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7793432 上传时间:2022-12-10 格式:DOCX 页数:123 大小:104.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3页
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3页
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3页
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3页
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

《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1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节后复工复产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地面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精选Word文件下载.docx

18、检查伤员的方法有(观察)、触摸、交谈、包扎。

19、佩戴自救器撤离时,(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

20、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试行(24h)值班制度。

2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22、煤矿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鞭子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

23、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是指保证一旦事故发生实施救援时畅通、有效地传递重要信息的系统。

2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25、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应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26、判断早期休克可采用“(一看二摸)”的方法。

27、(自救互救)是指矿井发生事故时,在现场的作业人员为妥善避灾、保护自己和救护他人而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28、如果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路,应打开压风管路闸阀,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但被困人员应注意保暖。

29、对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中毒者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30、骨折固定应包括上、下

(2)个关节。

31、井下条件复杂,转运伤员时要尽量做到(轻、快、稳)。

32、矿工在井下遇到火灾事故时进行自救的重要装备是(自救器)。

33、为确保避灾、自救和互救的有效性,每个入井人员必须掌握矿井的

(避灾路线)。

34、煤矿企业必须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45)分钟的自救器。

35、隔离式自救器又分为化学氧和(压缩氧)自救器两种。

36、进行心脏复苏时,病人的正确体位应为(仰卧)。

37、井下用担架抬伤员时,应将伤员头部(朝后),这样使后面抬担架的人可以随时观察伤员的变化情况。

38、对于脊柱受损的伤员,上下担架最好由(4)人共同操作。

39、踝关节扭伤,为防止皮下出血和组织肿胀,在早期应选用(湿冷敷)。

40、创伤急救,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对骨折伤员应该(先固定后搬运)。

41、创伤急救,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对出血伤员应该(先止血后搬运)。

42、当物体扎入人员的身体时,应采用的救助方法是(固定)扎入的物体后送往医院。

43、井下发生人员重伤事故时,在场人员对受伤者应(立即抢救),并报告调度室。

44、从业人员使用自救器时发现呼气时气囊瘪而不鼓,并渐渐缩小时,表明自救器的使用时间已接近终点,要做好(应急)准备。

45、发生灾害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迅速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报告。

46、(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47、井下发生灾害时,撤退路线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48、煤矿应加强入井从业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

49、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是指为了实现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为事故现场人员提供宝贵氧气的系统。

50、煤矿必须使用(隔离式)自救器。

51、化学氧自救器供一般入井人员使用,只能使用

(1)次。

52、压缩氧自救器,是一种可(反复多次)使用的自救器。

53、在避灾期间,要做好长时间的避灾准备,使用

(1)台矿灯照明或间歇照明,关闭其他矿灯。

54、在胸部包扎法中,包扎范围应超出伤口边缘(5~10)cm。

55、人工呼吸持续的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时为止。

56、对触电人员应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7、每班携带自救器前,应检查自救器外壳有无损伤或松动,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将自救器送到(发放室)检查校验。

58、携带自救器时,任何场所不准随意打开自救器上外壳;

如果自救器上外壳已意外开启,应立即(停止)携带,做报废处理。

59、佩戴自救器撤离火区时,要冷静、沉着,最好(匀速)行走。

60、佩戴自救器要求操作(准确、迅速)。

61、井下人员一旦遇到或发现瓦斯爆炸时,需要沉着、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临危不乱,采取措施进行(自救)。

62、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

63、一氧化碳的主要来源是:

火灾、(爆破工作)、瓦斯和煤尘爆炸。

64、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微甜、带有(臭鸡蛋)味的气体,能燃烧,有强烈的毒性。

65、二氧化氮是一种(红褐)色气体,极易溶于水。

66、二氧化氮的主要来源是(井下爆破)。

67、氨气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的刺激臭味的气体,易溶于水,(毒性)很强。

68、氨气主要来源是(井下)爆破。

69、煤矿作业人员在井下工作时,需要一个适宜的气候条件,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风速)。

70、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

34℃时,必须(停止作业)。

71、机械通风就是利用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矿井和井巷进行通风的方法。

72、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73、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4、事故会造成生产活动的暂时中断或(永久终止),并会引起人员伤亡或(和)财产损失。

75、事故具有因果性、条件性和规律性,还具有偶然性、必然性和(可预防性)。

76、认识事故的本质和(发生规律),对于预防事故发生很有必要。

77、矿井常见的事故包括瓦斯事故、(煤尘爆炸事故)、水害事故、顶板事故、火灾事故、机电运输事故和其他事故等。

78、矿井火灾发生初期,一般火势并不大,应该尽早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进行(直接)灭火。

79、综合灭火法就是(隔绝)灭火法与其他灭火法的综合应用,如在封闭火区基础上,再采取灌浆、注入惰性气体或喷阻化剂等措施。

80、瓦斯事故是指由于瓦斯的存在并(失控)而导致的事故。

81、矿井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

82、甲烷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

83、甲烷有很强的扩散性、(渗透)性。

84、甲烷本身(无)毒。

85、煤层及围岩中的瓦斯气体达到一定的压力,在冲击地压和采掘活动等诱因作用下,可以导致(煤与瓦斯)突出。

86、矿井瓦斯爆炸就其本质来说,是一定浓度的甲烷和空气中的氧气在一定温度作用下产生的激烈(氧化)反应。

87、瓦斯爆炸将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大量人员中毒而伤亡。

88、瓦斯爆炸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89、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根本)措施。

