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媒体观点撷英 号第2辑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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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作者:
严辉文
不久前,第二届中国(武汉)知音文化高层论坛传出消息,早在14年前,西安一位企业家就注册了“高山流水”、“知音文化”等商标,并实现了以“知音文化”的理念管理企业。
此消息传出,很难不让一些本土人士扫兴:
知音文化是我们的,为什么又让别人抢注了?
诚然,如果能够具备足够的前瞻性和远见卓识,一开始就能够采取有力措施防范知音文化标识被抢注,总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不过,人们对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的认识,毕竟是有一个过程的,有的人会很专注,有的人会觉醒得更早,相应地,文化标识被爱之者知之者们更早地使用,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更何况在商标时代,在“互联网+”时代,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抢注之类,让一些高手们玩起来,大概跟注册个网名复杂不了多少,所以抢注又简直是防不胜防的事情。
正因如此,对于地标文化被抢注,大可不必惊慌失措。
跟如今地标文化方面常见的喧嚣争执大异其趣的是,知音文化归属地从头到尾并未见什么争议。
伯牙子期的传说源远流长,坐落在蔡甸区马鞍山南凤凰嘴上的钟子期墓作为迄今发现的唯一文物载体,这让武汉市蔡甸区作为知音故里,一直具备无可争议的权威性。
文化的真正价值不在独占而在于共享,地域文化同样也需要被世人认可。
文化认同是一种尊重,是植根于内心的信仰,是能与人的精神、灵魂引发共鸣的东西。
这些年,我们已经见惯了争故里、抢名人的种种怪事。
最新的案例是,随着电视剧《琅琊榜》的热播,相关地名如“琅琊”、“琅琊山”等,就让许多地方按捺不住了。
在世俗社会名人效应法则的驱使之下,诸如此类的争抢故里之类,恰恰不是什么文化认同。
至于任凭商业利益、政绩追求纠缠不休,让所谓的文化信仰面目全非,干脆视之为对文化的背叛,也不为过。
在文化认同的意义上讲,文化共享或许是趋势。
在前述论坛上,那位2001年先后注册了“高山流水”、“知音文化”等商标的西安企业家认为:
知音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情感诉求,可能有效介入市场社会的人际关系,适用于处理企业与客户、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我宁愿相信他不是恶意抢注,而是一种文化自觉,是对“知音文化”的拳拳服膺。
堪为“知音文化”的知音。
既然已经抢注了,而且人家并非恶意,并不花言巧语地请来路不正的专家把“高山流水”、“知音文化”论歪,并不否认蔡甸这个知音故里,我觉得并不一定全是坏事。
眼下我们要做的,与其忌人,不如做好自己。
与其重名,不如做实——实实在在地让“知音文化”在本土和超越本土的更大范围内闪耀更夺目的文化光芒。
(严辉文)
34 来源:
长沙晚报
卞寒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2000年发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予以废止。
据悉,《规定》明确了90种职业须持证上岗,废止该《规定》也意味着这些职业未来将不再有就业准入。
(11月15日《人民日报》)
根据《规定》,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以及办事人员等4类共90个职业须持证上岗。
在笔者看来,这一政策的废止,有利于降低就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值得点赞。
客观而言,《规定》自颁布以来,在推动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职业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另一方面,也确实给想就业、创业的人们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比如,像车工、铣工、眼镜验光员等工种,本就是偏重于技术和经验的职业,纯理论学习其实是可有可无的。
而设置了就业准入之后,这就要求他们必须考取相应的资格证。
这就好比,让一向舞刀弄枪的武夫端坐着念书写字,着实难为人。
更何况,有些资格证的考试需要运用网络技术,进行上机操作。
这对文化程度不高、年龄较大的就业者来说,不啻于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这样一来,很多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的人才,由于无法获得职业准入,便可能被关在就业大门之外。
如今,这一《规定》的废止,便给这样的人才发了一张通行证。
不过,在降低了准入门槛的同时,也应该考虑保障行业的安全和规范。
没有了资格证作为判断,这就需要用人单位进行更加谨慎、细致的考察,以确保其招收的员工具备上岗资格。
同时,也要防止部分人借机钻空子,尤其是家政服务等行业。
近日,《长沙晚报》报道了长沙家政市场存在一些良莠不齐的现象。
家政人员往往需要进入企业办公场所、私人家庭空间进行服务,这就涉及客户的隐私与安全。
没有了职业准入,就要严格监督,防止行业发展失范,破坏正常的行业秩序。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对于创业项目的审批也应把握住合理的度。
一方面,本着降低市场门槛的原则给大众创业以机会;
另一方面,还要确保其具备进入该行业的能力。
因此,在《规定》废止之际,相关政策和条例还应该尽快配套出台,以确保在降低准入门槛之后,依旧保持行业的安全与规范。
(卞寒月)
2015-11-1614:
14 来源:
河南日报
张贵峰
近日,青海省民和县绿化委员会出台红头文件,要求县机关单位缴纳“绿化费”。
而该行政事业性收费在2013年已被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叫停。
(见11月15日《新京报》)
相关《通知》曾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包括“绿化费”在内的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这种背景下,民和县仍要求缴纳早已被明令废止的“绿化费”,无疑十分荒谬,是一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除了“绿化费”,是否还存在其他更多类似的收费项目?
