷载的终止点,并检查基准量的可靠性。
10、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对桩基进行检测。
11、在认为桩的质量有问题时,可建议承包人进行钻取混凝土岩芯进行检验。
二、钢筋混凝土及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质量监理
钢筋混凝土是结构物工程中的重要项目,监理工作除检查其本身的结构强度外,还要检查各种原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技术要点
1、原材料
(1)水泥
1)选用水泥时,应注意其特性对混凝土结构强度、耐久性和使用条件是否有不利影响。
2)选用水泥时,应以能使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收缩小、和易性好和节约水泥为原则。
3)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附有制造厂的水泥品质试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水泥进场后应按其品种、强度、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时间等情况分批进行检查验收。
对所用水泥应进行复核试验。
为快速鉴定水泥的现有强度,也可用促凝压蒸法进行复验。
4)袋装水泥在运输和储存时应防止受潮,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0袋。
不同强度等级、品种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堆放。
5)散装水泥的储存应尽可能采用水泥灌或散装水泥仓库。
6)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2)细骨料
1)桥涵混凝土的细骨料应采用级配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5mm的河砂,河砂不易得到时,也可用硬质岩石加工的机制砂。
细骨料不宜采用海砂,不得不采用海砂时,其氯离子的含量对于钢筋混凝土应符合规定。
细骨料的试验可按现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执行。
2)砂的筛分应符合表4-2-1规定:
砂的分类表4-2-1
砂组
粗砂
中砂
细纱
细度模数
3.7-3.1
3.0-2.3
2.2-1.6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表4-2-2
标准筛筛孔尺寸(mm)
级配区
I区
II区
III区
累计筛余(%)
10.00
0.63
85~71
70~41
40~16
5.00
10~0
0.315
95~80
92~70
85~55
2.50
35~5
25~0
15~0
0.16
100~90
1.25
65~35
50~10
3)当对河砂、海砂、机制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用硫酸钠进行坚固性试验,试验时循环5次,砂的总质量损失不宜超过表4-2-3规定。
表4-2-3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
循环后的质量损失
在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燥交替状态下的混凝土
≤8
在其他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
≤12
4)砂中杂质的含量应通过试验规定,最大含量不宜超过表4-2-4规定:
表4-2-4
项目
≥C30的混凝土
<
C30的混凝土
含泥量(%)
≤3
≤5
其中泥块含量(%)
≤1.0
≤2.0
云母含量(%)
轻物质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为SO3(%)
有机质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应以水泥砂浆进行抗压强度对比试验,加以复核。
(3)粗骨料
1)桥涵混凝土的粗骨料,应采用坚硬的碎石,应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分批进行检验,机械集中生产时,每批不宜超过400m3;
人工分散生产时,每批不宜超过200m3。
骨料的试验可按现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执行。
2)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可采用连续级配或连续级配与单粒级配合使用。
在特殊情况下,通过试验证明混凝土无离析现象时,也可采用单粒级。
粗骨料的级配范围应符合表4-2-5的要求。
表4-2-5
级配
情况
公称
粒级(mm)
累计筛余(按质量百分率计)
圆孔筛筛孔尺寸(mm)
2.5
10
16
20
25
31.5
40
63
80
连续
5-10
95-100
80-100
0-15
5-16
90-100
30-60
0-10
5-20
40-70
5-25
30-70
0-5
5-31.5
70-90
15-45
5-40
75-90
单
粒
级
10-20
85-100
16-31.5
20-40
31.5-63
75-100
45-75
40-80
70-100
3)粗骨料最大粒径应按混凝土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选取,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最小边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
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中,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同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00mm。
用混凝土泵运送混凝土时的粗骨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对碎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3;
对于卵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2.5,同时应符合混凝土泵制造厂的规定。
4)粗骨料的技术要求及有害物质含量的规定见表4-2-6。
粗集料的技术要求表4-2-6
混凝土强度等级
C55~C40
≤C35
≥C30
C30
石料压碎指标值(%)
≤16
-
针片状颗粒含量(%)
≤15
≤25
含泥量(按质量计)(%)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0.7
小于2.5mm颗粒含量
(按质量计)(%)
碎石或卵石中有害物质含量表4-2-7
品质指标
颜色不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应以水泥砂浆进行抗压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应不低于95%。
5)混凝土结构物处于下表所列条件下时,应对碎石或卵石进行坚固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表4-2-8
混凝土所处环境条件
在溶液中循环次数
试验后质量损失不宜大于(%)
寒冷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严寒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粗集料风化或软弱颗粒过多
12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或强度大于C40