90、先抽后采是预防瓦斯事故的(治本)措施。

91、引爆瓦斯的火源主要有(明火)、爆破火焰、电火花及摩擦火花4

种。

92、煤尘爆炸事故是指井下爆炸性煤尘达到一定浓度,遇到引爆火源发生的(爆炸)事故。

93、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

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尘的爆炸浓度、高温热源、足够的(氧气)含量。

94、减尘、降尘是通过减少煤尘产生量或降低空气中悬浮煤尘含量以达到从根本上杜绝(煤尘爆炸)可能性的措施。

95、煤矿机电事故是指由于机电设备出现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失的事故。

96、提升运输事故是指在提升运输系统中由于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设备故障、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类事故。

9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

98、煤矿生产建设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99、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00、煤矿企业安排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

101、煤矿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天。

102、煤矿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向从业人员收取费用。

103、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04、从业人员(有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105、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06、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0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08、煤矿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从业人员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109、从业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110、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11、从业人员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煤矿企业(按月)支付。

11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3、煤矿企业应当向从业人员告知(职业危害因素)及应急处理方案。

114、煤矿企业招用劳动者时,要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115、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16、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1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1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119、煤矿企业应保证从业人员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0、所有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2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122、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123、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期满(四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124、《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自(2002

年1月1日)起施行。

125、《煤矿安全规程》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

(煤矿事故)而制定的。

12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27、从业人员因职业病死亡,其近亲属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28、煤矿企业必须安排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下井带班,确保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129、(安全警示标示),一般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其目的是要引起人们对危险因素的注意,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30、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黄色),表示警告、注意。

131、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代表防火。

132、各煤矿企业对已确诊为尘肺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133、在煤矿生产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134、劳动者连续工作

(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35、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工资报酬。

136、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符号为(MA)。

13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

138、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综合治理要求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

139、《职业病防治法》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140、煤矿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1、《工伤保险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14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143、煤矿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44、建立安全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

145、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由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标准)构成。

146、《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47、国家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等。

148、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149、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150、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

(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5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52、煤矿企业要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

15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15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155、《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56、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57、《煤矿安全规程》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实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

158、煤矿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9、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60、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61、在煤矿生产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162、根据《煤炭法》的规定,对违法开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63、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164、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165、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166、在生产过程中,伴随着(粉尘、有害气体)的产生,采深大的矿井伴有地热现象,环境温度较高。

167、煤矿机电设备向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168、矿井瓦斯、矿尘、水、火、冲击地压及(有毒有害气体)经常威胁着煤矿安全生产,甚至引起重大安全事故。

169、如果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物料处于不安全状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也是造成人为事故的重要因素。

170、采煤、掘进、(通风、机电)、排水、供电、运输等系统中,任何部位或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酿成事故,甚至造成重、特大事故。

171、新工人入井前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培训。

172、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汰)制度。

173、严禁携带烟卷、火柴、打火机及其它引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

174、(火源)是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的主要条件之一。

175、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17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77、当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时,如果无自救器还可用(毛巾)打湿水,捂住口鼻逃生。

178、我国通用的矿山安全标志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五类: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路标、铭牌、提示标志;

指导标志。

179、(安全标志)是矿山安全设施的组成部分,每一位从业人员都应该熟悉它,并应保护好它。

180、(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就要求必须选好班组长。

181、班组要制定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将各岗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加以规定。

182、班组长必须把工种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放在(第一位)。

183、班组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是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益。

184、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专业素质的重要手段。

185、国家安监总局第92号令规定:

“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初次安

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86、煤矿应当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制定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大纲和计划,安排有经验的职工带领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实习。

187、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188、煤矿企业要结合班组实际,制定班组员工培训计划,除了集中培训外,还可采取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季一评的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

189、班组安全文化的塑造是营造班组所有成员精神家园,提升煤矿从业人员(人文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

190、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检查1次。

191、从思想上强化标准化意识,人人学习(标准和规章制度),工作中从熟练掌握标准化的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入手,按标准要求规范行为。

192、规范作业的四化要求:

管理精细化、行为规范化、(操作程序化)、质量标准化。

193、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194、“三违”是指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95、违章指挥是指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下达违反(法律)、法规、规程及有关规定的指令,并强使他们执行的行为。

196、违章作业,是指违反“(三大规程)”,冒险蛮干的行为。

197、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198、井下从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禁)

使用损坏或失效的设备、设施。

199、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00、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0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02、隐患排查是指通过系统的危险预知、(安全检查)等方法,查找生产工艺过程中的隐患并制定措施进行排除的过程。

203、隐患排查方法包括:

定期排查、现场排查、岗位排查、(监督举报)等形式。

204、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年度考核,(一级)的考核由国家煤监局负责,(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20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206、从业人员在回采工作面行走时,不得进入(采空区)。

207、(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组织。

208、煤矿井下生产具有多工种、(多方位)、多系统立体交叉连续作业的特点。

209、煤矿机电设备向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210、井下作业环境复杂,要求作业人员注意力高度集中,因此,入井前严禁(喝酒)。

211、每个职工都必须参加(班前会),预知本班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了解近期国内、本矿的典型事故案例,吸取教训。

212、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工作服要穿着整齐,扣好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