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厂内个危险工序安全规章制度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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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仓库严禁氧化剂和还原剂混存,半成品、成品、药物不能在生产车间过夜,下班应清洗工房、工作台和工具,并关门落锁。

16、上办前,必须首先检查各项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确保正常方可生产。

17、每班下班前要按规定清扫工作场地,清除药尘和余药、废药和生产垃圾,并定期专人送销毁场销毁。

18、不准将药物和产品私自带出厂外。

称药工序管理制度

1、称药必须在称药工房进行,严禁在原材料库及其他工房进行。

2、称药工序必须严格执行定员定量,定员1人,定量100kg(高氯酸钾、硫磺、铝粉三成份的总和)。

3、称量前应检查各种原料的标识、标志、色质以及衡器的准确性,称配的原料各成分配比应准确,每次三成份的重量之和不得超过1.5kg。

4、称量氧化剂和还原剂时,应分别使用单独的工具和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盘和砝码不得使用铁质材料。

5、称配好的原材料装入容器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品名或放入贴有标签的容器内。

6、称药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7、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电源进入工房,严禁吸烟。

8、严禁携带手机进入工房和接、打电话。

称药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称药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本厂总的安全规章制度、本工序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规程,并在称药作业中严格执行。

2、称药操作者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帽,严禁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进行药物称量,严禁赤膊、光脚或穿短裤进行称药工作。

3、在进行称药前,操作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门口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行操作。

4、在称药过程中,操作者应每隔30分钟,用手触摸静电泄放装置一次。

5、在称药过程中,操作者应轻拿轻放。

6、称药时,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要求,每次称量按1.5kg的总药量,分别称好各成份并分别存放,严禁在称药工房内将氧化剂和还原剂在同一容器内存放。

7、称药工序的盛器应有明显的识别标志,各种成品的药物应盛放在标有药物名称的盛器内,严禁氧化剂和还原剂混放。

8、称药工房定量100kg,领料时,要按三种成份的比例合理领料。

中途不得领料,只有等本次100kg原材料用完后,方可从新领料。

9、称药工序,称好的药物的存量要根据下道工序的实际情况,不得存放过多,每办次下班,称药工序剩不得留有已称好的药物。

10、在称药过程中,对于原材料的包装袋要及时清理,不得在生产现场随地堆放。

11、每班次作业完成后,剩余的原材料应在原包装袋内,返回原材料库存放,不得在生产线过夜存放。

12、每班次作业完成后,应用湿的拖布清理现场的药物粉尘,或用清水冲洗工作台和地面,对于收集的废弃药物,应集中收集,定期销毁,不得在生产现场存放。

混药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混药应在专用的混药工房进行,严禁在任何其他工房内进行药物混合。

2、混药工序必须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规定,定员1人,定量不得超过1.5kg。

3、手工混合的工作台面和操作工具应采用导电橡胶、竹木、铜、铝等质地较软且导静电的材料,禁止使用不导静电化纤、塑料等。

4、混药操作人员,必须经县安监部门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在药物混合过程中,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6、混药工序的操作者应经过相关测试检测,应选择责任心强,性格平稳,做事稳妥,且不易产生静电的人员担任,严禁使用年龄在60岁以上或未成年人、有职业病人员、性格毛躁、责任心不强、易产生静电的人员从事混药作业。

7、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电源进入操作工房,严禁吸烟。

8、严禁携带手机进入混药工房。

9、混药工序的操作者,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严禁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人员不得留指甲,不得留长发,不得穿带钉的鞋。

混药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混药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厂总的安全规章制度、本工序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2、混药工序操作者,上班时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帽,严禁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配备自吸收防尘口罩。

严禁赤膊、光脚或穿短裤进行混药工作。

3、在进行混药前,操作者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门口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行操作。

在混药过程中,操作着应至少每隔30分钟,用手触摸静电泄放装置一次以便及时导除人体静电。

4、在混药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严禁碰撞、摔打药物,并应尽可能减少称药的飞扬和跌落。