6)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碎石或卵石进行碱活性检验,在条件许可时尽量避免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骨料,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具体试验方法可参照现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2000)进行。
7)骨料在生产、采集、运输与储存过程中,严禁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
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
在装卸及存储时,应采取措施,使骨料颗粒级配均匀,并保持洁净。
(4)拌和用水
拌制混凝土用的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物质或油脂、糖类及游离酸类等。
2)污水、PH值小于5的酸性水及含硫酸盐量按SO42-计超过水的质量0.27mg/cm3的水不得使用。
3)不得使用海水拌制混凝土。
4)供饮用的水,一般能满足上述条件,使用时可不经试验。
(5)外加剂
1)应根据外加剂的特点,结合使用目的,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外加剂的使用品种。
如果使用一种以上的外加剂,必须经过配比设计,并按要求加入到混凝土拌和物中。
在外加剂的品种确定后,掺量应根据使用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原材料的变化进行调整。
2)所采用的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其质量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使用前应复验其效果,使用时应符合产品说明及本规范关于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浇注等各项规定以及外加剂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有关混凝土外加剂现场复试检测项目及标准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分别存放储,做好标记,在运输与存储时不得混入杂质和遭受污染。
(6)混合材料
1)混合材料包括粉煤灰、火山灰质材料、粒化高炉矿渣等,应有生产单位专门加工,进行产品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其技术条件应分别符合现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GB/T2847)、《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208)等标准的规定。
使用单位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对其质量进行复查。
2)混合材料在运输与存储中,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
(7)钢筋
1)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必须符合现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的规定。
其力学、工艺性能应应符合规定,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的标准可按照现行《环氧树脂涂层钢筋》(JG3042)执行。
2)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
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3)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
对桥涵所用钢筋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
4)以另一种强度、牌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中所规定的钢筋时,应了解设计意图和代用材料性能,并须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3-85)的有关规定。
重要结构中的主钢筋在代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做变更设计。
5)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拉的I级热轧钢筋制作。
2、混凝土的配合比
(1)配合比设计,应以质量比计,并应通过设计和试配选定。
试配时应使用施工实际采用的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应满足和易性、凝结速度等施工技术条件,制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强度、耐久性(抗冻、抗渗、抗腐蚀)等质量要求。
(2)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可参照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通过试配确定。
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根据设计强度等级,考虑施工条件的差异和变化以及材料质量可能的波动,可参照有关规定确定。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包括抗渗混凝土、抗冻混凝土、高强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亦可参照上述规程经过试配确定。
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积累资料,为合理调整混凝土配合比提供依据。
1、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的监理程序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监理程序见图4-1-2:
监理程序施工程序
原材料试验
批准原材料
检查支垫、遮护情况
原材料进场及贮存
钢筋焊接检查
抽样试验检查
开工报告
审查开工报告
旁站检查并抽检
钢筋加工、绑扎、焊接
包括预应力钢丝
钢筋笼入模
钢筋入模后的检查
(1)原材料检验与审批
首先承包人应做好原材料的试验和报批工作。
承包人应将原材料的出厂证明或检验单送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对大宗如钢材还要报中心试验室批准。
经检验合格并予以批准后,开始原材料的进场和贮存。
(2)原材料进场和贮存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钢筋存放时是否支垫好或放在格架上,有无覆盖遮挡,使钢筋不致锈蚀;
是否远离油脂、油漆、灰尘等杂物,以免钢筋受到污染。
(3)检查钢筋的焊接情况
一是检查原材料的可焊性,即焊接过的材料是否能保持原有钢材的物理性能,主要检查其抗拉强度、延伸率和冷弯是否合格;
二是检查焊接工艺,即外观要求能否达到要求,物理力学性能是否合格。
(4)承包人按分部分项工程提出开工报告并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开工报告应说明工程名称、地点、部位,选用材料品种来源,储放加工地点,采用的机械设备,开工日期,进度计划,竣工预期日期,采用的工艺及上下工序等。
(5)开工报告得到批准后即按计划进行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并抽样检验,抽样试验规范要求检查频率不低于规定频率。
如果任一试样的抗拉极限强度、最小屈服强度、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