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7756918 上传时间:2022-12-09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6.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Word文档格式.docx

本文将以亚洲国际电子商务中心(CommerceNetAsia)於二○○一年针对亚洲地区之国家,包括台湾、日本、南韩、新加坡与中国大陆等,有关电子零组件和仪器之制作、批发与大型采购厂商利用网际网路进行销售与采买之情形所作之调查报告—「二○○一年电子商务系统调查报告」为出发(本份报告详细内容请至台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查询),参酌有关欧洲国家与美国电子商务应用之比较,扼要分析亚洲地区以及欧美在电子商务发展上之近况,并比较各项数据对於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所代表之意涵。

二、资料介绍与说明

有关亚洲地区电子商务应用情形系由美国电子商务网(CommerceNet,CN)延续其於一九九九年针对亚洲国家之当地企业透过网际网路、企业资讯网路或企业外部网路进行电子商务之研究调查,配合亚洲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以及顾问公司等之合作,针对电子产业於电子商务应用之情形作一调查研究。

此项调查报告调查对象,约有三分之一的买方公司员工人数为一千至五千人之间,三方之一的买方公司去年营收介於十亿美元至一百亿美元;

约有五分之一的卖方厂商员工数目介於一千至五千人,三分之一的卖方厂商,公司营收介於十亿至百亿美元间。

电子商务与企业电子化的内涵不同。

电子商务一般界定为企业利用电子资讯软体於网路上进行买卖双方之交易行为;

而企业电子化之范围则含括了电子商务,为企业间前端至後端之电子资讯软体应用。

本质上而言,可以将企业电子化定位为企业应用电子数据交换之方式来进行资料管理与商务交易;

而电子商务则为资讯软体於商务上之应用模式。

由於本文主要针对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间之关系,因此对於企业电子化与电子商务两名词并不特别加以区分,惟由於亚洲地区电子商务应用情形之调查主要系针对亚洲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来从事买卖交易,因此本文重点较为着重电子商务之层面。

三、亚洲地区电子商务系统使用状况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将近四分之三的买方表示,其拥有至少一家以上的供应商会利用电子商务系统进行采购流程。

超过九成的买方系透过网际网路与供应商之电子商务系统连线,且大多数的买方会实际利用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网路下单,显示多数由供应商所提供之电子商务系统已经不仅仅为资讯提供之功能。

此项数据相较於两年前之数据差异相当大,显示在过去两年中,电子商务系统变得更加实用且更为企业所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份买方使用电子商务系统进行商品直接采购时,同时也会利用电话或亲自拜访的方式与供应商进行接洽,显示电子商务虽可促使采购流程更为迅捷,资讯更为流通,然而绝对无法取代传统的商务关系。

而约有三分之二的买方表示,其使用电子商务系统作为参考依据,并用於下单用途,惟交易中出现任何疑虑时,仍会使用电话、传真或面对面的方式来处理订单。

在卖方厂商方面,已经使用电子商务系统的卖方厂商之比例约为百分之七十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没有使用电子商务系统,未来也没有计画要采用的厂商均属日本厂商,此项结果可能与日本内需市场庞大,以及部份日本厂商仍以传统方式进行商务交易所致。

大多数的供应商均认为其电子商务内所提供之资讯与功能,已可符合顾客之需求,此项调查结果显示与买方对於电子商务系统需求显有明显落差。

买方认为多数供应商在电子商务系统上之功能虽多已齐备,惟议价功能仍较为欠缺。

约有四分之三的卖方厂商所提供之电子商务系统具有网路下单功能,多数的网站并提供各式搜寻功能、关键字搜寻、目录/条列式搜寻、产品规格、种类搜寻等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仅百分之十二的卖方表示,愿意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加入议价功能,此点与买方立场有明显的落差。

调查中显示,亚洲地区的电子商务系统在产品搜寻以及商品订购上功能已趋齐备,然而资料中亦可明显看出,目前电子商务的功能仍无法完全取代传统商品交易模式。

电子商务之功能主要在强化买卖商方之资讯交换,对於产品的议价行为本即为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买方对於电子商务中议价功能之需求可能与商品之定价有关,倘买卖双方本为固定贸易夥伴,本身应即存在固定之产品价格契约,因此调查数据显示,买方对於议价功能之需求主要在於,希望藉由电子商务来降低本身之原料成本,系以拓展本身供应商为出发点。