5、混药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定员1人,定量1.5kg,每次从称药工房拿取按比例称好的药物一份(共计1.5kg)进行混合,药物混合好后,应放置在铜、铝或木质的盛器内,及时送下道工序。

待药物送走后,方可进行下一次的药物混合。

6、混药工序每班次的药物必须用完,每班次完成后,不得剩余已混或者未混的药物。

7、每班次作业完成后,应用湿的拖布清理工作太和地面的药物粉尘,或用清水冲洗工作台和地面,对于收集的废弃药物,应集中收集定期销毁,不得在生产现场存放。

8、混药工房的操作者,每次下班前,应整理混药现场的工具、盛具,并到专用洗浴室清洗身上存留的药物后,方可走出危险工作区。

药物中转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混好的药物应及时存放在药物中转房内,严禁在药物周转房内进行混药和装药操作。

2、药物周转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规定,定员一人,不得超量。

3、药物周转工房应设置安装木质向外开启的门,门的宽度不小于1.2米,并配备锁具。

4、药物放置应整齐,不得随意放置。

5、药物周转工房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6、药物周转工房应配备温湿度计,每日应定期检查,中转房内的温湿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周转期比较长时,每日要通风一次。

药物中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药物周转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在进行药物中转前,操作者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门口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行药物中转。

2、在药物中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严禁碰撞、摔打药物,并应尽可能减少称药的飞扬和跌落。

3、药物中转每次一份,不得多拿,在药物的周转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应集中精力。

4、周转的药物应放置整齐,便于人员通过。

5、每日工作完毕后,如果中转房内有剩余的药物(混好的药物、装药工序剩余的药物),操作者应确定存放的药量,做好记录,方可锁门离开,第二日上班后,应检查药物的数量。

6、最少每天对药物周转工房的药物粉尘清理一次,清理时工房内应无任何余药,药物的清理应采用湿的或者带水的拖布清理,清理应包括工作台、地面、墙面和屋顶。

造粒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造粒应在专设的造粒工房进行,严禁在别的工房进行药物造粒。

2、造粒操作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要求,定员1人,定量不得超过5公斤。

3、机械造粒工房每间定机一台:

手工造粒定员不得超过3人。

4、机器造粒运转时,药物升温不得超过20度。

5、在造粒时除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工房内。

6、操作人员如发现机器在运转时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关闭电源,停机查找原因,并报有关部门处理,消除不正常现象后方可从新工作。

7、机械造粒单机单栋,隔墙传动,工房设备、电器均应符合要求。

8、机械造粒,应先运转机械确认正常后方可倒入药物,机械转速应在10-20/分钟。

9、如需进行设备维修和检修设备,应将工房内和机械设备上的药物清除干净,浇淋水后方可拆卸设备。

10、造粒工序操作人员,必须经县安监部门的培训,取得危险工序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

11、造粒工序的操作者,应经过相应的测试和检测,应选择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性格平稳且不易产生静电的人员,严禁使用年龄在60周岁以上人员、未成年人、有职业病、性格急躁、责任心不强、易产生静电的人员从事造粒作业。

造粒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造粒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本厂总的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造粒工序操作者,上班时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帽,严禁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配备自吸收防尘口罩。

3、在进行造粒前,操作者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门口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行造粒作业。

在造粒过程中,操作着应至少每隔30分钟,用手触摸静电泄放装置一次,以便及时导除人体静电。

4、在造粒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严禁碰撞、摔打药物,并应尽可能减少称药的飞扬和跌落。

5、造粒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要求,定员一人,定量不得超过5kg。

6、每班次作业完成后,应用湿的拖布清理现场的药物粉尘,或用清水冲洗工作台和地面,对于收集的废弃药物,应集中收集定期销毁,不得在生产现场存放。

8、造粒工序的操作者,每次下班前,应整理装药现场的工具、盛具,并到专用洗浴室清洗身上存留的药物后,方可走出危险工作区。

筛选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亮珠筛选应在专设的筛选工房进行,严禁在别的工房进行亮珠筛选。

