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立康唑注射液说明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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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口服片剂的生物利用度很高(96%,参见【药代动力学】),所以在有临床指征时静脉滴注和口服两种给药途径可以互换。
详细剂量见下表
2.序贯疗法
静脉滴注和口服给药尚可以进行序贯治疗,此时口服给药无需给予负荷剂量,因为此前静脉滴注给药已经使伏立康唑血药浓度达稳态。
推荐剂量如下:
3.疗程
疗程视患者用药后的临床和微生物学反应而定。
静脉用药的疗程不宜超过6个月。
4.剂量调整
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严密监测其潜在的不良反应,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及时调整药物方案,参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静脉给药: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日2次,每次4mg/kg静脉滴注,可减为每日2次,每次3mg/kg。
与苯妥英或利福布汀合用时,建议伏立康唑的静脉维持剂量增加为每日静脉滴注2次,每次5mg/kg,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伏立康唑与依非韦伦合用时,伏立康唑的维持剂量应当增加到400mg,每12小时1次,依非韦伦的剂量应当减少50%,即减少到300mg每日1次。
停用伏立康唑治疗的时候,依非韦伦应当恢复到其最初的剂量。
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口服给药:
如果患者治疗反应欠佳,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可以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300mg;
体重小于40kg的患者剂量调整为每日2次,每次150mg。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上述较高的剂量,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可以每次减50mg,逐渐减到每日2次,每次200mg(体重小于40kg的患者减到每日2次,每次100mg)。
与苯妥英合用时,伏立康唑的口服维持剂量应从200mg每日两次,增加到400mg每日两次(体重小于40kg的患者剂量应从100mg每日两次,增加到200mg每日两次)。
与利福布汀合用时,伏立康唑的口服维持剂量应从200mg每日两次,增加到350mg每日两次(体重小于40kg的患者剂量应从100mg每日两次,增加到200mg每日两次)。
老年人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
参见【药代动力学】。
肾功能损害者用药
肾功能障碍对本品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
因此,肾功能轻度减退至重度减退的患者应用本品均无需调整剂量。
5%葡萄糖和0.45%氯化钠注射液
5%葡萄糖注射液
含有20mEq氯化钾的5%葡萄糖注射液
0.45%氯化钠注射液
5%葡萄糖和0.9%氯化钠注射液
伏立康唑与其他溶液的相容性尚不清楚。
参见【配伍禁忌】。
如溶液和容器的情况许可,使用前需对注射液用肉眼进行不溶性微粒和色泽进行检查。
配伍禁忌
本品禁止和其它药物,包括肠道外营养剂(如Aminofusin10%Plus)在同一静脉输液通路中同时滴注。
伏立康唑与Aminofusin10%Plus物理不相容,二者在4℃储存24小时后可产生不溶性微粒。
本品滴注结束后,其静脉输液通路可能可用于其它药物的滴注。
血制品和短期输注的电解质浓缩液:
开始伏立康唑治疗前应纠正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部分)。
全肠外营养液:
如果通过多腔管进行滴注,全肠外营养需要使用与本品不同的端口。
本品禁止用4.2%碳酸氢钠溶液稀释。
该稀释剂的弱碱性可使本品在室温储存24小时后轻微降解。
虽然稀释后的伏立康唑溶液推荐冷藏,但仍不推荐使用4.2%的碳酸氢钠注射液作为稀释剂。
本品与其它浓度碳酸氢钠溶液的相容性尚不清楚。
不良反应:
总体情况
在治疗研究中最为常见的不良事件(所有原因)为视觉障碍(18.7%)、发热(5.7%)、恶心(5.4%)、皮疹(5.3%)、呕吐(4.4%)、寒战(3.7%)、头痛(3.0%)、肝功能检查值升高(2.7%)、心动过速(2.4%)、幻觉(2.4%)。
与治疗有关的,导致停药的最常见不良事件包括肝功能检验值增高、皮疹和视觉障碍。
在成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
以下表格中的数据来源于1655例参加伏立康唑治疗研究的患者。
它代表了不同的人群,包括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例如:
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HIV患者,以及非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
