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服务合同7份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财税顾问范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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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定期上门服务。

8、受聘担任常年税务顾问。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条受托人工作内容

1、辅导委托人填写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表和申请文书,审核委托人提供的税务登记表、相关证件、资料,报税务登记核准,及时将登记证件交给委托人。

2、辅导委托人填制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对委托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柜面逻辑审核,代理完成纳税申报,及时将税收缴款书和纳税申报资料的回执联交给委托人。

3、辅导委托人制作延期申报纳税报告,并将税务机关核准件及时交给委托人。

4、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为委托人制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正式认定和年审文书,审核委托人提供的认定、年审资料,报税务机关审批,及时将批复文件交给委托人。

5、为委托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对委托人可能或已经出现的违反税收法规、政策的情形,及时给予风险预警提示和解决建议。

6、为委托人提供税收政策和办税业务培训。

7、定期上门服务,为委托人提供税政指导和办税指导。

其中,关于第6、7款事宜,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时间和委托费用

1、委托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代理服务费:

按年/季/月计算,每年/季/月____元。

2.1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期间,发生于受托人工作人员的交通、通讯、食宿等日常费用由受托人自理。

2.2第二条第6点约定的培训,委托人根据每次参加培训的人数,向受托人支付  元/人的培训费用。

3、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应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凭证。

4、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合同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另外收费,但受托人应优先办理,并给予  的优惠。

第五条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受托人上门服务的,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向受托人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如因委托人提供的涉税资料不实造成受托人工作结果错误的,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3、有权在委托事项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向受托人发布履约指示,并要求受托人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4、不得授意受托人的工作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5、按约支付委托费用。

第六条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1、及时委派工作人员,按时保质的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2、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

3、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办理委托事项期间,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委托人同意。

4、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需要,查阅委托人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5、对工作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将所获得的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

本义务不受委托期限的限制,始终有效。

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委托事项完成或本合同解除后,受托人应在_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7、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委托费用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委托人逾期__日未支付委托费用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2、委托人授意受托人的工作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劝告无效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委托费用按实际委托期间计算。

3、受托人未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其中,因未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给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未完成次数达到__次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受托人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且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5、因受托人过错造成委托人未正确纳税,而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等措施的,委托人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受托人应对委托人除补税以外的其他支出予以赔偿,同时按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并且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6、任何违约行为,违约方按照本条1-5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仍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注:

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

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________

代理记账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或协助项目

1、乙方代理记账的代理服务项目包括:

(1)填制会计凭证;

(2)登记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3)知道协助出纳核对银行日记账并调账;

(4)填制财务报表、各种氨水申请表、缴款书;

(5)代理国税申报、纳税;

(6)代理地税申报、纳税;

(7)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8)一般财务税务咨询和一般财务提示;

(9)一般纳税人库存商品明细账由甲方建账、记账、保管。

2、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应在以下项目上协助甲方:

(1)办理发票认证;

(2)购领发票;

(3)办理工商;

(4)税务登记或年检;

(5)办理银行开户或销户;

(6)办理读卡清卡;

(7)接受税务检查;

(8)办理社保事项。

第二条代理服务期限

1、本代理记账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是否延长服务期限,并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代理服务方式

代理服务方式:

乙方每月定期派人到甲方工作场所完成合同约定项目任务,会计资料由甲方自行保管。

第四条服务人员要求

注:

本处“代理服务人员”是指代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包括助理人员。

(1)性别要求:

(不限/男/女)

(2)年龄要求:

(不限/18~24岁/25~30岁/30~38岁/39~45岁/46~52岁/53~60岁)

(3)学历要求:

(不限/中专(含高职)/全日制大专(含职高)/大专(含职高)/全日制本科/本科/研究生)

(4)资格要求:

(不限/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中国高级执业资格证/国际高级执业资格证)

(5)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不限/1~2年/2~3年/3~5年/5~8年/8年以上)

第五条代理费及支付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收取的费用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该收费不包括凭证、账簿、报表购买费用,以及外部对甲方的收费。

2、甲方应按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代理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本合同书写明的乙方公账,不得支付现金,也不得转入乙方任何个人的私人银行账号。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充分得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2)甲方可以书面申请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账进行重新编制及调整。

(3)甲方以书面形式可以申请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代理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账簿上加盖乙方公司及服务人员印鉴。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指定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专人与乙方进行联系代理记账的日常工作,负责提供原始凭证,送达,签收、保管会计资料的工作;

必须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相关部门的要求和乙方指导,提供相关原始单据及其他相关资料。

如遇有重要事项,甲方可以随时采用适当方式与乙方预约服务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正确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统一规定的原始凭证,并保证所提供给乙方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准确;

甲方购买发票应及时主动告知乙方发票的数量、发票的购买和缴销日期,以便乙方及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项。

(4)甲方对乙方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税法规定、或其他法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货币资金的日常收支和保管,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库存商品、库存材料、在产品的日常收发和保管,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验收和保管,负责本单位应收预收款项、应付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或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收发、收支、使用、转移等辅助明细账;

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有关规定自行保管的会计资料;

应当做好会计其他基础性工作。

甲方的上述业务,应当接受乙方的业务指导。

(6)甲方自行负责代理过程中的资料复印,如需乙方帮助,其费用自理。

(7)当业务量、业务难度或要求明显超出本合同签订时的预期时,甲方应本着诚信原则酌情增加服务费。

(8)甲方如有事需乙方上门处理或上门协助处理,应提前      个工作日预约。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责任,有权查阅甲方的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经劝阻无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在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可以更换服务人员。