2、亮珠筛选操作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要求,定员1人,定量不得超过3公斤。

3、亮珠的筛选必须在未干燥之前进行,避免因亮珠与筛子或亮珠之间相互摩檫而发生事故。

4、在亮珠的筛选过程中,亮珠必须摊开放置,摊开厚度不得超过1.5mm(亮珠直径超过1.5cm时,其摊开厚度不得超过直径的2倍)。

5、亮珠的筛选人员不得留长发和指甲。

筛选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亮珠筛选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本厂总的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亮珠筛选工序操作者,上班时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帽,严禁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赤膊、光脚或穿短裤进行混药工作。

3、在进行亮珠筛选前,操作者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附近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行亮珠筛选。

在亮珠筛选过程中,操作着应至少每隔30分钟,用手触摸静电泄放装置一次以及时导除人体静电。

4、在亮珠筛选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严禁碰撞、摔打药物,并应尽可能减少称药的飞扬和跌落。

5、亮珠筛选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要求,定员1人,定量不得超过3kg。

7、亮珠筛选工序的操作者,每次下班前,整理好现场的工具、盛具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晾晒场及凉药房安全管理制度

1、经筛选分级的亮珠应及时在晾晒厂进行晾晒。

2、晾晒场应设置凉药房,晾晒场和凉药房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规定,不得超员超量。

3、凉药房必须设置通风,且通风良好。

4、晾晒场及凉药房应设置防护屏障,防护屏障的高度不低于1米,土堤的顶宽不小于1米,底宽不小与高度的1.5倍,且应夯实,防护屏障要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

5、晾晒场的处于口,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并进过检测合格。

6、亮珠在晾晒过程内不得进行翻动,任何人员不得靠近。

盛放亮珠的盛器、烘垫、烘架应为木、竹、纸等材质。

亮珠筛选完毕后应直接送晾晒场进行晾晒,中途不得耽搁和换筛。

7、亮珠在晾晒场和凉药房中,亮珠必须摊开放置,摊开厚度不得超过1.5mm(亮珠直径超过1.5cm时,其摊开厚度不得超过直径的2倍)。

8、亮珠在未干燥时,不得去翻动和收取,必须冷却至库温时,才能入库存放。

9、晾晒场应设置凉棚,以防止夏季高温太阳直接照射。

10、晾晒场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和指甲。

晾晒场及凉药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晾晒场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厂总的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晾晒场工作人员,上班前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帽,严禁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硬底、带钉的皮鞋进入晾晒场。

3、在每次进入晾晒场之前,晾晒场工作者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附近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入。

4、在亮珠的收集过程中,工作者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严禁碰撞、摔打药物,并应尽可能减少亮珠的跌落。

5、每班次晾晒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晾晒场散落的药物,用湿的拖布清理现场的药物粉尘,或用清水冲洗凉药房和晾晒场地面,对于收集的废弃药物,应集中收集定期销毁,不得在生产现场存放。

6、亮珠的搬运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开包药中转库安全管理制度

1、混好的开包药应及时存放在开包药中转房内。

2、开包药中转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规定,定员一人,不得超量。

3、开包药中转工房应设置安装木质向外开启的门,门的宽度不小于1.2米,并配备锁具。

4、药物周转工房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5、药物放置应整齐,不得随意放置。

开包药中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每进行药物中转前,操作者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附近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行操作。

2、在开包药中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严禁碰撞、摔打药物,并应尽可能减少称药的飞扬和跌落。

3、开包药中转每次一份,每份重量0.5公斤,不得多拿,在药物的周转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应集中精力。

