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78116 上传时间:2022-10-0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9.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范本).docx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

刑事案件办案小结篇一:

办案小结(刑事)办案小结

一、 简述案情和办案经过:

犯罪嫌疑人家属XXX委托我所律师陈凯代理本案。

本案尚未结案之前,相关媒体已经对于这次事故做了比较详尽的报告,引起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客观上会增加法官审案的压力,对被告人李立爽来讲,在同样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最终的刑期不能适当减轻。

二、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支持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XXX构成犯罪但依法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表示不上诉,服从判决。

三、 律师的办案体会:

对当事人的情况要充分了解,好好进行准备工作,充分运用证据和法律,找出强有力的依据,也能够分析对方的证据等情况,找出对方的漏洞,保证占据优势证据地位,帮助当事人争取权益。

陈凯二。

一X年六月二十一日

刑事办案心得律师办理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

律师在每个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一样,因此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也不一样。

在这里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进行这些工作的前提,也是许多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的初衷。

“会见难”也是这个阶段众所周知的问题。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有明确的规定。

侦查机关不太喜欢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作为承办律师要理解这一点。

在与侦查机关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应有的耐心和大度,又要坚持有理有节、据理力争。

本人最近在承办山东省某市特大交通肇事案时,坚持以上原则就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案件转到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递交办案手续,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

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然后会见犯罪嫌疑人。

通过阅看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应该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应根据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

我将自己这几年的经验教训做个总结:

一、 委托人的话不能不信,不能全信,律师不能被委托人的的对案情的描述左右自己的思维。

因为委托人见不到卷宗,除非已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委托人也见不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案发当时委托人也未必在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侦查机关讯问时是如何交代的,其他人是如何交代的,这些情况,委托人一概不知。

而且基于亲情关系,委托人的描述往往搀杂了极其浓郁的感情色彩,难以客观公正。

二、 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案件不如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证据翔实细致,因此,办理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讯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办理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定性。

三、 注意询问技巧,不要公然做出对抗法庭的举动。

特别在很容易被认为是诱导性提问的情况下,在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的情况下,不要继续我行我素,不妨换个方式发问。

比如你问被告人“案发当晚,你没有和王某某在一起,对么”,如果此时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你不妨这样继续进行你的发问,“案发当晚,你和王某某在一起了么”,经过刚才的抗议或制止,相信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被告一定会明白怎么回答了。

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

四、 律师尽量不要接触受害人,也不要试图从办案机关的证人那里得到有利于被告的证据。

因为即使他们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一旦案件出现反复,办案机关感觉到办案的压力,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一口咬定是律师诱导、教唆、逼迫的。

一个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律师,还能指望他去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吗?

那么,是不是明知道存在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也无所作为呢?

显然不是,可以申请办案机关去调取证据!

五、 除非有切实的把握,没有必要申请侦查机关的证人出庭做证。

刚从事刑事辩护时,我也曾经申请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出庭做证,在有限的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做证的几个案件庭审过程中,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

纠其原因,估计是公诉人为了稳妥,已经在证人出庭之前对证人进行了必要的辅导,证人已经掌握了如何应对律师的询问。

六、 律师应该多了解些案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中发布的案例和本地的判例。

中国虽然没有判例法,但是最高法院的判例肯定会或多或少影响地方法院的法官对某些问题的认识。

事先知道以前的的类似案子法院如何判决,可以及时帮助律师调整辩护思路。

七、考虑到目前的司法环境,考虑到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能,一般不要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免得打击律师的自信。

如果坚信被告人无罪,最好将案件解决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

我办理的案件中,那些被告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自由的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宣判无罪的,无一例外是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成功的。

当然,不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并不代表不可以做无罪的辩护,有时候,做为一种策略,也不妨做无罪的辩护,但是那样做的前提,是作为辩护策略使用,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多人犯罪的案件中。

八、如何对待当事人请客送礼疏通关系?

