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交通系统内部审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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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交通系统内部审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系统审计档案管理,完善审计工作基础建设,根据国家审计署下发的《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试行程序》、《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档案的概念

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建立内部审计档案的责任制

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审计组负责制。

建立立卷责任人办理立卷归档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审计组长对审计档案反映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审查验收制度。

第四条归档材料的范围

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包括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类文件材料、立项类文件材料和备查类文件材料。

结论类文件材料包括:

审计报告及审计业务会议记录、复核意见书、审计组的书面说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等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审计决定书及相关文件材料、审计移送处理书及相关文件材料、后续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材料等;

证明类文件材料包括: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

立项类文件材料包括:

上级部门或者本单位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及审前调查记录等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书等;

备查类文件材料,包括不能归入前三项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五条归档文件材料的排列规则

1、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和备查类的顺序排列。

2、结论类按照逆审计程序并结合重要程度排列。

3、证明类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4、立项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5、备查类排列与立项类相同。

6、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第六条档案质量控制责任

审计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在审计活动中,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红笔书写文件和材料(包括拟稿、领导签署意见等),以确保档案字迹清楚,具有耐久性。

第八条审计档案应按项目立卷,一个项目可立一个或几个卷,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九条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按时移交。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单元纸

2.四单元归档顺序(供参考)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第一单元

结论性文件材料

(逆审计程序结合文件重要程度排列)

 

第二单元

证明性材料

(按审计实施方案所列事项或会计报表科目顺序排列)

 

第三单元

立项性文件材料

(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结合文件重要程度排列)

 

第四单元

其他备查文件材料

(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结合文件重要程度排列)

 

卷内备考表

卷内情况说明:

立卷人

审核人

立卷时间

第一单元结论性文件材料

(逆审计程序结合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对有关审计情况等报告的批示

2、有关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综合审计报告(只列打印件)

3、审计报告、审计决定

4、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5、审计建议落实情况反馈表

6、审计报告、决定执行回单

7、审计建议书

8、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9、移送处理书

10、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11、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解除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

12、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13、审计处罚决定书

14、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15、有关申请处理的请示、审计事项报告及上级机关批复、批示

16、依法作出审计处理的法规及摘要

17、审定审计报告会议纪要

18、审计复核意见书

19、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办文单列入本稿之首)

20、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21、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单

2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23、审计组对被审单位意见的说明以及再查证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

 

第二单元证明性文件材料

(一般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

相对应的顺序进行排列)

1、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工作底稿复核记录

3、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及其审计证据、会计责任声明书、承诺书(按审计方案所列审计事项或会计报表科目排列)

4、审计调查记录

5、审计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第三单元立项性文件材料

(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并结合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部门或本单位的指令性文件或授权审计通知书

2、群众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

3、审计实施方案及编制方案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4、审计实施方案调整表

5、审前自查表

6、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或被审计事项基本情况表(专项审计调查用)

7、审计通知书

8、审计公文送达回证

9、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清单

10、其他入卷材料

 

第四单元其它备查文件材料

(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结合文件重要程度排列)

1、未列入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其它反映审计结论的审计底稿和取证材料;

2、与审计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记录、举报材料等;

3、其它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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