亮珠中转库安全管理制度

1、每班上班前半小时,装亮珠人员应提前从亮珠库内拉运定量的亮珠,存放在亮珠周转库内,亮珠的周转人员应穿带防静电工作服,采用手推车运输。

2严禁大量亮珠直接存放在装亮珠工房内。

3、亮珠周转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规定,定员一人,不得超量。

4、亮珠周转工房应设置安装木质向外开启的门,门的宽度不小于1.2米,并配备锁具。

不得设置门槛和台阶。

通风窗应能开启,配置金属网,有放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5、在中转库的门口设置人体静电泄放装置,并检测合格。

工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6、地面设置30cm高的垛架,垛架上敷设防潮材料。

7、亮珠中转库配有温湿度计,每天进行检测,做好检查记录。

8、亮珠放置应整齐,不得随意放置。

9、亮珠周转库除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亮珠周转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亮珠中转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本厂总的安全规章制度、本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执行。

2、亮珠的周转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传硬底、带钉的皮鞋。

3、每次亮珠周转,进入亮珠周转工房前,首先用手触摸门口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钟,带人体的静电泄放完后,方可从事亮珠的周转。

4、每天做好亮珠库内温湿度的检测,做好检查记录。

5、亮珠放置应整齐,不得随意放置。

6、做好亮珠库的通风工作。

7、每班下班后清点亮珠库剩余亮珠的数量,做好记录,整理好库内产品、库门上锁后方可离开现场。

8、定期对亮珠库进行清理,应用湿的拖布清理现场的药物粉尘,或用清水冲洗工作台和地面,对于收集的废弃药物,应集中收集定期销毁,不得在生产现场存放。

装亮珠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装亮珠应在专用的装亮珠工房工房进行,严禁在其他任何地方装亮珠。

2、装亮珠工序必须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规定,定员1人,定量1.5kg(亮珠和开包药的总药量)。

3、装亮珠的工作台和地面应铺设防静电橡胶板。

4、装亮珠工序操作人员,必须经县安监部门的培训,取得危险工序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

5、在进行装亮珠过程中,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6、装亮珠工序的操作者,应经过相应的测试和检测,应选择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性格平稳且不易产生静电的人员担任,严禁使用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有职业病、性格急躁、责任心不强、易产生静电的人员从事装亮珠作业。

7、亮珠和开包药装入内筒后,应立即进行封口。

7、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电源、手机进入装亮珠工房。

8、装亮珠工序的操作者,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配备自吸式防尘口罩,严禁穿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人员不得留指甲,不得留长发,不得穿带钉的鞋。

装亮珠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亮珠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厂总的安全规章制度、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2、装亮珠工序操作者,上班前必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帽,严禁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配备自吸收防尘口罩。

3、在装亮珠操作前,操作者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附近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行操作。

在装亮珠过程中,操作着应至少每隔30分钟,用手触摸静电泄放装置一次以及时导除人体静电。

4、在装药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严禁碰撞、摔打药物,并应尽可能减少称药的飞扬和跌落。

5、装亮珠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1.5kg(亮珠和开包药的总药量),每次从亮珠中转库和开包药中转库拿去相应比例的亮珠和开包药各份(共计1.5kg)进行装亮珠和开包药。

6、每饼内筒装完亮珠和开包药后,应立即在内筒内放置大小合适的纸垫,然后用封口剂进行封口,不得拖延,严禁内筒未封口进行搬运。

7、待本次领取的亮珠和开包药装完并封口后,本次已装药的内筒应及时转入下道下道周转工序,方可重新领取亮珠和开包药,进行下次装亮珠。

8、装亮珠工序每班次完成后,尽量不要剩余亮珠和开包药,装好的内筒应及时转入下道工序,不得在装亮珠工房停留,如果有剩余的药物必须返回各自周转房。

9、每班次作业完成后,应用湿的拖布清理现场的药物粉尘,或用清水冲洗工作台和地面,对于收集的废弃药物,应集中收集定期销毁,不得在生产现场存放。

10、装药工房的操作者,每次下班前,应整理装药现场的工具、盛具,并到专用洗浴室清洗身上存留的药物后,方可走出危险工作区。

内筒固封安全管理制度

1、装好亮珠和开包药并封口的内筒应及时转入内筒固封工房,内筒固封严禁在其其他工房进行。

2、内筒固封必须严格执行定员、定装,不得超量。

3、内筒固封工房必须要有良好的通风,温度和湿度适宜封口剂的固化。

4、内筒固封工房应配置温湿度计,每日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5、内筒固封工房应安装宽度不小于1.2米的木质门,门应向外开启,要配备锁具。