已废止的行政收费又何以在一些地方“废而不止”?
一方面目前我国行政收费方面的法治仍不完善,许多行政收费项目的设定,无论开征还是取消,都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仅缺乏应有的规范性,更没有充分做到“收费法定、依法收费”。
另一方面,囿于这种行政收费法治的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许多行政收费往往又与相关收费部门的利益形成了一种密切关联,甚至不断固化为一种部门既得利益。
比如,在一些政府部门,行政收费实际上已沦为该部门重要的经费来源,异化为一种“养人”费用。
这诚如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曾指出的,“很多机构内部人员的工资不是财政预算支付的,而是让他们去收费”。
要想从根本上有效避免像“绿化费”这样的行政收费“废而不止”现象,就必须双管齐下:
一边尽快健全完善行政收费法治,从立法源头上确保“收费法定、依法收费”;
一边不断在体制机制上破除围绕行政收费而形成的部门利益,通过简政放权,杜绝各种“养人”式行政收费,裁撤那些纯粹靠“收费供养”的机构、人员,一如之前国务院和财政部曾经强调的,“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性收费一律取消”。
(张贵峰)
24 来源:
新民晚报
洪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在坚持共享发展方面,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共享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理念,而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是贯彻实践“共享发展”理念的核心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总体上供给不足,二是分布不均衡,有的地方和领域的分布严重失衡。
这两个问题需要同时着手解决,即一方面要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量,另一方面要改善公共服务的分布格局,但就加强“共享”而言,改善公共服务的分布格局,使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普遍地惠及更多百姓,则显得相对紧要而迫切。
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是“共享”的前提,均衡、普惠有利于消除百姓的“患不均”心理。
改善公共服务的分布格局,要求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弥补这些地区公共服务的不足和短板;
要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农村地区与城市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较之传统的“患不均”心理,如今人们“患寡”的心理也很突出,如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蛋糕”太小,即便能够做到均衡、普惠分布,百姓享受到的公共服务也是分量稀薄,而且提高服务水平的空间相当有限。
所以,必须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协力共建,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做大公共服务“蛋糕”。
先“做蛋糕”而后才能“分蛋糕”,只有公共服务的“蛋糕”越做越大,均衡分布、普惠式切分到每个百姓手中的公共服务“蛋糕”,才能有更充足的分量和成色。
公共服务共建的第一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
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为此,需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国有企业要部分承担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也应重点提供公共服务,与政府一道共建公共服务大厦。
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关乎民生福祉,这决定了公共服务共建还要向社会和百姓开放,其主要形式就是政府购买服务。
十八届三中全会即有明确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这有利于政府从大量非核心、非优势的公共服务中“抽身”出来,推动自身改革和职能转变,遏制个别部门从公共服务中牟取利益,减少公共服务中的腐败交易;
有利于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推动公共服务强化竞争、提高效率、改善服务;
有利于非公机构和非公企业的发展壮大,为民间社会注入更多生机与活力。
以共建保障共享,以共享促推共建,我国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不断提高,将为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共享发展写下精彩的篇章。
(洪范)
42 来源:
钱江晚报
张松超
沈阳市近日迎来持续的空气严重污染。
然而,一级预警发布数小时后,建筑工地却顶着停工禁令继续施工、环保局官网瘫痪近2小时、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启动一级响应竟不知情……有人质疑,面对如此重度雾霾污染,政府应急预案为何“梗阻”?