如果当事人问到他认识某某领导或法官,是不是需要疏通关系,我一贯的做法是既不制止也不怂恿 之所以不制止,是因为律师没有义务制止,当事人自己愿意疏通关系是他们自己的事,律师的职责只是依法为被告辩护。

之所以不怂恿,是为了依法辩护并保护自己。

九、如何看待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的证据一般难以取得,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要附和被告关于刑讯逼供的说法。

正确的做法是从其他方面着手,从能否形成证据链的角度做文章。

十、法庭辩论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

法庭辩论阶段,无论案情多么简单,律师对这样的案子多么有经验,一定要写辩护词,而且辩护词不能三言两语草草了事。

拉长篇幅不是为了体现律师对案件的重视,而是为了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

宣读辩护词时适当掌握速度,特别对于多人犯罪的案件,适当快一点。

辩护观点是用来打动法官的,不是说给公诉人听的。

庭后提交给法庭,法官能接受辩护观点就是辩护最大的成功,至于公诉人,记不清你有几个辩点,正好省缺他们一一反驳。

司法实践中,对于公诉人不反驳的辩护观点,法庭一般情况下都会采信。

曾有一种说法,刑事辩护是律师工作的精华,是最能体现律师风采的。

但现在随着律师业务的发展,这种说法已有点过时,有很多律师也许一辈子不会承办一件刑事案件。

而且现在有很多律师不愿意承办刑事案件,不喜欢办这种挣钱少风险大的案子。

但我仍然醉心于刑事法庭上那种唇枪舌战、酣畅淋漓的辩论,喜欢办理刑事案。

我想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承办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谨慎,坚持依法办案,并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好自己,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希望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勉。

篇二.

/rttj .

刑事律师办案总结刑事律师办案总结转载自强人杰转载于201X年09月08日10:

25阅读

(1)评论(0)分类:

个人日记举报刑事律师办案总结摘自zhangl983的个人博客[201X-4-168:

19:

00|By:

zhangl983]刑事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

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前仍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在本阶段介入,应经侦查部门批准,但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所谓48小时的时间规定形同一张废纸。

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无需向司法机关提前申请。

刑事律师的主要业务为:

1、 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的侦查阶段委托;

2、 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

3、 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审判阶段委托;

4、 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

5、 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审判阶段委托。

6、 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阶段委托。

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的工作及作用由于大多数没有聘请过律师的人并不十分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陷,以及普法工作的滞后,更重要的是由于有些公职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对律师的抵触和错误的诱导,造成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和作用产生了怀疑。

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听到我的当事人的家属说:

某某人说聘请律师有什么用?

有罪无罪还不是我们说了算!

这样的说法极大的损害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利益,更重要的是由于家属相信了这样的说法,并把希望完全寄托在这些人的身上,结果导致错失良机,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同时还有可能使自己上当受骗,大把的血汗钱也白白的装进了这些人的腰包。

在刑事案件中难道律师就真的没有任何作用吗?

其实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工作很多,作用也是不容置疑的。

国内外的很多案例都能够充分的说明。

现在本人就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让您能够有一个最基本的了解。

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律师在这三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下面就分别简单谈谈。

侦察阶段侦察阶段是案件的开始,说白了就是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其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可能已经被关进了看守所。

自此,犯罪嫌疑人开始与外界失去联系。

他开始由一个完全独立主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转变成一个相对被动同时又无法完全自由表达思想的人。

此时由于他所处的特殊的地位,特殊的环境,以及相对的孤立无援,他非常可望能够有一个他信赖的人能够跟他站在一起,能够跟他说几句话,甚至哪怕只是仅仅看他几眼。

对他来说都是巨大的精神支柱。

然而面对侦察人员严厉的目光,冰冷的墙壁,以及他根本无法打开的手铐,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绝望的叹息。

或者天方夜谭式的幻想。

如果此时能够有一位律师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带给他的将会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惊奇和喜悦。

而此时律师的工作也开始拉开序幕。

1.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多数犯罪嫌疑人不懂得法律,或不是很懂法律,即便是懂得,由于它的特殊性,他也很难真正做到泰然处之。

很难保持清醒的头脑。

作为没有任何压力,完全独立主动的且精通法律的律师则可以为他进行法律咨询,使他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律师可以告诉他他的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发生的结果。

他可以向律师提出相关法律问题,律师会认真全面的进行解释。

可以使他结合自己的行为和法律对自己做出一个相对肯定的认识。

说白了:

使他心里有底。

2. 了解案件的实情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多数便立即与外界失去联系。

多数家属并不清楚他到底作了什么。

此时各种传说便会铺天盖地而来,说风凉话的人、表示同情的人、前来安慰的人、更会有很多“能人”会主动前来,向家属传达各种满还希望的信息。

甚至会红口白牙的做出出钱就能“捞”人的许诺。

结果家属们便不知所措,东奔西跑,烧香拜佛,广散钱财,寻门找路,结果最终还是一塌糊涂,要么空发夭愁,要么上当受骗,自欺欺人。

而所有这些问题如果有了律师的及时参与,都将迎刃而解。

家属只需坐在家中,静候佳音。

律师将会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全面的了解案件的真实的情况,并让他亲笔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辩护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