6、在内筒固封过程中,内筒要堆放牢固,严禁产品堆垛的倒塌。

7、在内筒为固封好之前,任何人不得搬动、移动。

内筒固封工序安全技术操作

1、装好亮珠和开包药并封口的内筒应立即转入内筒固封工房,不得长时间停留。

2、已装完亮珠的内筒在周转前,周转人员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附近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搬运。

3、已装完亮珠的内筒周转时,周转人员每次搬运不得超过5饼,在搬运过程中要集中精力,严禁出现人员摔倒和产品掉地现象。

4、不同色光效果的内筒要分开堆放,要有明显的标识。

内筒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堆垛要稳固,严禁出现内筒堆垛倒塌现象。

5、必须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置温湿度计,每日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当温湿度不适宜固化时,要及时采取适当的保温和增湿措施。

6、每日工作完毕后,操作者,检查好现场,确定数量,做好登记,然后锁好锁具,方可离开。

蘸药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带确保内筒封口剂固化后,方可在蘸药工房进行蘸药,严禁在其他工房进行蘸药作业,

2、蘸药工序必须严格执行定员。

3、蘸药工房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火的硬化地面。

4、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电源、手机进行蘸药作业。

5、蘸药工序的操作者,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严禁穿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人员不得留指甲,不得留长发,不得穿带钉的鞋。

6、在蘸药操作的过程中,操作者一定注意药饼的堆放,药饼堆放稳固,堆垛高度不得超过5饼。

严禁产品堆垛倒塌。

7、蘸药过程中要保持通风良好。

蘸药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蘸药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厂总的安全规章制度、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2、蘸药工序操作者,上班前必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帽,严禁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配备自吸收防尘口罩。

3、在蘸药操作前,操作者首先用手触摸工房附近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待人体静电泄放完毕后,方可进行操作。

在装药过程中,操作着应至少每隔30分钟,用手触摸静电泄放装置一次以及时导除人体静电。

4、在蘸药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严禁碰撞、摔打药物,并应尽可能减少称药的飞扬和跌落。

5、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电源、手机进入蘸药工房。

6、蘸药工序的人员不得留指甲,不得留长发,不得穿带钉的鞋。

有药内筒周转安全管理制度

1、蘸药完毕后,内筒应及时转入有药内筒中转库内存放,不得在别的工房临时存放。

2、有药内筒周转库房应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的规定,不得超员超量。

3、药饼周转工房应设置安装木质向外开启的门,门的宽度不小于1.2米,不得设置门槛,并配备锁具。

门口不得设置台阶。

4、有药内筒应放置在木质的产品垛架上,放置应整齐,不得随意放置,堆放的高度不得高于0.8米,堆垛稳定,不得出现倒塌现象。

5、有药内筒周转工房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6、有药内筒周转工房应配备温湿度计,每日应定期检查,中转房内的温湿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7、有药内筒周转库应有良好的通风。

有药内筒周转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有药内筒中转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本厂总的安全规章制度、本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执行。

2、有药内筒的周转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传硬底、带钉的皮鞋。

3、每次进行有药内筒周转,进入亮珠周转工房前,首先用手触摸门口的静电泄放装置10秒钟,带人体的静电泄放完后,方可从事有药内筒的周转。

4、每天做好有药内筒库内温湿度的检测,做好检查记录。

5、有药内筒放置应整齐,稳固,不得随意放置。

6、有药内筒的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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