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路一期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secret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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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区环城北路
3
建设规模
约370万元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7
2.2
工期要求
25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根据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及莆建管[2008]73号文规定在莆田市内备案登记通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8.1
网上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于2009年2月20日17时前将疑问材料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招标人于2009年2月25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答疑内容。
13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保证金
陆万壹仟贰佰元
15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详见13条款
16
14.4
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
时间:
2009年3月6日前
17
21
投标文件份数
详见21条款
18
2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莆田市**招投标事务所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
2009年3月13日8时30分
19
24
开标
开始时间:
2009年3月13日8时30分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
20
评标方法及标准
按照莆政综[2007]01号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注:
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备注
招标文件中字符底纹部分(即)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取舍或选择。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4.3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投标。
5现场勘察
5.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按第8条发出的澄清文件、第9条所述的修改文件等组成。
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8日前以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
//www.P),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于截标前1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单位无论出于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于截标前3日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9.4招标人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及其它规定的媒介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组成。
11.2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1.2.1投标函;
11.2.2投标函附录;
1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3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1.3.1投标总价
11.3.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11.3.3工程项目总价表
11.3.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1.3.5单价分析汇总表
11.3.6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1.3.7主要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11.3.8砼和砂浆材料价格分析计算表
11.3.9单价分析表
11.3.10设备清单报价表
11.3.11人材机用量汇总表
11.3.1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
11.3.13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书
11.3.1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3投标报价
13.1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
报价的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中标人中标时的劳保核定卡核定的取费类别调整劳保费用(签订合同时须出示原件)。
13.2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税金的取费标准应当按照省颁发的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外,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颁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时(班)预算定额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由企业自主确定。
13.3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4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由投标人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企业自身潜力自行报价。
13.5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价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战争和烈度7级及以上级别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总价;
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13.6本工程必须按时完成工程所有项目,措施费应综合考虑,不得以工程技术复杂施工难易程度追加工程项目或工程量,不得拖延工期,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报价。
13.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13.8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报价的投标人还应提供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书,并附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
13.9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交通、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
和编号)。
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3.9工程量清单计价
13.9.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以及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13.9.2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含±
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
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一并公布。
若投标人认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13.9.3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
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由于核对工程量影响投标时间的,招标人应适当延长截标时间。
13.9.4确定中标人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招标过程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由要求追加工程造价,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13.9.5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可提出质量与价位相当的品牌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但不得以暂定形式确定材料、设备的品牌或价格、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或提供候选品牌的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选定品牌,并注明在投标文件中。
招投标文件均未明确品牌的材料(设备),施工时由招标人选定品牌,并按投标人中标的材料(设备)单价进行结算。
主要材料种类及设备规格、型号、标准和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
13.10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为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有必要复核的,应责成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因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导致单位工程造价增加1%及以上的,应当相应调减合同价。
因编制错误导致工程造价误差超过±
3%的,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由招标人从编制代理费中抵扣,属于财政部门审核的,上缴财政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一次。
招标人与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应明确以上内容。
14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
14.1工程预算价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定额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进行审核,工程预算价超过相应投资概算的,招标人不得开标。
14.2本招标工程实行工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
(1-下浮率),本工程下浮率为12%。
14.3工程管理参考价
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最高限价×
(1-5%)。
14.4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最迟于截标前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各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陆万壹仟贰佰元整(¥612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
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16.1.1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
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见资格后审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
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是否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提供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为准。
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
16.1.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1.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帐户。
评标完成后次日,招标人应当向除中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
16.1.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6.1.4.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1.4.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16.1.4.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的;
16.1.4.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17投标工期及质量
17.1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不超过25日历天。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优势填报工期。
17.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
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8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8.1工程预算价须由具有资质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18.2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
工程预算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18.3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现行定额和规定。
18.3.1工程预算价执行的编制办法及定额标准
18.3.1.1编制办法
《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
《福建工程造价信息》(2008年第12期)莆田市综合价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
闽建筑[2007]4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闽建筑(2007)15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机械台班按2008年第三季度
苗木价格:
苗木价格参照“2008年第三季度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预算价格”或参照“泉州市2008年下半年苗木信息价”;
无信息价的参照苗木市场价
18.4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8.4.1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
18.4.2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
18.4.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18.5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和赶工措施费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18.6本工程税金按3.381%计取,费率不能优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9材料价格风险
1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未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11条规定。
20.2投标文件及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0.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1.1投标文件应由三个内包封组成:
一是投标函、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
二是资格后审文件内包封;
三是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
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
②招标项目编号;
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骑缝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外包封未按规定密封、标记及盖章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21.2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两份)。
21.3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两份)。
22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2.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含投标截止时)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签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22.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22.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2.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3.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
如采用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3.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4开、评、定标程序
开标、评标、定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开标(与组建评标委员会同时进行);
3、评标;
4、定标。
24.1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在截标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分为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和资格标审查委员会。
招标人代表不参加评标和资格审查。
商务标评标委员由5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
资格标技术标审查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
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商务标评审,评标专家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家。
资格标技术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审查和技术标评审。
需要技术标评审的,评标专家按相关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中抽取;
不需要技术标评审的,评标专家不分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需要从省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的,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招投标中心存档。
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
24.2开标
24.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