笔者查看《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发现,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包括公安局等多个职能部门,但至于各部门该如何去具体实施,则并没有相应的执行细则。
比如机动车限行的规定,具体到操作中要提前多久通知、以何种方式通知,都没有专项实施方案。
雾霾应急预案遭遇执行难,绝不止沈阳一地。
比如2013年,天津市环保局通过微博启动Ⅲ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但交管部门却直接否认了限行要求;
2014年北京市出现重度雾霾天气,北大附中校长提出初中部停课一天,随后亦被海淀区教委叫停……多个城市都出现类似的雾霾应急预案“梗阻”现象,足以证明,这些预案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这从预案出台时间仓促即可窥见一斑。
2013年11月,环保部出台《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各地的雾霾应急预案便相继出台了。
这么短的时间内,预案是否真的结合本地雾霾成因而做了有针对性的调整,值得怀疑。
当务之急是各地区必须要改进雾霾应急预案,细化执行标准,加强落实监督力度,结合本地区的雾霾成因,制定可操作的特色化应急预案。
若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应对雾霾污染的“止损”,发挥出应急预案本应起到的作用。
(张松超)
56 来源:
广州日报 我有话说
56:
49来源:
广州日报作者:
责任编辑:
刘冰雅
犁一平
教育部日前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方案,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
(11月15日《华商报》)
严禁有偿补课是根高压线,教育部曾为此划出“六条红线”,地方教育部门紧接着公布实施方案,是贯彻教育部门“禁令”的具体措施,也是为了减轻学生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发育,同时,还是为了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确保“起跑线”公平,进而有利于促进深层次的教育公平。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作为老师,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整天考虑教育方法,研究教育创新,关注班上每个学生,走进他们心里,了解他们的世界,反馈教学方法和质量,做到教学相长,要付出很多心血,要花费很多精力。
但是,如果老师有了“第二职业”,从事家教,或者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必然分散精力和时间,结果,可能因为私利而荒废“主业”,这对学生来说,是多么的不幸。
教师办家教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很容易受利益驱使,对班上的学生也难免会有“二心”。
具体而言,在情感上更加关注“家教生”或“培训生”的学习情况,对班上其他同学就会淡化一些。
此举对班上其他学生构成了“双重伤害”:
一是精力和时间分散,教学不用心;
二是对班上学生的情感投入少了,对学生的成绩好坏不那么关注了,至于“因材施教”,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更是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教师办家教,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对教育本身及教育公平是隐性伤害,这一点容易被忽视。
有人可能认为,教师待遇低,办家教补贴家用,且学生家长有要求,有何不可?
还有人认为,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只要不影响教师正常上课,又有什么不妥?
这些观点很容易使人“心变软”,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产生同情心,对有偿家教睁只眼闭只眼,可实际是对教育公平的莫大伤害。
从现实来看,“有偿补课”乱象仍十分严重。
一来,各地还没有开展地毯式的监督检查,“禁令”没有被严格执行,在很多地方仍处于“禁令”归“禁令”、有偿家教归有偿家教的状况,“禁令”执行力大打折扣。
二来,校外培训机构在“禁令”之下仍开得红红火火,很难说与主管部门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培训机构可能与学校乃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存在利益输送,于是乎,个别人对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视而不见,甚至暗中充当“保护伞”。
三来,校外培训机构花血本请名家,结果,有的骨干教师辞职“下海”、“请病假”离开学校,学校教学质量大打折扣。
因此,对于有偿补课“禁令”,不能止于发文件、开会传达、开通投诉举报,还要地毯式监督检查,伤筋动骨,直接切断或明或暗的利益链条。
把“禁令”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从深层次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才能真正实现集体守望教育公平的目标。
(犁一平)
2015-11-1709:
3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廖海金
连日来,随着北方各地进入供暖期,东北三省大部分地区及华北地区遭遇严重雾霾天气。
应对雾霾天气应该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改变能源结构是治理雾霾的治本之策。
而改变能源结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和社会两个“拳头”一起使劲,打出加快淘汰“黄标车”、治理城市扬尘、禁烧秸秆等标本兼治的“组合拳”。
(《经济日报》11月16日)
雾霾形成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找回蓝天也非一日之功。
因此,诚如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所规定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然而,雾霾天气的形成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及行为息息相关,生活污染在污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对于大范围雾霾来说,除了工厂污染,每辆汽车、每个采暖炉等也是污染源。
作为社会公民,如果只指责政府治污不力,却自顾自继续排污,显然是不恰当的行为。
雾霾面前,没有人能“自强不吸”,解决污染问题固然需要政府的力量,但也需要每个公民切实身体力行、有所担当。
在大气污染中,每个人往往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
既是污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污染的“贡献者”。
有资料显示,机动车尾气已成为不少大中城市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公众消费领域的碳排放已经达到总体碳排放的30%……这就决定了治理大气污染,既要靠政府统领、企业施治,更需要全民参与、共同奋斗。
政府治污的制度设计和处置过程,应当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如公众积极参与环评,不仅可以维护自身权益,更是公民责任和意识的实践,对于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也有积极作用。
公众也应在日常生活中植入绿色环保理念,以切身行动减少污染物排放。
例如少放烟花,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代替私家车,同时倒逼公共交通部门完善公交系统,等等。
或许有人会说,开一天车能污染多少空气?
