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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日期不同,则自缔约一方最后通知批准的日期起生效.3.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意义重大、政治性强或永久性的边界条约的生效通常采取这种方式.有些多边条约要全体签字国批准才生效,有些只需一定数目的国家或某些特定国家提交批准书即生效,如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在中、法、苏、英、美五国以及其他过半数的签字国向美国交存批准书后即生效.

  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口头协议是有效的,但主张口头协议存在的当事人应该举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背靠背合同

(二):

  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应具备

(1)当事人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记得采纳啊背靠背合同(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1买卖合同2租赁合同3旅游合同4增与合同

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1买卖合同2租赁合同3保管合同4雇佣合同

无名合同的范围是那些呀/

买卖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吗?

4增与合同

4雇佣合同背靠背合同(四):

  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同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方面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其次,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所谓设立,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

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

所谓终止,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消灭原法律关系.

  3合同的种类《合同法》把合同分为十五类:

  

(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9)运输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

  (10)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1)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仓储合同.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3)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居间合同.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背靠背合同(五):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核心B.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C.合同权利的行使是履行合同的核心D.合同履行中,权利一方在其中居于主动地位

  B

在合同的履行中,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

在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中,履行合同义务在其中居于主动地位。

故B项正确,A、C、D三项错误。

背靠背合同背靠背合同(六):

  请举例说明什么是不要式合同?

为什么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呢?

“不要式合同是法律上不要求按特定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意思是说可以不需要书面合同么?

  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

  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合同即成立。

背靠背合同(七):

  合同法多选题

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A.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B.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D.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有特别约定的,其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BDC是错误的,应当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背靠背合同(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请尽量详细点,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由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之间发生的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不能构成合同.这就意味着,成立一份合同,其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其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合意.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中规定为要约、承诺.因此,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内容协商一致,即达成合意.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因为合同成立并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而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这里强调的是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性.

  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即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是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法》第一次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区分开来.这主要体现该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中.结合《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作如下区分: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体现的意志不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但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它取决于国家法律对该合同的态度和评价.这就是说,即使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合同成立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是否生效,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二、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反映的内容不同.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不同范畴的问题.合同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立范畴,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属于对合同的事实上的判断.而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合同生效属于法律上的判断.合同成立是判断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谈得上生效问题.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不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尽管其已经成立,并且也可能反映着当事人之间事实上发生了一定的经济往来关系,但这种合同及其反映的经济往来关系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时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这里,合同“成立”的前提件是“依法”,说明合同的成立应当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联系《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关于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订立过程等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包括:

  第一,合同的主体须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

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不可能成立合同.第二,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三,合同的订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也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另外要式合同须依合同方式,实践合同须交付合同标的,合同才告成立.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对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合同法》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从逻辑上看,合同只有成立,才能考察其是否有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也可以看成合同生效的要件.除此之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精神,合同生效的要件还应当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

  有些合同,还须具备特殊要件方能生效.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即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有些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殊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所规定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时,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

  四、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效力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不得对自己的要约与承诺随意撤回,合同不成立的后果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责任一般表现为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是说,合同不成立只能产生民事责任而不能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虽然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也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这一点与合同成立的效力是一致的,且多数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生效的时间.但对于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来说,其结果可能有多种:

有的因依法批准登记或条件成就、期限届至而生效、因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也有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等等.其中,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停止履行.如合同的无效是由于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有过失的当事人除了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以外,还有可能产生行政或刑事上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获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五、合同成立与生效适用的法律与处理原则不同.

  对合同是否成立,应当主要适用《合同法》第二章关于“合同的订立”,要约与承诺的有关规定,以及证据法关于证明责任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将一些不符合成立条件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如仅仅某些条款不具备或不明确的合同,可通过推测、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将其补缺,尊重当事人的意志,通过解释合同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现出来,从而减少无效合同的产生,减少财产的损失和浪费,充分鼓励交易

(1).而对合同是否有效的纠纷,则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三章关于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因为合同的效力体现了国家对合同的评价和干预,对于合同是否有效,就不能通过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的探究来加以认定.在此情况下,因无效合同内容或形式具有违法性,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危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处理时就不能推测、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将其补缺并促成其生效,只能依据合同的生效制度确认合同无效.背靠背合同背靠背合同(九):

  关于合同的问题

1、合同由三方缔约而成,我的习惯是缔约三方以外的全部统称“其他第三方”,但有的律师起草的合同中写的是“其他任何第四方”。

“第四方”这种说法准确吗?

2、涉外合同中,一般双方可以自行约定适用某一国的法律。

但目前看到的一个合同中写道“本合同适用中国和美国XX州的法律”,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你本来就是3方合同,其它第三方说法不准确,“其它第四方”虽然说法正确,但是看着很奇怪,不大符合语言习惯,换成“缔约方以外其它方”感觉是否要好一点?

  同一个合同可以适用于多国法律,也就是双方谁都可以依据自己国家的法律提起诉讼或解释合同相关问题,这个对合同的草拟要求更高。

背靠背合同(十):

  (多选题)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既是诺成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与实...

什么叫背靠背合同背靠背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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