但不包括健康志愿者、因同情而给予治疗者和参加非治疗研究的患者。
这些患者中男性占62%,平均年龄46岁(11~90岁,其中12~18岁的患者51例),白种人占78%,黑种人占10%。
561例患者伏立康唑的疗程超过12周,136例疗程超过6个月。
表2.总结了所有伏立康唑治疗的研究人群,包括研究307/602和研究608,或研究305,发生率≥2%的不良事件,以及发生率<
2%的受到关注的不良事件。
研究307/602中,381例急性侵袭性曲霉病患者分别给予伏立康唑(196例)和两性霉素B(185例),之后继以其他已市售的抗真菌药物治疗。
伏立康唑组因不良事件停止给药的发生率为21.4%(42/196例患者)。
研究608中,403例念珠菌血症患者分别接受伏立康唑(272例)和二性霉素B继予氟康唑序贯治疗(131例),比较两者疗效。
伏立康唑组272例患者中因不良事件停止给药的发生率为19.5%。
研究305评价了伏立康唑口服(200例)和氟康唑(191例)口服治疗食道念珠菌病的疗效。
研究305中伏立康唑组因不良事件停止给药的发生率为7%(14/200例患者)。
这些研究中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将在后面的临床实验室检查中讨论。
表1治疗中发生的不良事件(所有治疗研究中包括研究307/602~608合并分析和研究305,伏立康唑组发生率≥2%的不良事件,以及发生率<
2%的受到关注的不良事件,这些不良事件可能与药物有关或与药物关系不明)
其他较为少见的不良事件
以下所列出的不良事件在所有研究中使用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N=1655)中的发生率<
2%。
这些不良事件包括无法排除与伏立康唑治疗有相关性的事件,或者是提示医生采取措施以减少患者风险的事件,但不包括表2中已列出的不良事件,也未包括临床研究中报告的所有不良事件。
全身反应:
腹痛、腹部膨大、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参见【注意事项】)、腹水、乏力、背痛、胸痛、蜂窝织炎、水肿、面部水肿、侧腹痛、流感样症状、移植物抗宿主反应、肉芽肿、感染、细菌感染、真菌感染、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感染/炎症、粘膜功能失调、多器官衰竭、疼痛、骨盆疼痛、腹膜炎、脓毒血症、胸骨下胸痛。
心血管系统:
房性心律失常、房颤、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二联率、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心脏扩大、心肌病、脑出血、脑缺血、脑血管意外、充血性心力衰竭、深部血栓性静脉炎、心内膜炎、期外收缩、心搏停止、高血压、低血压、心肌梗死、结性心律失常、心悸、静脉炎、体位性低血压、肺栓塞、QT间期延长、室上性期外收缩、室上性心动过速、晕厥、血栓性静脉炎、血管扩张、室性心律失常、室颤、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尖端扭转型室速)。
消化系统:
厌食、唇炎、胆囊炎、胆石症、便秘、腹泻、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十二指肠炎、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口干、食道溃疡、食道炎、肠胃气胀、胃肠炎、胃肠出血、GGT/LDH增高、齿龈炎、舌炎、齿龈出血、齿龈增生、吐血、肝昏迷、肝衰竭、肝炎、肠穿孔、肠溃疡、黄疸、肝肿大、黑粪症、口腔溃疡、胰腺炎、腮腺肿大、牙周炎、直肠炎、伪膜性肠炎、直肠功能紊乱、直肠出血、胃溃疡、胃炎、舌肿大。
内分泌: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尿崩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
血液和淋巴:
粒细胞缺乏症、贫血(大细胞性贫血、巨幼细胞性贫血、小细胞性贫血、正常细胞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发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瘀斑、嗜酸性细胞增多、血容量过多、白细胞减少、淋巴结病、淋巴管炎、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瘀点、紫癜、脾肿大、血小板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营养和代谢:
蛋白尿、尿素氮增高、肌酐磷酸激酶增高、水肿、糖耐量降低、高钙血症、高胆固醇血症、高血糖、高血钾、高镁血症、高钠血症、高尿酸血症、低钙血症、低血糖、低镁血症、低钠血症、低磷血症、外周水肿、尿毒症。
肌肉骨骼:
关节痛、关节炎、骨坏疽、骨痛、小腿痛性痉挛、肌痛、肌无力、肌病、骨软化、骨质疏松。
神经系统:
异梦、急性脑综合征、激越、静坐不能、健忘、焦虑、共济失调、脑水肿、昏迷、意识模糊、惊厥、谵妄、痴呆、人格解体、抑郁、复视、头晕、脑炎、脑病、欣快感、锥体外系综合征、癫痫大发作性惊厥、格林-巴利综合征、张力过高、感觉减退、失眠、颅内压增高、性欲减退、神经痛、神经病变、眼球震颤、眼球旋动危象、感觉异常、精神病、嗜睡、自杀倾向、震颤、眩晕。
呼吸系统:
咳嗽增加、呼吸困难、鼻衄、咯血、缺氧、肺水肿、咽炎、胸腔积液、肺炎、呼吸系统异常、呼吸窘迫综合征、呼吸道感染、鼻炎、鼻窦炎、声音改变。
皮肤和附属器:
脱发、血管性水肿、接触性皮炎、盘形红斑狼疮、湿疹、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混合性药疹、疖病、单纯疱疹、斑丘疹、黑变病、光敏性皮肤反应、搔痒症、银屑病、皮肤变色、皮肤病、皮肤干燥、Stevens-Johnson综合征、出汗、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荨麻疹。
特殊感觉:
调节异常、睑缘炎、色盲、结膜炎、角膜混浊、耳聋、耳痛、眼痛、眼出血、干眼、听觉减退、角膜炎、角膜结膜炎、瞳孔散大、夜盲、视神经萎缩、视神经炎、外耳炎、视神经乳头水肿、视网膜出血、视网膜炎、巩膜炎、味觉丧失、味觉异常、葡萄膜炎、耳鸣、视野缺损。
泌尿生殖系统:
无尿、萎缩卵、肌酐清除率降低、痛经、排尿困难、附睾炎、糖尿、出血性膀胱炎、血尿、肾积水、阳痿、肾痛、肾小管坏死、子宫不规则出血、肾炎、肾病、少尿、阴囊水肿、尿失禁、尿潴留、泌尿道感染、子宫出血、阴道出血。
临床实验室检查值
在所有治疗研究中,伏立康唑组中具有临床意义的转氨酶异常的总发生率为12.4%(206/1655)。
肝功能检查异常可能与较高的血药浓度和/或剂量有关。
绝大部分的患者按照原给药方案继续用药,或者调整剂量继续用药(包括停药)后均可缓解。
在应用伏立康唑的患者中,黄疸等严重的肝毒性很少发生,肝炎和致死性的肝衰竭更是罕见。
发生上述不良事件者大多伴有其他严重的基础疾病。
在使用伏立康唑治疗初期及治疗中均应检查肝功能,如在治疗中出现肝功能检查异常,则需严密监测,以防发生更重的肝损害。
处理应包括肝功能实验室评价(特别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如临床症状体征与肝病的发展相一致,且可能与伏立康唑有关,则必须停药。
曾观察到重症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本品经常会与具有肾毒性的药物合用或用于伴有可能引起肾功能减退的疾病的患者。
因此应用本品时需要监测肾功能,包括实验室检查,特别是血肌酐值。
表2,表3和表4列出了三项随机、对照、多中心研究中,出现低钾血症的患者人数,以及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异常的患者人数。
在研究305中,食管念珠菌病患者随机接受口服伏立康唑或口服氟康唑的治疗。
在研究307/602中,确诊或拟诊为侵袭性曲霉菌感染的患者,随机接受伏立康唑或二性霉素B治疗。
在研究608中,念珠菌血症患者,随机接受伏立康唑或二性霉素B/氟康唑序贯治疗。
表2方案305-食管念珠菌病患者
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下表5中,因为大多数研究是开放性的,故列出了所有可能有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并按器官系统和发生频率分类(很常见:
≥1/10,常见:
≥1/100但<
1/10,少见:
≥1/1000但<
1/100,罕见:
≥1/10000但<
1/1000,非常罕见:
<
1/10000)。
在各发生频率组,不良事件类型按其性质严重度降序排列。
最常报告的不良事件是视觉障碍,发热,皮疹,呕吐,恶心,腹泻,头痛,外周水肿和腹痛。
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一般为轻到中度。
按年龄、种族和性别对安全性数据进行分析,未见有临床意义的差别。
视觉障碍
和伏立康唑有关的视觉障碍在临床研究中很常见。
在这些临床研究中,包括短期和长期治疗中,约30%的受试者出现视觉改变/增强,视物模糊,色觉改变或畏光。
视觉障碍呈一过性,可以完全恢复。
大多数在60分钟内自行缓解,未见有临床意义的长期视觉反应。
有证据表明伏立康唑重复给药后这种情况减轻。
视觉障碍一般为轻度,导致停药的情况罕见,没有长期后遗症。
视觉障碍可能与血药浓度较高和/或剂量较大有关。
有报道应用本品时可发生长期的视觉不良事件,包括视神经炎和视乳头水肿。
虽然作用部位很可能是在视网膜,但作用机制不明。
在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的一项研究中,探讨了伏立康唑对视网膜功能的影响,伏立康唑引起了视网膜电流图(ERG)波幅的降低。
ERG测量的是视网膜内的电流。
ERG的变化在治疗的29天的治疗期内没有进展,停用伏立康唑后可以完全恢复。
皮肤反应
临床研究中,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皮肤反应比较常见。
但这些患者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合并使用了多种伴随药物。
大多数皮疹为轻到中度。
伏立康唑治疗期间患者出现严重皮肤反应的情况罕见,这些严重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和多形性红斑。
如果患者出现皮疹,应当密切观察,如果病损进展,则要停用伏立康唑。
已有光敏反应的报告,特别是在长期治疗期间。
此外,伏立康唑还和皮肤光敏反应有关,应用伏立康唑时应避免长期、强烈的阳光直射。
接受伏立康唑长期治疗并出现光敏反应的患者,已有发生皮肤鳞状细胞癌和黑色素瘤的报道。
如果患者发生与鳞状细胞癌和黑色素瘤表现一致的皮肤损害,应该停用伏立康唑。
肝功能检查
伏立康唑临床研究项目中,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受试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转氨酶异常的总发生率为13.4%(200/1493)。
肝功能检查异常可能与血药浓度较高和/或剂量较高有关。
大多数肝功能异常在治疗中不需调整剂量即可恢复,或者在调整剂量后恢复,有的停药后恢复。
