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7790422 上传时间:2022-12-10 格式:DOCX 页数:105 大小:271.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5页
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5页
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5页
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5页
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

《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10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

第六节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生活饮用水)

第七节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八节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学校卫生)

第九节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十节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医疗机构)

第五章参考文件

第一节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二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卫生部2011年版)

第三节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节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第五节河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卫生监督基础知识

第一章卫生行政执法概述

第一节卫生法概述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概述

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分类

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一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第二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节食物中毒分类

第三章学校卫生监督

第一节学校卫生监督概述

第二节学校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第三节监督情况的处理

第四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第一节饮用水卫生的概况

第二节饮用水卫生监督概述

第三节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

第四节二次供水卫生监督

第五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

第六节饮用水的采样要求和常见指标的测定

第五章医疗机构卫生监督

第一节医疗机构的概念和设置条件

第二节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条件和要求

第三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

第六章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第一节传染病防治的法律依据和法定管理传染病

第二节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

第七章职业病防治

第一节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制度

第二节职业危害因素

第三节职业性病损

第四节职业病

第五节职业健康监护

第八章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第一节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第二节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第三节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第五节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

第九章常用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南

第一节基本概念

一、卫生监督

指卫生行政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采取的能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职业安全与饮用水安全等方面,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防控疾病的重要手段,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向基层有效延伸卫生监督体系的保障。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卫生监督在基层重要的网底,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乡镇、社区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解决基层特别是农村卫生监督相对薄弱问题的重要措施。

通过日常巡查(访)、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接受群众举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覆盖面。

采取多种方式将卫生监督末梢延伸到乡镇(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建立县(区)、乡镇(社区)、村(街道)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从而有效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网络前哨作用,促进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使卫生监督服务更加贴近百姓,真正做到惠及全体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卫生监督服务。

一、机构设置要求

按照有利于卫生监督网络延伸到乡镇、社区,采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形式,开展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机构设置具体要求如下:

1、办公用房使用面积≥50平方米。

2、交通工具:

根据辖区管理区域范围、工作量配备必要交通工具。

3、设备配备:

电脑1台(含打印机)、照相机1台、电话1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桌、椅及文件档案柜等。

4、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等现场快速检测与标本采送样设备。

二、人员配备要求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至少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职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并纳入编制规划。

村卫生室应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员中聘用(如设有防保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优先聘用防保科的工作人员)。

暂时不具备条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地区,可由卫生监督机构聘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或在街道、乡镇、社区中设置相应的人员承担相应职能。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2、具备卫生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

3、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

5、从事临床医疗或公共卫生工作,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

第一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一、信息来源

1、诊疗医生接诊报告的信息;

注:

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人后,通报卫生监督协管员。

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3、公众举报信息。

二、收集信息

1、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名称、具体地址;

2、事故发生或中毒病人发病时间、发病人数、有无死亡及人数;

3、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地点、进食人数;

4、中毒病人典型症状或表现、就诊地点、救治措施;

5、联系方式。

三、报告信息

对事故或事件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应在2小时内将信息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同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信息内容”栏应写明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范围大小、涉及人数、可疑食物等。

四、协助调查

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卫生监督协管员应积极协助开展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五、流程图

流程内容说明

1、收集信息

收集已确认或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信息记录,并初步核实相关信息。

2、报告信息

在对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后应立即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报告给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一、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和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

(一)门诊职业卫生宣传

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置的卫生宣传栏,包括卫生墙报、宣传橱窗和流动宣传展板等宣传辖区内存在的常见职业病危害知识,内容要精炼、通俗易懂,可请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业务支持。

(二)辖区职业卫生宣传

结合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配合辖区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向辖区职业人群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二、报告信息

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结合临床表现,了解可疑患者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建议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一步就诊;

2、应及时以电话和文本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3、填写完整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登记表》,如实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种、接害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三、流程图

1、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开展对辖区居民和就诊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2.1结合临床病史,对可疑患者询问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建议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一步就诊。