(4)当业务量、业务难度或要求明显超出本合同签订时的预期,乙方可以本着诚信原则要求甲方酌情增加服务费;

当有证据表明因业务量、业务难度或要求明显超出本合同签订时的预期而会导致乙方亏本,但甲方拒绝增加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及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或送达相关资料,并及时按照会计法律、相关会计准则或核算办法、本合同约定的会计处理办法等的规定,利用会计知识进行每期会计事项处理。

(2)乙方应当对从事此项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务秘密保密。

(3)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4)乙方应当与甲方预约上门服务时间;

如遇有重要事项,乙方应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与甲方预约服务时间,不受上述时间和方式限制。

(5)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指派相关服务人员与甲方联系并开始工作。

第八条责任划分

  1、一般约定

(1)国家法律对相关责任另有明确且具体规定的,从法律规定;

国家法规对相关责任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国家法规对相关责任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本合同约定也不明确或不具体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条款之规定解决。

(2)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由过错方承担因过错而导致的自己损失和对方损失。

  2、特别约定

(1)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的税收等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可以代甲方购买必要的会计记账工具和账务载体(记账凭证、粘贴单、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账本、报表及凭证封面等),但会计用品相关费用属于本合同收费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于代理期间以外的、以及其他非乙方所作的甲方账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乙方退回的并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不及时予以更正、补充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全部甲方承担。

(6)乙方按照规定或约定通知了甲方但甲方未按时缴纳税金,或者乙方税务申报时甲方缴税银行账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扣交税金,或者甲方不配合税务等部门检查所造成的相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

(7)乙方有权因甲方拖欠代理费及违约金而暂留代管的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

如甲方或执法机关急需上述资料时,甲方应以抵押物(其价值不得低于所欠代理费金额)向乙方进行抵押后方可取回上述资料(其合同另行签订),否则,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双倍退还剩余代理费。

(9)乙方可以在其知识能力范围内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但无权力也无义务参与甲方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除非另外签约,乙方也无义务回答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外的咨询指导或其他服务。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原始资料及账本等重要资料、证件的交接,需双方经手人签字。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补充,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合同委托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会计公司服务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会计代帐服务(会计业务以会计电算化方式进行)、公司各项证照年检及变更服务。

为使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合作协议中所商定之责任及义务,特拟定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应在每月最后一日前向乙方提供当月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原始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

(票据必须合法)

(二)甲方每月在纳税银行账户中,应存有足够税费金额。

(三)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相关财税方面相关事宜,须向乙方提前通知。

(四)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检查。

(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票据、凭证,按照现行颁布的新“财税”法规制度和准则等规范建账、记账、编制财务报表、填报纳税申报表等。

(二)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财务数据并将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

(并履行向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原则)

(三)甲方需按规定购买税务局要求的账册、凭证、税务报表。

(此部门由乙方代甲方购买,发生费用凭购买发票向甲方报销。

(四)乙方需在次月报税期间代理甲方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将有关财税信息通报甲方。

随时配合甲方审计工作。

(五)对受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依据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并向甲方提供地方性相关法规咨询服务。

(六)乙方在接受甲方通知办理事项时,必须履行认真、快捷办理义务;

(七)甲方须办理公司其他事宜时乙方有义务积极地配合甲方办理。

(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及办理事项须支付的费用由乙方凭发票向甲方报销。

(八)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好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三、履约时间及费用标准

(一)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日期到期时,若甲乙双方为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费用标准为元/月;

乙方需提供国家正规发票。

以上协议规定的乙方服务费全包括在此范围内,(不包括证照年检及变更事项的交通费)如有超过双方协议范围内的服务要求,价格另议。

(四)支付方式:

季度预付现金或采用银行结算支付票据。

四、其他

(一)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上报会计报表进行纳税申报,以及未能在规定缴款期限前前一天将纳税缴款单交付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如甲方在协议期间因业务开展变动等需要与乙方提前终止协议,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甲方不需承担违约金。

(三)每年需另支付资料等费用元。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字:

本人签字: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财税代理合同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代理事项: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如下涉税事项:

二、费用收取:

上述代理项目,按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

三、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为:

年(即贰零壹年月日起到零壹年月日止)。

四、代理人员:

乙方接受甲委托,指派财税人员助理,承办代理业务。

五、代理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章2日内,向乙方一次付清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为了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按照委托代理事项的需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涉税资料。

若涉及重大项目委托事宜时,甲方须出具书面委托函,确认委托事项范围。

2、乙方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可以查阅甲方的有关帐薄,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涉接税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场所和设施,甲方应提供方便并积极配合。

(二)乙方义务

1、甲方遇有代理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可随时向乙方代理人员咨询,乙方代理人员则应经常深入到甲方了解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及时传达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甲方释疑解难。

2、乙方代理人员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咨询代理,按时完成咨询业务,不得擅自超越咨询权限。

甲方得知乙方代理人员超越咨询权限的,有权阻止,并及时告知乙方。

3、代理期内甲方如遇突发的代理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应及时通知乙方代理人员,乙方代理人员得知后应及时处理。

4、乙方代理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获得的秘密。

七、变更:

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合同后,按新的合同履行。

八、续约:

委托方如不继续执行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通知受托方,到期不通知受托方,视如续约。

如继续委托代理应重新签订合同。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该承提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二)因甲方违约,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单方终止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还未代理期间的代理费,因乙方违约,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未代理期间的代理费。

十、其他:

乙方受委托的代理业务需到异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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