而卖方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对於议价功能之消极表现,显示出卖方本身在产品之定价上仍以实体商务市场之定价策略一致,电子商务仅为其销售通路,而非着眼於顾客群之开发,而对於电子商务之期许,也仅止於商品之介绍,而非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网路销售机制。

调查中亦指出,厂商所属产业倘若订有产业标准,则厂商采行该产业标准的比例为百分之七十五,显示产业间标准之建立确有促使产业间对於电子商务系统整合之效果,尤其在国际化的今日,产业本身所涵盖之范围本就不仅止於特定的国家与区域,从原料的采购、制造、运输、储存、行销乃至售後服务等,经常涉及不的国家与地区,产业标准之整合有助於企业间对於电子商务应用之推广,也可大幅降低企业研发与应用之时间与资源。

四、亚洲地区电子市集之发展

从调查报告分析,直接贸易为电子零组件和仪器市场的主要交易型态,无论买方、卖方或市场组织者多选择於网路上进行直接贸易,无须经过中间商的仲介。

多数的企业均认为电子商务将直接或间接地造成通路商的淘汰,尤其在部份特定产业中,企业於产品的供应链与价值链之分工,再藉由电子商务工具的资讯交换,已成为一种稳定的商业模式。

然而由於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盛行,市场上对於产品资讯之需求,也渐渐促使另一种型态的资讯中介商务模式之兴起。

如公开型电子市集为例,提供买、卖双方另一个资讯交换与交易汇集的场所,虽然近年来公开型电子市集的发展因为未能提供参与者更高的价值诱因,以及无法发展出合适的商业模式而受限,然而其商业发展潜力不容轻估,也因此世界各国以及不同产业纷纷投资电子市集的推广。

目前电子市集会中仍以型录服务为主流商业模式。

依据研究调查显示,型录服务其所占之比例高达四分之三。

其他如配送、结算、顾问谘询等服务项目较为欠缺,证明大多数的亚洲电子市集公司仍处於开发中阶段。

由於公开型电子市集未能创造出合理的收费模式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因此在电子市集之发展上,目前主流型态或由产业界各成员共同发起,如汽车业之Covisint系由三大汽车厂商GM,Ford,DaimlerChrysler发起,并获得如Renault等汽车厂商以及供应商之加入;

另一种型态则为由贸易经销商转型於线上提供服务,藉由结合实体与虚拟商业模式,提供企业更高之加值服务。

调查资料指出,仅有四分之一的电子市集其年收入超过一亿美元,约有三分之一的电子市集业者营收少於一百万美元,其中多为经营垂直与共同种类的电子市集。

在现实情况中,一般交易仍主要源自於厂商与现有交易对象既有的关系为主,厂商对於新交易夥伴的需求相对降低,导致电子市集会员数目无法达致关键的多数。

另一方面,电子市集产品之品质与售後服务上亦为一重要课题,在买卖双方未曾建立起任何贸易合作关系前,厂商将会在产品品质及售後服务等课题上有所保留,因此绝大多数的厂商多利用电子市集来进行资讯的交换,而交易的达成则有赖买卖双方进一步的联系接触後,对於所涉及的商品品质、服务、付款、信用等课题有更深一层之了解後,始有达成交易之可能性。

五、亚洲地区电子商务应用情形之综合分析

依据美国电子商务网与亚洲电子商务中心等研究机构所作的调查报告显示,亚洲电子商务之发展有下列几项值得注意的趋势:

1.网际网路普及化

2.整体而言,产业界应用资讯系统来从事电子商务的比例明显地升高,一九九九年之调查约仅有百分之十一的企业把电子商务系统当作参考使用,此次调查则显示高达百分之八十八的企业会利用电子商务系统来从事交易。

其中,约有三分之二的买方表示会透过网际网路来进行采购,而网路连线方式网路目前仍以专线所占比例最高,惟已有大幅下降的趋势。

3.

4.网际网路的普及化已成为一种趋势,目前鲜少有企业或厂商未设置企业网站或利用网路来从事资讯单向或双向的交换。

而由於前些年网路硬体设备的过分投资,虽然导致部份电信业者与网路相关硬体设备业者因过多的库存而产生营运困难的情形,然而对於企业而言,软硬体设备价值之下跌也成为网路普及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5.

6.以往客户与供应商间要进行资讯的交流,除了传统电话、传真外,比较先进且有效率的方式就是以专线的方式利用EDI来进行,然而这样的资讯交换方式往往所费不赀,因此通常仅有大型企业有能力来进行基础建设之架构。

7.