2.2做好信息登记。

2.3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一、巡查内容

(一)农村集中式供水

农村集中式供水是指农村地区从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主要有乡镇水厂、单或联村供水设施,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公共供水设施。

农村集中式供水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查看水源(包括自备井井口、河流、湖泊的取水口等)周围100米内是否有旱厕、渗水坑和畜禽养殖厂、垃圾堆、化粪池、废渣和污水渠道。

2、查看水泵房、蓄水池、沉淀池周围30米内是否有旱厕、渗水坑和畜禽养殖厂,垃圾堆、化粪池、废渣和污水渠道。

3、检查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消毒设施主要有次氯酸钠、二氧化氯加药器、紫外线消毒器、臭氧消毒器等三类。

其中次氯酸钠、二氧化氯类消毒器查看消毒剂加药器是否工作,紫外线消毒器查看灯管是否全部点亮,臭氧消毒器看流量计是否有臭氧流过。

4、查看供水设施近期是否有施工(管线改造、粉刷油漆等)。

5、查看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6、查看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

(二)城市二次供水

城市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前经再度存储、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城市二次供水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

2、查看水池周围2米内是否渗水坑、化粪池、垃圾堆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是否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3、查看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4、查看是否有水箱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5、查看供水设施近期是否有施工(管线改造、粉刷油漆等)。

(三)学校供水设施

1、学校内自建集中式供水设施巡查内容:

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内容。

2、学校内二次供水单位巡查内容:

同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巡查内容。

二、水质检测

(一)采样要求

1、供水设施出口水: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设施出口水采集位置是,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

二次供水的设施出口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

应先打开取水口(水龙头)放水5分钟后采样。

2、居民家庭龙头水:

采集位置是居民家中厨房的水龙头处(不要选择安装家用水质处理器后的水样),应先打开龙头放水5分钟后采样(放水过程可让居民自备容器接水,避免浪费)。

3、学校龙头水:

采集位置是学校水房的水龙头处,应先打开龙头放水5分钟后采样。

(二)检测项目及方法

1、每次检测前携带检测工具,包括采样瓶(250ml锥形瓶,没有锥形瓶的可用其他无色透明的洁净容器代替)、PH试纸、余氯比色盒。

2、检测方法:

用采样瓶接取100ml以上水样,将水样摇匀在光亮处迎光观察,有无肉眼可见物(如泥沙、悬浮颗粒、藻类、线虫等)。

直接从瓶口闻水的气味,用适当文字描述(如无异味、腥味、土臭味、铁锈味等)。

用PH试纸蘸取水样,显色后用比色卡比色读数。

将比色片插入到比色皿宽池前面的槽内,窄池和宽池中均加水样至刻度线处,将一粒试剂放入窄池中,加盖,上下摇动待试剂溶解后,3分钟后从正面观察,用白色镂空尺找出与比色片相同或相近的色阶,该色阶上的读数即为水样中游离余氯的含量mg/L(实际操作步骤以仪器所配说明书为准)。

(三)结果判定

1、肉眼可见物:

不得有肉眼可见物。

2、臭和味:

不得有异味。

3、PH值:

6.5-8.5。

4、游离氯:

集中式供水设施出口水≥0.3mg/L;

龙头水≥0.05mg/L。

三、信息报告

(一)现场巡查报告

现场巡查时要认真填写《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生活饮用水)》,将巡查结果和检测结果填写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其中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填写在“巡查地点与内容”栏),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定期上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三)初次巡查报告

为掌握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和城乡学校供水单位等的基本情况,初次巡访时要填写《供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异常情况报告

1、现场水质检测过程中,发现任意1份水样的任何指标出现不合格,应及时以电话和文本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报告内容包括检测单位名称、地点,检测水样种类,检测不合格项目。

2、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水质感官出现异常(异色、异味、异物、温度异常)的报告时,应及时以电话和文本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对群众反映的水质异常,应在报告后前往现场进行初步核实。

报告内容包括,出现水质异常的单位名称、地址、水质异常的表现,影响范围,有无人员发病。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24小时内接诊3例以上有共同饮水史的集中病例时,应立即以电话和文本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4、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流程图