殊不知,据专家测算,小型汽车日行驶25公里、消耗“国三”标准的93号汽油2.5升,即可排放0.6克二氧化硫,大约污染5940立方米空气。
在这样的数据面前,我们还能说开一天车造成的污染无足轻重吗?
还能认为大气污染的形成与自己无关吗?
而且,问题积少成多,人人抱着自己的行为不影响大局的想法排放污染,污染总量就这么积累起来了。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改善大气环境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全体社会成员能否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直接影响着天能否更蓝、风能否更清。
目前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少了谁的支持都不行。
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少开空调、少用矮层电梯、短距离出行采用步行或自行车、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户外烧烤……这一点一滴汇聚在一起,就可能形成吹散雾霾的强大合力。
(廖海金)
2015-11-1710:
01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社论
优化彩票资金分配比例固然重要,但要削减“问题存量”,在彩票资金管理透明度和法律规范方面还可更进一步。
继今年6月,审计署发布了我国彩票资金状况首次大规模审计公告后,国家层面对彩票行业又有了新动作。
据新京报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传统型、即开型彩票发行费比例暂维持15%不变,乐透型、数字型、视频型、基诺型彩票发行费比例不超过13%;
同时彩票公益金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
通知甫出,舆论就提炼出了个中亮点:
降低了发行费;
要求适当控制单注彩票最高中奖奖金额度,扩大彩票“中奖面”。
这是个历史性进步,其意图或在于两点:
既抑制彩票发行费高企的问题,也调动民众参与彩票活动的兴致,并避免暴富诱惑下的“赌徒化参与心态”。
实质上,在电子化彩票压减了发行边际成本,近10年来我国主要彩票品种发行费却上升了逾7倍,及中奖面偏低影响彩民购彩体验的背景下,这些举措的针对性也很明显。
而多管齐下,也能为推进新一轮彩票市场繁荣注入动力。
问题是,一纸通知,就能将彩票资金分配使用拉回“规范”轨道吗?
且不说彩票发行采购中的寻租乱象频发,就拿彩票公益金用途而言,其藏污纳垢的景象就已是屡遭曝光。
无论是今年上半年曝出的“中福在线”成个人“财富帝国”的丑闻,还是首次专项审计结果显示的,查出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采购等违法违规问题金额占抽查资金总额的25.73%,都凸显了乱象之严重:
很多本该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金,或是趴在账上睡大觉,或是被挪作他用,甚至是沦为“小金库”,彩票业的公益底色还有多少,已不堪拷问。
而这次通知,固然明确提出让更多资金进入彩票公益金,也在技术层面对彩票资金比例进行了优化,但对彩票收益如何合理分配、规避滥用挪用,却并未过多涉及。
毫无疑问,要更大程度地削减“问题存量”,显然还可迈出更大的步子,特别是在彩票资金管理透明度和法律规范上。
彩票资金使用乱象频现,根源就在于彩票管理部门权力过大,资金使用几乎“谢绝监督”;
且其管理仅止于部门管理规章,缺乏法律强制性。
基于此,有必要对其管理体制进行刮骨疗毒式改进:
既要尽早明确实现彩票资金管理信息全程公开,将彩票发行费具体执行情况和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由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