8.而随着网际网路的普及,利用网路来进行资讯交换不再是大企业之专利,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逐渐利用网路来扩张自身的营运模式与企业版图,而基於成本考量,许多已装设专线的大型企业亦逐步将专线移转至成本较为低廉的网路基础建设之上。

9.?

10.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日趋完善

11.调查中指出,买方对於大多数的供应商的电子商务系统所提供之资讯均感满意,惟值得注意的是买方认为卖方能够提供销售类似产品的比较。

而对卖方而言,结果与买方接近,认为其电子商务系统所提供之资讯业已满足买方之需求,惟同样认为在销售类似产品提供之比较上较为欠缺。

12.

13.电子商务之发展虽然仅有短短的十年光景,然而随着数年前网路公司所造成之泡沫经济瓦解,各界对於电子商务所也逐渐有了较为正确的认知,企业在电子化以及进行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已能利用资讯科技之特点来配合既有商业体系之运行。

各项资讯应用软体之背後所寓含的不仅仅是资讯科技之应用,而是整体管理观念之延伸。

部份受到重视之资讯软体如企业资源规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及顾客关系管理(CRM)等,已不仅仅是一套可使作业流程自动化之设备,而是一套调整作业流程,重新思索企业竞争利基之工具。

14.

15.企业在电子商务整体架构上亦逐渐有正确的认知,对於所提供之商品资讯与作业流程亦能以资讯使用者为出发点。

因此,企业在从事电子商务时,已可藉由企业自身电子化之成果,迅速而确实的提供消费者准确的资讯。

16.?

17.网路安全与附加价值仍为关切焦点

18.调查中显示,无论买卖双方,在对於不使用或不经常使用网际网路进行采购之主因均为担心网际网路资讯的安全性。

而对买方而言,认为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次要理由为缺乏网路议价的功能;

而对卖方而言,信用风险与付款问题为其所认为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因之一。

19.

20.网路的安全性问题一直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因,从资料中显示无论买卖双方均对网路的安全性存疑,然而其比例已有下降的现象,可能的原因在於近年来网路安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越来越多的资讯应用软硬体厂商愿意投注心力开发出更可靠、更具安全性的电子商务应用设备,大大降低网路安全所可能造成之威胁。

21.

22.另一方面,网路缺乏议价为买方主要关切的电子商务议题;

而卖方则对信用风险与付款问题表示关注。

买卖双方对於电子商务系统发展方向之认知,仍在於电子商务如何增加使用者之附加价值。

23.

24.电子商务之蓬勃发展固然有助於商业资讯之流通,然而商务交易之关键并非在於资讯,传统商务关系与交易习惯仍旧主导着电子商务发展之成败,电子商务使用者对於电子商务所制造之「价值」乃为其运用电子商务来拓展商机之主要考量。

25.

26.对买方而言,一旦商品之资讯能够容易取得,其所关切的焦点除了产品品质外,最重要的一点即在於价格,而针对商品议价亦为既有实体商务体系中之商务习惯。

倘卖方之电子商务系统未能提供上述功能,买方仍会循既有资讯流通管道与卖方进行议价,并不会因为系统欠缺某些功能而贸然下单购买,此点除了反映出卖方电子商务系统仍有须改进之处外,也间接显示了卖方在网路上所展示之商品价格基本上仍属偏高。

27.

28.而对於卖方而言,其所关注之焦点在於买方之信用以及如何取得货款等问题,电子商务虽然可有效地协助卖方接触到不同的消费市场,然而未经业务接触的顾客不必然一定可以为公司带来营收。

在未经有效的徵信前,贸然接受网路客户的下单,卖方将承受极大的信用风险;

倘企业电子商务之服务对象主要是卖方既有的客户群,则卖方应已建立客户徵信与付费机制。

29.

30.惟从调查中显示,信用与付款问题为卖方认为阻碍电子商务发展之主要原因之一,足证出企业在使用电子商务时多有拓展业务范围以发掘新客户群之考量。

31.?

32.规格标准化之产业较利於电子商务之发展

33.虽然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系统来从事交易的情形已有显着增加的趋势,仍有将近百分之二十的企业认为较为复杂的商品最好还是以一对一互动方式进行。

34.

35.电子商务受限於网路应用软体之功能,因此最好应用在商品已渐趋标准化之产业,如电子零组件、医药、汽车工业等。

因为原料与零组件标准化的结果使得各个供应商所制造出来的商品差异性不大,在资讯系统整合以及产品型录制作上较为容易。

36.