通过巡查掌握本底

掌握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和城乡学校供水单位等的基本情况。

在需要时可协助卫生监督员迅速到达现场、联系各单位负责人或管水负责人。

一、学校卫生巡访

(一)巡访内容

1、卫生防病管理组织;

2、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传染病管理制度;

5、学生病假与患病情况登记;

6、晨检情况登记;

7、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卡)查验登记;

8、疫情信息上报情况。

(二)巡访要求

1、每年春季、秋季开学第一个月对本辖区内学校卫生开展一次巡访工作。

2、现场询问、查看,查阅相关资料并填写巡查登记表。

3、针对巡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校方,指导改正,做好记录并定期回访,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二、信息报告

1、现场巡访中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学校卫生)》和,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2、初次巡访时,由巡访人员携带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交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并由学校以邮寄方式寄回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以后的巡访工作中每年询问一次学校基本信息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督促学校及时重新填写该表并寄回卫生监督机构。

3、发现问题时应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三、宣传与培训

通过校园广播、知识竞赛、健康教育课、讲座、多媒体播放、健康咨询、板报设立和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学校卫生宣传教育。

主要包括:

1、协助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

2、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发放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品;

3、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及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

4、协助学校开设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栏;

5、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培训。

1、信息收集与上报

掌握学校基本情况,根据巡访内容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访)登记表》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其他信息报告工作。

2、宣传、培训

协助学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整理相关工作记录。

3、巡访

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协助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学校卫生制度并督促学校落实。

第五节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一、信息收集

(一)定期巡访发现。

(二)根据卫生监督部门通报,对责任区内被查处的非法行医点和人员进行监测巡查,发现非法行医行为。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告的非法行医或非法采供血行为,并予以初步核实。

核实的内容包括非法行医或非法采供血地点、人员、开诊时间段、涉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

(四)群众提供或举报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线索,并予以初步核实。

(五)开展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时发现涉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

二、定期巡访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

巡访内容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人员资格证等;

2、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理是否规范;

3、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行医;

4、医疗机构消毒卫生管理是否规范。

现场巡访中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时应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一)信息报告途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或接到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告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线索,应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做好记录。

(二)信息报告方式

1、即时报告。

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后立即报告,采用电话等即时报告方式。

2、定期报告。

一段时期(每季度或半年)内的汇总式报告,可以采用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方式。

四、宣传教育

通过卫生宣传栏或向社区居民发放传单、小册子、小折页,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宣传有关打击非法行医的目的,向群众普及必要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无证行医的社会危害性,引导正确就医择医行为,提高识别无证行医的能力,强化举报无证行医行为的意识。

通过定期巡访、患者反映(问诊)等信息收集途径,收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信息。

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时,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

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查处效果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

第六节信息报送

一、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将上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报送至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具体报送材料:

①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③基本情况登记表(首次需报所有基本情况登记表,以后每月仅报新增对象户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县(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将上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送当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

四、报送方式:

以电子邮件报送,《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工作信息装入一个文件夹,并命名某某乡镇(社区)某季度、某某县(区、市)某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

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五、所有上报信息必须留存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存档。

不得有虚报、假报、迟报、漏报等现象.一旦发现上述现象,当季度按无信息记录,同时该季度考核信息按照零分计算,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章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要求,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站(室),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在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卫生监督协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及时掌握所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学校、医疗、供水等行业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基础档案和管理记录,并上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二、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督促管理相对人执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监督意见。

三、负责辖区内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的宣传,并开展居民咨询、指导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卫生相关违法案件信息和公共卫生事件线索的收集、报告工作,并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五、完成上级卫生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一、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协管管理档案。

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指导管理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及时办理健康合格证明。

三、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促管理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执业活动。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进行整改。

四、对辖区内曾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单位或个人,要定期巡查,并将其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处理。

五、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六、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八、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对拟聘用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对已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年度在职培训。

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和廉政教育。

三、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四、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每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