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工作十佳案例评选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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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会工作十佳案例评选方案.doc

关于推选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振兴等服务成果,展现全省各领域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与服务成效,请你们按照《全省首届“十佳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方案》(详见附件)要求,认真遴选本地区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择优推荐上报,并于12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至厅社会工作处,每个地市推荐不少于3个案例。

(联系人:

陈炜、彭贝琳,联系电话:

0591-87861050)

附件:

1.全省首届“十佳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方案

2.全省首届“十佳社会工作案例”评选申报表

福建省民政厅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

全省首届“十佳社会工作案例”

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振兴等服务成果,展现各领域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与服务成效,现将全省首届“社会工作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通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总结推广各地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形成的社工服务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树立专业导向,打造专业品牌,以优秀服务案例为引领,带动全省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推动社会工作更好服务民政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范围

申报的项目可包括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等民政重点领域,也可申报心理卫生、禁毒戒毒、矫治帮教、青少年事务、妇女儿童关爱等社会服务领域已实施完成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评选原则

(一)真实性。

申报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服务项目,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

(二)专业性。

申报项目应具有明显社会工作专业要素,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三)规范性。

申报项目应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评估结果等,符合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要求。

(四)创新性。

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理念、专业技术、服务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为创新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供给提供经验。

(五)示范性。

申报项目能够体现社会工作本土特色、福建特色,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福建省社会工作“十佳”项目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对于服务对象姓名、住址、单位等隐私内容和敏感问题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二)申报项目需提交正式文字材料一份,包括正文部分与附件部分。

正文部分主要由项目背景介绍、需求分析、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过程、项目成效与经验总结、问题与反思六部分组成。

文字材料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并附2-3张服务照片。

五、评选过程

  

(一)申报。

各市县民政部门组织好本地区优秀项目申报工作,可采用集中评比、路演等方式选拔优秀项目。

  

(二)推荐。

各设区市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客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对经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和案例,由市民政局择优向省厅书面推荐。

  (三)评审。

省厅将组织由社会工作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推荐的项目案例进行评审,确定全省首届“社会工作十佳案例”。

(四)公示。

省厅将通过福建民政网、福建民政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采取书面形式报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五)展示。

“十佳案例”定于2021年全省社会工作宣传周期间进行集中展示,未获评的优秀案例,将分批进行宣传。

联系人:

陈炜、彭贝琳,联系电话:

0591-87861050,邮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附件2:

全省首届“十佳社会工作案例”评选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实施时间

服务领域

项目实施地

受益人数

申报人姓名

联系方式

项目团队

人员情况

项目简介

(此栏填写项目简介部分,项目详情请另附页。

申报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民政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专家组意见

年月日

省民政厅

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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