37.部份企业内之商品由於涉及相当程度之品质与设计方面之议题,透过电子商务并无法有效解决上述议题,客制化程度较高之产业买方所需产品规格之需求通常因客户群之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复杂的商品最後仍然需要一对一的沟通方式来增进买卖双方之互动,促成买卖双方对於商品交易之共识。

六、欧洲地区与美国电子商务发展之比较

根据一份由国际知名顾问公司Accenture的研究调查指出,约有超过一半的欧洲企业认为他们的电子商务发展相当成功,这个数据和美国企业的调查研究相近。

另一方面,约有百分之六十的欧洲企业计画增加他们在电子商务的投资,而这项数据则约高於美国企业的调查研究。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从欧洲企业电子商务网站中下单购买之物品,买主可於约七至八日内收到货物;

而美国的企业则可在七天内将商品运送至顾客的手中。

欧洲企业的网站可在十一分钟内完成订单的填报;

而美国企业网站订单的完成则约需十三分钟。

百分之九十八的美国企业网站使用电子邮件来确认订单交易之完成;

英国则仅有百分之六十八的比例;

而法国则不到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八十的美国企业网站提供商品运输的确认服务,仅有百分之十五的西班牙企业以及百分之三的德国企业提供相同的服务。

由调查数据可以发现,当我们将欧洲与美国当作二个不同比较的个体时,电子商务相关数据相当地接近,这样的调查分析资料很容易以偏概全,认为欧洲地区各国在电子商务上之概况应与调查数据趋於一致,但是当资料由欧洲整体向各个国家区分时,各国间即呈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性。

另一方面,虽然欧洲与美国企业在电子商务之发展相近,电子商务之发展固然可以大幅增加资讯交流之速度与便利性,惟实体商务之运送仍须藉由传统之方式将货物送达顾客之手中。

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商品实体供应链的必要性容易遭忽略,电子商务不仅止於网路上之交易行为,交易完成後之商品储存、运输等亦可藉由电子商务来加以管理并增加效率。

美国地区由於幅员辽阔,铁公路等交通运输甚为发达,在网路基础建设上亦甚为普及,无论网际网路或有线电视的普及率,在世界上均首屈一指;

而欧洲地区由於地理环境使然,有线网路铺设不易,因此无线网路遂逐渐获得重视。

地理的特性亦成为两大洲在电子商务发展策略上之差异。

七、地区差异性对於电子商务所造成之影响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同点在於,其亦必须针对商业发展之特性而有所调整,单纯将企业商品与服务利用套装商业软体登上网路并非真正的电子商务,亦无助於商务贸易之推展。

不同的地区与国家在文化、语言以及法律之差异性固然造成国际商务发展之困难,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差异性对於商业发展而言亦为商机之呈现,而掌握商机最佳的方式即为电子商务之应用。

以欧洲着名的电子商务公司Portum为例,其所提供之网路电子拍卖的功能服务范围涵盖整个欧洲地区,其主要的特点即在於其网站可以提供多国的语言以及货币交换之功能,与美国同类型公司相较,仅仅使用英语为主要之网站内容文字,对於部份欧洲地区非英语系国家之企业而言,选择自身熟悉的语言文字来进行商务交易总是较为安心,这点也是该公司在地区差异性中所发展出来,利用电子商务来创造自身营运利基之商务模式。

电子商务更可以用来改变经营模式并创造有利商机。

如新力(SONY)公司在欧洲地区发行PS2(PlayStation2)时就利用网站销售的方式成功的将原本藉由通路经销商销售的模式转化为直接销售的商务模式。

新力公司所推出的网站可以支援十一种不同的语言文字,消费者可以在网路上直接购买PS2,该网站并且提供十七种不同的货币交换机制,并且符合欧洲地区国家当地之税法与法律规定。

新力公司成功地运用了电子商务彻底改变了其在欧洲地区的销售模式并且获得极大的成功,说明了善加运用电子商务可以有效的扩展自身经营的利基。

然而在从事电子商务时除语言文字、文化与当地法律规定外,另一项重要的特点则在於地区或国家於电子商务之应用能力。

以欧洲地区为例,西班牙民众对於网际网路的接受度相当高,因此西班牙企业在企业电子化以及电子市集的应用上亦相当普遍。

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采行的商业模式亦不尽相同,义大利企业多采取较为分散型之传销模式;

而荷兰方面则较采取集中式之传销模式,造成此种差异主要在於企业文化以及当地交通、运输费用等考量,也因此造成在不同的国家内企业使用电子商务之实质内容与与功能性亦有所不同。