在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中,用伏立康唑后偶有严重肝毒性反应的情况,包括黄疸,罕见情况下的肝炎和导致死亡的肝衰竭(参见【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
在245例2岁到<
12岁的儿童患者中研究了伏立康唑的安全性,这些患者在药代动力学实验(87例儿童患者)和同情性用药项目(158例儿童患者)中应用了伏立康唑。
这245例患儿中的不良反应特点与成年人中的情况相似。
22例年龄不足2岁的患者在同情性用药项目中接受了伏立康唑治疗,报告了下列不良反应(不能排除与伏立康唑有关):
光敏反应
(1),心律失常
(1),胰腺炎
(1),血胆红素升高
(1),肝酶升高
(1),皮疹
(1)和视乳头水肿
(1)。
上市后报道中已有儿童患者胰腺炎的报道。
在中国成年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在一项开放的、前瞻性、无对照、多中心研究中,评价了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应用伏立康唑治疗的安全性。
共计77名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入选研究,并接受伏立康唑治疗。
共有62名(80.5%)受试者报告了182个治疗中出现的全因不良事件(AE),其中90个AE被认为与治疗相关。
治疗中出现的全因AE中最常见的为低钾血症(13.0%;
5.2%与治疗相关)和视觉障碍(13.0%;
所有均与治疗相关)。
大部分AE被认为属轻度或中度。
18(23.4%)名受试者报告的不良事件被认为是重度。
14(18.2%)名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发生了1个或多个严重不良事件(SAE),但均被认为与治疗无关。
另外5(6.5%)
名受试者在治疗结束后发生了1个或多个SAE;
其中仅有1个SAE被认为与治疗相关。
7(9.1%)名受试者在研究期间死亡,另有7(9.1%)名受试者在永久中止治疗或研究结束后(但在报告期内)死亡。
实验室检查异常和生命体征改变总体并不显著。
上市后的经验
伏立康唑上市使用后,出现如下不良反应。
由于该不良反应是从样本量不确定人群的自发报告中得出的,因此不能可靠地估计它们出现的频率或建立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
骨骼不良反应:
在长期接受伏立康唑治疗后,有出现氟中毒和骨膜炎的报道(参见【注意事项】)。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其活性成分或对赋形剂过敏者。
伏立康唑与其它唑类抗真菌药间的交叉过敏情况目前尚无资料。
对其它唑类药物过敏者,应慎用伏立康唑。
本品禁止与CYP3A4底物,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匹莫齐特或奎尼丁合用,因为本品可使上述药物的血浓度增高,从而导致QTc间期延长,并且偶见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因为伏立康唑可显著增加西罗莫司的血药浓度,故禁止合用这两种药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因利福平,卡马西平和苯巴比妥可以显著降低本品的血浓度,故本品禁止与这些药物合用。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禁止与高剂量的利托那韦(每次400mg,每日两次以上)合用。
健康受试者同时应用此剂量的利托那韦与伏立康唑,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显著降低。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对于低剂量的合用请参见【注意事项】。
)
本品禁与麦角生物碱类药物(麦角胺,二氢麦角胺)合用。
麦角生物碱类为CYP3A4的底物,二者合用后麦角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增高而导致麦角中毒(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伏立康唑禁止与圣约翰草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过敏反应:
已知对其他唑类药物过敏者慎用本品(参见【不良反应】)。
包括伏立康唑在内的一些唑类药物与QT间期延长有关。
已有报道极少数使用本品的患者发生了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律失常,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脏骤停和猝死。
这些患者通常伴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并伴有多种危险因素,例如曾经接受过的化疗具有心脏毒性、心肌病、低钾血症或同时使用其他可能会诱发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
因此在伴有心律失常危险因素的患者中需慎用伏立康唑,例如:
▪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
▪心肌病,特别是存在心力衰竭者
▪窦性心动过缓
▪有症状的心律失常
▪同时使用已知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