文化、技术与地理特性造成企业经营特性之差异,现代化企业必须迎合消费者之需要,克服不同之障碍,始能整合商品之供应链,为消费者创造最大的价值。

电子商务亦具此特性,不同国家地区有着不同的法令规定与特性,因此电子商务之发展亦必须符合各国家地区以及企业之特点,标准化的商业应用套装软体往往并不能符合企业特定之需求,因此电子商务在区域性以及跨国性之合作上就显得特别地重要。

欧洲地区自从成立欧盟之後,区域性整合逐渐成形。

由於欧洲企业先天上即必须面对其跨国界、不同之文化、语言之差异,因此欧洲企业在利用电子商务之进展上亦较其他国家企业进步许多,据调查,约有百分之六十七受访的欧洲企业将会利用电子商务与其他企业进行产品之协同研发,藉此降低成本并减少产品研发上市所需的时间。

全球化市场的形成使得企业在规划商业模式不局限於单一国内市场,且藉由电子商务的使用更可将市场推广至以往无法触及之地区与国家,然而全球化与国际观往往也会将国际市场视为一个具有整合性、同质性之市场,而实际情形却是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往往均有着不同的产业结构、文化风俗、法令规范与消费行为。

运用电子商务来进行国际贸易的同时不可忽略此一事实,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配合各地区的特性,研拟出具有可行性之电子商务模式,一贯套用既有的电子商务模式不但无法争取商机,反而可能血本无归。

八、全球运筹体系与经营管理之重要性

电子商务与企业电子化不仅仅为网路上商品买卖之行为或是企业的流程自动化,因此在采行电子商务的同时,同时亦必须调整企业经营模式与作业流程。

然而改善并非将以往的管理观念弃之不顾,而是重新审视企业经营之利基,了解其一定之商机与风险,将企业经营模式作最佳化之调整。

电子商务於近年逐渐已成为商务主流,利用网路来进行资讯之交换可以有效进行资讯之管理。

以制造业为例,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跨国设厂投资,在不同的国家寻找产业价值链中最适宜发展的利基,再藉由企业资源规划、供应链管理等将不同价值链之活动予以连结,以达到资源最佳化的境界。

电子商务固然可以改变企业运作模式与增进效能,但是国际贸易之危险与困难度不仅止於资讯交换而已。

许多企业采行利用电子商务连结顾客、制造商与供应商,采取零库存(JustinTime)的经营方式以增进供应链之能见度,减少库存与增进效率。

然而库存之减少固然增加了企业资金应用的灵活度,但是也为企业的营运增加了不少的风险。

以美国福特与通用汽车为例,九一一的恐怖攻击事件造成零件供应商营运受创,而间接的促使这两间公司关闭不少生产线,损失惨重。

电子商务固然是企业现代化经营与进行跨国商务之催化剂与重要的武器,然而单方面拥抱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好处,而缺乏企业整体经营层面之考量,亦可能间接促成企业经营之解体,无法因应商务内所可能发生不可预期之变数与挑战。

面对全球化的市场以及国际性的贸易流通,企业虽然可藉由电子商务来增加管理的能力以及扩充市场,然而不可或忘的是,企业营运的风险性也必然提高,尤其在全球化运筹体系的今日,企业供应链的规模与复杂度均较以往大幅提高的情形下,将整体企业经营完全交由资讯系统管理,一旦资讯系统发生错误或遭到破坏,其所可能造成的损失将无法估计。

因此企业对於资讯系统之危机控管能力亦须随着电子商务之扩展而提高。

从一个较为宏观的格局来检视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所涵盖之范围不应仅仅於网路上之商务交易,而应着眼於全球运筹体系之形成。

以运动用品制造商Nike为例,美国总公司专注於产品之设计与研发,而产品之制造则由亚洲国家之工厂承包,而产品制造完成後,再由专业经销商负责销售。

此种商业模式相当普遍,如Dell电脑,其商业模式本质上与Nike相近,不同点在於Dell将产品之设计与研发亦交由代工厂商负责,本身仅负责商品之行销。

此种商业模式最重要的一点就在於如何在商品价值链的分工上取得紧密的联系,也就是供应链的观念。

而不同企业在供应链上资讯之交换以及商务合作,主要的关键即在於电子商务之应用。

从商品之研发、设计、制造、库存、运输、销售等,均可藉由电子商务系统达成紧密之合作与联系。

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国际贸易时必须要考虑地区的特性,不同地区对於不同的产品喜好程度亦有所不同。

日本i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小学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