在使用伏立康唑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应当监测血电解质,如存在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等电解质紊乱则应纠正(参见【用法用量】)。
一项研究表明:
单次给予健康志愿者相当于4倍常规剂量的伏立康唑,未发现有受试者Q-T间期超过500毫秒这一潜在临床相关的阈值(参见【药理毒理】)。
肝毒性:
在临床研究中,伏立康唑治疗组中严重的肝脏反应并不常见(包括肝炎,胆汁瘀积和致死性的暴发性肝衰竭)。
肝脏反应的病例主要发生在伴有严重基础疾病(主要为恶性血液病)的患者中。
一过性肝脏反应,包括肝炎和黄疸,可以发生在无其他确定危险因素的患者中。
通常停药后肝功能异常即能恢复。
监测肝功能:
患者在伏立康唑治疗初以及在治疗中发生肝功能检查异常时均必须常规监测肝功能,以防发生更严重的肝脏损害。
监测应包括肝功能的实验室检查(特别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
如果临床症状体征与肝病发展相一致,应该考虑停药。
在儿童和成年人中均需进行肝功能监测。
视觉障碍:
疗程超过28天时伏立康唑对视觉功能的影响尚不清楚。
如果连续治疗超过28天,需监测视觉功能,包括视敏度、视力范围以及色觉。
(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肾脏的不良反应:
有报道重症患者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急性肾衰竭。
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有可能也同时合用具有肾毒性的药物或合并造成肾功能减退的其它疾病。
(参见【不良反应】)。
监测肾功能:
应用本品时需要监测肾功能,其中包括实验室检查,特别是血肌酐值。
监测胰腺功能:
具有急性胰腺炎高危因素(如最近接受过化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尤其是儿童在接受威凡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胰腺功能。
临床可以考虑监测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
皮肤不良反应:
在治疗中罕有发生剥落性的皮肤反应者,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
如果患者出现皮疹需严密观察,若皮损加重,则必须停药。
另外本品可导致光过敏皮肤反应,特别是在长期治疗时。
建议告知患者在应用本品治疗时应避免阳光照射。
此外,伏立康唑与光毒性和假性卟啉症有关。
建议患者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避免强烈或长时间的日光直射,并且适当使用防护服和防晒霜等措施。
在存在光毒性和其他危险因素(包括免疫抑制)的患者中,已有伏立康唑长期治疗患者发生皮肤鳞状细胞癌的报道。
因此医生应该考虑是否有必要限制伏立康唑的暴露量(见【用法用量】和【临床试验】
(疗程))。
如果发生光毒性反应,咨询多科室意见后应该考虑停用伏立康唑,并将患者转诊至皮肤科医生。
儿科用药:
本品在2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参见【不良反应】和【药代动力学】)。
伏立康唑适用于年龄≥2岁的儿童患者。
儿童和成年人均需监测肝功能。
吸收不良和体重特别低的2岁到<
12岁儿童患者中,口服生物利用度有限。
这种情况下,建议静脉应用伏立康唑。
苯妥英(CYP2C9底物和强CYP450诱导剂):
本品应尽量避免与苯妥英合用,权衡利弊后必须同时应用时,建议密切监测苯妥英的浓度(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美沙酮(CYP3A4底物)
:
当与伏立康唑合用时,需要密切监测美沙酮的不良反应和毒性,包括QTc间期延长,因为与伏立康唑合用时,美沙酮的血药浓度会升高。
可能需要降低美沙酮剂量(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短效阿片类药物(CYP3A4的底物):
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应考虑减少阿芬太尼,芬太尼和其它与其结构类似并经CYP3A4代谢的短效阿片类药物(如舒芬太尼)的剂量。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当阿芬太尼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其半衰期延长4倍,一项独立研究显示,与伏立康唑合用可使芬太尼的平均AUC0-∞升高,因此有必要密切监测阿片类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延长其呼吸监护期)。
长效阿片类药物(CYP3A4底物):
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应考虑降低羟考酮和其他通过CYP3A4代谢的长效阿片类药物(如氢可酮)的剂量,并密切监测阿片类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氟康唑(CYP2C9,CYP2C19和CYP3A4抑制剂):
健康人群口服伏立康唑与口服氟康唑合用时,伏立康唑的Cmax和AUCτ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